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金口玉言句子 > 导航 > 《金口玉言》之读后感1500字

金口玉言句子

《金口玉言》之读后感15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金口玉言》之读后感1500字,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古人说过一个人的眼睛是现在的他,一个人的嘴巴是将来的他。不错。这就告诉我们,一个人的价值,首先表现在他的说话上。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有的人说话很入耳,而有的人说话就很不中听。贵气的人,言重、得体,入情入理,话里话外亦显得贵气;平庸的人,言轻,语微,松垮,杂乱无章,话里话外都透着俗气。口才是以个人的思想的反映,更是以个人的气质体现。俗话说:嘴巴长在自己的身上,自己的价值自己决定。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能言善辩的人,往往受到人的尊敬,收入爱戴。有位美国政界要人说过,个性和口才比起问候知识和哈佛大学的文凭更为重要。

虽然我们天天都在说话但说话的时机,分寸,力度等方面的不同,产生的效果也将大相径庭的。在现代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成也由口,败也由口。一句话说的好,可以说的人笑;一句话说的不好,可以说的让人跳。

所以说口才是我们踏上成功到来的最简捷,最高效的法宝,几乎可以说没有任何一种成功的方法能够与之媲美。好口才是人生的第一生产力,它能够让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时候都备受瞩目。

而我借的此书证实益此为出发点,以言为口珍,口微言贵的原则,将目光投注于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从权威,鲜活的理论和经典的事例中,提炼出浅显易懂的说话方法。针对不同的交际语言技巧,提高朋友们的语言交际能力,从而获得说话的资本,获得金口玉言

在书中,作者针对不同的交际对象及说话场合,介绍出不同的语言技巧,于细微之处把话说的更金贵,提高语言的应用能力及交际技巧。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倾听这一章节。在一项关于友情的调查中,调查的结果让调查者感到很意外。调查结果显示,拥有最大朋友的那些人,并非是那些能言善辩,引人注目的人,而是那些善于倾听的人。原来在日常的生活中,不仅是说话,倾听也相当重要的,倾听比尔表示了敞开自己的心扉,坦诚地接受了对方,宽容对方,体贴对方,才能让彼此的心灵融通,建立起自己的良好人际关系。

比如说:我们是学营销的,那毕业以后如果喜欢的话,肯定会从事营销这一行,那在跟顾客推销东西时,倾听是相当重要的,一名优秀的业务员,必须能够了解顾客的的想法,知道顾客想要什么。如果你推销你的房地产,当以位顾客提到他的孩子在私立学校就读时,你就应该明白他vu太注重周边学校的质量问题;当顾客说他们不属于那种喜欢户外运动的人时,你就要让他们看以些占地小的房屋。顾客的购买需要在和你交谈过程中,一定会直接或间接的表现出来。有时候,一个人往往同时受到几种消费心理需要的支配。因此,如果在个顾客下订单时,对方出现了一会儿沉默,你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一位去说些什么。相反,你要给顾客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和做决定。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打断他们的思路,否则你会后悔的吐血。当顾客说我考虑一下时,我们不要急于说服他们,而是要给他们充足的时间去考虑,因为这总好过于先这样吧,我考虑好了在打电话给你。别忘了,顾客沉默时就是他在为你考虑了,相比而言客的承受沉默的压力要比我们承受的还要大的多。因此,让顾客多沉默一会,倾听对方的考虑,是最明智的做法。

所以有句话说得好:决定成败。

f132.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1984》之读后感1500字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出身英国中产阶级,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年少时仍接受了良好的学校教育。即使没有上大学,但是在其后接触贫下百姓时,仍受到身份阶级的排斥,因为在那时的英国,光从口音上就有了阶级之分。而正是这个走不如上层社会,也融不进下层群众的人,却以及其睿智的眼光窥见了极权主义的萌生,并写出了一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政治预言的经典之作的书《1984》。

符号为1984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书中的极权主义没有甚嚣尘上,这是我们庆幸的东西。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极权主义,却以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国家上演,并且至今未绝。极权主义便是一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它掌握了现代政治的统治手段,包括政治组织、社会生活、舆论工具、艺术创作、历史编纂,甚至个人思想和隐私。书中描绘的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变态的发展状况。作为政治最高领袖的老大哥被人奉为天神一般的人物,好像每个人的忠诚都应该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以至于以它为代表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人理解。城市的各处张贴着他的头像,他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便从每一个关键的地方向下凝视。

在书中的那个社会有一句口号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这是当权者向所有人灌输的思想。国家不停地打仗,因为世界需要的和平就是战争不断;当权者对下层人民的奴役是理所当然,这就是在为他们创造自由;知识和文化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上层社会引导发展,下层人民的无知即可推动这种发展。一切我们觉得荒谬的东西,在那个极权主义鼎盛的社会里都顺理成章,因为他们的生活只有一条原则服从,他们的信仰就是忠诚于老大哥,即使只需要看到他的画像。

