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 导航 >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综观成大事的人,他们对于重要事情的方案设计非常重视。为了更好的迎接下一阶段的工作,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制定好方案能够消除不确定性及变化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什么样的工作方案比较简洁明了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具体要求,深入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质效,确保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二、基本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局系统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各相关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局纪委将联合财务科、农水科、工管科等部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申报、审批、分配、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全面清查**年、**年所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着重围绕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以前监管和审计中已经发现问题、问题易发多发的项目及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查办案件、追究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整改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机制体制,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局纪委将对近年来与涉农资金有关的信访举报、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筛选出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

1、利用自己、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违规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费用、提取管理费等问题;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重点问责:

1、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报冒领、虚假配套等问题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

2、不按规定分配、拨付资金的;

3、对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监督检查不力的;

4、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听之任之、不查不报、包庇纵容的;

5、对以往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

6、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重点纠正:

1、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标准不明晰的;

2、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用虚假项目申报的;

3、项目实施单位虚假配套的;

4、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的;

5、资金拨付不及时的;

6、用项目经费发放奖金、福利、补助或用作其他支出的。

(五)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结合我局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深入剖析,完善长效监管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管理规范运行。

四、时间步骤

(一)问题线索排查阶段(5月份)。研究制定全区水利系统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区纪委等部门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梳理汇总涉农资金项目,将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察局。

(二)查案问责处理阶段(6月—8月中旬)。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农资金问题线索,局纪委将组织分类处理,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的工作要求,查案问责。

(三)整改落实完善机制阶段(8月下旬)。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行为。

(四)经验成效总结阶段(9月份)。对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不足进行总结,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中共**市**区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f132.com扩展阅读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原则,以问题多发易发地方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乡政府牵头,指导督促各村、乡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本村、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20**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部门、乡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年**月1**日结束,分八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年**月1**日前)。成立**区**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市、区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制定全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乡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和乡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乡财政所,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成立本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具体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各村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工作方案,联系人于201**年**月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年**月2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全面扎实组织本村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村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

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2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乡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领导小组将在各乡村(社区)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全面检查,覆盖所有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

(三)区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2**日前)。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全覆盖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市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3日前)。在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安排下,在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情况将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做好迎检工作。

(五)省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月31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安排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并将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市、区)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检查的县(市、区)个数不少于所联系市(州)所辖农业县(市、区)的

**0%,即对 ** 个以上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中央部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7月1**日前)。由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将反馈省人民政府。

(七)整改完善阶段(201**年**月1**日前)。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

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7月1**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报告应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情况、整改举措及落实情况、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八)全面总结阶段(201**年**月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201**年**月 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乡人民政府,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须包括: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法和成效;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乡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各村(社区),按照分片负责原则,加强所联系村(社区)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整理所联系村(社区)专项整治行

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及时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乡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定期向上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工作保障。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为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五)务求工作实效。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切实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六)加强信息交流。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xx〕22号)、《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x财农〔2020〕20号)、xx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讨论稿)文件精神,为了打好我市的扶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整合范围与重点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市、市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目前已明确的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 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建设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等。

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有: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省级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省级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省级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省级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省级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省级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旅游发展资金、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四、整合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各指挥部要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乡镇、各部门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市投资重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整合办。市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整合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6月底前(最终以上级规定要求上报的时间为准),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市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规划、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市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市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采购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市扶贫办设立精准扶贫资金专户。资金的下达和拨付分为三种渠道:1.具体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整合范围,提出整合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上报市长和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资金使用方向。2.未带帽的整合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到扶贫办,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由扶贫整合办研究制定用款计划报政府批示后,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部门。3.属于乡镇的整合资金,由财政把资金文件下达到扶贫办,并抄送乡镇,并把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资金专户,再由扶贫整合办下达文件并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乡镇。

所有涉农整合资金、融资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香格里拉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执行,定期向市委常委会通报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香格里拉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委联席办公室、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市政府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制度保障

1.市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市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市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市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强化目标考核

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年终评价和年度考核。

(七)绩效考评

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对上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客观、全面的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八)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以文件形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市整合办备案。

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内容相冲突,则以上级出台政策为准执行。

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借鉴!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粮局的部署和要求,为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全局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项目资金除省农业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外,增加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按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问题”: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月**日-**月**日)

