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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差距读后感,2024余华差距读后感范文,余华差距读后感大全

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多情节都可以引起我们的共鸣。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想要深入了解“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不妨先来阅读这份详尽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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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华《芙蓉镇》读后感【一】

复活节,比较悠闲的几天,翻看了大陆小说“芙蓉镇”。

小说情节并不复集,是描写一个山区小镇的几户人家在文革前後十几年的不同遭遇。对於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和那种生活的人来讲,是十分沉闷的。记得十几年前,由这部小说改拍成的电影来香港上影,我们一大幚朋友去看。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几个香港长大的年轻人大叫很闷,看到斗争牛鬼蛇神的场面又哈哈大笑。而那几个从内地来的朋友却看得心情沉重,久久不能言语。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做豆腐小贩,勤劳致富的女主角被人批斗,没收财产,而好食懒飞的人却可以不劳而获,靠斗争他人好食好住,飞黄腾达。今天再看这部小说,印象最深仍然是这些。

今天上班路过中环,又见到标语号召准来港大陆孕妇上街游行,向政府要求医疗福利。回归这十年来,有人“爲民请命”,先是“贫穷人士”“新移民”,再是“南亚难民”“外地爱滋病人”,现在又是“准来港大陆妇人”和“港产大陆bb”,完全不问这些人对香港的贡献,一味要求政府支出福利,难道钱真的可以从天上掉下来,从树上长出来的吗?到最後,是否又要用“行政手段”再行“分配财产”,建立一个“公义”社会,消灭“贫富悬殊”?

我不敢再想下去,但愿在“芙蓉镇”发生过的故事不要在香港再重演吧。

古华《芙蓉镇》读后感【二】

《芙蓉镇》这本书是以“文化大革命”为历史背景的,书中的女主人公胡玉音则是文革中饱受冤屈的一个典型。

胡玉音在芙蓉镇上开了一家米豆腐摊子,因她待客热情,米豆腐好吃,所以生意兴隆,于是遭到了另一家饮食店经理李国香的嫉恨。此时正值文革时期,李国香利用职务之便将胡玉音打成“反革命分子”,天天批斗。

但胡玉音并未屈服,她在心底常说的话就是“活下去,为了我们的后人,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胡玉音坚强地活了下来。文革终于结束,芙蓉镇又恢复了勃勃生机,胡玉音成为了街办米豆腐店的服务员。

读芙蓉镇时,我既同情玉音,又十分敬佩她。这个相信勤劳致富的女子,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财富,赚了钱,盖起了新楼屋,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当时的社会是不允许人富裕的,她被抄了家,成为“新富婆”。

每当读到胡玉音被社会唾弃、遭到打骂的情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同情这个勤劳善良的女子,同时也气愤不已---要是李国香之类的坏人不曾出现就好了。或许我还太小,始终无法理解当时的社会现象和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胡玉音勤劳能干,凭自己的力量发家致富,付出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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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品《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一)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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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如今涉世渐深,曾经留下过很惨烈印象的余华的小说,在看完《第七天》之后,只有惆怅和隐痛,浅淡的。

看完第一天的时候,以为这小说将是绝望的控诉,唯绝望是唯一的指控。看完第七天,竟然在生之后的死上面,看到了人世的温情以及一点点希望。虽然那种希望和温情是建立在狠绝的死无葬生之地之上。

这希望,似乎是绝望的转换,更像是生的延续,于是余华先生这篇写死后七天的小说,变成了生的另外一个呈现方式。

说到底,如果死了依然和生一样感知痛苦、阶级、贫富、爱恨,那死还称得上是死么?

我无意于要在书中看到死后世界是如何的答案,只是在书中作者笔下人世挣扎丑陋的淡漠里,看到这样一本死后余生的小说,觉得茫然。

纷纷扰扰,竟不能归去,不能消弭比死无葬生之地更可怕的,是生着的游荡,而这书里的游荡状态从生前一直延续到死后。

曾记得前些年余华还是想在细雨中呐喊的,如今这个写了卖血之后的作者让有爱的年轻人为了安葬爱人卖了肾送了命,当初那个写了各种人间惨痛的作者,在一本描述死后世界的小说里一样在写着残酷的社会、吃人的时代、丑陋的一切和无奈的生命体,却让活着无奈的人在死了的世界里延续着亲情,爱情,甚至有大爱和慈悲,这让人无言以对。

生命已休,痴念未已这就是余华《第七天》所有的底色。至于不是亲情的亲情,不似爱情的爱情,都是在反复在重复着作者的留恋纵使这世界如此不堪,扔有什么让人万劫不复。

至此《第七天》,余华的身上已经失却了冷静的悲凉,侵染了人世的暖色。这大概是作家的幸,亦是人间的不幸呢?人间失去了一个余华,人世多了一个行走的41岁却已经像50岁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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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读后感(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一博、上一妓一一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一党一的小小的连长一逼一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一陽一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一党一团一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一逼一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一性一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一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一抽一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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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一)

早就听说余华【活着】这本小说得了很多奖,几天前就计划将【活着】读一遍。昨天晚上开始准备读一段后睡觉,本来以为这是一本很长很长的小说,要读很多天,但是读了前几段之后发现不是很长,而且我被主人公曲折的身世所吸引,一点困意都没有,于是一口气全部读完,总计花了5个小时。

