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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1500字。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朝圣的心路》读后感15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我觉得能遇到一本好书是一种缘分,并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所感悟,与书本做一次灵魂的交流,这比看无数的书却味同嚼蜡都来得有意义,这也是我所理解的读书的要义之所在。朝圣的心路,人之至性通往至圣之路。走在朝圣的路上,独自守望各自的灵魂。

朝圣的路途中,孤独是必不可少的,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孤独的乐趣,就像书中所说的,因为在孤独中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孤独中有大快乐。有灵魂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的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

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重消费重娱乐,人们往往静不下心来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没时间与好友谈心,做深沉的交流,一切你光掠影,都流于表面,流于浅薄。人难得有真正孤独的时候,而许都人却害怕,害怕他们在孤独中真切地面对自己,面对现实,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虚假的热闹,周旋于各种应酬,渐渐地,迷失了自我。独处需要一种勇气,敢于直面自我的勇气自傲与自己灵魂对话的过程中,或许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学会独处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真正的孤独并非只有空虚,而是内心丰盈不需要太多外部世界的干扰。

执着是内心的一种执念,因为对心中的某个目标或理想的世界念念不忘而孜孜以求。在执着的过程中,人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信仰。在面对众多未知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路,一心一意的走下去,个中滋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执着。

不要说佛门中人就没有执着,同样也有,从古至今,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的又有多少呢?有人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得不到,你永远都会自己沉浸在当自己拥有的幻想中。同时执着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因为执着,所以追求,所以永不言弃。他之于人生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但如果执着的程度超越了人的最大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因为费尽心思都得不到,就会心生怨念,埋怨一切可以埋怨的,并以此作为借口,不择手段地去争夺,从而使自己陷入了泥潭之中。执着也需要一个尺度,一个丈量人生的尺度。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才能保证自己在平衡木上挥洒自如。

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

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无论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把自己喜欢做的做的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

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的机会。

失去也是人生的正常的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来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

对于人生,对于生活,我们总会有很多感悟与感受,并能在这一次次风感悟中使自己渐入佳境,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的心路历程,也是我们朝圣的心路。

我们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但我们必须有值得我们信仰的信仰,并为之付出努力,守护好我们的信仰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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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读后感


《心路》读后感

想写这么一篇文章,是去年就有的想法。当时我正在校对一部60万字的着作,我还不知道这本书叫什么名字,但是我能感觉到,这是和心灵有关的文字。我也开始理解作者心灵苦渡的真正含义,那种来自内心的思考、倔强、愤怒呈现在每一篇文字里。说实话,这样的文字是可以影响并塑造灵魂的。最后,知道作者将这本书的名字定位《心路》,对照书名,回忆自己读过的篇篇文字,竟然一阵阵惊喜。作者莫不是要用心路历程展示最为真实的生命轨迹吗?

心灵是怎样成长的?这是我认识心灵苦渡后一直思考的问题。而这种思考并不是刻意而为,而是一种自觉的行为。让人学会思考应该是这部书最大的好处。人的意义全在于思考,思考使人成长,使人明智,使人深邃,使人眼光独到,使人看问题能直达本质。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就是作者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和视角揭示生命历程中所见的各类事物的本质的认知过程。说实话,看到最后,我突然发现,这本书是用心灵写成的哲学书。哲学是枯燥的,而心灵是吸引人的,这本书就是让人在好奇中,轻松、愉悦的学到哲学,学会思考。

让人内心充满正能量,变得自信淡然乐观,这是读这本书的另一大好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知,但感知的深度和真假却不同。作者感知准确到位,能够很好地揭示生命和社会的本质。当然,在我们的周围能够正确感知社会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很少有人能写出来,不写出来并不害怕,关键是憋在心里,憋成了很多扭曲的人格:仇富、仇官等,而一旦沾染了这样的心理,就离幸福十万八千里了。

人活着岂不是为了幸福?而幸福本身就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可以历练的快乐。你幸福吗?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但是你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就是幸福的,反之,你如果认为自己是不幸的,你也肯定是不幸的。幸福很多时候也是一种心理评估。而这部书要教会我们的就是出淤泥而不染,自我坚守,不卑不亢,寻找内心的宁静,在宁静中找到生命的真谛,然后获取更多的幸福。

