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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读后感(一)

古人常把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合称为人生的四大喜事,我想这应该与当时的条件、环境和氛围有很大关系,因为这些在现在看来并不能算是什么特别大的喜事。我不知道古人排列这些喜事顺序的依据是什么,或许是越排在后面的喜庆程度越深,又或许是考虑了押韵吧。其实这些跟【书剑恩仇录】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想写的是讨论一下人生中最不喜的事。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第一部小说,结果他其它的作品我倒先读了。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语言上来讲,【书】都无法与【射雕英雄传】相比,也可能是我比较喜欢【射】的缘故吧。但【书】是我看完所有金庸的小说后唯一一部有写读后感想法的作品。小说中别的情节倒不值得一提,就是陈家洛与香香公主之间的感情历程看过之后实在是让人难忘。两个相一爱一的人最终不能走到一起,我觉得真能算得上是人生中最不喜的事了。喜欢的人离开其实是件很正常的事,中间可能有误会也有感情问题,但如果其中充满了无奈,总会让旁观者都觉得惆怅。故事情节我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看,其它内容真的没太多看点,但对于他俩之间的情感故事描写实在让人回味。我想,【罗马假日】和【北非谍影】的成功也与男一女主人公无奈的感情故事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就像能成为pc游戏经典的【仙剑奇侠传】一样,悲剧容易叫座。维纳斯的美丽在于她没有双臂,的确,残缺有时是种特殊的美。

话题起得有些沉重了,呵呵,其实也是有感而发。因为现在太注重物质生活了,人们对感情可能不会像原来看得那样重吧。我从不期望能遇到琼瑶小说中的女朋友,那太不现实了,不可遇也就无法求;只期望别让我碰到人生中最不喜的事,那对我可真是太残酷了。

其实这篇也不能算是读后感,因为它不符合读后感的基本格式,没想到什么合适的名字就这么写了。作为我读的金庸的最后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没有给我任何启示,却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嘿嘿,就像一道好菜,有营养的前提还是需要它好吃;对于朋友而言,先别看他能为你带来多少帮助,而要看是否跟他在一起时你能感觉到快乐。

书剑恩仇录读后感(二)

可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金大侠的这十四部武侠小说,自打学生时代起便一直重复在看,一遍二遍三遍,有时候一年一遍,看的那会又是废寝忘食,想来生活中也极少有别的物或事能让我如此着迷。这些日子屈指算来倒也已有二三年未温了,不由得心里生痒,于是一有空就扑进图书馆,打算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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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英雄是人们心中、口中不忘的情节。英雄或是手把铜虎将,身总丈人师,或是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亦或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征战沙场,为国建功立业的是英雄;揭竿而起,反抗不公的是英雄;失意没落,悲情伤怀者亦是英雄。命运的天平不会每次都偏袒到英雄这一边,成功失败不是评判英雄的唯一标准。

红花会的总舵主陈家洛,出身高贵,拜于名师,身量俊美,文武兼得。无论身处何地,总是一副书生形象,但依然威风凛凛,不怒自威。《书剑恩仇录》中陈家洛一出场,即是老舵主病逝,他接任新舵主,多少英雄豪杰拜于他的脚下,场面极其壮观宏大,无限景仰之情溢于言表,似乎认定他就是那种可以举大事、发大义的英豪。也许他真的是,为了救四当家文泰来,他率领众人与官吏斗智斗勇,只为保全义兄的平安。一路上,他广纳良言,乐善好施,积极采纳徐天宏的好建议,又帮助回部霍青桐夺回圣物。当危险来临之时,放弃一人逃命的机会,与众人同甘共苦,刀林剑雨中闯荡,义薄云天令人折服。然而,也许他不是,内心喜欢霍青桐,当他看到她与李沅芷举止亲密时却耿耿于怀,丝毫没有发现李沅芷是女扮男装,在情爱面前他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难免令人心有不服。杭州宝塔之上,北京紫荆城内,他轻信乾隆之言,使自己深爱的香香公主死于非命,也把红花会带上了绝路。心胸狭隘,单纯,毫无心机,优柔寡断,不禁让人为他捏一把汗。

