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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农业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若想要事情顺利进行,就必须提前撰写方案。如果我们的任务十分庞大且重要,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可以指明工作目标,那么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感谢您的参阅。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做好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提升我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xx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下发的《xx省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xx农机计财〔xx〕39号),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现状和农民实际需求,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重点引导推进蔬菜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兼顾粮食生产、茶叶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农产品和山区特产的加工业、林果业以及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公平、公开、公正实施。大力提升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

全区五个镇,包括区属实验茶场及区域内其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资金规模。

xx年,中央财政下达给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1.588万元(xx年调整的节余资金)。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xx年我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20个小类31个品目机具。

(二)重点补贴机具

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突破农机化薄弱环节,结合我区特色,xx年我区继续重点保证蔬菜生产、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及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补贴,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确定以下为重点补贴机具:耕整地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动力机械、排灌机械。对补贴机具种类以外的机具不予进行补贴。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xx〕22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对于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实行敞开补贴,鼓励优先补贴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

(三)补贴标准

xx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我区严格按照《xx省xx-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按照《xx省xx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补贴对象及规定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区行政区域内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二)补贴对象应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管理规定,法定要进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购机后必须到同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补贴机具的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农机号牌和行驶证),接受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已享受补贴的农户办理机械入户等相关手续时,办证农户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的申请人必须一致。

2.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报经区农机局会同区财政局批准。

3.违反上述规定的补贴对象,一经区农机主管部门查实,取消今后五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

(三)补贴数量

1个农户家庭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6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即10台主机和10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其中,主机指拖拉机、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和籽粒作物收获机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须向区农机局申请,经区农机局、财政局共同商议、研究决定。

五、经销商的管理

在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本企业补贴产品经销商中,由农民自主选择。取得购机补贴产品经营资格的经销商应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按要求配合农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误导购机者、不得蓄意制造矛盾。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销售产品时必须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开据正式发票并交给购机者。对购机者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的经销商,经调查核实后报省局购机办进行处理。

六、补贴操作程序

xx省继续实施“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自xx年1月1日起至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购机者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可在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或省域内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自主选购户口所在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负责及时、准确地将购机者姓名、人机合影、机具信息、购机发票等资料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打印补贴申请表交购机者。允许跨区域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

2.带机申请:购机者在补贴申请表打印后15个工作日内,须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填写“户口标识”的户口本首页及申请者本人页的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主动到区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农机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农机具核查工作。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区农机局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依次完成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机具核查人员做好机具审核、核查表的登记、核查人员与机具合影等原始档案记录保存,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已完成牌证登记的农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购机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3.确定:优先保证敞开补贴、重点补贴机具补贴,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4.公示:经资料、机具审核通过后,农机局当场打印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5.结算:区农机局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县级财政局。区农机局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兑付: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区农机局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七、部门职责

区农机局会同财政局:

根据省级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全年一次性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对购机者提出的补贴申请组织审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区财政局会同农机局等有关部门:

区财政局牵头,对于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数量多、金额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重点审核抽查。

区农机局:

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程序,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在区农机化网站上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监督、规范农机补贴市场。

区财政局:

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对补贴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统筹安排组织管理经费,按照补贴资金总量和实际工作量解决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各镇:

配合农机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农民购机、协助农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补贴重点。

开展“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是新形势下简化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强化监管的需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接受监督。配备充足精干的经办人员和先进适用的办公设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转变思路,打破思维定式,创新管理方式,减少直接干预,严格执行规定,注重工作绩效,加大考核力度。

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保障重点补贴机具的推广应用,为蔬菜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服务。通过政策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系统管理,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xx省xx-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以及《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确保系统数据与补贴实施同步更新和准确完整,确保各级系统互联互通,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购机者合法权益。农机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接受购机者的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补贴信息公示、机具核实和档案建立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向区财政局提交一次资金结算统计报表。区财政局应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的一卡通账户,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信息公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以及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重点向补贴对象、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等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政策透明度。以农机化网站建设为抓手,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以多种形式对内对外通报、宣传补贴政策、发布补贴工作实施情况。

区农机局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补贴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区农机化网站(页)上公布,将农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强化监督,严明纪律。

一是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机补贴工作的领导。区监察局、财政局、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购机者,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五)完成考核,注重实效。

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做好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地落实。农机部门要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总结,分别在xx月x日和x月x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督查总结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省市农机局和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咨询电话:xx,监督电话x。)