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抄报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的归口和责任划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从“三个重点问题”着手,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此外,从今年8月份起到明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和工作台账。

(三)督导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月**日前,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单位进行督查,并选择部分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逐条梳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9月25日前,向市农粮局报送重点检查工作情况。

(四)整改落实阶段(**月**日-**月**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情况和督查反馈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并就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于12月12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巩固和迎检阶段(**月**日-**年上半年)。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制度,确保构建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农粮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股,负责协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杨定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各自负责的涉农资金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主动与市局对口的业务主管局(科、站)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从今年7月份起到明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各单位要在每月1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到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每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邮箱**。

(二)严肃执纪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农粮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加强舆论宣传。县农粮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县农业信息网,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办字〔2015〕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支持《**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为契机,以全县“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整合范围与重点

整合的范围是中、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中省市财政有严格要求、明确使用规定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除外),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我县整合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类的涉农资金,整合具体范围如下:

(一)农业部门:蔬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畜牧业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菜篮子专项资金、畜牧业大场大户补助资金。

(二)林业部门: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核桃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核桃建园补助资金。

(三)水利部门:水利专项资金。

(四)扶贫部门:扶贫专项资金、农业技术示范推广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三无户建房补助资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

(五)发改部门:以工代赈资金。

(六)财政部门: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级事业“一事一议”县级配套资金。

(七)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八)环保部门: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生态建设县级配套资金。

(九)人社部门:再就业培训资金。

(十)妇联:春蕾计划培训资金。

(十一)残联:残疾人培训资金。

四、整合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镇、各部门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将全县产业发展划分为3个区域,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其中酒房为万亩无公害蔬菜产业发展园区,酒房、两亭、九成宫、招贤、丈八、崔木及页岭一带为核桃、林业、畜牧产业发展园区,常丰等为大棚西瓜、食用莓类产业发展园区。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镇、各部门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整合办。县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整合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7月底前,各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县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县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对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支付给建设企业的,县财政局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可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可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制度保障

1.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绩效考评

县财政局对财政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七)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18】1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8号)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新机制。

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明确的统筹整合资金范围:2018年县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35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占比79.39%、省级资金占比18.18%、县级资金占比2.43%。整合率100%。

(一)整合涉农资金规模

1、中央资金:9805.73万元

包括中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4万元(**财农[2016]154号),水利发展资金261万元(**财农[2016]186号),林业改革资金70万元(**财农[2016]203号),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277万元(**财农[2016]19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76万元(**财农改[2016]17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155万元(**财资环[2016]123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73万元(**财社[2016]141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64万元(**财建[2016]277号)。

2、省级资金:2246万元

包括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2万元(**财农[2016]181号),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万元(**财农[2018]19号),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0万元(**财农[2016]169号),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其中**财预[2016]162号469万元,**财农改[2018]1号13万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财农[2016]184号),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财预[2016]161号),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742万元(**财农发[2016]20号)。

3、县级资金:300万元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

·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向

1、扶贫产业项目

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产业发展补助原则上不高于1.2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文化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高效作物种植、家庭手工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820.075万元(已列入年度计划)。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1)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752万元,扶持贫困户14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52万元,在豆村乡、北代乡、孙庄乡建设1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持贫困户960户,每户补贴1.2万元。

②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扶持贫困户500户,每户建设电站规模5千瓦,每户补贴1.2万元。

(2)文化产业扶贫项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738.8万元,扶持贫困户1731户。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①乐器演奏就业+旅游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演奏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演奏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各旅游景点演出或进入周窝音乐小镇演出、教育联盟基地工作等,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80.2万元,扶持901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贫困户通过参加演出增加收入。

②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家庭手工业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协议》,对贫困户进行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培训,培训合格后,贫困户掌握乐器维修零部件加工技术,学成后**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推荐到全国乐器营销网点就业,也可到金音集团、周窝音乐小镇、基地或中国“匠人”乐器维修中心就业。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51.6万元,扶持758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乐器加工维修设备,贫困户通过乐器维修和配件加工增加收入。

③网上乐器销售+电商扶贫。根据贫困户与**职教中心签订《电商销售乐器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由**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在网上销售各种乐器产品。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45.5万元,用于创业开网店,扶持485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补贴3000元购买电脑一套,贫困户通过乐器销售增加收入。