我是属于读书很慢的那种类型,我总要细细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品味细腻的文字,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想象故事中的每个场景,想象每个人物的表情,想象作者描绘的秀丽的风景。我觉得自己读一本写实的小说就如同在经历人生,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都感同身受,甚至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把我放到故事中,把我放到那个年代我会怎么办,可能只就是我读书很慢的原因吧。

作者在前言中说作家的使命应该是向人们展示高尚,即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一位优秀的作家书写的现实应该是客观的,不夹带个人发泄和控诉,用一种悲天悯人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活着】就恰恰是这样的体现。

主人公福贵在年轻时赌钱竟至把房子和一百多亩地全部输光,导致老爹气死了,全家也只能搬到茅草屋中。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我家附近也有户人家,男人和别人赌钱欠了一屁一股债,还把女人嫁过来的首饰和存折都变现赌输掉,家里穷的叮当响,然后自己又在一次搬运过程中被东西砸中一命呜呼,留下孤儿寡母在我小的时候我只觉得这家人好可怜,现在也超然了,有因必有果。看龙二作一弊赢得房和地,我觉得很淡然,尽管他最后也没有好下场,这应了那句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只是时间问题。

接下来福贵开始了他当佃户艰难的生活,尽管中间女人家珍被岳父接回了一娘一家,但后来她又回来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一家人一团一聚了,也幸福地生活了一年多。但天有不测风云,福贵的一娘一病了,他去城里请郎中时又偏偏被国民一党一抓了壮丁,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九死一生,被解放军俘虏后竟拿到了盘缠回到了家。两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一团一聚了,只是这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女儿凤霞也已经聋哑了。这时土地改革,龙二被一槍一毙了,可怜的龙二认为自己是替福贵去死了。

全家过了几年幸福平静的日子,虽然中间有点小插曲。转眼就到了五八年人民公社时期了,作者平静的描写大跃进那段时间吃大锅饭、全民大炼钢铁以及三年自然灾害的生活,让人对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愚昧和所受的痛苦唏嘘不已。正如一位古人这样说道:设使食肉者一旦失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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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认真评估编辑为您呈现了这篇精挑细选的“余华《活着》读后感”。当同一本书被不同的人阅读时,每个人心中的所想都是不一样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中,我们沉醉其中。 读后感让我们更好地意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余华《活着》读后感 篇1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本身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本身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 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本身,想本身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本身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本身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本身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本身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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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我近年来十分喜爱的一部小说。当读完这本书,合上书页的时候,那些让人或心酸或温暖的细节仍然萦绕在脑海中:年少的有庆献血救人,却被抽干血,当场死亡;富贵亲手埋葬了有庆,瞒着家珍天天到有庆坟上痛哭;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时刻,还大喊儿子苦根的名字;最后,只剩下年老的福贵伴着一匹老牛,在田野里孤单地耕种等等,都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活着》讲述了富贵大半生的经历。年轻时,地主少爷富贵嗜赌如命,最终赌光家业,沦为佃户。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在穷困中身染重病。富贵进城为母亲抓药,在路上被国民党抓壮丁送上战场。枪林弹雨中,富贵侥幸逃生,后来又几番波折回到家中,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为生病成了哑巴。全国解放后,富贵和妻子家珍含辛茹苦抚养一双儿女,但噩运仍然如影随行。为抢救县长的老婆,医生丧尽天良地抽干有庆的血,导致有庆当场死亡。凤霞嫁给忠厚勤劳的二喜,夫妻恩爱,凤霞在怀孕生产时大出血死亡。家珍身患软骨病,长年卧床,在凤霞死后,她伤心过度,过了不到三个月也去世了。二喜在工地被两排水泥板夹死,身体被挤扁,连一根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七岁的外孙苦根与富贵相依为命,苦根由于过于饥饿,吃了太多豆子被撑死。最终,只剩下年老的富贵,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据说,在创作《活着》之初,余华打算采用第三人称的写作方式,却总感觉写不下去。直到有一天,他突发灵感,尝试采用第一人称,以富贵自已的口吻来叙述,终于思路大开,顺利完成《活着》。叙述方式的转变在《活着》中无疑是成功的,同时也是这部小说的特色所在。阅读《活着》,仿佛亲耳聆听富贵老人讲述自已的故事,原本悲惨的经历,通过富贵老人的感受,所传达给我们的,是满满的善意与温情。正如余华所说:在旁人眼中,富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

评论界把余华迄今为止的创作以时间为界分为80年代和90年代以后两个阶段。80年代的作品暴力而血腥, 90年代以后的作品则温情和回归生活的真实。《活着》是余华 90年代以后阶段的代表作。在《活着》中,余华早期作品中对生活怀疑、绝望的处世态度已消解,呈现的是热情与希望的乐观情绪。

《活着》的语言生动而富有抒情意味,家珍在富贵被抓壮丁回家后对他说:我也不想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有庆因不愿姐姐凤霞被送人而拒绝上学:他干脆一转身,脚使劲往地上蹬着走进了里屋,进了屋后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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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余华《活着》读后感精选"这样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余华《活着》读后感 篇1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小说《活着》读后感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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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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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差距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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