F132.com延伸阅读

农业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xx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x农 〔xx〕x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从xx年起,在全区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保护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鉴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未结束,xx年全区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分配。按照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农业补贴金额和全区符合补贴政策的耕地面积,测算全区亩均补贴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x月x日前制定《xx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二)开展政策宣传。x月x日至x月x日区、乡镇两级通过电视、短信、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将改革的主要内容宣传到位,做好群众和媒体释疑答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各乡镇(街道)应根据补贴政策要求,严格按规定的补贴范围,组织人员入户对补贴面积进行登记、审核、汇总,填写补贴基础信息统计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政府盖章后及时提交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四)兑付补贴资金。x月x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五)开展监督检查。区财政、农业部门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通过虚报面积或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六)进行总结评估。各乡镇、街道要对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具体负责,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农业副区长梁绍彬任组长,区政办党组成员卢存忠、区财政局长方平红、区农委主任周玉坤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审计局分管负责人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全区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区、乡镇两级要分别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的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xx县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16]5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着力促进农机与农艺、经营与管理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科技水平,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走互利合作、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5%;农机总动力达到 160万千瓦;大力推广粮食烘干、农作物植保、土壤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00个以上,农机大院建设达标10个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20个;各类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占全县的70%以上,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超过15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装备水平

1、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在确保农机装备总量增长的同时,逐步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优化区域布局,改善农机结构,加大高新技术、新型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技术水平提高型转变。

2、提高水稻、玉米生产关建环节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提升玉米收获环节的机械化水平。水稻主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重点推广应用规模化育秧,推进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实现手工育秧向机械化育秧、一家一户育秧向商品化集中供秧转变;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扩大应用范围;加快构建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产业链,积极推进机插、机收订单作业和跨区作业,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发展路子。

(二)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3、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农机户发展成为农机专业户,引导农机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入社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实体。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开展包括粮食烘干、粮食加工在内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项目,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的市场主体。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作业公司、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租赁公司等。

4、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机户为基础,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开展农机作业、维修、供应、中介、租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发展农机中介服务,开展跨区作业信息咨询和机具调度,为农机服务供需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发展农机租赁服务,提高农机使用效率,满足农民对农机的利用和投资需求。

(三)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5、建立农机化示范区。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耕作制度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区。鼓励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创建农机化新技术示范点。到2020年,在全县建设6个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片区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力争22个乡镇均建设有农机化示范区。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依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力争在示范区内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为全县农机化加快发展提供样板。

6、培育农机维修市场。以集镇农机维修点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业“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方向,在全县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优质的服务,解决农机“看病难”。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维修车间、烘干车间、机具停放场库棚等纳入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用地按照农业生产用地手续办理,解决农机“安家难”。将机耕道路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统一规划实施,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解决农机“出行难”。

8、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的支持保障,推进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投入,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及审验、宣传教育等监管工作,提高农业机械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让广大农机手作业安心、赚钱放心、回家舒心。持之以恒抓好小手扶拖拉机反光标识张贴工作,提高夜间上道路行驶安全防护效果。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9、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策扶持、多元投入、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农机手培训工程,重点对农机手操作、机具保养、维修技能等培训,全面提高机手素质。培养一大批既精通农机驾驶、维修技术,又懂农业、农艺种植技术的新型农机手。充分利用农机企业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领头人的培训,使之成为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0、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新技术示范推广、示范区建设、农机维修、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安全生产等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满足全县广大农民购机需要;持续实施土壤深松作业补贴,并积极争取政策,实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环节给予补贴。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新技术示范区的扶持力度,省市农机化项目资金优先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

11、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机小额信贷,为农民购置补贴机具提供消费信贷。开展农业机械抵押、质押贷款,推广农户联保、农户互保、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实现共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局成立由局长张志荣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案及考核办法的制订、资金落实、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农机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农机化的认识,掀起新一轮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投资农机的热潮。积极培育农机化发展的新亮点,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全面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机关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机手培训、安全监理等工作,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做好服务。

(四)压实工作责任。县局每年将农机化重点工作列入农机管理员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使考核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与管理员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奖优罚劣,严格兑现,确保全县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顺利推进。

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准备工作的预通知》(x农函〔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以下简称“三合一”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意义

