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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秸秆禁烧检讨书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不管你预备走哪一条路,顶顶要紧的是先要为自己做好准备想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我们通常习惯要去做一份方案了。方案可以让我们找到更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一篇优秀的方案应包括哪些要素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环境,维护我镇良好的发展形象,根据相关法律及市、县综禁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综禁措施,再创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新成绩,全面推动生态**建设。

二、工作目标。

巩固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果,秋季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的同时,严禁将秸秆乱堆乱放、抛洒在河流沟渠内,确保地表水不受秸秆污染、不误农时、实现零火点。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提高秋季农作物机械化收获和秸秆直接还田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以机械化收获推进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2016年秋季,我镇玉米秸秆还田率不得低于90%,还田面积19万亩以上。

(二)积极实施秋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拓宽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工业化利用、饲料化利用。着力促进养殖业发展,提高秸秆的过腹还田水平,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秸秆青贮、堆沤。栽培食用菌、生物质燃料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秋季秸秆焚烧现象。

(三)实行秸秆离田堆放制度。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建立秸秆集中堆放场。堆场建设要交通便利,靠近水源,做到整洁有序堆放,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林缘、沟河塘内、公路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点及“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堆放。凡在上述禁区内堆放秸秆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视为纵火嫌疑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四)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禁烧期间各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要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心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包村干部和包地块干部要紧盯本村农作物收获情况,确保对每块地都做到心中有数,发现焚烧隐患第一时间消除,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近亲属、村民代表、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改造户及计生奖扶等户的带头作用,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秋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五)巩固环境整治成果。严禁在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上打粮、晒粮。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指挥长,**任副指挥长,镇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部分镇直机关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秸秆综禁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今年秋收期间,镇直单位包保人员每村2-3人。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村书记和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包保地块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成立人大主席尤胜桂为组长、相关人员参与的督查组。同时各村要安排不低于3部的旋耕机,专门用于突发火灾的应急使用。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形成镇班子成员、行政包村干部携镇直部门包保到村,村组负责人包保到地块的立体化责任网络。

(三)实行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5000元;行政包村人员、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禁烧工作保证金各2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1000元,各村要严格按照上报包保地块的村两委人数上交禁烧保证金。保证金要于9月25日下午5:00前主动缴纳到镇财政所,逾期未缴纳到位的,对未缴纳的村两委干部就地免职;对镇直单位逾期未缴纳的,2016年直接定为基层不满意站所,并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

(四)强化综禁服务。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部门职责。

镇效能办: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派出所:两个派出所的干警要进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加强巡逻督查,对有露天焚烧秸秆和不按照规定堆放秸秆且不听包保干部劝阻的,要从早、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有焚烧隐患必除”。始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

镇文广站: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划拨,管理镇、村个人及县直单位上缴的保证金,安排兑现终期考核奖惩。

镇农机站:负责指导、督查各村秋季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开展好农机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中小学: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六、奖惩措施。

(一)重奖成绩突出者。对于秋季无着火点的村,退还个人工作保证金,并对个人按所缴保证金实行等额奖励。全年综禁工作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另行奖励。

(二)严惩第一把火。全镇发生第一把火的,立即给予所在村党总支书记直至撤职的处分,按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其他相关包保地块的村干部一律撤职;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行政包村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按干管权限予以组织处理。在年底考核中对所在村实行“一票否决”,并没收上述人员全部保证金。全镇第一把火后再出现火点的村,没收行政包村干部、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书记、主任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行代理制。