生在那样的时代,长在那样的环境,失败也许并不全是他的错,乾隆时期正是康乾盛世的尾声,依然国力强盛,百姓富足。虽有和珅这样的贪官祸乱朝纲,但盛世的积淀足以掩盖这小小的导火索。而陈家洛坚信满人应将权力交与汉人掌管,作为一个万人集团的首领,没有丝毫的高瞻远瞩,更忘了满人也罢,汉人也罢,优秀的统治者才是天下百姓最大的福气。改朝换代,政权更迭,需要社会环境和背景。纵观历史,均是在民怨沸腾之时方得以施行,而陈家洛饱读诗书,却忽略了这重要的一点。狭隘的民族观念,幼稚的政治头脑使他在这条道路上愈走愈远,这注定的失败使他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唱起失落英雄的悲歌。

然而,悲情亦英雄,失落亦成功。陈家洛身怀绝技,出手不凡,小小年纪就有了超凡卓绝的武功。他有着自己明确的目标驱除满虏,恢复汉制。无论这个目标是他人强加于他,还是受时代的束缚,他一直都在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和乾隆皇帝谈判,以情动人,以理晓喻,陈说利弊。在皇帝提出要么娶喀斯丽、举大事,要么放弃喀斯丽、大事泡汤的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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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金庸武侠自始至今都是在反对中进行的,无论是武侠世界皆虚幻,还是粗糙文学难登大雅之堂,甚至柔情女子勿近武侠,种种指责与批判都无法阻止我对金庸武侠挚爱的脚步。书中有的不仅仅是武学宗派,打打杀杀,尔虞我诈,更多的是侠骨柔情,赤胆忠心,是书中那份撼古震今的真情,那种引人入胜的意境,那些催人泪下的宿命其中令我感触最多的武侠作品之一就是他的第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 金庸曾说过:如果你到过江南,会想起那些燕子,那些杨柳和杏花,那些微雨中的小船。《书剑恩仇录》便起于那个竹木阴森、苍翠重叠、不雨 而润、不烟而晕、如诗如画的江南。书中没有《笑傲江湖》那种世间无好人的苍凉,却有着乾隆见她眉梢眼角风情万种,歌声婉转,曲意悠扬,加之湖上阵阵花香,波光月影,如在梦中,渐渐忘却是在和江洋大盗相会的脱俗意境。喜欢《书剑恩仇录》,因为喜欢看红花会众兄弟至亲至爱,生死无惧;喜欢看大家闺秀李沅芷与金笛秀才余鱼同的曲折爱情,同她一起伤心,一起落泪,一起花痴;喜欢看简单天真的周绮与武诸葛徐天宏这对欢喜冤家,同他们一起欢笑;喜欢看骆冰和文泰来坚实的爱情,同他们一起欣慰。但更喜欢的是霍青桐,这个让我沉醉的女子。 古道骏马惊白发,险峡神驼飞翠翎。从小桥流水的江南到黄沙纷飞的大漠,红花会各路英雄相继出场,同时也引出了我的最爱霍青桐。丽若冬梅拥雪,露沾明珠;神如秋菊披霜,花衬温玉。两颊晕红,霞映白云;双目炯炯,星灿月朗。穿得一袭翠羽黄衫,修得一派娇美神态,习得一身绝学武功,学得一通政治才略。天下女子有谁能比?世间男子谁不倾心?就连女扮男装姣滴美貌的名门千金李沅芷都为她倾心折服!她为了给回部抢回《可兰经》,几经周折,煞费苦心,日夜操劳,铤而走险,在回部与清朝战争中更是显现了她卓绝的智慧和领导才能,可为何这样一个善良、美貌、有才、近乎完美的女子却被感情拒之门外?可能由于性格原因,我所钟爱的人物都有着悲剧色彩的命运,萧峰如是,杨过如是,青桐亦如是!那时承他搭救性命,便将师傅传的贵重匕首送了他,从此心也便许了他。不是山盟海誓,却是心心相印,可后来的他却对她敬多于爱而选择了别人,深深地伤了我的心,更何况是青桐那颗处处为别人着想饱受煎熬的心!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女子的悲剧,令我心中愤愤难平,但青桐却不能怨恨别人和上天,因为令他痴迷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最亲的妹子!一个不谙世事,从小放羊吃花的少女;一个通体透着香气,让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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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后感 范文一 这一段时间看了电视连续剧《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最大的震撼是该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本剧最大的亮点。《亮剑》播出后,就创下了2005年电视剧收视率新记录。《亮剑》最大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本剧改编自转业军人都梁的同名小说《亮剑》,主要描述了革命军人李云龙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轰金门、文化大革命等历史时期革命军人革命本色始终不改的故事。《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它的叙事围绕李云龙展开,它的背景是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如何调和历史背景的浓淡,怎样处理个人命运和宏大背景在叙述上的矛盾,成了本剧叙事的主要问题。 《亮剑》是一部“男人味”很浓的电视剧,但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女性观众。《亮剑》最能打动观众的地方就是,它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豪迈粗犷、血脉贲张,正是今天所缺少、人们所期盼的东西,对这种情感的渴望不分男女,而且女性的感受应该还更强烈一些。因为她们更加呼唤男子汉的回归。李云龙是英雄,出身贫寒的平民英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容易引起观众共鸣。他身为八路军将领,却草莽之气未除。说话做事略带匪气,打仗从不按理出牌。他勇猛、有血性、嫉恶如仇,他满足了人们对英雄的想象和盼望。李云龙又不仅仅是一介武夫。他表面上粗鲁,实际上不乏理智,他是明理的、富于正义感的。他虽然没有文化,可他身上有一种质朴的、农民式的智慧。他用这种智慧在战场上声东击西、以少胜多;在军营中鼓舞士气、统率千军万马;有时还用这种智慧在上司面前装傻充愣。而《亮剑》的“男人”风格正好满足了观众对此的心理需求,因此受到欢迎并不奇怪。 《亮剑》成功地塑造了李云龙这个角色,把他好战、善战、直率、蛮横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格多面、打仗勇猛、鬼点子特多、不按照战争游戏常规作战、敢于抗命、尊重战场实际、有点歪邪的主角,也是一个注重生活注重情感的人物,更是一个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真实的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在李云龙身上是有一股“匪气”和“霸气”,他酗酒、骂娘、脏话常挂在口头,“老子”不绝于耳,这看上去不符合革命军队军人的作风行为,可他不失为一个真正的军人,这都是在特定的战争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军人的毛病。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十全十美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高大、完美”的眼光来审视电视剧中 查看全文>>>