国家从2004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三合一”改革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一)补贴支持方向。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资金分配。省财政厅按照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及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资金,参照全省各县前三年度(2012—xx年)补贴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二调”耕地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并下达 “三合一”补贴资金规模。县政府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总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我县xx年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改革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xx〕26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全面推开我县农业补贴 “三合一”改革,确保在6月30日前按照新政策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5日前)。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县宣传部、县农业委和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报省级备案。同时召开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集中开展农业补贴改革政策宣传,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摸底统计阶段(6月5日—6月15日)。各乡镇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的“三合一”改革工作,及时将改革实施方案传达到村组,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做好补贴面积登记与审核,制作完成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及时公示到村组。各乡镇于6月12日前汇总各村数据报县农业委。县农业委对各乡镇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依据县农业委上报的全县总面积核定亩均补贴标准并于6月15日向社会公布。

(三)审核发放阶段(6月16日—6月25日)。各乡镇依据各村公示后的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和财政所提供的农户“一卡通”代码,编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清册,于6月18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清册报县农业委。县农业委收集审核盖章后制做统计汇总表及报账申请表,于6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全县汇总表、电子清册及纸质清册拨付补贴资金,于6月25日前通过农村局“一卡通”平台进行打卡发放。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检查,即查即纠。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并对“三合一”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总结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三合一”改革由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分工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负责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核实统计公示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对耕地面积统计进行指导,并核实全县补贴面积数据,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汇总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县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发【**】60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函【20**】42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规【20**】19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以社保补贴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根据**人社【20**】18号文件计划安排和我县近年社保补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即指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二)补贴条件:

1、年龄范围:

新办人员:男年满50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续办人员:原已享受社保补贴1年或2年的尚未满3年的人员。

2、对象范围:

⑴从事以服务居民为主的就业岗位,且从业时间在一年以上人员。

⑵从事种养业的回乡务农人员。

⑶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和被个体工商户聘用的人员;为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临时性、季节性生产服务的人员。

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⑸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三)不能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范围:

⑴凡当年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无论享受时间长短,本年度均不得享受社保补贴;⑵在雇工7人以上私营企业从业者,应由雇主(企业)承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义务,不享受社保补贴;⑶用人单位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⑷劳务派遣单位的被派遣劳动者。

三、补贴标准及年限

1、按我县2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960元的两档标准的50%分别进行补贴,即缴费6428.8元的补贴32**元;缴费4704元的补贴2352元。

2、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最长不超过两年。

3、社保补贴办理人员测算:①剔除已享受三年及已到退休年龄人员,预测续补人员约1718人。②按照20**年办理“4050”人员情况(新办1262人,续办888人),预测今年新增“4050”人员约580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20**年社保补贴申领手续新增人员和续补人员同时办理,以优先考虑快退休人员,以补贴资金规模为限。

(一)20**年9月19日~9月27 日(节假日不受理),为受理补贴人员申请时间。

(二)20**年10月1 日~10月7日为审核公示时间。

(三)20**年10月10日~10月21日(节假日不办理)。在人社大楼一楼大厅为查询及发放社保补贴时间(合格人员凭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建行卡)及个人缴费凭证领取社保补贴)。

(四)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

1、新办人员办理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

(1)携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储蓄卡)以上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从业证明(在城区从业者由社区出具证明,回乡务农者由村委会或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到人社大楼一楼大厅**号窗口初审;(2)初审合格者,领取并填写《社保补贴审批表》;(3)将初审资料交代理股9号窗口收集整理并留存;(4)代理股将申请人资料送就业股,由就业局会同县人社局签署审批意见并公示。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4)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5)《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续办人员办理程序:

(1)携带个人《身份证》,本人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储蓄卡)及复印件,领取并填写《社保补贴审批表》。。

(2)申请人将初审资料交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股9号收集整理并留存;(3)代理股将申请人资料送就业股留存,由就业局会同县人社局签署审批意见并公示。

