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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脱贫实施方案

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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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脱贫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您参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脱贫的决策部署,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2016〕68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联动。按照“保、治、防”的工作路径,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协作联动、有力有效的工作组织体系。

(二)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形成签约服务、分类救治、便民结算、预防全覆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统筹兼顾,共享发展。既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要统筹安排,稳定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水平,使之不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而降低,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17年底,贫困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县(市、区)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1.代缴医保参保费用。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认真执行《xx省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重大疾病不少于40组;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病病种不少于30种(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提高医保补偿比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就医按《xx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规定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以下简称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实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强化大病保险保障。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x保监分局)

6.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建立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7.实行健康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封闭运行,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鼓励各县(市、区)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二)优化医疗服务

8.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结算系统,精准识别,精细服务。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可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方便群众享受政策优惠。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贫困人口因病、因残致贫,因病、因残致贫调查工作,把握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为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9.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各县(市、区)要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和1名乡村医生共同签约。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康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残联)

10.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市里统一确定救治定点医院和救治标准,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各县(市、区)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

11.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立市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县域内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兜底专项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改造相关信息系统,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xx保监分局)

12.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与按病种付费,实施常见病“同病同价”政策。根据《xx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制定《xx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严格市域外诊治条件,规范就医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约束,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费用管理,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xx保监分局等)

(三)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13.积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妇儿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强化和落实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实施农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将农村改厕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爱卫会)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5.开展医疗机构县乡一体化管理。在县域医共体内,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五统一、五不变”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即机构、资产、业务、人事和财务五统一管理;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资产关系、享受政策和投入体制不变;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的局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县乡医疗技术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16.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省三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发挥市、县级优质医师作用,采用“科室帮科室”“团队帮团队”的组团式帮扶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一上一下”的作用,即把县乡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带上来、把普通患者就诊带下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

17.大力推进以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的医学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县级综合信息平台功能,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向上,建设与三级医院等互联互通的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信息中心;向下,建设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互通的影像、检验、心电等远程医疗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改办)

18.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住院医师规培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指标,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全科、专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健康脱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健康脱贫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定责定时定人。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协调调度。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保障政策落地。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资金安排,加强资金保障,特别是要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兜底专项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出现的缺口,由同级财政及时弥补。

(四)加强监督考核。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每年对健康脱贫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保套保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将健康脱贫工程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对口帮扶等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对健康脱贫工程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慈善救助。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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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方面专项脱贫实施方案


健康方面专项脱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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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倾斜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如期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可及性显著提升;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90%,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资源配置和人口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健康脱贫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政策倾斜,财政保障。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实施政策倾斜,发挥财政保障和兜底作用,确保健康脱贫工程顺利实施。

防治结合,精准施策。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为基础,建档立卡,签约服务,采取针对性防治干预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改革创新,群众受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创新体制机制,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核实核准工作,确保因户因人精准施策

1.建立健康档案。以乡镇为单位,依靠乡镇政府、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和队伍,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核查,掌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实施分类干预措施。依据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区别不同健康状况,实施分类干预,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逐步减少和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各类疾病的发生、发展,降低实际医疗支出(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二)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3.加大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将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遏制艾滋病传播,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4.全面实施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白内障免费筛查和手术治疗、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卫生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贫困村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统筹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

(三)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减轻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就医费用负担

6.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建立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保障的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救助体系。贫困人口在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实行保底补偿,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65%、75%。贫困人口年度内首次住院免起付线,住院年度补偿封顶线为25万元。贫困人口患大病时,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减到1万元,xx年度省内就医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就医(是指参合年度累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中含有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患者)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跨省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除外),意外伤害大病保险补偿封顶5万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

7.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重病、重残儿童(0-18岁)救助比例上浮10%。探索多种形式的补偿和医疗救助渠道,进一步减轻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对于极度贫困患者、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支持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积极发动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进行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

