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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理办法心得体会,2024员工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员工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参训教师考核办法心得体会及感受

新时代要求每位教师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念,时时为自己充电。每位教师只有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掌握新的教学理念,才能为人师表,更好的教育学生。作为学习制度的保障,我认为参训教师考核办法的制定非常科学合理。

俗话说,亲其师,则信其道;信其道,则循其步。可见,教师是旗帜,学生如影随形般地追随;教师是路标,学生毫不迟疑地顺着标记前行。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教师若不是路标,纵然你的理论再高,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心光屏上,这就是无声路标的示范性,这种示范性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形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

教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有用的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教师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文化知识,培养其能力,而且还要按照一定的世界观塑造学生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工程师是通过教学活动,在学生心灵上精心施工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道德觉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更何况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都会面临落伍的危险,如果不经常处于学习状态,人们的知识结构很快就会落后于实践的要求。所以,时代要求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

教师还应具备多方面的爱好和才能,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少年儿童具有强烈的

好奇心和求知欲,这种好奇心加求知欲是发展智力的动力,教师应珍惜它,而不能扼杀。教师要多才多艺,和学生打成一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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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是教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对教师考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参训教师考核办法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篇一:参训教师考核办法心得体会

目前,对于教师的各项考核很多,如年终考核、师德考核等,同时,还有许多先进、优秀的评比。这些荣誉又与教师的职称评定与工资晋升直接挂钩,因此,往往成为各个学校议论的焦点。那么,如何才能使这些指标的分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笔者以为:以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的量化考核为依据是最有效的办法。

一、量化考核

所谓量化考核就是将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一个标准出来的分数,分数依次排序,就可以看出,每个人的教育教学过程是否优秀,教育教学业绩是否领先。我们一直认为,工作是否优秀,业绩是否领先,绝对不是大家投票选出来的,而是每个人自己干出来的。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靠的是教育教学“手艺”,这和政治选举有本质的区别,正如理发师的业绩是靠顾客多少来证明手艺,而不是几个理发师在一起投票选举出最优秀的理发师。因此,量化考核应当是公正的。

二、量化标准的制定。

有人说,教师的职业是一个培养心灵的职业,是不可以量化的。笔者以为这话只对了一半。确实,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是纷繁复杂的,是一个传递人类文明的职业,不可能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量化,比如,有人提出,假如量化了,那么,教师把作业带回家批改,怎么计算工作量呢?老师利用假期家访如何量化呢?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也就是教师工作复杂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的环节不容易量化,就错误的认为所有工作环节都不能量化。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问题要抓主要矛盾,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了主流,抓住了关键,就是抓住了本质。我们认为,只要把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比较科学的、合理的量化,就是量化了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应当说,这个量化该是符合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的。

三、兼顾结果与过程。

之所以有人认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不容易量化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少量化标准忽略了过程,只注重结果。我们在量化考核时应当照顾到两个方面,当然,结果应当是主要的,通俗的说,过程是苦劳,结果是功劳。

我们考核的依据是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对课任教师进行量化考核。但这仅仅是考核工作的结果,是量化的一个方面。对于教师教育教学的考核不能以学生分数作为唯一标准,这是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决定的。因此,考核还要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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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 查看全文>>>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请大家参阅!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及《xx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是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

第三条 县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县招投标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查处意见,对违法违规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发包的;

