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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工作总结

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计划的人让路。为了更快适应工作环境,做一个方案是很重要的,方案利于工作的执行,好的方案是从哪些方面入手的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及干部的监管行为全过程监管,更好地体现科学监管的理念,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食药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食药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划片分区,领导抓区、干部分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方式,努力实现食药监管网格全覆盖、无死角,有效防止和减少食药安全事故,保障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目的意义

在摸清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底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基础上,细化巡查监管责任,划区域、分地段将监管责任落实分解到人,划片分段、责任到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分布图和监管区域责任图,并标注和认领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户,构建“监管有人抓、案件有人办、市场有人巡、责任有人担”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覆盖监管无盲区、网格监管无空白、防控监管无缝隙。

三、网格的设置

(一)网格划分。根据全区区域特征,地域分布情况,按照“全面覆盖、便于管理、无缝衔接、动态调整、合力攻坚”的原则,以区局到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村级协管员为纵向,各直属单位和挂点领导为横向,将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划分若干网格单位,全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区域,全系统所有监管人员全部进入网格。其中区局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业务分管领导为二级网格,区局包片挂点领导为三级网格,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为四级网格,村、社区协管干部为五级网格。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划定的区域特征,各级网格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划定的网格区域,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级联系,层级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各网格之间要形成上下配套、前后衔接、左右互动、执法联合的监管新体制,监管实现全覆盖、零空白,无缝隙监管。

(二)网格管理。区局统一领导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网格划分,设立一级网格长1名,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长、五级网格长若干名。其中,一级网格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三级网格长由包片挂点领导担任,四级网格长由直属单位、基层监管所负责人担任,五级网格长由村、社区协管干部担任。各级网格长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辖区内的网格员,敦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网格内的所有食药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网格员配备。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一岗多责、一员多能”的标准和要求,各直属单位、监管所要按照监管区域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或多名网格员,由监管干部或聘任的协管员兼任;网格员和责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由各乡镇街道监管所逐级上报区局备案。

四、工作职责

(一)网格长职责:一级网格长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网格化工作负总责,担负起网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协调解决系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落实对下级网格的任务指派、指挥调度和对下级网格长及网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定期掌握情况、分析形势、解决难题,负责指导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长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给下级网格长安排和指排业务工作,并给予相关的业务指导,并实时进行工作督查检查;三级网格长负责联系片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上级网格长安排的业务工作负责,承担片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四级网格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或确定监管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四品一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集体聚餐的备案管理和本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选配工作职责,承担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处理投诉举报、信访维稳、政策法规宣传、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任务,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并按时上报;五级网格长主要做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协助配合。承担协助执法、风险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及上级网格长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网格员职责:各级网格员负责本辖区内酒店、饭店、超市、食品摊点等经营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和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场所安全监管及安全监管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台账建立、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稽查执法、应急处置、普法宣传等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 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一)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目标

1、网格责任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工作落实,做到巡查有时间、有范围、有内容、有记录的“四落实”制度,实施台账化监管、痕迹化监管、清单化监管、信息化监管。

2、网格责任区域内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查处,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3、与网格责任区域内的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网格化日常监管类别和时间要求

1、初期检查。新开业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初期检查。初期检查自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对于初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进行回查,对尚未开业的要进行工作指导。

2、周期性检查。信用等级评定为“C”、外置化监管评定为“较差”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每月检查1次,其他信用等级的检查按区局相关规定执行。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要按照布置要求进行,建立专项检查记录。

4、问题回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回查,责令改正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查,行政指导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回访,一般性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查。

(三) 网格化日常监管方式

1、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应指定相邻两格的网格责任人组成巡查组,按照日常监管巡查内容每天对巡查组的巡查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巡查内容,对网格内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

2、网格责任人每天应根据安排的巡查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监管责任区域内的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落实日常监管巡查任务。

3、网格责任人在日常监管巡查工作中应与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有的放矢地对食品药品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管辖职责和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网格长报告。

4、网格责任人应及时准确记录日常监管巡查情况,日常监管巡查的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监管痕迹留存经营单位,保管在经营单位资料盒内,一份在乡镇街道监管所存档。

(四) 网格化日常监管内容

1、查主体资格。看经营者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非法出租转让;许可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患有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药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监管公示牌是否按规定悬挂。

2、查食品药品质量。看食品经营者是否有经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经营的食品行为;是否有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药品;是否按照食品药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药品,是否有未按照要求运输食品药品的行为。

3、查包装标识。看食品药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食品药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4、查索证索票。看食品药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证索票并按规定装订妥善保管。

5、查食品药品广告。看食品药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是否有装潢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6、查经营自律。看经营者是否履行查验义务,是否有查验记录,是否对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主动下架退市等。

7、查资料整理。看是否有资料盒,近期的各类资料是否齐全,台账是否齐全,是否记录完整。

8、查流动食品商贩和小摊点。看是否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承诺经营制,是否挂牌承诺经营。