(四)实施精准救治,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8.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患者实行分类救治,对腹股沟疝、痔疮、大隐静脉曲张、老年性白内障等一次性能治愈的疾病,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通过手术后治愈恢复其劳动生产力,力争每年完成40例;需要维持治疗、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慢性病贫困户患者,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无偿随访指导治疗和健康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患有白内障、人禽流感、肺结核、艾滋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进行重点救治(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相关保险机构)。

9.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县域内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逐步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农村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的住院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推行贫困户优先住院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优先推进贫困村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到2017年,全县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贫困户患者优先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0.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实施60岁以上农村人口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开展贫困家庭签约服务,每个贫困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签约服务费从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五)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1.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xx—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依托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打造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寻求解决贫困户家庭子女就业途径和机会。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使贫困户患者就近达到有效治疗,少跑冤枉路(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委)。

12.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中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培训。到2020年,每万常驻人口全科医师人数达到2人。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到龄退出村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3.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争取上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结成帮扶工作和优惠政策,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专科建设,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诊疗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帮扶模式,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上级医院派出医疗队,为贫困人口重点大病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力争提高到90%(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健康脱贫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辖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全力推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工作开展。为加强对健康脱贫工程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健康脱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洪峰,副组长:孙智杰,成员:何铜牛、余发祥、吴桂兰、程瑾、何社春、舒成钢、余曙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曙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因病致贫精准帮扶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在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健康脱贫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健康脱贫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民生之本摆到重要的日程,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健康脱贫工程高效实施。

(二)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按照“一年示范,三年攻坚,五年达标”的总体部署,xx年启动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全面摸清底数,做好组织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和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到2019年全面完成健康脱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将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动健康脱贫工程顺利实施。

(四)实施考核评估。将健康脱贫工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考核,县卫计委、扶贫办、督查督办室负责制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督查与考核评估。

(五)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引导慈善机构为患有大病的极端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工程及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深入报道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解除病痛、维护健康的生动事迹,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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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533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三)实施“555”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主要针对毛竹、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等措施,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200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5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山核桃等特色经济基地,全市扶持45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山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市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乡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帮助4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措施

(一)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掌握本地贫困劳动者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信息,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二)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就业对接。对本县企业缺工岗位进行分类统计,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岗位,由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劳动者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每年向每位贫困劳动者发送不少于5个岗位信息。

(三)鼓励职业介绍转移就业。动员职业中介机构、乡镇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成功介绍在县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00元/人,对介绍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企业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50元/人。

(四)积极鼓励企业吸纳,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就业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对提供居家就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按贫困劳动者人数每人每年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给予1次性奖励。

(五)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重点面向贫困劳动者购买公共服务,多形式开发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各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向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倾斜,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每月以当地最低工资40%的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对于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重点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辅助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并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按照安置人数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

(七)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根据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按介绍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

(八)“工学一体”促进就业就学。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对经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就业脱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就业脱贫工作。人社、财政、扶贫、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经开区及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协调负责就业脱贫工作,促进就业脱贫工程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人社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各乡镇为就业脱贫工程直接实施者。将就业脱贫工程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督促检查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脱贫工程落到实处。

(三)落实资金保障。就业脱贫工程持续时间长、脱贫对象需求高,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大,财政、扶贫、人社要加强资金使用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就业脱贫工程各项补助资金用实、用足、用好。

(四)强化系统管理。加强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运用,经办管理、使用人员要确保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服务需求、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信息完整,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信息。

(五)加强舆论宣传。就业脱贫工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大力宣传就业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及在就业脱贫过程中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扩大就业脱贫工程的社会知晓度,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政办〔xx〕x号)精神,切实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如期实现我县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在2020年前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使其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标准相适应

1.完善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强力推进“两线合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着力提升低保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加大补助资金投入,缩小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差距,确保xx年底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确定,达到2700元,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2.着力推进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紧紧抓住“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五个重要环节,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稳妥推进,稳定解决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兜底保障”,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3.加大分类施保力度,提高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所有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对象。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类别适当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救助。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制定农村低保对象收入、财产认定办法,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进一步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建立起纵向贯通部省市县,横向联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机构)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二)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着力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建立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深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供养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深入研发农村敬老院向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商业保险等形式,实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提升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