亮剑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亮剑》。这本书象一杯浓浓的牛奶,滋润着我的心房;又象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我感到心旷神怡,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所折服。

书中讲述了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战斗英雄李云龙,他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却战斗经验丰富,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他性格不羁,被很多人认为善做离经叛道之事,但是他却胆识过人,意志坚定,思维方式灵活多变,他所采用的逆向思维使他在很多战役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中国人,这就是中国的军人,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国家,是他们在战场上的浴血奋斗,才造就了我们新中国。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精神,勇敢的中国人,聪明的中国人,自强的中国人,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象李云龙一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也有:例如阿里巴巴的总裁马云,其貌不扬,但是他的经营理念新颖,管理方法别具一格,创造了一个宏大的网络王国。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努力学习,向李云龙将军学习,将来也为建设我们美好的中国贡献出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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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了抗放战争期间,八路军129师独立团团长李云龙的战斗革命生涯,这是一个极具个性、有血有肉的军人的故事。在书中,我最喜爱的主角自然是主角李云龙。他草根出生、没有文化、言语粗鲁、性格暴躁,但同时他又有灵活的脑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没有理解过正统军事教育,却能带部队赢得一场又一场战斗;他坦率、直白、没有花花肠子,但同时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战友情深意重、对百姓亲切关爱、对感情坚定执着。最重要的是他有军人的气质风范,在战斗中勇往直前、不计生死,具有压倒一切的豪迈气概!

正是在这样一种人身上,才有亮剑精神:应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尤其是每一次的战斗描述,都看的我惊心动魄。开篇写李家坡之战,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狂放粗豪的气息弥漫不散。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淮海战役等一些大规模作战的描述,而是一场抢夺后援物资的严冬伏击战。我军与日军近身白刃肉搏,仿佛一场血淋林的战斗就在眼前发生,不禁热血沸腾。我体会到了:应对也是一种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个剑客碰到一齐,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也在他身上得到充分的验证,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军人性格、气质,令我崇拜敬佩不已。

在我看来,赢得胜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敢于理解挑战、应对困难的亮剑精神,一种必胜的气势,一种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

为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勇于奋战的革命先烈们,无不具有亮剑的勇气。无论是司令、军长、师长,还是一个个无名的战士,都值得我们去感恩、去学习。一次次想象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战士们的血肉之躯穿梭在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之中,正是那种坚韧的个性、无畏的精神,才取得战斗的胜利。豪气纵横,为民族解放浴血百战;铁骨铮铮,为军人尊严宁折不弯。

