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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没有好的方案指导,则不会得到好的成就。当我们对未来的计划感到迷茫的时候我们需要用心写好属于自己的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不能凭主观臆想,而要本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完成。你正在尝试写方案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实施意见”,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屯溪的重大举措;是努力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的具体体现;是高度关注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监督,保障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屯溪率先崛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一)制定审计计划。要继续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了解我区民生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民生工程审计工作,合理地将民生工程审计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项目计划。通过扎实的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二)强化资金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在审计过程中,要根据民生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是否到位,本级和乡镇财政分担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本文 明;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有无借民生工程之名变相增加群众负担等。
(三)保障工程质量。要针对工程建设类项目的特殊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跟踪审计和滚动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有关事项,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在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是否合规、及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张冠李戴;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和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造价是否真实;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良好;项目的后期管理是否科学并达到预期目的等。
(四)加强分析研究。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要坚持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密切关注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数据库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五)加大整改力度。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区民生工程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的沟通,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审计结果公告的有关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审计结果,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民生工程审计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分解民生工程审计任务;要加强与贯彻落实解决民生工程责任单位与协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在审计职责范围内,根据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通过加强领导和完善机制,为民生工程审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推进使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大局。
(三)探索审计方式。民生工程审计工作点多面广。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项审计调查的作用,从宏观的层面、全局的高度发现、研究并解决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通过采取有效的审计方式,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努力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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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民生项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我镇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民生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建设成效,积极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费和医疗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到全县所有农村居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情况等。

二是加强对镇直各部门、党工委、村(社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财政分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教辅站、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建立了计算机工作程序库;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拖欠,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办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工程进展的经济性、效果性、效能性,以及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情况,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对民生工程中涉及具体工程建设的,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规划、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帐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

三、任务安排

(一)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负责对全镇民生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督促各镇直部门、党工委、村(社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并适时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二)镇直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牵头承担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2、镇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农民工技能"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3、镇合医办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4、教辅站负责"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校舍安全工程"、"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镇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监督检查。

6、镇宣教中心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7、镇扶贫工作站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

8、镇财政分局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家电下乡" 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15、镇妇联负责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人员安排

镇直牵头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本单位的监督部门为主,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二)监督检查方式和有关要求

1、监督检查以"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情况介绍,"看"即实地察看,"查"即查阅相关资料,"访"即走访受益对象。

对涉及资金发放的项目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村、社区面应占镇数量的30%以上,必须走访一定数量的受益对象。

对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应跟踪工程进度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抽查项目全年一般不低于10个。

2、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并真实客观记录有关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要结合监督检查认真妥善处理。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人民服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天职,舍此之外,别无选择。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人民群众动真情、真动情,始终把实现富民惠民作为执政追求,把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做到在植根群众中保持好的作风,在服务群众中实践好的作风,在造福群众中体现好的作风。为此,特制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是: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助民富,重民生,分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倡民和,保民安。一、察民情健全和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轻车简从,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明察暗访,随时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所盼所愿。(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每位市级领导、每个市级部门都要联系一个乡镇、一个城市社区、一户非公有制企业,市级领导有意识地联系一些工人、农民、居民朋友,随时掌握第一手情况。(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深化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市、区县每个党委委员联系3至5名党代表、每个党代表联系3至5名普通党员、每个党员联系3至5户群众。(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名代表联系3至5名选民。(责任领导:宋建新;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相关各界人士制度,每名政协委员联系3至5名所在界别人士。(责任领导:苏灿;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深入开展争当"爱民书记"、争做"爱民干部"活动。落实乡镇干部驻村入户、包村联户等制度。(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二、听民声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完善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办好群众诉求电话。完善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和预约接待群众制度,严格执行区县委、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信访办)。畅通市长热线电话,办好市长信箱,办好政府门户网站。(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级部门正职电话,在本区县范围内公开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部门正职电话,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好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窗口单位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领导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广电局)。三、顺民意党委和政府作决策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咨询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与民争利,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实行市党代会对市委全委会工作进行满意度投票制度,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责任领导:蒋仁富;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实行社会热点问题民意调查测评制度。(责任领导:苏灿、宋建新;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立说立行,坚决整改。(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善群众对市级部门的软环境测评和行风评议制度。(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进一步发挥软环境公开投诉电话作用,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新闻媒体要加强民情民意调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民意渠道。(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四、助民富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创造“眉山速度”,增加人民收入。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四个跨越实施产业富民的决定》(眉委发〔2017〕6号),坚持“三个非常”,实现“四个大变样”,即:2017年实现城市大变样(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2018年实现工业大变样(责任领导:蒋仁富、余治平;责任单位:市经委),2019年实现旅游大变样(责任领导:李静、杨勇;责任单位:市旅

