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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1500字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一性一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一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一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一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一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一爱一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一浪一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一爱一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一浪一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一爱一一爱一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一毛一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一爱一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一爱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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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份起,开始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每月读完一本书。整个10月份,工作闲暇之余,细细读完了余华的《兄弟》,读罢之后,感慨良多。

这本书,悲凉得淋漓尽致,讽刺得风情露骨。

上半部的宋凡平几乎拥有着偶像剧般的完美人格,外表刚毅,温暖善良,愿意出手去救一个看女人屁股而淹死的老无赖,不怕周围的目光在篮球场拥抱自己的妻子

这样的人,却生错了时代。

没有经历过那场风暴的我,仅凭纸张的回忆只是略能知晓持续十年的黑暗糟践了几辈子的文化积累,这次通过这本书的讲述,才真正看清了那个血肉模糊的年代。宋凡平这样一个人最后的结果是让人在车站活活打死,死得面目全非,他的两个孩子都认不清楚他的模样。更别提他死前遭受折磨了,该多么暴戾凶恶。可以说,上部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愤怒,作呕和悲伤交织着,甚至读书的过程都有些难熬,好像那个魔鬼在脑内叫嚣着要毁灭世间的真理,每个读者都想挽救宋凡平,都想唾弃那个时代,我想这可能就是目的,余华老师用了一个带着光芒的男主角来展现一段故事,就让整个上部充满了鲜明的对比感,也让观者走进那段历史,感受什么叫无能为力的悲伤。

下半部主要在写宋钢和李光头长大的故事。

宋钢老实敦厚,却有些木讷死板,李光头流氓顽劣,却精明灵活,长大后的他们又撞上了一个奇诡的时代。不同于上个时代的封闭残忍,这个时代虚伪而膨胀。两人的性格也在这个时代里操纵他们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宋钢的规矩让他被经济大潮抛弃,最后沦落到四处做推销,听闻李光头和妻子林红的绯闻后卧轨自杀。而本书的主人公小流氓李光头,却抓住了商机,从捡垃圾入手,一跃成为超级巨富。而后出现的李光头的处美人大赛,好多个女人把李光头告上法庭,说有了他的孩子这种情节,都有些夸张离奇的意味,但想想,在那样的时代里,这种夸张无疑不在侧写着当时社会的风气,利益赶走了贫穷,物欲带来浮夸和思想上的腐化,在社会的文化高度还未达到与经济匹配的程度时,金钱的冲击就已经击垮了几十年来人们贫瘠的内心,狂热和疯癫的基因都在此刻释放,看似繁华绚丽,实则不伦不类,面目全非。

时代的改变是否能撬动人心,答案是不确定的,必然有从朴实变得市侩的嘴脸,但也有宋钢这样的,一腔赤诚,对妻子,对兄弟,始终没放弃过最初的情感,也必然有人顺着时代的杆子改邪归正,但也有李光头这样的,除了对宋钢,依然自私狭隘,却理所当然的走上人生巅峰。而使兄弟两个出现分歧的林红,她也有变化,却也可以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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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余华的《活着》是在大概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偶然间翻到了这样一个悲情的故事,一个重复死亡的故事,十多岁的年纪怎么也无法理解其中平平淡淡叙述出的活着的真谛,只是为故事中一家人的遭遇感到无尽的悲伤,悲伤之余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个故事。再次与其相遇发生在学术人生,书籍共享活动中,在看到它的一瞬间,福贵和那头名叫福贵的老牛就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迫不及待地找到它,细细品读。

《活着》是一本薄薄的书,通篇不过五万余字,故事虽然让人无尽悲痛,叙述却是平淡地出奇,余华用平静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述了福贵平凡却坎坷的人生:年轻时的福贵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家少爷,败光家产的他气死了自己的父亲,给母亲买药时被抓了壮丁,辗转两年经历了几番生死终于回到家中,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聋哑,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穷苦但是总算都在一起。然而命运并不眷顾福贵,小儿子有庆被抽血而死,接着女儿凤霞难产送命,妻子家珍在病了几年之后离他而去,偏头女婿二喜和小外孙苦根成了福贵唯一的依靠,可是不久女婿被水泥板夹死了,苦根跟着福贵艰难过活。噩梦仍然没有结束,苦根生病时,福贵心疼他煮了一锅豆给他,结果饥饿的苦根由于吃了过多的豆撑死了。到了这里,所有人都以为福贵活不下去了,七个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剩下他形单影只地活着。但是,福贵埋葬了他挚爱的家人后,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攒够了答应苦根买牛的钱,买回了一头即将被屠杀的老牛,村里人都说老牛买亏了,过不了两三年就要死去,福贵依然把它当作亲人,两个生命默默相守,十几年过去了,老牛仍然陪伴着福贵。福贵吆喝起来:二喜,有 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呵。但作者看到水田里只有一头牛,便问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

我相信,是亲情给了福贵活着的勇气,在他败光家产的时候,在他被困在战场的时候,在他一次次失去亲人的时候,因为他活着,能给活着的亲人带来希望,能给死去的亲人以安慰,亲情已然内化成福贵坚强活着的信仰。福贵与亲人之间朴实无华、温暖内敛的亲情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充实和升华,最终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福贵最后的亲人将是他自己,即使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仍然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对福贵来说,善待生命就是善待死去的亲人。

