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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秩序》读后感

村庄读后感范文一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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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读这部作品之前,我和无数的乡村想象共同体一样,一面在乐此不彼地把自己禁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另一面又保留着莫名的浪漫主义情节,把贫穷品德化,落后浪漫化。我也曾经想回归故里,梦想在那里盖一座小房子,可是问及我的家人,没人同意,也许没人能承受住那样的孤独。只有村里仅剩的几个老人,还在摇晃着岁月。

现实是,故乡已让我们产生一种无奈的疼爱情绪。且不说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还有近期新闻里播出的早婚村,买媳妇等社会问题,单是那大部分荒芜了的土地,不再流动了的河流,颓圮的篱墙,就给人一种云灰色的落寞感。

这篇散文在描写农民的冷漠时,引用了作者本人的另一篇名为《平平淡淡》的小说,这篇小说写的是赵家老大在地里强奸苗家老四被洪家傻子看了的故事,洪家的在村里大喊,却无人回应,只当他是傻子,事后事情终于被相信,

两家人便在屋里谈了会儿,拿出笔墨,白纸黑字上立下婚书。于是依着风俗择吉,选了好日,新娘却在哭嫁时出了意外,在屋里抱着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喊着我不嫁呀我不嫁呀,屋外的人按捺不住,于是进来劝,终于新娘子还是踩着唢呐声上轿了。

这个故事不免令人想到麻木的悲哀。假若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个人至少得判个七八年甚至更久的刑期,可搁在村里人这,又未免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假使不结为秦晋之好,两家的孩子都会落个声败名裂的结局,是两家人的悲哀。读后感[.cn]也许你会叹其麻木,但这样的麻木不正好是农民生存的唯一武器吗?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华老栓,假如不用人血馒头抵抗其命运,还有何良药妙方?

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村庄里的一切,常听比我大一辈的宗亲们述说他们童年时快乐的事情。我想我也是有过这样一段短暂的时光的,但在看看现一代比我小的孩子们,每天几乎只有手机电脑或是别的电子产品可以供他们玩,再没别的了,甚至是我们小时候玩的各种游戏,都已经被电子游戏取代,

可惜了没有我们从前的快乐。当我长大,村庄已老。这样的疼惜,又是束手无策的无奈。这个寒假,当我第一刻学会了骑电瓶车,便溜回了老家,在黄昏时写下这首。既然遗忘也是一种天赋,就将她连着骨灰一块埋在土里。

村庄十六行

村庄在山的怀里奄奄一息

河流像上吊的绳子一样弯在那儿

风车已摇进岁月

碾尽骨骼破碎之声

灰褐斑点的手捂住双脸时

镜片惨白的脸四分五裂

岁月腌了风的尾巴

晾在窗外的林梢

土坯夜里互相取暖

井绳张嘴吃下青苔

树藤张牙舞爪

撕裂颓圮的瓦垣

异乡人呲牙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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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治秩序》读后感1000字   近年来,中国一直把“法治社会”当做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之一。关于什么是法治社会、中国现在是什么社会的讨论络绎不绝。在读完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尤其是对《礼治秩序》的讨论后,我感受颇深。我认为当代中国是集法治和礼治为一体的人治社会。   所谓法治,“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准绳,一切纠纷矛盾都要按照法律的标准进行裁决。相比之下,礼治指人与人的关系是以礼为依据,社会的运行靠礼来引导和推动。而人则是法治或礼治中都不可或缺的因素,因为法治和礼治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可以进一步说,法治是“人依法而治”,礼治是“人依礼而治”。   首先,人治并不是“有权利的人任凭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人的好恶是不可确定,也不稳定的。如果依照一己好恶来统治,社会必定会大乱,便不可能会有“治”了。我们平时对“人治”这个词的理解是有偏颇的,我们所重视的其实是在法治或者礼治中人的因素,比如法治社会中,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解读,礼治社会中统治者对礼的解读。   其次,人们对“礼治”的理解也是不全面的,一提到礼,人们往往只想到“文质彬彬”、“善良”、“文明”或“慈善”。然而,“礼也可以杀人”,比如军礼——杀人来祭旗,比如夫死妻妾陪葬的礼等。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且维持这种行为规范的力量是传统,或者说是文化,就像中国乡土社会中安土重迁的文化使得迁徙成为一种常态一样。法治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但是维持它的力量不是文化而是国家权力。   中国现代社会是从乡土社会发展而来的,所以现代社会有更多的礼治,而缺少法治。从礼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一种文化的转变,是人们行为方式的转变。在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当权者需要转变,广大社会人民也需要转变。当权者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地摈弃中国 查看全文>>>

《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后感

文/桂孝树

初夏的日子,窗外蛙声四起,读着《厦门晚报》好友陈满意寄来的新作,内心难免感慨万千,与满意相识已有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还在《石狮日报》工作,碰巧我上班的地方离报社很近,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那种朴质无华的文风,那行走在乡间生活的点滴记忆,都在他的字里行间呈现。可以说读满意的文章如同在读精美的诗篇,那些富有诗意的标题,哲理的文字和情真意切的描述,让我觉察到未曾谋面的皖北小村山山水水,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一个个栩栩如生立在我的眼前。