历史虽已去,但留下不灭的精神。此刻的出国留学网不需要去冒生命危险战斗,但也同样需要传承亮剑精神。当今世界竞争依然激烈:比经济、比科技、比教育在这种没有炮火硝烟的斗争中,要有胆量去比、有勇气去拼,更要有实力去进步。

首先应对困难永不言弃。在战争中,两军对峙争夺阵地,战斗打的很艰辛,退一步等于卸甲投降,将阵地让给敌人,这时就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工作过程中遇到瓶颈、生活中被困难绊,都不要轻言放下,也许坚持一秒就能结束战斗,取得胜利。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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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应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感情??

李家坡战斗开始之前,李云龙正在水腰子兵工厂和后勤部长张万和软磨硬泡。李云龙中等个子,长得很均匀,就是脑袋略显大了些,用他自我的话解释,是小时候练武,师傅老让他练头功练得狠了些,净拿脑袋往石碑上撞,一来二去就把脑袋撞大了。李云龙已和张部长纠缠了两个多小时了,不为别的,就是想多弄点边区造手榴弹。这是八路军太行兵工厂的土产。

平心而论,李云龙一点儿也不认为这种土造手榴弹有什么好,比起日军的那种柠檬式手榴弹差得太远啦,边区造的铸铁弹体质量太差,爆炸后有时只炸成两半,弹片的杀伤效果极糟糕,这种玩艺儿在战斗中常耽误事。可话又说回来了,就这种边区造也不可能敞开了供应部队,用李云龙的话说:能拔脓就是好膏药,有总比没有强。后勤部长张万和是李云龙的大别山老乡,在红军时期就是老熟人了。所以说话也随便惯了,似乎彼此不骂几句就太见外啦。张部长说:你狗日的就不像个当兵的,是他娘的商人,心算是黑到家了,我已经多给了你们独立团十箱了,还他娘的贪心不足。我早听别人说后勤部长张万和其实不是大别山人,早先是从山西这边逃荒过去的,我还不信,这回可真信啦,是他娘的抠,这又不是金元宝,你存着想下崽咋的?操,你要不给,老子这天就不走了,你小子还得管饭。这狗日的哪像个团长?无赖嘛,都像你们团这么软磨硬泡,我这后勤部长就别干啦。行吧,我再给你十箱,得了,你还先别道谢,老子不白给,你得拿东西来换。李云龙眉开眼笑地说:咱穷光蛋一个,连老婆都没有,真要有老婆,就拿老婆跟你换50箱手榴弹。张部长哼了一声挖苦道:啧,啧,你那老婆还不明白在哪个丈母娘肚子里呢,你狗日的还提前预支啦。再说了,什么金枝玉叶能值十箱手榴弹?美得你吧,老子别的不要,再打仗时,你得给老子弄把日本指挥刀来。李云龙一听便放了心,大包大揽地说:我当是什么宝贝,小菜一碟嘛,刀好办,冈村宁次的刀咱弄不来,弄把佐官的还不难。这样吧。你再给十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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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发表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在小说中金庸写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有侠士、皇帝、官员,也有市井小民。不过,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这也是金庸其它的小说中所没有的,那就是在小说中出现的众多人物中,除了公侯将相、市井小民和少林寺的和尚以外,几乎所有出场的人物,无论男女,都有一个绰号。这在金庸的小说中绝对是绝无仅有的。比如红花会的列位当家吧,二当家,追魂夺命剑无尘道人;三当家,千臂如来赵半山;;四当家,奔雷手文泰来;五、六当家,西川双侠(黑白无常),常赫志、常伯志;七当家,武诸葛徐天宏;八当家,铁塔杨成协;九当家,九命锦豹子卫春华;十当家,石敢当章进(章驼子);十一当家,鸳鸯刀骆冰;十二当家,鬼见愁十二郎石双英;十三当家,铜头鳄鱼蒋四根;十四当家,金笛秀才余鱼同。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绰号,就像《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一样,绰号是对他们外貌和特点或武功的解释。比如,徐天宏和他的妻子周绮,一个叫武诸葛,一个叫俏李逵,一听这外号就能知道这两个人物的特点了,徐天宏足智多谋,而周绮则有勇无谋,一个诡计多端,一个鲁莽冲动,也算是绝配了。他们在一起,有许多笑料,也是我在《书剑恩仇录》中最喜欢的角色。

