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导航 >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做的小事情比计划的大事情更好。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我们需要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普天之下,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方案。优秀的方案都由哪些重要的因素组成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2、打击液化气供应站或经营门店无证经营、异地灌装、使用螺丝瓶或过期钢瓶、非法运输、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见附表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对于本村(社区)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监站报送“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便上级信息报送统计。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出现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各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3、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附件3)。根据上级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每次集中行动情况汇总及时报镇安委办;联合执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约谈警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村和行业领域,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3、注重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九打九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f132.com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四、工作安排

一是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7月底-8月中旬)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二是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三是坚持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2月)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于2015年8月底至12月底在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15〕24号)文件要求,水务局制定了《**水务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水务系统大检查,强化水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严重违规违章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项活动开展、“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河道采砂、防汛抗旱、村镇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三溪口水利风景区人口密集场所等工作重点,以及近期暴露出的问题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三个必须”、“五级五覆盖”内容要求,推进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及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执法监察等情况。

3、严格落实单位、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问责、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对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水利工程建设)以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险工险段、特种作业人员、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洞室、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危险品储存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4、(防汛抗旱)编制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雨情、水情、险情的收集,并做到及时上情下达和向上级汇报;河道防洪堤、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按规定实施汛期调洪工作。

5、(村镇饮水安全)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枯竭和水质受到污染;严格按照制水工艺流程组织供水生产,出厂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提高供水质量;建立健全供水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6、(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7、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水利风景区、码头、机关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行为。整治违规住人、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缺失损坏、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要把“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村镇供水站供水安全、汛期各个水利工程度汛安全、采砂船禁采期的集中停靠、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工作安排

结合《**水务局关于开展“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水发〔2015〕73号)文件要求,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各镇(街道)水管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局安委会综合督查”方式进行。局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局属各单位、部门和各镇(街道)水管站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各镇(街道)水管站和局属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部门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各单位、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局安委会将结合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状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局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街道)和局安办。

(二)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1月10日)

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对比较突出的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各镇(街道)水管站要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部门要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进行综合督查。通过督查检查,倒查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各单位、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局安委会、县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单位、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坚持综合治理。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行业领域垂直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镇(街道)水管站应与局属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检查执法,从严查处事故。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县政府安委会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进一步规范举报电话的管理和使用(水务局安全违规生产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工作结束后,各镇单位、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报告务必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局安办。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镇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镇 发表时间:2015-07-21  浏览量: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2、打击液化气供应站或经营门店无证经营、异地灌装、使用螺丝瓶或过期钢瓶、非法运输、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见附表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对于本村(社区)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监站报送“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便上级信息报送统计。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出现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各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3、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附件3)。根据上级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每次集中行动情况汇总及时报镇安委办;联合执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约谈警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村和行业领域,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3、注重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九打九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

打非治违方案


打非治违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指导思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现就区审计局“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和难点为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措施,迅速掀起了“打非治违”高潮。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召开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题会。乡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相结合。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根据区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把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作为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巩固成效,未雨绸缪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乡县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晋“7.12”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无照、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改装车辆、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和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2)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和卫星定位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5)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期换证继续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未通过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查,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查活动,以探矿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排查事故隐患活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校车和旅游车辆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打非治违”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抓紧制订本地、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各级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要取得一批成效: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地区和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2、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安委办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编发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查处;道路交通路面违法、消防方面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建筑施工方面由住建、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校车专项整治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水利设施安全管护由水利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油气管道由安委办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牵头查处。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市认真汲取宁晋“7·12”事故教训,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出的重要安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对此项工作亲自安排,主动作为,亲力亲为,并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制定和细化本地、本系统“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责任、措施,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不留盲区。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活动。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没有执法权的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和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各部门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这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群防群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格局。要明确乡镇各所站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回头看”检查、公布“黑名单”、“一案双查”、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约谈警示等方式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来。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按时上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石华高速司监字【20**】8号文件要求《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及湘质安安【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石华高速司监字8号)及质安局文件精神,以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为主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广湘;副组长:陈祝卿、周国勇;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部长刘毅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施工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质量安全年”活动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工棚坍塌)、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空、脚手架、大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其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巩固提高和迎接业主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当前马上进入施工旺季,同时又是施工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项目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场张贴安全警示录,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法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控股集团工程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本企业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在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施

为确保本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明确责任,保障实施

组长和各成员将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各类工作设施安全。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重点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检查现场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是否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处、保温材料堆放处、密目网堆放处、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防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宿舍等临建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检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加强教育,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普及等各种形式,向在职员工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全体员工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水防电防气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积极投入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三)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排查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治理全过程,切实找出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主要负责跟踪和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28个乡(镇、街道)、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煤矿及非煤矿山、消防、旅游、

四、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及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情况;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容器是否检验合格;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三超一疲劳”,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强化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整治以及公路防护措施、道路标牌、标志、标识完善等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安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雨情、水情、强降雨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建筑施工遗留坑洞处理情况。

5.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建停产指令、打假密闭以及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以及停建煤矿关停等情况。

6.粉尘涉爆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类娱乐、体育赛事、庆典庆祝、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8.森林防火安全:由县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管控重点部位、管控敏感时段,及特殊群体监护责任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等行为;打击在森林内吸烟、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

9.电力安全:由县供电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乱拉乱接等损坏电力设施,危机电网安全等行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常态检查考评制度及电力保护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村线路、村路灯、表后设备等的日常维护情况,打击违章用电和偷盗电能等行为。

10.旅游安全: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设施完善情况;景区内食品卫生安全和防控突发传染病传播和扩散措施完善情况,以及景区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消防操作技能等情况。

11.公共场所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12.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有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情况;是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持证情况;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13.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安全:由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全面摸清摸准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基本情况,是否建立信息数据和管理台账;是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等情况;是否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留守儿童情感联线制度、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制度、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机制等情况;是否建立空巢老人医疗保障制度,推行结对帮扶空巢老人活动等情况。

14.特种设备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按时申报并负责落实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城市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等情况。

15.危旧房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房屋所有人是否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是否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需要拆除重建的,是否及时拆除到位等情况。

16.水上交通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通航水域、渡口、码头和新增水域、思林水电站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及装备、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监管及“渡口五定”、“签证放行”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货船载客、自用船舶载客、渔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情况;对无船舶登记证、无船员适用证、无检验证书“三无”违法运输船舶办证、取缔、整治情况。

17.燃气及燃气管道安全: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情况;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按时开展燃气瓶安全年检;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行为等。

教育、水务工程、防雷减灾、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要按照本行业职能职责自行开展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时间、步骤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年8月25日—12月31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排查,并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检查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日)。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县安委办结合第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反馈意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

3.总结通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

(三)检查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近期开展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巡查工作;县安委会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开展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要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成立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联络员,于8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广泛地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大家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此次大检查活动,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按照“整治手段要铁、监控措施要严、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发展为事故。对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资料报送。各乡(镇、街道)、部门将各阶段工作小结于各阶段工作开展结束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