9、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属地乡镇食品监管所要与市场开办者,市场开办者要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

六、网格化日常监管要求

(一)日常监管巡查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巡查人员必须熟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市场检查的职责。

(二)巡查人员在日常监管巡查中要按照规定着统一制服,巡查前要准备好日常监管巡查的资料及相应法律文书。

(三)日常监管巡查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陈述检查事由,做到文明执法。

(四)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应认真负责地向经营主体宣讲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自觉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五)不得干扰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八条禁令”,做到廉洁执法、廉洁检查、廉洁奉公。

七、网格化监管督查与考核

区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督查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措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网格划分是否科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巡查记录是否详实,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报告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并反馈,是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查,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乡镇监管所和干部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网格化监管是加强和创新食药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监管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食药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部署,强力推进,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突出重点、条块结合、纵横衔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负责、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的社会食药监管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日常监管的常态化。

(二) 落实网格,严格追究。按照坐标式定人,区域化定责,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各自制定网格化监管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将监管对象合理分解,对号入座到各监管干部,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常态,坚持日核查、月汇总制度,主动发现问题,紧盯问题整改,加强日常监管,敦促经营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区局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对网格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严肃批评、严肃问责,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适时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

(三)靠实责任,加强监管。根据xx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监管任务,认真开展检查,掌握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日常检查记录台账,问题清单台账、问题销号台账,严格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适时进行培训教育,监管实行“台账化监管、痕迹化监管、清单化监管、信息化监管”,实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责任精准、监管精准、问题精准、整改精准、考核精准,增强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促使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区局督查组将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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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发〔2015〕6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我镇人民政府为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主体,整合我镇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县双创工作和“生态**,**”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三级网格

按县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镇为单元划分为三级(乡镇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具体职责:1.配合二级(县级部门)网格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建立对应四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县级监管工作组报告。

(二)四级网格

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原则上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域,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还可细划责任网格。每个四级网格作为一个监管细胞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社区委员会,责任人为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工作职责: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网格构成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将网格做如下划分:

三级网格(1个):**镇环境监管网格。

四级网格:结合实际情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进一步细化,我镇可以细分为13个村、社区和29个居民小组环境监管网格。

四、网格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网格内环境保护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办、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45号)等文件精神,经乡政府同意,结合我乡实际,就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信息互通,权责清晰、管理精细,突出重点、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落实“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环境监管工作要求,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环境监管工作效能,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明确落实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监管资源,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划分环境监管网络,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行环境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有效精准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网格划分

按照“界限清晰、规模适度、负载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划分标准,在****全市行政管辖区域为一级网格的前提下,将全县划分为二级、三级和四级环境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全县行政管辖区域为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全乡行政管辖区域为三级网格。

四级网格:各行政村为四级网格。

四、网格职责

落实各级网格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推行上下级网格间分级履责、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级网格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二级网格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开展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全县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主体责任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2、确定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明确监管任务。负责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巡查、抽查和督查,组织开展专项环保检查和环境隐患排查,查处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行为等环境监管工作。负责下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取证和立案处罚工作,依法取缔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3、妥善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预防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组织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协调、维稳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4、组织实施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指导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管工作协调推进会。

5、完成上级网格部署下达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二)三级网格职责

1、切实履行本辖区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指导、督促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下级网格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2、组织实施排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保巡查,全面排查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制止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巡查发现且本级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或排污单位存在可能涉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防止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

3、组织、协助实施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现场勘察;组织对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参与“三同时”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协助开展本辖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实施iso14000认证、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等工作。

4、落实环境信访投诉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环境信访一般案件的受理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

5、实施协调处理制度。对拒不执行责令停产整顿和依法取缔关闭等行政命令的排污企业,落实环境执法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同时,要协调处理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

6、开展本辖区内生态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7、完成上级网格部署下达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三)四级网格职责

1、开展网格内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巡查监督工作。对巡查中发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垃圾焚烧及农业农村废弃物焚烧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防止出现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2、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调解作用。协调处理巡查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情节简单轻微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问题。