小说是以红花会反清为大背景,并讲述了回部的抗清活动,同时,也把民间传说的乾隆的身世写于其中。小说的主人公是陈家洛,他是浙江海宁陈阁老家的三公子,是世家子弟,这也是金庸早期作品的一大特点,就是主人公通常都有一个显赫的出身。像陈家洛、袁承志他们是名门之后,胡斐是大侠之子,郭靖是梁山好汉的后代,杨康是岳飞手下名将(杨再兴)的后代等等,不过后来说不再是这样了,比如令狐冲的父母是谁从没有提过,韦小宝更是出身青楼,连自己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有点乱,不过没关系,反正我是写给自己看的,下面该说说陈家洛了,我觉得陈家洛并不是一个好的领袖,其实,他之所以会成为红花会的总舵主,我想余万亭当初选他的主要目的可能也就是想借着他与乾隆皇帝的兄弟关系来完成反清大业。至于红花会其它的当家,那也全是看在老舵主的面子上,我这样讲有点偏激,因为书上说当大家见到了陈家洛的本领时,全都佩服他了,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好的领导者,光是武功好还是远远不够的,张无忌的武功也好,可最后还不是让朱元璋给篡权了。陈家洛有一点和张无忌很像,就是在感情方面一样那么拖泥带水,张无忌是四个女子无从选择,陈家洛少点,只有霍青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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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郑少秋版)终于看完了,总共四十集呢。这是金庸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我从头到尾看下来的第一部武侠剧。来说说观后感吧。

剧中最动人的部分,应该是在20多集之后的时候,九王爷为了心爱的女人在永乐堡杀死俩出生入死兄弟那段,之前的部分都在平白的叙述情节,到这部分有种冲天的感觉。之后红花会总舵主与乾隆皇帝谈判,做交易也是比较精彩的部分。

说说九王爷!

被兄弟雍正改名赛思黑,于是毕生的事业就是恢复自己的名誉,夺得皇权。组建红花会,拉拢江湖各路豪杰,表面是行侠仗义,反清复明,实则为了自己的事业。又进驻西域七族,拉拢有利的族人,来为自己的事业服务。最初隐姓埋名在陈家洛家里为奴多年,又把陈家洛收为义子,之后装死退到幕后,这些都足以证明九爷是个有魄力,有智慧,隐忍负重的人,此乃人中骐骥,绝非等闲之辈。

如今很多人都喜欢把电视剧中的人物放置今天的职场之中来论述,九王爷放在今天的职场,那绝对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虽然最后他死了。可谁又能逃脱死亡的命运,有如司马迁所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红毛。九王爷一生是短暂却是足够宽阔和深厚的。说起九王爷的死,当陈家洛的剑刺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躲开,而是接了上去,并且抓住剑又往自己身上狠狠推了一把,那一瞬间他回忆了自己的一生。这一瞬间的回忆,使得整个片子一下子变得立体丰满,完美无暇。

另外在儿女感情方面,九爷是个专情,有情,重情的男人,整个片子几乎是从布倩佳听到他和兄弟的计划,想阻扰他的计划与常氏兄弟拼杀开始,九王爷的计划就变得不那么完美,导致之后一路承前直到结局。当常氏兄弟与布倩佳打杀的时候,他还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杀了自己的兄弟。在事业上九爷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甚至有些心狠手辣,不择手段,是个不太会因个人感情妨碍事业的人,可当碰上自己心爱的人时他想都没想就拔下剑飙上形同手足一起打天下的兄弟。也是从这一刻起,突然就让我很动容!谁说男儿无情,只因情未到真处。当他被陈家洛刺中跌下悬崖,努力去想抓住布倩佳临死遗留下的玉佩,那刻,也让我为之感动。这几处都说明九王爷也有柔软和性情的一面,并且真挚虔诚。(剧中的布倩佳似乎有点红颜祸水的味道,可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不能苛刻的要求人家^_^)

再说陈家洛,霍青桐!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陈家洛和霍青桐都还是孩子,顽皮、天真、无邪,从陈家洛得知义父死后,这俩人就突然变得沉稳、懂事、一下子成熟了,呵呵,这个过渡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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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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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春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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