乡愁与乡恋是每一个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同样在外漂泊多年的我,也走进满意笔下的故乡情结,他那种对乡土的热爱和念念不忘的故乡记忆,总是在他的笔下不断地展开。那些从篱笆墙上溜走的岁月就像飘荡在田埂上的浮云被风筛过的五月一样慢慢地走进乡村夏日和天高云闲故里秋的乡村秋夜,我想即便秋天里的芦苇是历史的边角料也好,毕竟从五月.麦地.乡村走过,向来秋天,敬重一株庄稼的生命高度在大风吹雪盈空际我好想闻闻那跨进腊月门槛的年味儿,更怀念那年春节的麻雀饺子说实在那物质贫乏的年代麻雀饺子味道真的太香,让人食之难忘。

乡村的四季在满意的眼里处处都是美景,看看草尖上的村庄就知道春来草暖泥土香,六月的夏夜里想起乡间的吆喝声那一树叽叽喳喳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在农家一片小院锁清秋里看着 粘贴在季节深处的冬无处不是乡音所在,乡愁所思,真好想找一本书来温暖乡村的这个冬季。其实无论是行走在麦梢上的记忆还是睡在故乡的月光下也好,故乡的水是清甜的,故乡的风是醉人的,特别是从吹进村庄的风里让我体验到作者装在心灵深处稻花的香味和故乡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看看当今的乡土散文家,能像满意这样将散文写得如此出神入化、通俗耐读,意境深远,实为难得。翻开书页里的白纸黑字,那纸是轻轻的,被风一吹,就能自动翻页。而每一页里面的文字,却是深沉的。当回忆的乐章停留在乡间的小道时,从苦难的历程到在村子上空散步的唢呐,我仿佛看到了皖北小巷子里的男人在追着穷亲戚向媒婆询问,不要忘了让邻家妹子们早点下嫁到这个几乎要被世人遗忘在乡下的渡口,有着像锔锅胡麻四等好男人在落寞渡槽默默等待妹子归来,可别让他们从春天的泥暖草生到一春梦雨常飘瓦等到夏天去捉蝉依然不见妹子来,难怪人们常说人是行走的庄稼,可惜等到霜叶柿子红时依然只见沉重文字如同砂粒般落入眼帘后,便再也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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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 学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篇课文,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幡然醒悟,我们人类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自私,把自己送进了绝境当中。 这个村里的人们,拿着一把斧头,到山上去,把那些粗壮、结实的大树一棵一棵地砍下来。盖房子、造犁,还有的随着屋顶的柴烟消失在了天空。人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却没看到未来的损失麻烦。看似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破坏了家园,使大自然失去了生态平衡,带来了致命的灾难。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终于在第六天黎明停了,可小村庄却不知被洪水卷到了哪里。 人们往往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我希望人们一定要吸取这个小村庄的这样的教训,做事不能损人利己,只想眼前。我们要爱护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树一木......大家一起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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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一陽一光里自一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一陰一暗与欲一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一陽一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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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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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秩序原理》的导论中作者说:本书乃是对一种人的状态的探究;在此状态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在本书中,我们将把此一状态称之为自由的状态。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亦常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状态。

其实,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在想对于自由这一个词的定义。以及一些我一直都想不清楚地的问题。

自由是什么?人们常说追寻自我、追求自由,那么对我们来说什么才是自由呢?或者说,什么样的感觉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自由的感觉呢?自由与不自由它们之间的界限在哪呢,怎样来界定它们呢?在这漫长的人类了历史和自然历史中,到底有没有人或者是某种生物曾获得过自由呢?

人是一种群居性动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中就是这个庞大的联系圈中的一份子。我们在社会上生存,总是想得到别人认可的。无论是亲人、朋友还是陌生人,当你在做一种选择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得到别人的理解。无论这种选择是所谓的对还是错,这一点总是不变的。

可有时,我们却在想,这种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情感总是需要顾及别人的看法、感受或者期许等等。因为一些不属于我们自己的,对我们也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往往付出了太多。所谓人言可畏!所以我们在想,这样活着是否我们的自由就是被限制的呢?貌似我们,我们这一生,我们的一切,都是被限制的。我们的行为有法律约束着,还有道德伦理约束着,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激情在社会面前,自由少得可怜。

所以我们找了一个安慰自己、互相安慰也监督别人的方法,我们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是吗?不是吗?

f.a.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说:自由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一个人按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可能性;此一状态与一人必须屈从于另一人的意志(他凭藉专断决定可以强制他人以某种具体方式作为或不作为)的状态适成对照。经常用以描述这种自由状态的古老的说法,因而亦就是独立于他人的专断意志

自由所具有的这一最原始的意义,有时被说成是它所含有的平常或粗浅的意义;但是,当我们考虑到哲学家因试图精化或改进此一意义而导致的种种混淆时,我们不妨还是采用其原始的意义为佳。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意义不仅是自由的原始意义,而且还具有明确无误的品格,它描述的是一种状态,而且亦只描述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之为可欲的原因,则与我们欲求其他也被称之为自由状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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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一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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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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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秩序》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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