④财政补贴+龙头企业+贫困户。贫困户与**金音教育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协议》,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61.5万元,发展股份合作制项目。扶持523户贫困户,每户补贴5000元用于入股**金音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每年保底10%分红,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增收。

(3)手工业加工。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10.86万元,扶持贫困户593户发展手工业加工项目,其中507户用于手套加工,86户用于编织袋加工,手套加工每户补贴0.2万元,编织袋加工每户补贴0.11万元用于购置手工业加工设备。

(4)高效作物种植。利用整合涉农资金218.415万元,扶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大豆7280.5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

2、金融扶贫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878.595万元做大做强金融扶贫项目。

(1)投入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利用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注入扶贫风险补偿金发展产业贷项目。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2)小额信贷担保基金500万元。扩大**县扶贫开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规模,利用涉农整合资金500万元注入小额信贷担保基金。通过政银企户保,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可申请免抵押贷款5万元,并享受3年基准利率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财政局、扶贫办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利用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国开行3590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国开行贷款资本金2000万元,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利息490万元,国开行贷款保证金1100万元。财政局、城投公司负责。

(4)小额贷款贴息201.595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贫困户贷款贴息。年贴息利率不超过上一年贷款基础利率。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扶贫龙头企业贴息223万元。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23万元为带动贫困户的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其中富源牧业衡水有限责任公司178万元,**县牧兴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45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补助364万元。为加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扩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产规模,加大扶持力度,利用涉农整合资金364万元为龙头企业补助资金。其中河北和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0万元,**县腾博牧业有限公司140万元,**县丽源种植合作社、**县金镯养殖专业合作社84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和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3、贫困村基础设施。

围绕“基础设施改善”等内容,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351.86万元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1.

贫困村内和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7.48万元。其中防渗30550米,利用涉农整合资金70.56万元;泵51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95.4万元;变压器15台,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宣传栏59个,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6.52万元。扶贫办、财政局、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2.

交通建设2154.38万元。

其中利用涉农整合资金297万元在**等公路进行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

4、雨露计划。利用整合涉农资金60万元,补贴200名贫困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补助。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5、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转变贫困思想观念,发挥内生动力,

由输血变为造血。让农村贫困户至少掌握一技之长作为脱贫致富路的重要举措。2018年,利用整合涉农资金3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三个月短期文化乐器培训、实用技术、科技技术等培训,让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技能,做到培训、就业、脱贫相结合,为贫困户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全程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培训目标。由扶贫办、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6、危房改造

贫困户危房改造68.2万元,对22个贫困村的19处危房进行重建,63户危房进行维修,新建每户补贴1.6万元,维修每户补贴0.6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实施。

7、贫困户财产平安保险

为做好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工作,扩大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障项目,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为1500户贫困户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每户补贴0.01万元。将进一步防范贫困户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而返贫,巩固扶贫成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由保险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8、村集体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机构,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利用涉农整合资金1128万元扶持94个贫困村,通过“政府补贴+企业投资”的建设模式,每村补贴12万元用于建设规模50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通过此项目年村集体收益增加3万元。由县委农工委、各乡镇区负责项目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调度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投入机制。

一是挖掘资金潜力,建立稳定的财政精准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对下半年上级下达的相关资金,继续抓好整合使用;二是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等方式突出财政精准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形成社会各方面投资和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发挥农民群众、贫困户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引导,把扶贫政策和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增强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固性。

(三)强化监管,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整合资金要实行专帐、专人管理,要严格报账管理程序。项目牵头单位要完善报账所需资料。项目牵头单位要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报账资料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把好资金支出关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监察、审计部门要把扶贫资金作为监察、审计重点,跟踪项目,搞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社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体现公开公平,投资评审、项目验收、结算审计可聘请社会机构进行。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包村干部就地就近监管涉农资金的作用,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落脚点,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为目的,积极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确保涉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前移监督关口,探索建立监管有力、监督到位、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涉农资金监管机制,实现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统筹安排更加合理、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就近就地,包保监管原则。乡镇是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的主体,乡镇包村干部是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包村驻点的有利契机,就近就地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二)整合资源,多方联动原则。整合财政、民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资源,支持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形成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乡镇包村干部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中,重点监管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和村级“三资”,把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监管环节,通过有效监管,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认真落实,积极推进。为确保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机制尽快得到落实,全镇积极制定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与细则,认真落实。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类资金监管。重点监管涉农资金项目的规划、申报程序、公开公示、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实施进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资金报账、项目后续管护责任制落实和项目档案资料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补贴类资金监管。重点监管政策宣传、调查摸底、评议程序、张榜公示、对象确定、动态管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村级“三资”监管。村级“三资”监管包括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和债务的监管,重点监管财务收支的规范核算,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处置和保值增值,以及债务的防范、控制和化解。