4.强力推进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实施。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

(三)强化医疗救助,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给予老区救助经费倾斜支持基础上,县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要根据测算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县级财政及时予以弥补。

2.探索推动大病救助“套餐”。积极探索推进将医保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救助资金、慈善资金进行统筹,发挥联动作用,形成救助“合力”,集中力量保大病,重点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有效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再生,扫除医疗救助“盲区”。

3.积极资助参合参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新农合或医保,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及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资助率达到100%。对其他救助对象,视财力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合参保资金 。

4.完善救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对农村五保户患病住院治疗的,按规定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由县财政、民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分担,给予全额救助;对城镇低保“三无对象”,按规定享受城镇医保报销补偿后,对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给予90%救助;对城乡低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按患重特大病种和一般病种实行分类分档救助,对重特大病患者,实行重点救助,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xx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版)〉的通知》(xx卫农〔2020〕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规范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有效保障因遭遇重大变故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的基本生活。

2.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临时救助资金补助,县级财政足额安排本级临时救助资金预算。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得到应有的救助。

3.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4.拓展临时救助方式。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采取社会化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等方式实施救助,对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办事。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会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财政部门要合理预算安排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资金,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实施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住房救助;卫生和计生部门要落实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绩效考核、调研督导,确保督促检查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社保兜底脱贫的强大正能量,确保兜底脱贫任务的如期完成。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2016〕x号),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诚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优先在xx、x、x、x等生态脆弱区域乡镇和泥汊、刘渡等沿江血防疫区实施封山育林、坡耕地及水生态综台治理、长江防护林及林业血防工程造林。到2020年,封山育林2万亩,贫困乡镇营造林3万亩,同时,对5.4万亩退耕还林、20.1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培育巩固。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x镇、x镇、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翻环境“问题村”项目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西河、永安河、花渡河和黄陈河等重点水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边远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

(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巩固完善好公益林管理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巩固现有20.1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偿,进一步公益林保护扩大成果。对贫困乡镇的人工造林2016年仍按照县政府x政〔x〕xx号文件整合资金给予补助,2017年后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力求对造林补助标准不降,进行激发贫困乡镇通过开展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继续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等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创建1个森林城市、1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科技兴林示范户,高标准新建森林长廊100公里,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无为林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存脱贫实施方案


脱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为全力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切实抓好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现我村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整村脱贫,经实地论证和本村实际制定我村2016年脱贫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村位于**、**、**、**、**五镇乡最边沿接壤处,是原**、**两村合并新村。全村共有原15个社合并为现4个社,有507户、1617人,耕地面积1535亩,林地3200亩,党员46人,其中女党员3人,五保供养人员12人。全村2015年度人均纯收入4750元。全村有精准扶贫户98户307人,由市天然气公司和镇、村干部联合帮扶,41名干部对我村分户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全村因病致贫90户257人,因学致贫15户41人,因残致贫11户37人,缺技术6户22人,缺劳动力27户84人,缺资金98户307人,贫困覆盖率达26.5%。我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为:①村民住居分散,特别是上中下三层居住,住在中下傍的占90%以上,中下傍没有道路,村民出行极为不便,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相距很远。②偏僻边远,扶贫难度大。③没有抗旱抗灾的能力。④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极差。⑤村民小农意识严重,文化素质低下,“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⑥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是致贫的重要原因。