(三)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和恶意纵火的相关人员,依法严查重处。对非法焚烧的,将按照“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焚烧处罚谁”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法确认焚烧者的,一律对该地块的承包人进行处罚,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舆论宣传,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印有“禁烧”字样的物品;发布《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通告》;开展进村入户活动,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镇村广播进行全天候宣传,每村、每片一辆宣传车,积极宣传引导秸秆禁烧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督促广大农民朋友自觉抵制秸秆焚烧行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群众禁烧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全镇营造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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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秋收期间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提高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建设美丽祥符,按照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开封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祥符、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城乡生活垃圾,逐渐消除焚烧现象,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
三、实施范围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全县境内区域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是:
一是高速公路和陇海铁路、国道和省道两侧3公里范围内区域;尤其是八里湾镇、*镇、*镇、*乡等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和省道的管辖区域;二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辖区域;三是全县境内加油站、粮库、仓库及通讯设施区域;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人文遗址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焚烧秸秆区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20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相关责任人、时间结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20 日-10月30日)
各乡镇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乡村田间,调查掌握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具体面积,各有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据各自职责,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禁烧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
在各乡镇、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查和总结基础上,县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封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也要成立乡镇、村两级秸秆禁烧专门机构,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要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努力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力度,我县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制,做到职责明确,不留死角。
按照辖区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各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委支书、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分包干部及分包村委于9月16日前上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把宣传教育工作做扎实。一是在全县范围发布《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把政府禁烧的要求和措施传遍千家万户;二是开封县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栏目,禁烧期间不间断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自觉禁烧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督导活动中,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坚决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三是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建立秸秆禁烧手机短信平台,以最快的方式宣传禁烧工作,发送秸秆禁烧消息,推动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开展;四是各乡镇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民约和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祥符”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的同时,通过学生宣传,做好家长思想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三)强化部门联动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乡镇政府、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牵头负总责,会同畜牧、农机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同时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量的统计工作。
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强化现场执法,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
农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机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好全县“三秋”期间农业生产用水的调配工作。
石油公司:要确保“三秋”期间我县农业生产用油的充足供应。
交通部门:负责高速、国道、省道两侧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禁烧区的巡查。
林业部门: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毁林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好我县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消防等工作,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大队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着火点要及时予以扑灭。
监察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追究立案查处。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四)严格落实责任
县政府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各乡镇要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对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统一印制“三书”,即《禁烧责任书》、《禁烧承诺书》(附件:四)、《禁烧告知书》(附件:五),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禁烧责任书》,并把《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每家每户,由户主签字承诺。同时,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农户负责自己的责任田”的秸秆禁烧工作措施,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各乡镇要逐级建立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好具体责任主体,上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五)强化督导巡查
县督查组分包各乡镇,每天不间断巡查,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通报督查情况并及时报禁烧办。发现着火点后,各督导组要立即进行焚烧面积的核定、登记、记录、建档和如实上报。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恶劣影响的,报监察部门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效能问责。各督导组要尽职尽责,一线指挥,公正无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隐瞒着火面积等失职行为发生。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巡查组,按照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恪尽职守,做到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边际交界处、高速公路两侧、交通干道、偏远乡村、黄河滩区等重点区域要设置秸秆禁烧值班点,实施现场巡查和专人盯防,严防死守,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我县玉米等农作秸秆多的资源优势,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七)实行目标考核
按照省、市秸秆禁烧文件要求,全县实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考核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抽查、定点巡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全程考核。重点考核内容:一是组织落实情况。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落实,巡查力度是否到位,《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是否到户,《禁烧责任书》是否签订等;二是宣传情况。包括《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是否全面普及,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等;三是信息报送情况。包括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报送信息是否详实准确等;四是秸秆焚烧面积情况。重点考核秸秆禁烧过程中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过火面积占当地种植业面积的比率,焚烧面积是否比去年有明显减少等;五是秸秆综合利用情况。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利用效果是否明显,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等堆放的秸秆是否清运等。年终,县政府成立考核验收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实行县、乡、村三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给予乡镇长个人2万元奖励,乡镇政府1万元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罚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市财政对我县财政罚款5000元,该罚款由秸秆焚烧的乡镇长个人负担,并由县财政将按市核定着火点面积每亩划扣所在乡镇财政资金1万元;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乡镇,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效能问责,并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结果的基础上加重一个格次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对当地经济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环境保护局、农业局《关于加强秸秆燃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完成我乡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共交通环境安全,切实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消除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相结合,确保全乡12个行政村,特别是国道213公路两侧1公里区域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1.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夏季3月—6月底、秋季8月下旬—11月底。

2.禁烧区域划分:根据**县秸秆禁烧区域划分表要求为:**乡境内国道213公路两侧1公里区域涉及的村组,在秸秆禁烧区域必须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

3、广泛宣传。乡政府通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的形式,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及综合利用秸秆的技术知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愿烧的社会氛围。村组干部要深入农户,把规定讲清,把道理说明,引导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自觉性。

4、强化措施全面开展禁烧夏、秋秸秆。各村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禁烧责任,严防死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秸秆(包括油菜玉米秸秆和农村垃圾蒜秸、蒜皮等)现象;因地制宜组织、引导农户采取集中到固定场所堆放、青贮、氨化饲料等手段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组织好应急灭火联防联动,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

5、认真总结夏秋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夏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对两季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公示。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乡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副乡长、乡派出所长任副组长。乡农技中心、环保所、派出所、安检办干部任成员,主要负责全乡的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派出所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

2、建立三级责任网络。实行乡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各村分别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小组,并通过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所包片、村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禁烧期间要求每天深入村、组、田间、地头,督查禁烧工作,和村组干部一起落实禁烧防控措施;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临一线指挥;村组干部要明确防区,承包到户、到地块, 24小时值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3、实行巡查、日报制度。乡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由人大主席领队,分片巡查,每天将巡查、督查情况上报乡主要领导。

4、强化责任追究。禁烧期间,凡出现焚烧秸秆被卫片拍摄或被各级巡视组发现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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