五、职责分工

(一)镇直有关部门职责。镇财政、民政、农技、经管、城建、水利、卫生、计生、林业、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项目信息(如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拨款文件等),各单位及时将信息传递到包村干部;协助配合包村干部履行监管职能;负责审核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报账资料须经包村干部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办理;参与镇监管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领导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

(二)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职责。乡镇政府明确专人落实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负责制定本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负责对本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考核评价;负责整合财政、民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资源,支持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形成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与包村干部签订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负责落实包村干部年度目标考评。

村“两委”干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配合乡镇包村干部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作用,确保涉农资金运行公开、透明、安全。

(三)乡镇监管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本乡镇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沟通与协调工作,全程参与监管工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管工作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协调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将县领导小组提供的涉农项目、资金等相关监管信息资料,及时传递给包村干部,为包村干部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提供服务。

(四)包村干部职责。负责对补助性资金的政策宣传、评议程序、张榜公示、动态管理、信息报送、补助对象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监管;负责对项目类资金的监管,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规划、招投标、公示、实施、验收、决算等环节,并在相关监管资料上签字认可;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和债务的规范管理,督促村委会按规定将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定期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情况,确保村民对“三资”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负责所包村的涉农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包村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监管工作交接手续,并对交接前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确保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镇成立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很抓落实。乡镇政府与各包村乡干签定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权力、责任和义务。乡镇有关部门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镇纪委定期邀请审计部门对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以及对违规违纪问的题查处力度。

(二)加强督查,抓好落实。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是一项新的、值得探索的工作,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政策性强,镇包村干部包保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政府要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对此工作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此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镇纪检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三)加强考核,严明奖惩。镇要把乡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级的年度工作目标考评,镇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的严格的考核方案,做好日常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记录工作,切实加强对乡镇的考核。镇要将包村干部包保监管涉农资金工作与乡镇包村干部的岗责考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以及对所包村的资金、项目安排相挂钩,对工作积极负责、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评中不予评先评优;对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包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对土地、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取证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一是调查确认。国土、城建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自拆。国土、城建等部门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停水断电。对经查实的违章建筑,由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促使违法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2日至集镇行动结束)。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但仍未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由镇委、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策划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实危害,宣传镇党委、政府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举措,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

(二)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等。

(三)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依法查处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四)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尤其是影响集镇规划的非法建筑,搞好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拆违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在大街小巷、路网通道、村组路口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标语、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布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掀起全镇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新高潮。

(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将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由镇纪委、镇督查室适时组织督查、及时通报,党政办要跟踪督查情况,并作为考评依据。镇督查室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整治违法用地情况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对清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管理、建设规划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法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前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入户排查取得的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活动蔓延势头,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金川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川区防范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传销重点地区现状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龙集里、龙门里、龙泉里、龙岗里、金冶里、金水里为重点,其它镇和社区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二)重点行为:以“5321”兴边富民工程为典型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措施

(一)召开成员单位联系会。组织召开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及各镇、社区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通报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集中整治打击工作。

(二)召开出租屋房主约谈会。以各社区为单位组织召开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向出租屋房主讲清国家关于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出租屋主主动与传销人员解除租房合同,对明知是传销人员还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及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进行集中整治打击。根据社区摸排情况和公安、工商部门掌握的线索,集中力量对龙泉里社区以荆付清为首和金冶里社区以王建国为首传销窝点进行打击。首要分子、骨干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被骗人员由公安、工商、民政、社区等部门加强教育后予以遣送。

(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xx0”和工商部门“xx315”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构建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四、行动步骤