3、实施环境信息报告制度。经现场制止或协调处理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的,或发现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5、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它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食药监局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食药监局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使我市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科学监管求先行,服务发展保民生”有效运作,结合我局09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在全市系统组织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年”的实施活动。并制定如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4月到12月【项目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海西应先行、闽西当前锋”要求,紧紧围绕“科学监管求先行,服务发展保民生”实践载体,全面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药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项目主要目标】通过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实现五个“进一步”目标:——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科学监管理念真正成为全系统共识和追求,以科学监管理念指导监管工作实践,用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以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创新药械市场监管机制,着力在完善药械日常监管、药械市场整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等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力求新突破,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系统干部推动科学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各级班子、各部门敢先行、争先行的工作态势进一步形成。——公众用药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从公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公众关心的用药安全有效做起,切实解决公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把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重中之重,让公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的成效。【项目具体内容】1、把好药品源头质量关。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实行有因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责任部门:安监科、各县(市)局)2、强化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加强药械经营许可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gsp认证跟踪检查,全面推行gsp“自查互评”活动。深化“互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药械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大力整治药械虚假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场科、器械科、各县市局)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原料、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骨科材料、医用设备、齿科材料、节育器械、橡胶避孕套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稽查科、市场科、器械科、安监科、各县(市)局)4、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升监督网络运行效能,开展派驻网络监督员活动。开展药品供应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市场科、稽查科、各县(市)局)5、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加大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电子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药检所、稽查科、办公室、安监科、各县(市)局)6、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发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评价及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作用。(责任部门:稽查科、市场科、器械科、安监科、药检所、办公室、各县(市)局)【项目计划安排】(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中旬)。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机构,细化项目实施计划。(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要按照“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计划见附表)(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年”进行评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和深化监管改革的意见。【项目组织领导】组长:林华聪,副组长:苏湘汉、陈慧娟、陈交华,成员为各科(室)所负责人。【项目实施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

食药监局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工程,更加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今年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上,都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摆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首位,作为今年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海西应先行、闽西当前锋”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科学监管求先行、服务发展保民生”的具体体现。通过项目开展,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快捷的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局要根据市局项目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局的具体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的任务安排表,明确责任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总结好做法和经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各科室要及时收集、掌握、汇总全市系统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局学习实践办。(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快推进实践项目工作作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运作班子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执行不力导致公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创新监督机制,发挥特邀监督员和行评代表作用,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队伍安全促进项目实施。(四)深化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药械市场监管互动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实现科室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加大药械市场的整治力度。积极与公安、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增强项目实施合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五)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办案能力、拒腐抗蚀能力和构建和谐系统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六)正面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的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项目实施的进度、成效和典型,构建良好的项目实施舆论。

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县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我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全面覆盖"原则,改革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环境监管格局,实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死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规划落实到位。

(二)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监督全县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格,做到监管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

一级网格: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领导为全县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行使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县网格化体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调度、督促工作具体开展;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具体工作;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承担具体责任。

二级网格:全县共划分1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个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应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建立县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把国控、省控、县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县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检查。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由各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监管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管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二)网格职责。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提升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县(一级网格):县政府对全县的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饮用水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全县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工作。

镇(乡、街道)(二级网格):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环境工作负总责。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带领所属网格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明确责任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村(社区)(三级网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上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本级环境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网格职责。

环保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执法,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发改部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本行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负责统筹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经贸部门:组织实施全县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制定和发布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实行监管;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采取措施推进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况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科技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监察部门: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纪监督问责;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环境问题行政责任的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部门预算程序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贯彻中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我县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加强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推进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人社(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环境问题问责调查结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

国土部门: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手续;开展地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负责国土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开采和粘土烧砖等行为。

住建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并经批准后依法实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防范违法开工建设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督促和指导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负责辖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交通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实施港口、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水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水利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及治理,预防和治理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厂建设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负责城镇供水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农业部门: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指导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

林业(园林)部门: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对林业(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加强县城园林、绿地、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要素的保护。

投促部门:坚持"环保优先",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机动车燃油的供应管理,推动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工作。

文广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止噪声、震动等污染环境;组织、协调我县有关媒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布环境公益广告;指导和监督媒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利用环境问题恶意炒作和新闻敲诈等违纪违法行为。

卫计部门: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研究结果,协助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审计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考核。

国资监管机构:督促监管企业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严格奖惩;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自觉接受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充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工商监管的参考内容;依法加强对进入县场的野生动物和其产品监管,防止污染环境;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受理企业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负责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对用于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

安监部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统计部门:将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法制部门:审查、修改有关县政府组成部门起草并报送政府的加强环境保护地方性草案、规范性文件;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面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违法等不符合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单位,不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对环境污染违法单位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税收征管及税务稽查、进行纳税评估、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通过税收的县场杠杆作用,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金融管理部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环境保护信息,加强授信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信贷;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监管部门:支持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供电部门:负责监管能源行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作出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停、限电措施;监管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依法对违规发电企业采取吊销发电上网许可证等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提供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信息,拟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在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督查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监管,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的督查。巡查工作中,对于网格内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督查工作中,对于下级网格机构,原则上上级机构应做到每季督查1次以上。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级网格面对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或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原则上应在半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抽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各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工作;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或相关部门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大胆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以案说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编办、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水务局、投促局、卫计局、审计局、林业局、安监局、市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安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适时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机制。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发改、经贸、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要服从所辖行政区域的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情况。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县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乡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乡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 三级网格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 科学划分网格

全乡网格化管理分为两个:1、一级网格。即乡政府网格。主要对“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社区各设一个网格,共6个网格。**村、社区由书记担任网格员,其余4个村由村主任担任网格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网格职责

全乡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

(三)明确服务内容

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 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四)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社区工作的关系,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 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村)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村(社区)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网格责任人的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长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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