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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读后感350字

莱特兄弟读后感700字:读《莱特兄弟》有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莱特兄弟读后感700字:读《莱特兄弟》有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莱特兄弟读后感700字 读《莱特兄弟》有感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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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读《莱特兄弟》有感


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哈姆莱特》读后感


同是作为莎士比亚笔下的杰出的悲剧著作,如果说《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由家族悲剧而引起的爱情悲剧的话,那么《哈姆雷特》就是由家族悲剧而引起的性格悲剧。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说,《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用故事情节来感动人,来让读者哭,而《哈姆雷特》则是更多的以人物来让读者感动。

《哈姆雷特》被称为莎士比亚的悲剧之首,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尽管名扬于世界,却未能进入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列,正是因为它只有故事而没有人物,乃是小乘之作而已。

莎士比亚当时为培根等居庙堂之高的文人所讥笑,大抵就是因为其作只是为伶优所著的剧本,只是为博达官贵人一笑或是一哭而已。况且伶优在当时的欧洲社会是一个低贱的职业,莎士比亚之作未能被当时的正统所承认,是可以理解的。当然,由于职业和生活所迫,莎士比亚的作品之中,颇有许多的匠人之作,但是,《哈姆雷特》此类的作品,则是超凡出众的神来之笔,是真正臻于高雅而免于流俗。现在,就让我们来走近,来看一看哈姆雷特这个人。世界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形象是单面的,是一个概念;而人是多面的,是一个活体。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既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既是真诚的,对雷欧提斯的道歉足见其真。当着在座的众人面前,我承认我是在无心的情况下射出的箭,误伤了我的兄弟,我现在要向他请求大度包涵,宽恕我的不是出于故意的罪恶。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他,有时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成绩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有老于世故。比如他的装疯。比如他让别人的发誓。过来,朋友们。把你们的手按在我的剑上,宣誓永不向人提起你们所听所见的这件事。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每次读《哈姆莱特》这部作品,每次都会有新的感受。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其实,《哈姆雷特》的艺术价值决不是一两篇文章所能说清楚的,这篇只是泛泛而谈。不求有所用,但求有所悟而已。所以对于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我就不能给出满意的答案了。

读《哈姆莱特》有感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莱特》读后感600字


剧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丹麦的王子,作为理想与爱的结晶,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后,他无疑是明朗、阳光、幸福的宠儿,他正直、善良、明辨是非,现实似乎像乌托邦一样完美。而就在此时,传来了哈姆莱特父死母嫁的恶讯,心中的美好城堡顿时坍塌,面对叔父杀兄占嫂,置侄儿于死地的卑劣行径,恋人、朋友的无情背叛以及外敌的虎视眈眈,哈姆莱特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理想与现实巨大的变化与差距而迷失了自我。直至他昔日的梦幻、理想和信念的破灭,由快乐的王子转身成为忧郁的王子。
此时,复仇成为哈姆莱特生活的重心。他精神阴郁、犹疑。一方面是现实的悲剧,他孤身回国,自身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他偏激且悲观的认识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恶的潜质,复仇使他否定人性中的美、善的一面,于是他想到了逃避死,却无此勇气,内心矛盾而激烈的碰撞把剧情推向了高潮,使哈姆莱特存活于每个人矛盾的内心之中。复仇的外在冲突让位于哈姆莱特的内心冲突,是奋起与命运抗争,还是选择最终的逃离?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的丑恶感到失望,甚至悲观;向往人性的善又深信人自身有恶的渊蔽;想重整乾坤,又因人性之恶的深重而感到回天无力,觉得人生无意义又对死后世界充满恐惧,深爱母亲和恋人,又怨恨她们的软弱。莎翁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苦闷、困惑、迷惘和恐惧剥落于纸上,使哈姆莱特这一形象圆满而立体。
哈姆莱特最终在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后自杀结束,以自身生命的终结为人文主义的逝去留下惊鸿一瞥。

《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兄弟》是我看余华的第三部小说,因为之前高中看了他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觉得几好,所以继续看他写的《兄弟》。余华笔下的《兄弟》读罢的确有比较多引人深思的地方。

整个故事以宋钢和李光这两个异父异母兄弟的曲折故事为主线。整本小说的时代背景分别为文革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个人认为文革时代背景下的故事更加使我触动,因为在那个疯狂的时代下那个宋凡平的父亲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改革开放的部分基本大概看的,因为觉得的确文革的部分好。对李光头和宋钢兄弟的描述,觉得感触不大。

刚开始小说是以李光头一家的事开始的,并没有怎么介绍宋凡平,只是从行为和身材上简单的介绍了这个男人。宋凡平是一个高大形象的真男人,做出很多男人都佩服的事情来。小说一开始说到李光头的父亲死在粪坑里。当时该怎么弄尸体上来时,围观的人当中都在说一些没用的做法。相比之下,宋凡平却已经直接下粪坑了,他忍着常人无法忍受的恶臭,艰难的将尸体弄上来,然后将其背到死者的家里看到死者的妻子的状态后,他只是默默地将死者洗干净,然后又用冰冷的井水将自己洗干净,默默地将死者放回床上,然后默默地离开。

他的行为已经很详细的表现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宋凡平的妻子去世后,葬礼中宋凡平重新认识了这个因为去世的老公而带来无尽屈辱的女人。他们在没有祝福下结合在一起,结婚那天的种种不顺利,他并没意气用事,当他想冲动的时候总想到这个家,他的妻子和孩子,他是一个以家庭为重的男人。他用他特有的魅力打动了这个女人,给了这个女人重来没有过的自信。这才是一个男人!