为了维护统治,他们在各处安装电幕,一种可以接收和放送的工具。让这些生活的居民知道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即使这种全面监视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是人心上的那道坎就会让每个人都谨言慎行。掩饰你真实的感情,控制你脸部的表情,大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恐惧,是当权者利用得最好的武器。

极权社会里的统治者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极权主义者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去破坏伦理、控制思想、剥夺自由、扼杀人性、捏造和篡改历史,他们认为过去并不客观存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中,于是他们拥有庞大的机构为他们篡改历史,以使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无一例外的表示他们的决策从来就是最正确的,而在他们的统治下社会进步迅速,至少从文字记录上来看是那样的。如果某人的记忆不符合文字记录,那么他必须修改自己的记忆,而不是质疑是不是过去与执政者说法不一致。这就需要人们学会双重思想。

所有人都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却扯着一滴水不漏的谎话,同时持两种相互抵消的观点,明知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逻辑来反逻辑。一边表示拥护道德一边又否定道德,一边表示民主的办不到的一遍又相信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忘掉一切必须忘掉的东西而又在需要的时候想起它来,然后又马上忘掉它。双重思想要求所有人有意识地进入无意识,去改变我们的认知,而后又不能意识到刚刚完成的催眠。虽然很困难,但是为了老大哥,所有人都必须做到。

当所有人长时间接触这些思想,受着这种禁锢,许多人都开始信仰着当权者灌输给我们的一切东西。新一代的人成长在革命后的世界,并且不知道有别的世界,把党视为万世不易的东西,就像头上的天空一样,对它的权威绝不反抗,只是千方百计的加以回避。极权主义便更加根深蒂固,因为人民已经不会反抗了。这样的一副政治图景显然给执政者带来极大鼓舞,而对于普通民众却无疑是一个噩梦,为了避免其发展壮大,人民要学会反抗一切有悖于人性发展的东西,不要惧怕权力的压制和暴力对待。

《家》之读后感1500字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在激荡,我的思潮在涌动,我是在悲愤与惋惜中纠结和叹息,实在是在难过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我生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相对于那些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那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打破了旧社会的桎梏,一个崭新的时代随之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有人认为,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而我觉得觉新这样的人懦弱,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也理解他,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都已失去太多太多。活着,只是机械的活着,看不到光明了。

有人认为,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而我看来,他的幸运还是源于他自己的争取,一个人,只有自己不放弃,才能有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才能最终收获幸福。

有人认为,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觉慧,因我个人觉得,他还是思想不成熟,他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在这件事上,我是相当的气愤,相当的难过,相当的痛心。但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觉慧后来反抗了,为他自己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的爱情还会有最初的美好吗?他的人生是否有遗憾呢?我想,在他心里,会一直有个阴影吧。那个黑暗的年代,留在岁月的遗迹里,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力量,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对未来,对生活都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只要心中还有梦,,未来并不遥远。

珍惜现在的生活,为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和奋斗!

朋友们,一起加油!

《礼物》之读后感1500字


历经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礼物》这本书籍,读完它后使我掩卷沉思、受益匪浅,让我从中学到了无尽的做人道理。《礼物》是我们系在读书明志活动中推出的一本书籍,作者约翰逊博士继《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又一佳作!使我对奶酪的香味仍记忆犹新,它告诉我如何去面对我力所不能及的情境,对千变万化的情况该做出什么反应,又该怎样直面我们的未来

如今我又读了《礼物》,刚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简短易懂的寓言故事,文中提到的那份世界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现在,想过去学习并着手创造性未来明确目标,再细细品味才能领悟到其中的真理!所谓的礼物就是真理,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让每一个人领悟到其中的真理。在现在里生活,在 过去中学习,制定未来的计划。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里,《礼物》会帮助我重新发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和故事中的年轻人一样,你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最重要的礼物,亲身体验追求自我!我们总是苦苦的追寻礼物,却往往忽视了自己早已拥有的礼物:无形的此时此刻,才是最珍贵的。当你会心投入你正在做的事情时,你的心就不会游离不定。你享受生活,你就会更加快乐,办事更有效率。你下决心只关注那一刻发生的事情,那种集中和专注将带领你走向成功。

人生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此刻!

这是一个追寻礼物的故事,也是一个年轻人的成长历程的精神写照。从一位睿智的老人那里,年轻人听说了一份神秘的礼物,据说那是每个人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拥有它就会变得更加的幸福与成功,但只能靠自己领悟与得到它。年轻人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但礼物始终没有出现。 然而在某一天里他突然领悟到了礼物实质就在我们的身边学会把握此刻,就能过上更加幸福、更加成功 的生活。它引导人们要从过去、现在和将来的高度去审视自己,从而使人们过上富足、自由、快乐地生活,并更安心、更出色地工作。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用一个故事告诉读者,获得快乐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把握现在。我们应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现怎样把握此刻,怎样欣赏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然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自我。那一刻,你会体验到一种快乐与幸福!一旦找到方法,你就会发现做到把握此刻并不难,还可以每天反复实践。

