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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2000字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根据《列异传》、《搜神记》等古籍所载的三王冢的。铸工干将为楚王造剑被杀,其子报仇故事,是《故事新编》中系列小说中的一篇。这系列小说都是取古代载籍的材料生发而成的带有传奇性质的历史小说,是鲁迅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艺术解释。
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这是何等残暴!对这样的暴君能不报复、能不惩罚吗?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这则复仇故事,本来就大义凛然;到了鲁迅笔下,就更加生动感人了。他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写作手法,向鲁迅先生学习。
在《故事新编序言》中,鲁迅先生说:
对于历史小说,则以为博考文献,言必有据者,纵使有人讥为教授小说,其实是很难组织之作,至于只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铺成一篇,倒无需怎样的手腕这就是说,历史小说有言必有据和随意点染两类。
《铸剑》随意点染了哪些东西?这主要表现在:
1. 将赤鼻改成了眉间尺(根据古文中提到的形容赤鼻眉间广尺),他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其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过程。
2.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
3.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而颟顸。
4.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
5.设计了生动而完整的情节,特别三头在鼎中啃咬一节为全文高潮,惊心动魄,眉间尺头的活灵活现更让人拍案叫绝。
6.为宴之敖者设计了四段《哈哈爱兮歌》,更加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
鲁迅为了表现故事的神奇,在文章中还写了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间,本来分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
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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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四季的风》,这故事是出自严文井的童话精选。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苦孩子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住在一个荒芜的小茅房里。过着没有父爱和母爱的日子。但是他有一个奇怪的朋友,那就是风。每当风经过,它就带给苦孩子一点食物和苦孩子一起玩。如果没有风苦孩子可能活不到现在。
有一次,他病了风把他心里想的事情都一一完成满足了他所有的心愿。但是苦孩子还是永远地睡着了。风特别伤心的哭了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像风一样做一个善良勇敢有爱心的人。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帮助和温暖这个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们,在生活中中多多帮助周围的朋友和亲邻,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就会美满幸福。
查看全文>>>亮剑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亮剑》。这本书象一杯浓浓的牛奶,滋润着我的心房;又象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我感到心旷神怡,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所折服。
书中讲述了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战斗英雄李云龙,他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却战斗经验丰富,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他性格不羁,被很多人认为善做离经叛道之事,但是他却胆识过人,意志坚定,思维方式灵活多变,他所采用的逆向思维使他在很多战役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中国人,这就是中国的军人,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国家,是他们在战场上的浴血奋斗,才造就了我们新中国。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精神,勇敢的中国人,聪明的中国人,自强的中国人,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象李云龙一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也有:例如阿里巴巴的总裁马云,其貌不扬,但是他的经营理念新颖,管理方法别具一格,创造了一个宏大的网络王国。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努力学习,向李云龙将军学习,将来也为建设我们美好的中国贡献出我的力量!