即日起至xx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召开出租屋主约谈会阶段(xx月21日至xx月30日)。各社区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由公安、工商部门人员向出租屋主讲清传销的危害及出租屋管理规定,引导出租屋主主动与外来人员解除租房合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x月1日至xx月15日)。公安、工商部门列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和遣送人员。尤其是对传销活动集中的地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xx月xx日至20日)。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大要案件查处、人员遣送及后续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工作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整治行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教育遣散、配合刑事打击等工作。

(三)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准确理解、掌握适应打击传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传销的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在案件查处中,要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并妥善处置好涉稳事件。

乡镇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乡镇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六城”同创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集镇建设和管理水平。镇人民政府政府了成立“六城”同创指挥部,决定从***年7月至***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年9月11日至***年10月15日为绿水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阶段,为做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州委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六城”同创决策部署,以提高全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提升城镇人性化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六城”同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城镇精细化建设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努力建设“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宁静祥和、文明开放、宜居宜旅”的新城镇。

二、整治目标和范围

整治目标:“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

整治范围:上寨集镇:西至上寨大桥,南至大车辅大桥,东至企业孵化基地门前。

三、整治时间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绿水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成员单位:党政办、城管中队、建管办、国土所、安监所、财经所、林站、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民政办、农业中心、文化广播中心、水利中心、畜牧中心、食药监、供电所、国税分局、卫生院、中学、中心小学、邮政分局、上寨社区、四合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管中队,由向世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集中整治指挥组

1、工作一组:

工作职责:以“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为目标,对责任范围进行整治(上寨大桥至广电服务中心门前),主要任务:

①要求范围内社区居民保持路面及人行道卫干净,卫生打扫不留死角。

②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

③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④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⑤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及门前秩序由各所在单位自行负责;邮政支局、农业中心、广电服务中心必须负责搞好自己的门前秩序及卫生;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能乱扔垃圾,尤其是校门、街道及居民店面前,并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摆放有序。

⑥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⑦督促“门前三包”合同签订落实。

2、工作二组:

工作职责:以“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为目标,对责任范围进行整治(广电服务中心至国税分局门前),主要任务:

①要求范围内社区居民保持路面及人行道卫干净,卫生打扫不留死角。

②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

③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④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⑤卫生院、财经所、国税分局必须负责搞好自己的门前秩序及卫生。

⑥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⑦搞好三岔路口的交通整治。

⑧督促“门前三包”合同签订落实。

3、工作三组:

主要任务:

①要求范围内社区居民保持路面及人行道卫干净,卫生打扫不留死角。

②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

③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④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⑤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⑥督促“门前三包”合同签订落实。

4、工作四组:

工作职责:以“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为目标,对责任范围进行整治(国税分局至企业孵化基地),主要任务:

①要求范围内社区居民保持路面及人行道卫干净,卫生打扫不留死角。

②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

③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④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⑤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⑥督促“门前三包”合同签订落实。

5、宣传组:

工作职责:

①负责张贴专项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广播。

②负责对集镇建管工作宣传报道。

③负责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引导集镇居民养成讲卫生、爱卫生,共建美好环境的良好习惯。

6、垃圾清扫组

工作职责:

①按时打扫集镇卫生,不留死角,及时拖运焚烧,城管中队要加强对垃圾清扫人员管理。

②由派出所牵头,每星期对集镇进行一次洒水清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年9月14日、15日两天集中宣传,发宣传单、出宣传车、张贴通告等。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客观、准确、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有关工作组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纠正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价格惠农政策。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违规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乱收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农民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制止和纠正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

三、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12月1日至10日)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二)集中行动(**年12月11日至12月30月)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展局农村科、农经中心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底调查。由区财政局对2012-2013年国家及省市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排查;社会发展局办公室负责梳理2012年以来的相关信访案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基本情况和坑农害农案件线索。农经中心对2012年以来承担的各项惠农补贴项目和省级以上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进行摸底排查。

二是自查自纠。在摸底调查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对照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案件,要求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建章立制。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出台制度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制度,推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督促抽查(**年1月1日至1月10月)。

为督促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各村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内容进行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年1月11日至1月20月)。

认真总结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一批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出台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由社会发展局牵头,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牵头组成相应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和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结合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日常监督。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更加重视涉农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维护农民群众权益成为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问责办法

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分内工作。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绝不能大而化之、应付了事、草草收场。对未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向区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完成时限;对整治方案不落实、工作不力,且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时完成;对情节严重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环境集中整治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