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它会帮助我们重新发现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和故事中的年轻人一样,我相信自己也会找到属于我的那份精美的礼物,亲身体验追求自我!就在今天!就是此时我意识到的这一刻

在学校学习的我会从这一刻开始,学习过去,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足,从中吸取教训,采取不同的做法。把握学校给予我锻炼自己的大好舞台,认真做好现在重要的事,着手为将来有更大的进步而努力。《礼物》教我们学会去享受生活中的一切,认识自己的不足,做自己喜欢的事,认真的去做到,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这都是一种成功。始终坚信成长就是在发现自己的无知与不足开始的。

《礼物》使我知道了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当我们想过得更快乐更高效更幸福,这个时候就要把握此刻,仔细做好当前的工作。当我们想让现在比过去好,这个时候就要向过去学习;当我们想让将来比现在好,这个时候就要着手创造将来;当我们有目标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了,并认真做好今天最重要的事,努力的学习、工作和学习你才能收获你挥洒的那一滴滴的汗水 。人什么时候都得有个目标,有了目标你就有了奋斗的方向,你就觉得办什么事情都有希望,便会朝着这个目标前行,认真的书写我们的未来。

《情人》之读后感1500字


暑假里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便随手翻起了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下子就被这本薄薄的小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开头是这么写的: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多么温情默默的开头,让我想起了叶芝的那首诗《当你老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我猜想,《情人》一定是一个无比动人的爱情故事,或许还很传奇。

怀着无比期待和激动的心情,我一口气就看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感觉内心特别压抑、字里行间那种悲凄感、颓靡感、孤独感令我喘不过气,杜拉斯不愧是大师,《情人》确实给人以震撼的快感。书中有两个情节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一个是白人姑娘透过人山人海看到自己的情人结婚的情景,四目相对时那男人眼中的孱弱与无奈和女孩眼中带着坚强和倔强的近似绝望的神情;中国有句古诗恨不相逢未嫁时就算相逢未嫁时有什么用呢,目睹心爱的人结婚还要什么比这更残酷和凄惶呢?!另一个情节是女孩在归国的轮渡上,看到巨轮笛声长鸣,吊板缓缓升起,拖轮启航远离岸边时,她开始饮泣了,但那是既没有眼泪,又没有声音的低泣,就连前来送行的妈妈和小哥哥都不曾发现。她伤心欲绝,也像上次一样倚船栏上,她知道情人也正在凝望自己。悲哉!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她突然不敢肯定她没爱过这个男人,没有这种她没有见过的爱情,因为这爱情已经在历史中消逝,就象流水消失在沙漠里一样。可现在,也仅仅是现在,当这首乐曲撒遍大海的时候,她才重新发现这种业已消逝的爱情。无论女孩以前如何否定她爱那个男人,此情此景下,分别在即,她也只能放纵自己低低的啜泣,那是何等的无望阿,或许这辈子再无法缘相见吧,而她那么努力压抑的情感其实一直都在,浓郁似火般被她浇灭在心间。情极至毒呵!

这本书让我想起作家池莉的一句话:文学是一个关于绝望的故事。的确,《情人》之所以被那么多人喜欢也许就在这绝望中的爱情吧。一个贫穷的生活艰辛的白人女孩和一个中国的富家少爷在半殖民地的越南,跨越种族、跨越偏见、跨越阶层相爱了,这爱本身就是一种无望,一种对非理性的偏执与迷恋,压抑感与绝望感在书中随处可见。抛开那些炫丽的写作技巧,大量的意识流和心理描写以及纵横交错的时空变换,我认为作品本身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还在于情感。杜拉斯写这部自传性小说时候的心境我们不得而知,可我猜想,过了那么多年已经功成名就的她却始终忘不了16岁的那段短暂而悲壮的爱情,初恋的记忆穿越时空,还停留在对一段爱情的回眸和对一个男人的怀念之中。它的爆发可以划破沉寂的长空,震惊整个世界,这该是怎样刻骨铭心的一段恋情!就像作品最后那个中国男人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说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情深不寿,正因为爱得深,那种无法爱、爱不到的煎熬才来得深刻、来得长久。我认为,《情人》整本书其实就是杜拉斯在向我们讲述一个关乎绝望的故事。爱情是孤独和绝望结出来的红苹果,鲜嫩美好的外表下是绝望的毒汁在四溢阿!我读过的西方文学作品中关于爱情绝望的女性还有两个。一个是狄更斯《远大前程》中老处女郝维辛小姐,令一个是福克纳《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的艾米丽小姐,两位老处女都是把内心的绝望辐射到生活的其他角落,实施刻毒的爱情计划来折磨他人,而最终驯服她们的都是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包括情人在内的这三部作品,的确验证了池莉的那句话,文学是一个关于绝望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后,也许我的记忆里还会有《情人》中的一些琐碎的片段和细节,它并不像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制那么正统,可它的确让我思考,思考关于爱情、关于生活的那些细腻与微妙之处。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