活着是一种幸福,不为别的,就只为活着本身,因为总有一些人,他们或者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是陌生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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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有人给我推荐阅读余华的代表作《活着》。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意义。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xing。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作者在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xing,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作弄人,这样令人无法捉摸,令人尴尬、无奈、痛苦。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星辰ww)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上演。《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他的亲人因为天灾人祸先后离他而去,让他孑然一身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但他没有抱怨,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他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

福贵历尽沧桑仍有滋有味地活着的意义在于:在人生之中,我们应该学习他怎样在困顿之中活下去的力量。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作为一名在儿子十六岁时就遭遇车祸失去父亲的母亲必须要用自己单薄的肩膀承担教养孩子的责任,要坚强面对一切将孩子抚养chengren。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要用最真挚的爱滋润孩子的心田,用师爱鼓励孩子们战胜困难的信心、激励孩子们树立努力学习的决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作为一名父母健在的女儿要像父母悉心关怀、百般爱护和辛苦抚养子女长大那样尽孝,让年迈的父母安享晚年,不给自己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人生遗憾!

从《活着》这部小说中让我认识到: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也应该树立像福贵这样一种坚韧的人生观,不管什么事情发生千万不要轻易言弃。

诚然,我们要感谢祖国的培育,感谢大自然的恩赐。自然,我们的孝敬,我们的感恩,不能只停留于口头,更重要的是应付诸行动。如此,我们的生活必然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社会必然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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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读后感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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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一个少爷赌钱将家败光了,气死了爹,病死了娘,累死了老婆,儿子被抽血抽死了,聋哑女儿生孙子大出血死了,女婿做工死了,剩下个小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就剩下经历了被拉壮丁打仗、三年自然灾难、土改、大跃进、文革却一直活下来的这个少爷,他的名字叫富贵。看完《活着》后,第一个跳入我脑海的是个硕大的穷字,可细细琢磨,呈现在眼前却是个惨淡的命字!

我原以为文学艺术在生活之上,总是将各种人苦难的命运汇聚在一个人身上,将矛盾和冲突放大化,但昨晚听了母亲讲述他一个邻居家的故事,却改变了我的想法:风流倜傥的父亲与妻子的矛盾,在其妻子怀孕期间上升到了最高点。这位身为艺术老师的父亲,由于女学生的爱慕,而被冤入狱,独自在产房煎熬的妻子在平安诞下男孩六个小时后,因实习医生的失误而大出血死亡。怀揣红蛋的奶奶半路折返,只剩下好心的外婆外公和姨姨将可怜的男孩带回抚养。父亲劳改释放后,不被孩子娘家所承认,只好落寞的重组家庭。当男孩认回父亲后后,也不过是父亲家的周末客人罢了。而此时,最爱的外公和姨姨相继患直肠癌而过世,成家的他,还面临着老婆习惯性流产后的不孕

无论是小说中的情节,还是身边的故事,甚至是亲人的经历,都让闻者伤心听者落泪。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种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命运无常,让我反复思量一个问题,如果我经历了这样的人生,那么我有勇气活下去吗?数十载的岁月,最后孑然一身,除了徒留余恨,叹身世之悲哀,恨现实之残忍,究竟这一遭的人世经历,又留下了什么呢?

当然,首先留下的是回忆。如果没有老人福贵的讲诉,《活着》的故事就无人知晓。但他人只能作为看客,至多叹一声可惜。这样的回忆,也许有人会说,不要也罢。然而回忆毕竟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和经历过的时间,相比虚无缥缈的未来,更给人一种释然的感觉,无论是多么痛苦的往事,身在其中往往无法自拔,而事过境迁却给人一种苦尽甘来的怡然自得。

其次留下的是希望。痛苦和艰辛的活着,给人以坚持信念的则是希望的光芒。正是未来的不定性,在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涌现未来的憧憬,哪怕是阿q精神,也会是卸下疲惫后的聊以自慰。许多人忙碌一生,也许始终难以抵达渴望的彼岸,也许从未拥有曾经奢求的任何,但他唯一拥有过的就是希望。

然后留下的是过程。如果福贵没有经历过从富家少爷到穷困潦倒的境地,就不会体会到在一亩三分田地农作的满足;如果福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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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读后感(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一博、上一妓一一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一党一的小小的连长一逼一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一陽一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一党一团一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一逼一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一性一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一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一抽一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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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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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华《活着》读后感1000字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们观看了改编自余华的《活着》,由葛优和巩俐所主演的电影《福贵》。看完以后,那感觉就像心上压块沉甸甸的石头。任泪水默默横流,只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   电影中,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起起伏伏,并不安顺。输了房子,保住了性命,家破了,媳妇回来了,战场上活过来,女儿却变成聋哑人了,皮影保住了,儿子没了,有了孙子,却又没了女儿。也许这是表现中国人这么多年来真实生存状态的最好注释吧!悲辛、酸涩、屈辱、无奈、荒诞……   影片中,福贵受了龙二的皮影,终于开始跑江湖卖艺求生。昏黄的灯光下,瘦弱的福贵扯开嗓子,青筋暴露的开唱,镜头一转,一行人走在油菜地头,不顾风景,一脸茫然地奔波。在二胡丝丝凉意的背景音乐中,我们体验了人世间的困厄和炎凉。电影中,演员出色的演绎和凄凉的二胡声,在视听上使情感有强烈悲切的冲击。   由于影片彻底地打动了我的心,使我有动力去打开原著——余华的《活着》。   原著《活着》带给我的是另外的一种更大的震撼,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哪来的勇气让他坚持活下来呢 查看全文>>>

  余华的《活着》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就像某人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 查看全文>>>

余华兄弟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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