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游局),2020年实现农村大变样(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贺文、黄跃;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及各涉农部门)。全面落实《全民创业行动方案》。鼓励农村能人成为种养经营大户,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责任领导:贺文、黄跃;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鼓励城镇居民、征地拆迁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力争这方面的人员每年创办个体工商户3000户以上。(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鼓励科技人员以技创业,力争每年推动1000人实现以技创业。(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鼓励个体户创办企业,力争每年达到300户以上。(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鼓励企业创大业,力争到2011年扶持500户规模以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100户企业成为亿元以上企业。今年培育56户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鼓励第三产业经营业主兴办工业企业,力争到2011年有50户以上转产创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今年完成10户。(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三产办)。认真实施《全民创业服务行动方案》。建立市全民创业服务中心,完善服务机制,强化配套服务。(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万名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开展创业帮扶。(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折不扣地落实《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政策》,充分激发各类人员的创业激情。(责任领导:李静;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五、重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农村交通建设、饮水安全、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和城区人居改善、扶贫解困、环境治理等“十大惠民行动”。(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今年7月底前组建惠民帮扶中心,开设系列惠民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惠民服务。(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征地拆迁居民、"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到2020年,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今年培训10万人次,新增就业2万人。(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实施《眉山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居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今年市财政补贴4100万元以上,将1997年8月建立眉山地区以来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居民31390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建立集中区拆迁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完成眉山建区以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居民2万人的安置工作。(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委和区政府、眉山经开区)。落实好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责任领导:宋铭、杨玉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达标运行,污水收集率达到70。(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今年,完成5个县城和60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任务。完成13家省挂牌工业污染企业和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治理。完成省政府减排下达指标2。(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今年降低5。(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2人以内。(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安办)。六、分民忧认真做好“部门帮村(社区)、党员帮户”工作,每个部门和单位帮扶1个贫困村、1个社区。(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到2020年,解决1万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6.5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今年帮助1.5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责任领导:黄跃;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今年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改)建农村中心敬老院10所,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到15。(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妇联)。关爱留守儿童,为进城进厂创业、务工的群众分忧。今年底前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金。(责任领导:蒋辅义、吴小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及时解决受灾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责任领导:贺文、宋铭、黄跃;责任单位:市救灾办、市民政局)。七、解民难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资助1万名贫困学生、300名困难大学生和1000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资助500名农村困难独生女就学。(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建成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改善乡镇卫生医疗条件,确保群众小病就近就医。(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2017年,建成通乡公路1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到2020年,解决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规划红层找水打井10万口,解决35万农民饮水困难。今年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规划红层找水打井3万口,解决10万农民饮水困难。(责任领导:蒋辅义、黄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兑现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租赁住房补贴。(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到2011年,解决4500户农村特困危房户、无房户住房困难问题。今年解决1500户,其中结合东坡区严重雹灾,帮助400户农民改造土坯房。(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八、维民权积极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有效保证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责任领导:刘十庆、宋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村(居)民在处理公共事务、发展公共事业、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自治作用。(责任领导:刘十庆、宋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好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领导:蒋辅义、吴小可;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认真落实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学的政策措施。(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九、倡民和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丰富文化生活,推进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文明道德的新风尚。大力弘扬东坡文化,办好眉山东坡国际文化节。(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积极推进社区建设。支持社区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等服务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狠抓和谐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带动整个干部队伍的团结和谐,以干部队伍的团结和谐带动整个社会团结和谐。(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开展和谐家庭建设活动。以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妇联)。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接待上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带头包案,落实包化解、包稳控、包息访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基层,健全各级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信访办)。推广仁寿县满井镇经验,整合机构和力量,在全市乡镇七月底以前建立群众工作办公室。(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改革发展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政策,督促公正司法和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隐患。坚持社会稳定问题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调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调处措施和调处时限。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及时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苗头,预防因偶然性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十、保民安三年建成平安市。全市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存在,恶势力犯罪基本扫除,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特殊群体违法犯罪数不断下降,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安全感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今年实现东坡区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辖区内无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基本扫除。发案率大幅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数、流动人口犯罪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数同比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2016年下降15个百分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东坡区委和区政府)。打好“打黑除恶”歼灭战、“两抢一盗”攻坚战、毒品违法犯罪突击战。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专群结合的人防网络,构建专防与民防一齐上的物防网络,完善高效灵敏的技防网络。健全治安管理机制。完善基层基础机制。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和政法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创建“平安乡村”、“平安社区”活动。(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五五”普法。(责任领导:贺文、周成仕;责任单位:市法建办)。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典型。(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维护社会治安好公民”表彰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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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意见