宋凡平是一位很有智慧的父亲,他总能让孩子在快乐中获取知识。可以说他是很优秀的父亲。在文革那灭绝人性的迫害下,他仍然坚持做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在红卫兵的刁难下,他淡然应对,仍然不给孩子以精神负担。教孩子用古人的筷子,信守承诺带孩子去海边,另类地教孩子忍地主宋凡平这些字,在每天的批斗压力下,他已经很累了很累了,但宋钢和李光却可以在这样伟大的父爱下快乐的生活。

在被关在仓库受到非人的虐待时,他的左手背打断了,却和孩子说是它累了才郎当,让孩子也学郎当来给孩子以童年的快乐,还教孩子自己捕虾。他用还完好的右手写出不是事实却是为了让妻子在上海安心治病。当孩子送来香喷喷的虾时,他却给了仓库打他的人吃,只是为了能继续写信给妻子。当妻子坚持要回来时,他没有拒绝,只是本能的逃出去,只是为了接妻子回家。可是,他却死在了红卫兵的手里。当时,宋凡平根本没有过反抗的动作,可是红卫兵却能如此灭绝人性,围观的人没有一个出来制止,人竟然如此麻木了。

改革开放的部分,主要写两兄弟的不同性格造就了不同的命运,觉得性格决定命运还是很有道理的。反正看小说也是感性地看的,觉得没多大感触就没有细看。大体是两兄弟与一个女人的感情事。中间穿插很多改革开放的特有事物,总的表现出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变化。总的来说,就是文革的那部分觉得写得好。感觉不像是看《兄弟》了,好像是在看《父亲》了。宋凡平的确是伟大的父亲,感觉如果不是在那样的时代下,他肯定是个人物。

文革给人们带来的教训是惨痛的,在那时,人们盲目,麻木,冷漠,泯灭人性,做出种种无比荒唐的事情。作为现在的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牢记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个行尸走肉,要充实自己的思想,内心世界,内心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拥有自己的思想的人才是一个自由的人,多去见识外面的世界。


《兄弟 》读后感


前些时间在同学的推荐下看了余华的《兄弟》。有些好的东西,就是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可读完后,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兄弟》这本书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小说上部描述了在狂热、浮躁,冤假错案满天飞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对患难夫妻不离不弃,荣辱与共相濡以沫的感人至深的故事。而两个小主人公之间纯朴、执着的兄弟情更是让人动容。正是这些人间的至纯真情,吸引着读者不断的往下看。上部塑造了一个完美的人物:宋凡平,一位身高一米八五的中学老师。在一次刘镇的最高规格的篮球比赛上,一记惊世骇俗前无古人的扣篮成了当地的英雄,并自然地获取了李光头母亲李兰的芳心,没多久两人便成了亲,李光头和长他一岁的宋钢也成了好兄弟。

文革刚开始,宋凡平还是一个威风八面的旗手,后来被认定为地主后代,受到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李兰去上海医院看病,尚不知宋凡平已经成了阶下囚。后来,宋凡平为了履行去接妻子的诺言,不顾一切地从大牢内逃跑,却被赶来的红卫兵在车站活活打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种血肉模糊的画面,让我潸然泪下。那个时候的人命就如草芥一般,说不要就不要了,多么残忍呐。再后来,李兰回到刘镇,面对丈夫的死讯,她不哭不闹,可谁又知道她的心早已跟着丈夫去了天堂。按刘镇的风俗,女人死了丈夫一个月之内不能洗头,李兰却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只是一直在头上抹发油。没人知道她对宋凡平的爱比海还要深。李兰在李光头十四岁那年得了尿毒症,临死前她对宋钢嘱咐要好好对待李光头,不要让他走上歧路。结尾,宋钢在李兰的墓前,哭道: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

特殊时期的爱情和友谊总是令人感动的。

下部写得相当现实,甚至有些冷酷。从李光头自私自利,为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兄弟的感情,到宋钢与林红终成眷侣;从李光头辛苦创业由穷苦不堪到富甲一方,成为刘镇的GDp,到宋钢到处流浪兜售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药品。还遭受身体上的折磨,辛辛苦苦赚了三万块钱想和妻子过好日子,回家却发现妻子已经跟了自己的兄弟,绝望下卧轨而死让人读来忽喜忽悲,突然高兴至极,突然又抹眼泪。以至于我在看这本小说时,我父亲都觉得我莫名其妙。

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中写的一样,下部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虽然夸张了些,但也深刻的反应了现在现实社会的一些丑陋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去深思。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篇二:《兄弟》读后感

篇三:《兄弟》读后感

篇四:《兄弟》读后感

篇五:《兄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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