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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多情节都可以引起我们的共鸣。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想要深入了解“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不妨先来阅读这份详尽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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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终于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有了手机、电脑后就慢慢不喜欢看书了,以前是觉得看电视也乏味了,所以特别喜欢看那些青春言情还有科幻的小说,代入感很强烈。之后就看到了《活着》这本书,这也是看余华的第一本书,真真切切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真实面貌,以前的人生活多么沉重,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让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

现在也记不清《活着》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只是记得讲述的是富贵的一生,从刚开始的很多亲人到最后只剩下一头牛和富贵。

现在又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他和富贵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象征着当时那个年代贫困农民对于生活坚强的意志,都是一个值得人深刻回忆的故事。余华的文字朴素而又直抵人心,每一个人物和环境不需太多修饰仿佛就在眼前。

许三观在一个很简单农民家庭,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从刚开始的结婚生子到各种生活琐事,从一个青年到有三个大儿子的老年,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但都是因为家里的变故种种灾难而不得不去卖血。

我能深刻感受到那个年代活着是多么的不易,现在的生活没有那么多意外,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因为砸锅炼钢,只能去公共食堂吃饭,最后食堂一个接一个地倒闭,变成人民饥荒,什么吃的都没有了,一天只吃两顿像水一样的稀粥,为了不让肚子叫,吃完一家五口人都要躺在床上,从早躺倒晚。

相比于富贵,徐三观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我很害怕到最后他也会卖血死掉,那时候为了救自己的大儿子一乐,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大儿子攒生病治疗的钱,路上被冷风吹得全身上下发抖,为了让自己的血多一点,还要吃盐喝冰冷的河水,有一次因为连续好几天抽了太多血,晕倒后送进医院,差点没了性命。

许三观是坚强的,也是幸运的,他给我们留下的是对生活的不屈服,对每件事都抱有希望,对每个人都憎恶分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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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图书之后很容易会将自己代入到书中的故事里去,通过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自己的读后感悟写出来,那么在阅读这篇《许三观卖血记》之后又会有着哪些读后感受呢,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一)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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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看过余华的《活着》,为他笔下所描绘的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所震撼。好像是福贵?用一个家庭的碎影让我体会到一个时代的烙印。当时是,高中寝室的同学皆看过那本书,大家都为之感到气氛气愤与震惊。所以在这学期开学的时候买了《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感觉应该会跟《活着》是一个类型,我还想了解跟历史书上不一样的那个时代。

书中首先讲到许三观回到乡下,在这里我看到了城里乡村的完全不同的思想。(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是啊,四叔说,你没听到刚才桂花她妈说的话了吗?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我虽是对上个世纪卖血有所耳闻,但从不知道卖血竟是这般重要。然后许三观和根龙与阿方(同村的两人)一起去李血头那里卖血。400ml有35块,相当于种了半年庄稼。这的确是一种很大的诱惑。根龙和阿方还给许三观传销卖血,说卖血就是卖力气,血就是井里的水,你不用是那么多,卖了还会在涨回来。他们每次卖完了血都会去胜利饭店点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猪肝生血,黄酒活血。那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拿卖血的钱取了许玉兰,那个油条西施。然后讲了很久生活的零零碎碎,我甚至开始疑惑这本书为什么要取名《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终于,又去卖血了!因为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把另一个孩子的头砸了。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身孩子,所以这一段有很多描写,但我都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我觉得余华的切换年代切换的很自然。都是用一章来写,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知道我们厂里面为什么停止生产?大家都把家里的锅具拿出去了?这样的让我明白了,那是大练钢铁的时代。大锅饭只吃了一年,肉却越来越少,到最后饭都没有了。许三观生日的时候,许玉兰往粥里加了糖。因为连续喝了太多天粥了,一乐二乐三乐(就是许三观的儿子们)竟然连糖是什么味道都忘记。晚上,他们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用说食谱的方式给每个人吵了一道菜,红烧肉,炒猪肝。我想,这看似温馨的画面里又饱含了许多心酸与无奈,孩子们饿的前胸贴后背,在正是活蹦乱跳的年纪却每天躺在床上免得浪费体力。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又或许,现实比这更加残忍。许三观终于又去卖了血。一家人从食不饱腹的状态中短暂脱离了出来,他们去饭店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因为灾荒,饭店也什么都没有,其实就是清水煮面。

接下来也许就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了吧。也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我却觉得这的确十分讽刺,就像许三观说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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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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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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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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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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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一性一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一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一爱一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一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一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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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华这个人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她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在嫁给许三观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地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在很大程度上,她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与何小勇的那点丑事,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说说他们的儿子吧!一乐是他们的长子,他特别地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 查看全文>>>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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