查看全文>>>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查看全文>>>这一段时间看了电视连续剧《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最大的震撼是该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本剧最大的亮点。《亮剑》播出后,就创下了2005年电视剧收视率新记录。《亮剑》最大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本剧改编自转业军人都梁的同名小说《亮剑》,主要描述了革命军人李云龙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轰金门、文化大革命等历史时期革命军人革命本色始终不改的故事。《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它的叙事围绕李云龙展开,它的背景是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如何调和历史背景的浓淡,怎样处理个人命运和宏大背景在叙述上的矛盾,成了本剧叙事的主要问题。
《亮剑》是一部“男人味”很浓的电视剧,但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女性观众。《亮剑》最能打动观众的地方就是,它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豪迈粗犷、血脉贲张,正是今天所缺少、人们所期盼的东西,对这种情感的渴望不分男女,而且女性的感受应该还更强烈一些。因为她们更加呼唤男子汉的回归。李云龙是英雄,出身贫寒的平民英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容易引起观众共鸣。他身为八路军将领,却草莽之气未除。说话做事略带匪气,打仗从不按理出牌。他勇猛、有血性、嫉恶如仇,他满足了人们对英雄的想象和盼望。李云龙又不仅仅是一介武夫。他表面上粗鲁,实际上不乏理智,他是明理的、富于正义感的。他虽然没有文化,可他身上有一种质朴的、农民式的智慧。他用这种智慧在战场上声东击西、以少胜多;在军营中鼓舞士气、统率千军万马;有时还用这种智慧在上司面前装傻充愣。而《亮剑》的“男人”风格正好满足了观众对此的心理需求,因此受到欢迎并不奇怪。
《亮剑》成功地塑造了李云龙这个角色,把他好战、善战、直率、蛮横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格多面、打仗勇猛、鬼点子特多、不按照战争游戏常规作战、敢于抗命、尊重战场实际、有点歪邪的主角,也是一个注重生活注重情感的人物,更是一个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真实的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在李云龙身上是有一股“匪气”和“霸气”,他酗酒、骂娘、脏话常挂在口头,“**”不绝于耳,这看上去不符合革命军队军人的作风行为,可他不失为一个真正的军人,这都是在特定的战争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军人的毛病。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十全十美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高大、完美”的眼光来审视电视剧中的主角人物是可笑的,
查看全文>>>亮剑小说读后感(一)
很早就看过电视剧亮剑了,但直到现在看过了小说亮剑后,真正的被震憾了,那种感觉很复杂,小说的前半部分和电视剧是一样的,激昂的战争,宝剑出鞘的一精一神,但真正一精一彩的是电视剧中没有表达或是不敢表达的后半部分,我想作者之所以写这部小说的初衷,所要表达的思想,全部凝结于小说的后半部分,一党一内肃清运动,大跃进,文革斗争等等,才是亮剑一书的一精一华所在。我之所以感触颇深,也源于先看完了电视剧后才看的小说,因为在电视剧中李云龙,赵刚,丁伟以及小田,冯楠,田墨轩的形象已根深蒂固,他们高大正义英雄的气概让我怎么也不能接受小说中他们所遭受的迫害和不公,真的让人发自肺腑的心痛,我是流着泪看完这部小说的,好多年了真的没有为一部小说而流泪,这次没有办法控制,一个个高大的身躯就那样倒下,亮剑一精一神随着他们的灵魂一起得到升华,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看了电视剧,我们都记住了李云龙这个具有特殊魅力,个一性一鲜明,活生生的军人形象。电视剧带给我们的是抗日战争的激一情,军人的生死离别战友情;也记住了楚云飞跟李云龙那种特殊的朋友情。但是,看完小说,才知道我们了解的李云龙,楚云飞,田雨,赵刚,并不是他们的全部。李云龙从没有离开过战场,即使死也是以一种军人的尊严死在自己的一槍一下;田雨对李云龙的一爱一并没有因为两人的矛盾而削弱,从文革群众造反派围攻李云龙,她带领六个孩子拿着棒球棒誓死保卫丈夫,从她在李云龙去世两天狱中割脉自一杀,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军人的妻子,她至少说明了军人的妻子一样不是柔一弱的。
赵刚一个为了寻求国家民族独立自强,社会进步的军人兼知识分子,至死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告诉我们的是知识分子一样不是柔一弱的,为真理献身是值得的。楚云飞抗日战争期间多次帮过李云龙,因为他珍惜这条汉子,他们两人对峙过,甚至经历过殊死搏斗,但当他得知李云龙去世的消息,心情沉重,在大一陆对案的金门岛发表悼文,他不愿意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如果不谈政治,他们真的可能成为至交。当孔捷回想起这些老战友,丁伟,李云龙时,我不禁跟着心情沉痛。当赵刚的儿子带着几个弟弟妹妹向李云龙叩头诀别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军人的孩子。当段朋把李云龙从囚车上劫下来的时候,我不禁感叹,这是李云龙带出来的兵,不惜一切代价,誓死保卫首长。多少次李云龙,段朋当他们面对威胁时,他们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战争时候的杀,杀,杀,而是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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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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