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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的心路读后感,2024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范文一

年前,当我徜徉在孩提时代的时候,我还依稀记得:草长莺飞的清明时节,我的父亲,总要带我踏着布满荆棘的山路,祭奠我的祖先。那种感觉,在那时的我看来,总是说不清道不明,但心中怀揣那种心情却让人难以释怀。

这让我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股力量,它无形却暗藏能量,它让我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而这种我现在知道被称作信仰的力量,之前还被我当做是宗教或者类似神明的产物。周国平先生的哲学散文集《朝圣的心路》,字字珠玑,醍醐灌顶,让我如若新生的婴儿,方才感觉到无尽的光芒。

关于信仰,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只有形如守望或者追求的字眼才能与之相匹配,守望自由、追求光明总是严肃而神圣的。我不知对错与否,我很难否定这样的想法,这让我直到今日,依然坚信这个想法具有存在的价值。

任凭思绪车马星空,我总是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个主人公,他是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愤世嫉俗,他厌恶这尘世平庸的一切。但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一无是处的不良青年,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想象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就站在悬崖做一个守望者,专门守护着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主人公的理想,更是一种信仰,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的有童趣和纯真,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怎么能够守护人类的未来。

帕斯卡尔说:人是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去王位而悲哀了。周国平先生在《朝圣的心路》里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人的高贵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而这种精神生活,在我看来,便是我们的信仰。

有人质疑信仰存在的必要,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根据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每个人的存在都由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动物性和神性。一个怀疑信仰的人,对自身就是一个怀疑。

信仰无疑使人高尚。一个有信仰的人,首先便是有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爱情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却不能不相信神圣。在有信仰的人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人格与尊严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不论他们身在怎样的物欲横流中,他们始终明白,心中的神圣是不容侵犯的。

信仰还让人感知爱和信任。周国平先生在其《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一文中与思想家史怀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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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能遇到一本好书是一种缘分,并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所感悟,与书本做一次灵魂的交流,这比看无数的书却味同嚼蜡都来得有意义,这也是我所理解的读书的要义之所在。朝圣的心路,人之至性通往至圣之路。走在朝圣的路上,独自守望各自的灵魂。

朝圣的路途中,孤独是必不可少的,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孤独的乐趣,就像书中所说的,因为在孤独中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孤独中有大快乐。有灵魂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的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

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重消费重娱乐,人们往往静不下心来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没时间与好友谈心,做深沉的交流,一切你光掠影,都流于表面,流于浅薄。人难得有真正孤独的时候,而许都人却害怕,害怕他们在孤独中真切地面对自己,面对现实,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虚假的热闹,周旋于各种应酬,渐渐地,迷失了自我。独处需要一种勇气,敢于直面自我的勇气自傲与自己灵魂对话的过程中,或许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学会独处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真正的孤独并非只有空虚,而是内心丰盈不需要太多外部世界的干扰。

执着是内心的一种执念,因为对心中的某个目标或理想的世界念念不忘而孜孜以求。在执着的过程中,人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信仰。在面对众多未知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路,一心一意的走下去,个中滋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执着。

不要说佛门中人就没有执着,同样也有,从古至今,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的又有多少呢?有人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得不到,你永远都会自己沉浸在当自己拥有的幻想中。同时执着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因为执着,所以追求,所以永不言弃。他之于人生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但如果执着的程度超越了人的最大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因为费尽心思都得不到,就会心生怨念,埋怨一切可以埋怨的,并以此作为借口,不择手段地去争夺,从而使自己陷入了泥潭之中。执着也需要一个尺度,一个丈量人生的尺度。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才能保证自己在平衡木上挥洒自如。

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

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无论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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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读后感

想写这么一篇文章,是去年就有的想法。当时我正在校对一部60万字的着作,我还不知道这本书叫什么名字,但是我能感觉到,这是和心灵有关的文字。我也开始理解作者心灵苦渡的真正含义,那种来自内心的思考、倔强、愤怒呈现在每一篇文字里。说实话,这样的文字是可以影响并塑造灵魂的。最后,知道作者将这本书的名字定位《心路》,对照书名,回忆自己读过的篇篇文字,竟然一阵阵惊喜。作者莫不是要用心路历程展示最为真实的生命轨迹吗?

心灵是怎样成长的?这是我认识心灵苦渡后一直思考的问题。而这种思考并不是刻意而为,而是一种自觉的行为。让人学会思考应该是这部书最大的好处。人的意义全在于思考,思考使人成长,使人明智,使人深邃,使人眼光独到,使人看问题能直达本质。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就是作者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和视角揭示生命历程中所见的各类事物的本质的认知过程。说实话,看到最后,我突然发现,这本书是用心灵写成的哲学书。哲学是枯燥的,而心灵是吸引人的,这本书就是让人在好奇中,轻松、愉悦的学到哲学,学会思考。

让人内心充满正能量,变得自信淡然乐观,这是读这本书的另一大好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知,但感知的深度和真假却不同。作者感知准确到位,能够很好地揭示生命和社会的本质。当然,在我们的周围能够正确感知社会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很少有人能写出来,不写出来并不害怕,关键是憋在心里,憋成了很多扭曲的人格:仇富、仇官等,而一旦沾染了这样的心理,就离幸福十万八千里了。

人活着岂不是为了幸福?而幸福本身就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可以历练的快乐。你幸福吗?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但是你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就是幸福的,反之,你如果认为自己是不幸的,你也肯定是不幸的。幸福很多时候也是一种心理评估。而这部书要教会我们的就是出淤泥而不染,自我坚守,不卑不亢,寻找内心的宁静,在宁静中找到生命的真谛,然后获取更多的幸福。

让创作成为一件轻松的事情,是这部书的第三个好处。作者工作繁重,日日却笔耕不辍,大多数文章都在深夜时分完成。每天如此,从未间断。听人说,作者每夜创作两个小时,完成3000字以上的文章。这样的坚持,这样的创作速度,这样敏捷的才思,是让人无比佩服的。而你如果细细读他的文章,你就会发现,这是一种独特的轻松的文体,别具一格,有情节、有思想、有生活、有感悟,像小说不是小说,像散文不是散文,像随笔不仅是随笔,作者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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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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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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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差,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带着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想体会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样子。翻了几章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所说的朝圣是一件与宗教仪式没有关系的,追求内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坚持,一次追寻。

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很多人看到朝圣这个词,大概都会与宗教产生联系。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眼前浮现的就是藏民们对布达拉宫的朝拜,虔诚、膜拜,纯粹、专注。但是现在才明白,有时候一个人的朝圣是可以与任何宗教仪式无关的。就算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宗教的约束,没有教条的束缚,但他只要为自己的内心坚持着,那也算是一种朝圣。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

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星辰ww)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

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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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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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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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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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二篇: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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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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