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服务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年以来,**县检察院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民生检察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工作,打造“民生检察”**品牌,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民生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彰显了我们党的人本情怀,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发挥更大职能作用,赢得人民支持的关键。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紧密围绕群众利益新需求,深入研究和把握民生工作新特点,不断增强检察服务民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检察工作更贴切地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基本工作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将服务民生理念深入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去,坚决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做到严查细审,快捕快诉。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民利。严肃查办发生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以查办成效取信于民。依法查办危害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十大救助制度”、“十件实事”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注重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问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积极参与和监督刑事和解,有效促进民生融洽和社会和谐。以贯彻和应用新刑诉法为基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依法对刑事和解的范围、条件、程序、方式和结果等进行监督,确保和解真正体现当事人意志,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被害人和犯罪人权益的保护,促进恢复和谐社会关系。

(四)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关爱民生。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注重被害人民事诉求,通过办案主动发现应予救助对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同时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安抚等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落实服务群众四项保障机制

(一)深化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维权窗口建设,使其成为农民工朋友的温暖之家。继续落实和完善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项目业主方定期收集、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机制。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重点针对卫生、食品、药品、国土、社保等民生领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深化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全面构建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联系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切实发挥巡回检察联络员作用,最大化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面推行12309举报电话、检察微博、QQ平台等措施,进一步拓展民意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四)深化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民生机制。结合“六五”普法,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制素质,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五进”活动,重视用典型案例、本地案例抓好典型宣传,让法制宣传和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探索创新打造“民生检察”**品牌

(一)关注一个群体。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门检察人员办理、社会调查、慎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档案封存等工作,加强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探索落实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措施,对应接受教育或者有意愿读书的未成年人,协调有关部门让其回归校园;对没有继续学习条件的,帮助其学会一项生活技能。继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

(二)抓好一个监督。围绕落实新民诉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特别是执行监督的创新开展。突出对人身损害、征地拆迁、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准确把握执行中存在瑕疵、错误乃至违法的标准,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特别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监督救济容易缺位的查控、评估、拍卖等执行环节的监督。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得到有效实现。

(三)练好一个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增强做群众工作本领。在思想上动真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贴近民生的开展检察工作。在语言上讲实话,忌官话、套话、大话,说群众愿意听的,讲群众听得懂的。在行动上办实事,多深入基层,熟悉社会、了解群众,每年每个部门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每名干警至少参与一件服务民生工作。

(四)开展一个活动。结合党的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等,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一项为民公益活动。今年拟定开展一次为民劳动活动。

(五)树好一个形象。继续推行阳光检察,今年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办结的涉及民生的重要案件开展回访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在开展“五进”活动中,深入宣传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职能使命,宣传近年来**检察服务民生的措施、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赖支持,推动检察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实施,使“民生检察”**品牌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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