让创作成为一件轻松的事情,是这部书的第三个好处。作者工作繁重,日日却笔耕不辍,大多数文章都在深夜时分完成。每天如此,从未间断。听人说,作者每夜创作两个小时,完成3000字以上的文章。这样的坚持,这样的创作速度,这样敏捷的才思,是让人无比佩服的。而你如果细细读他的文章,你就会发现,这是一种独特的轻松的文体,别具一格,有情节、有思想、有生活、有感悟,像小说不是小说,像散文不是散文,像随笔不仅是随笔,作者不受文体限制,就像是作者本人一样,随心所欲,狂放不羁。这是他的大境界,也是他的大功劳,他将写文章变成了生活的一种方式,就像有些人打麻将,唱卡拉OK一样,但是这优雅又意义的多。

那么到底心灵是怎样历练成的呢?我觉得心灵的成长应该有三个阶段,就像武术大师的练成一样,起初是固执一招一式,中途下苦练熟一招一式,最后忘记每招每式,随心所欲。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尽管心灵至上,因为心灵是正义的、柔软的、美好的,尽管去历练、坚守、努力,不必在意是得是失,你一回头,突然发现,你今日之境界大非昨日之境界。而你再前进再努力,又突然发现,你达到的程度就是原来天生的本真和淡然。就如书的几个名字《生命无形》、《世界无极》、《精神无为》一样,这或许就是心灵成长应该指向的目标。像这样用心灵写成的展示心路历程的文章是应该用心去品读的。

如果有一天,那本书放置在你的面前,你尽管去体会,尽管去感受,不要想着作者是谁,也不要说你认识心灵苦渡,因为在红袖上,不认识他的人并不多。而且认识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记得老舍曾经说过一段话:不要想着认识一个作家,看他的文字就够了。这才是最好的认识。


读后感14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作文读后感18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1500字的读后感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元旦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

提起作家莫言,很多人早有耳闻,或许亲自读过他的作品。他,1955年出生的年轻作家,1980年开始创作,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等作品。1986年夏天,莫言与陈老师雨、朱伟合作将《红高粱》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酒国》是一篇意识流体裁的长篇小说,其中包括《酒精》等九篇围绕酒文化的短篇,可以独成章节,并以十八篇与学生李一斗的通信原件贯穿全篇。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酒国文化,以几个典型人物为线索,写出了奇妙的液体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其中各阶层对酒的需求和应对截然不同。作者以丰富的生活根基为依据,写出比赛酒量的宴席场面和酒醉之后难受的滋味,是非常真实的,令人感叹的!

使我联想到自己前半生坎坷的生活阅历,很有同感。小说中的一些场面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和感受。我曾经喝醉过数次,每次都吐得不省人事,丑态百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莫言的文字给出了答案。

我与许多小官吏是朋友,也跟着他们喝了许多不花钱的酒,这也是腐败行为。我知道,我深深的体会到,赴这种比赛酒量的宴席绝不是一件乐事,只要你还讲信义,好冲动,必定要被放倒。只有那些冷面冷心冷静的人,才能不被灌醉。而喝醉后的难受滋味,比感冒了难熬许多。我醉酒一次,脑筋要麻木起码一个星期。但一上酒席,三杯下肚,便忘了先前的痛苦,总是像英雄一样豪饮,像狗熊一样醉倒。其实也想回家与家人一起吃饭,但身不由已啊。一方面他们因用公费吃喝,酒海肉山地挥霍浪费而被百姓诅咒,一方面他们又深受酒宴之苦,这大概是中国的一个独特矛盾。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采燕》一节,使我受益匪浅。采燕一节细致地描写了采集燕窝这一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是一篇很好看的东西。

燕窝自古以来被称为大补之佳品。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记载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在一个世纪前,有钱人家吃饭,燕窝还是酒宴上必备的珍品。但具体燕窝为何物?燕窝何人所采?燕窝怎样采摘?一般人包括我在内是不了解的。小说以大量的文字详细地讲述了采燕的历史,采燕的过程,采燕的艰辛与代价,赞颂了采燕人灵巧的体质,高超的技术,聪明的才智和丰硕的成果。据说现在在中国,燕窝以近绝种。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得从东南亚各国进口,导致燕价暴涨。现在香港市场上,每千克燕窝已值2500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这种昂贵的东西,今天的工薪阶层应该是没有操心的必要了!