(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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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石城化学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下简称石城化学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石城化学公司的公文,是石城化学公司在生产经营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集团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发布,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部署和商洽工作,反映和报告情况,总结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石城化学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是石城化学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石城化学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应当设立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石城化学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规定 适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有约束性的措施。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实施意见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司法鉴定投诉是指司法鉴定的委托人或与相关司法鉴定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在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请求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遵循分级受理、各负其责、依法查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市司法鉴定协会协助和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投诉处理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障和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对司法鉴定的投诉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一)投诉人向市司法局投诉市直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由市司法局受理后移送司法鉴定协会先行调查、处理,投诉县级司法局主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告知投诉人向主管的县级司法局投诉或者由市司法局交由县级司法局受理;必要时,市司法局也可以直接受理。 (二)投诉人向县级司法局和市司法鉴定协会投诉司法鉴定机构的,由县级司法局或市司法鉴定协会进行调查处理;投诉司法鉴定人的,可在受理后责成被投诉人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先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呈报主管的县级司法局或市司法鉴定协会处理。县级司法局和市司法鉴定协会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呈市司法局转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认为应当给予行业处分的,由市司法鉴定协会处理。 (三)投诉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投诉鉴定人的,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调查处理,需给予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司法鉴定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对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由下级司法行政受理的投诉,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条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市司法鉴定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三)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 (五)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七)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八)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九)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 查看全文>>>
2005企业员工末位淘汰实施办法为了鼓励先进,惩治落后,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进行2005年的末位淘汰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末位淘汰范围: 除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经转正的在职员工。 二、具体方案: [第1-]1 、公司根据一定比例拟定各部门、车间的淘汰名额。 2、由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无计名投票,选出2倍于淘汰名额的预淘汰人员名单。 3、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员工(随机选择2-5人)根据预淘汰员工的日常表现按照2016年度员工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4、根据上述打分得出的平均分,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从末位开始淘汰。 5、当投票选出的预淘汰名额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过2倍时,按最小并列数确定预淘汰名单。 6、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组长:副组长: 组员: 四、相关规定 1、主管领导打分占25、部门负责人打分占35、相关部门负责人打分占20、本部门员工打分占20。 2、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所有选票均在结果公布后统一销毁。 3、评议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人为划线。 4、凡上岗不足半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本次末位淘汰。 5、加分原则:青安岗员、工种状元、岗位技术能手酌情加1-3分。 6、回避制度:当预淘汰人员有与考评人有亲属关系时,考评人员应主动进行回避。 7、凡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公司将对其采取辞退、调离现岗位、降薪等处理方式。 2005企业员工末位淘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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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勘局公文处理办法

省地勘局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局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20xx年8月24日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xx〕23号)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2日批准发布的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版权所有 第二条局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范性文件,部署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部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及联系公务、记载工作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贯彻“党政分开”原则。以行政名义行文,不得对下级党组织布置任务,作指示。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第六条局、队(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局、队(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局机关各处室(部门)应确定一名兼管文书处理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处室(部门)文书处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局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 适应于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不相隶属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大体分为4种。第一种是印发、转发性通知。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带有要求的正文部分,二是作为附件的被印发或转发的文件。两者缺一不可。第二种是布置工作、传达领导意图的指示性通知。带有指示性和指导性,要求被通知机关贯彻执行。第三种是传达事项、信息的一般性通知。是一种周知性通知,如人事任免、成立机构等。第四种是召开会议的通知。 如发布本机关的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用“印发”,如发布领导机关或同级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用“转发”。 (三)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表彰和批评的通报,应选好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写表彰通报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切忌夸张;写批评通报要求事实准确、简要,处理内容要明确具体,分析原因要抓住本质,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 (四)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起草报告要求 查看全文>>>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帐务处理办法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帐务处理办法  企业改制完成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等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虽然有关部门规定了改制企业的帐务处理程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企业与企业之间所表现的问题不同及财会人员的素质差异,各改制企业之间的帐务处理千差万别,甚至有些改制企业的帐务处理不完全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本文就改制完成企业的帐务处理提出一版权所有些实际处理做法。 一、改制完成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相关联的几个事项 1、自改制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2、改制企业改制完成的标志,应是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确定的企业设立登记日。 3、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在会计制度中是允许,而且也是必须的,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即应做纳税调整或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4、新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的要求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如: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5、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6、自20xx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企业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和新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8、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备案表。 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帐务调整的几个阶段及相应会计处理 改制企业的帐务调整主要在如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改制企业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阶段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企[20xx]313号文规定: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连同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 在该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按国家规定统一清理挂帐而未处 查看全文>>>

企业员工末位淘汰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惩治落后,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进行20xx年的末位淘汰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末位淘汰范围: 除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经转正的在职员工。 二、具体方案: [网-]1、公司根据一定比例拟定各部门、车间的淘汰名额。 2、由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无计名投票,选出2倍于淘汰名额的预淘汰人员名单。 3、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员工(随机选择2-5人)根据预淘汰员工的日常表现按照20xx年度员工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4、根据上述打分得出的平均分,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从末位开始淘汰。 5、当投票选出的预淘汰名额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过2倍时,按最小并列数确定预淘汰名单。 6、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相关规定 1、主管领导打分占25、部门负责人打分占35、相关部门负责人打分占20、本部门员工打分占20。 2、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所有选票均在结果公布后统一销毁。 3、评议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人为划线。 4、凡上岗不足半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本次末位淘汰。 5、加分原则:青安岗员、工种状元、岗位技术能手酌情加1-3分。 6、回避制度:当预淘汰人员有与考评人有亲属关系时,考评人员应主动进行回避。 7、凡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公司将对其采取辞退、调离现岗位、降薪等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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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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