3、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单位)办理程序: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帐(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证材料,经就业局、人社局审核公示、财政部门抽查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设施农业资金安排及实施单位
2009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 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 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 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 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 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08〕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 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粮食生产事关国计民生,夏粮生产在全年粮食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各级对粮食生产极为重视,采取了最直接、最有利的小麦补贴政策。我县在去年市、县两级实现良种补贴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到国家级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为贯彻好该项惠农政策,将小麦良种补贴项目落实到实处,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中央、省两个“一号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小麦集中供种率和整体化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优质化、专用化、市场化为导向,以试验、示范、推广为手段,采取科技服务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促进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和高产优质相结合,不断提高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补贴面积金额:今年在全县18个乡镇,按照区域化和标准化生产要求,实施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每亩地国家补贴10元。
二、主要措施
1、实行区域化布局,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针对我县山区、丘陵、平原兼备的自然条件,在小麦生产布局上,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和百亩点、千亩方、万亩片的要求,合理制定区域化种植规划,在区域片内严禁出现插花田,大力推广优质专用小麦,带动全县小麦良种化水平的提高。
2、健全和完善小麦良种推广繁育体系,保证良种供应。一是充分发挥销售主渠道的作用,建立健全小麦良种繁育、销售网络,切实解决小麦集中供种难的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县上下一体的统一供种体系。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提高集中供种的组织化水平。各乡镇要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通过测土配方,选择适宜品种,建立集领导指挥田、良种繁育田和高产示范田“三田合一”的小麦区域化示范工程。三是加强种子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农业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种子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和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让广大农民群众购的明白,种的放心。
3、严格落实国家对良种的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家补贴政策,全县30万亩补贴面积,分配到18个乡镇(见附表),按每亩地用种7.5公斤,每公斤2.8元计,除国家每亩补贴10元外,每公斤种子尚需筹集1.47元(每亩地11元),或采取以粮换种的形式。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统供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议、新闻宣传、典型对比、信息引导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国家的激励政策和实行小麦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统一供种带来的好处,切实转变"家家种田、户户留种"的传统习惯,让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接受统一供种,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种植优良品种的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搞好全县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寿宗
副组长:管修学 王洪志
成 员:陈荣良 彭善和 王启发 陈康
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彭善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统一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成。
2、制订岗位责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优质小麦良种补贴、区域化种植和统一供种工作,作为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的突破口来抓,切实抓紧抓好,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具体任务目标分解到人、到村、到地块,并建档立卡。乡镇政府要抓好示范点、示范方和示范片,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点,要实行领导、技术、资金三到位,确保关键措施、重点配套技术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对供种单位和区域化种植单位、小麦良种价格、实施面积等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同时要完善检查评比制度。对小麦区域化水平高、种子纯度好、良种繁育健全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
附: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面积分配表
(二○○五年八月七日)
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局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2、对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四、工作要求

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简化审批的手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残联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工作。我局将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按月进行审定。经审定后,由县民政部门、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形式将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护补”。乡镇(街道)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包括申请审核表原件和补贴花名册,相关凭证齐全,做到一户一档。

在实施工作中,要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严禁暗箱操作或一言堂,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xxxx〔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保护农业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富农作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1.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统筹全县农业保险工作,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工作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2.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宣传部门要把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检查、审核力度。季度报表数据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指定专人认真核实数据,切实避免出现虚假和错误数据。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负责提供相关承保基础信息,同时协同做好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

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要从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全局出发,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各项服务工作。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农业保险条款应尽义务。

四、开办险种和规模

1.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财政保费补贴规模及要求,2015年我县主要开设的险种有水稻11.7万亩、能繁母猪0.74万头、育肥猪9.98万头和森林保险182.29万亩。水稻保险金额由每亩320元增加到360元,各生长期赔付金额相应提高40元,费率维持5%不变,保费为每亩18元。新增保费由农户、各级财政按原负担比例承担。其余各品种维持上年规定不变。

2.我县对开办的险种总规模,应按xxxx〔2015〕10号文件执行,控制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规模为标准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承保规模(详见附件《xxxx县2015年农业保险规模确认表》)。

五、承保机构的确认

在综合考虑各承保机构承保、查勘、理赔能力,特别是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类承保。对于中央财政补贴品种,按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三个大类品种确定承保机构,原则上不允许交叉承保,即一个大类品种只允许一家保险公司承保,一家保险公司可承保多个大类品种。

二是一定三年。本县范围内,承保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的保险公司,一经确定,份额格局原则上应保持三年不变。

三是违规退出。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保监、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查处的承保机构,根据相关程序确认后,从下一年度起取消其在原区域内的承保资格。

四是稳健推进。稳定和巩固现有承保主体格局,为农业保险经营提供一个相对稳定、预期明确的环境,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机构网点投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经营,实现农业保险良性竞争。

2015年我县农业保险由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公司承保。

六、保险责任和赔款支付

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承保公司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条款为准。农业保险赔款必须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赔到受灾户。

七、投保方式

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承保须按分配规模,原则上以村(场)为单位投保,不得按总数量的比例部分承保或插花性承保。

耕种方式是“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等情形的,承办公司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验标,收齐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与农户直接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承保合同、费用支付凭据、营业执照、种植大户身份证等复印件)后方可承保出单,且被保险人必须为实际土地耕种者或经营者。

森林保险要充分运用林权改革成果,以县、企业为单位进行投保,以乡镇为单位出单,被保险人必须林权权属清晰。

八、保费补贴比例

1.水稻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25%。

2.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20%。

3.育肥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5%,县补贴比例15%,农户自缴20%。原则上只限于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参保。