二、2016年到户项目规划

利用产业扶持周转金,为有需求的30户农户提供贷款支持12万元。以“五个一批”为指导,做好2016年贫困户产业到户项目规划:1、2016年我村将发展产业扶持74户201人,其中种植韭黄、韭菜6户25人,种植辣椒67户101人,养殖畜禽64户181人,2016年培育长效产业,计划栽植核桃50亩,培育林业大户1户,由村主任**牵头落实。2、医疗救助扶持,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按标准补助。3、易地搬迁扶持24户80人,由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陈绍郡组织到户规划落实,争取2016年底全部实施搬迁。4、危旧房屋改造扶持31户91人,由村主任**、副主任**主持各户危房改造并协调资金、物资和相关事宜,争取2016年全部实施。5、低保救助兜底扶持36户144人,其中已解决36人,力争2016年解决低保救助108人,分户分项目实施具体内容附细表。

三、按照“一低七有”及17个专项制定的规划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服务贫困群众能力。一是通过猫儿山产业园区集体土地经营,实现集体经济收入0.8万元,二是利用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社实现分红收益0.4万元,预计2016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2、切实做好帮扶贫困户,做好真帮实扶,落实具体措施,严格到户项目的实施,做好各户按期脱贫,完成全村2016年整村脱贫,控制全村贫困率发生低于4%。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一个,强化农产品线上线下推广,强化科技知识及种养业培训,全年组织培训2期,培训110人次。

3、由于我村属合并村,现硬化村道1公里只通老村委会,到新建的村委会还有3.5公里道路未硬化。为解决村民道路出行和生产、生活环境落后的现状。2016年拟按村道建设标准硬化水泥路3.5公里。计划投资175万元,争取交通部门专项帮扶88万,群众自筹35万元,社会捐资15万元,力争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万元。

4、全村已修建部分集中供水站,现有部分农户还未用上安全饮用水,我们将根据农户具体情况,鼓励农户建设机井,并补助部分费用,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5、农村供电。全村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己达到退出标准,但仍要加强对供电、用电的管理,保障全村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

6、建好村卫生室。我村地处偏僻,离**场镇近8公里,村民看病、吃药是最难最大的一件民生大事。村决定在红山庙新建村卫生室一处。总投资10万元,争取国家及行业部门帮扶10万元,由村无偿提供场址。由村支书**牵头负责,力争在2016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

7、建设好村文化室。由于村民普遍文化素质底下,观念落后,村决定把村委会现已配设好的文化室进行高效利用,备好相应的书、画和影音资料,让更多村民到村文化室学习取经,计划新建新村文化院坝300平方米,新建阅报栏一处。

8、建好村宽带网。电信宽带网络已安装到村委会,达到退标准。

9、落实国土部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00万元。40%用于便民道路及水池建设,60%用于250亩的土地整理。即80万用于白河包路、万家湾路两条产业路的修建,路基由村民自建,总投资90万元,其中村民自筹10万元。建设标准按农村公路标准执行,长3公里、18厘米厚、每200米设一处错车道,由村支书**牵头负责。

四、加强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班子,常抓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研究和措施办法,对到户项目的监督实施,保障经费的落实。特别是全村公益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对接协调,统筹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村两委是组织实施的主体,协调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建立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管理制度,抓好质量监管、安全监管。从项目设计、招标、材料等施工源头抓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把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抓好抓实。

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办发〔2016〕4号)、《关于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发〔2016〕6号)以及《**省2015-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人社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扶贫对象。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就业扶贫”模块中,录入我县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建立扶贫对象就读技工院校台账。向扶贫对象宣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本省本市各类技工院校专业特色、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等,让每一位贫困生可以结合自己爱好免费学习一技之长。

(二)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3.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4.鼓励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5.促进扶贫对象在家里就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6.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150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开展就业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7.统筹开展扶贫对象各类培训工作。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的生活费补贴。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300元/人。争取到2018年,有技能的扶贫对象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30%以上。

8.鼓励县职业中学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中学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扶贫对象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学校300-6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四)依托产业发展,扩大扶贫对象就业

9.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聘请国内外专家到贫困地区,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帮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致富能力。同时,向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

10.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11.鼓励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人员的园区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自主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12.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创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免费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5000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落实部门责任。要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落实;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指导各乡(镇)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

(四)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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