《酒国》小说所讲述的主要内容:省检察院侦察员丁钩儿,接受了调查红烧婴儿真相的任务,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曲折而离奇的故事。小说分别以《肉孩》《神童》《烹饪课》等章节分别描述了肉孩的养育买卖宰杀烹制的全过程。读完令人反胃、呕吐,不寒而栗!

小说反复强调从事上述活动的人们遵守的宗旨是:红烧婴儿是一种特殊的食品,这个婴孩已经不是人,是根据严格的两厢情愿的合同,为满足发展经济、繁荣酒国的特殊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人型兽,他们同待宰的其他食用兽是一样的,因此不能滥用感情。

联想到现代的人们已经发展到无所不吃的地步,这种论调似乎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人必定是最高等的生物,从法制社会的道德观念来看,这已经超出了法律和道德准绳的规范,是一种可耻的不可饶恕的罪恶行径!

虽然这是一篇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小说中的情景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但愿无所不吃的人们不要发展到食用红烧婴儿的地步!而且人类健康长寿的秘诀与胡吃海塞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读后感1500字《佐贺的超级阿嬷》读后感1500字


阿嫲很乐观的说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穷人,但是穷有两种,穷得消沉和穷得开朗。做有钱人真的很辛苦,要吃好的东西,要去旅行,忙死了,穿着高贵的衣服走在路上还得害怕摔跤,穷人习惯了穿着脏衣服,淋了雨,坐在地上,摔跤也无所谓,啊,贫穷真好

阿嫲的这番话,或许在现代人的眼中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没钱当然只能说没钱的好处,但,事实上的阿嫲不是这样,阿嫲年轻的时候基本是没吃过苦,是嫁给了外公之后从知道了贫困的味道,正是品尝过富裕和贫苦味道的阿嫲,才真正的悟出人生的真谛。

大家都说,现在的世道很不景气,钱不够,不能去大饭店吃饭,不能出国旅游,买不起名牌的衣服。。。。因为这些原因,人们觉得不幸福,于是,挖空心思去追求所谓的幸福,甚至于不顾念亲情,在这些人眼中,钱就是万能呢,他们用自己的奸法去夺取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一切,然后,再表面装得很高尚的来慰问你,这其实就是给了你一巴掌后再假心假意的来问你疼不疼。在我看来,这些人其实就是吐暴发户,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显得你的人格有多高尚,反之,总有一天你会被你的良心整得无法生存,于是,这个时候你就只能多拜菩萨以祈求菩萨的原谅。当然,自私现实的还不止这些人,还有一些不顾正义的跟在这些吐暴发户身边阿谀奉承的小人,她们也是被金钱迷了眼,昧着良心说谎话。但是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

看,善恶总有报。所以,我并不提倡当遭到人背叛时去报复,因为这样只会使自己的人品变得跟这些人一样低贱,所以,还是交给上天去惩罚吧。咱还是做个高尚的人好点。妈妈常常教导我们说,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就算被外人再怎么委屈,咱也能够抬头挺胸的走。

也有人把自己某些低劣的行径归跟于世道,说什么都是被世道所逼的,其实,这只不过是堂而皇之的借口,改变的不是世道,真正改变的,只是人自己。我一直不信钱能使得鬼推磨,因为我相信,世上还是有真理正义存在,世上还是好人居多,并不是有钱就幸福。幸福是什么?我的幸福观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气气的相处,在我看来,这远远一家人为钱撕破脸来得幸福多,就好比在单车上笑比在宝马里哭来得更快乐。当然,不止家人,朋友之间的相处也很重要,或许,就在你最落魄潦倒的时候,

是真正的朋友扶了你一把,这种你帮我,我帮你的温馨感觉不也很好吗?

阿嫲常说,人,本来就是赤裸裸的生下来的。没错,人生下来的时候一丝不挂,什么也没有带来,这么看来,无论是事业失败,还是失去房子,只不过是回到原来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生命还在,一切就能从头来过。所以,幸福并不是金钱所能决定的,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心态。

还有一点,人生活在这世上,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讨厌你,所以,更不必为了讨好人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按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活着,不是很好吗。

最后,套用阿嫲的经典名言:只要能说声再会就是幸福,如果能说改天见就更加幸福,要是能说好久不见就更加,更加幸福了。

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不是吗?人生苦短。何必为了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而伤脑筋呢?钱不必太多,够花就好,笑着过完每一天比什么都来得有意义。人生除死无大事,阿嫲说的,穷也要穷得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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