4.公益林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20%(含林权人承担10%部分)。

5.商品林保险保费在保额为400元/亩,费率4‰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林农自缴45%。

九、缴费方式

出单时,必须是将最小投保单位的农户自缴保费收齐,并将保费缴至承办公司账户后,方可出单承保。

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季结算。

中央、省市财政保费补贴按各承保机构实际承保签单进度给予补贴,不够部分在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后续资金到位后予以结算。

十、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的提取按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xxxx〔2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一是抓好日常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编印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抓好集中宣传。根据当年农业灾害实际情况,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报道,提高农民防灾意识,让更多的农民自愿参保。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条例》,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构筑农业保险保障网”为主题,积极开展贯穿全年的主体宣传活动。

2.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三农基层服务体系宣传发动、信息收集、保费收取、协助查勘理赔以及基础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二是及时收集维护农户信息,按期完成农业保险承保签单工作,确保标的保险期间与作物生长期相符。三是加强对基础服务体系人员培训工作,认真推行考核制度。

3.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公示工作。一是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二是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三是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理赔结果予以公示。

4.确保承保手续齐全,符合逻辑,为理赔提供前端支持。一是确保承保“六要素”(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标的名称、种养地点、保险数量、农户直补卡账号或其他银行账号)齐全准确。二是确保“三单一证一票”(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费发票)信息一致。三是确保“三清单信息”(投保分户清单、理赔定损清单和赔款支付清单)无缝链接。

5.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办发〔2014〕47号文件精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监管,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保险公司应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前提条件。

创建绿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创建绿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绿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扎实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行动,规范创建项目实施,开展节本增效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和效益,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集成示范推广成熟的绿色技术模式,强化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打造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升级版,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不断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重点任务

重点在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重点技术瓶颈攻关和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集成组装等方面开展整建制创建。

(一)开展小麦生产关键技术瓶颈攻关。针对制约小麦生产的资源、技术、效益瓶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从优质品种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肥水高效利用、农机农艺结合、绿色高产高效栽培试验示范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挖掘小麦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潜力。

(二)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围绕节肥、节药、节水、节种、省工,示范推广秸秆全量还田,化肥减量增产利用率提高,病虫草害绿色综合防控,专用品牌优质品种应用,大力开展绿色高产增效技术的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重点示范推广小麦精量机械化播种,小麦节水灌溉,小麦抗病、抗穗芽、优质专用品牌品种应用,小麦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

通过大力开展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促进小麦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项目核心示范区亩产比非示范区高1%以上,每亩节本增效1%以上,每亩增收50元以上,水、肥、药利用率提高1%以上。

1、小麦科学播种技术。

要求:选用省农委发布的小麦高抗优质主推品种,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整地耙透、镇压和整平,基肥施足,推广有机肥和缓释肥,适期播种、适墒播种和适时播种,实施机械化精量播种,深浅合适,播种均匀。

目标:苗齐、苗全、苗匀、苗壮,麦田周边及沟渠无秸秆。

2、小麦“一喷三防”绿色综合防控技术。

要求:应用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实施小麦绿色化综合防控,开展防灾减灾技术运用。

目标:减少农药使用量,减轻病虫害,减轻干热风危害,防治小麦早衰,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用量,减少因灾损失,达到绿色增产节本增效,麦田及周边无农药及包装物残留。

3、小麦氮肥后移技术。

要求:施足底肥,适当向后推迟追施氮肥时间。

目标:延缓小麦早衰,提高有效穗和粒重,改善小麦品质,减少氮素损失,提高氮肥利用率,减少氮素淋溶。

三、创建要求

(一)拓展创建内容。

围绕小麦主导作物,以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为重点,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更加注重效益提升、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为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样板和支撑。

(二)明确创建范围。

在本县范围内,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小麦主产区域,集中打造,由过去的单一追求高产转变为绿色高产高效相统一,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带动,促进产能提升和效益增加。重点要建设好“三区”,即:技术攻关区、核心示范区和辐射推广区。技术攻关区要围绕创建作物绿色生产技术瓶颈,统一制定攻关方案,集中安排落实,面积50亩;核心示范区每个乡镇建立1个,每个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全县总计不少于20000亩;辐射推广区覆盖全县核心区周边重点村组和规模种植经营主体,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20万亩。

(三)健全档案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资料整理保存,实施方案、主推技术模式、项目总结报告、核心示范区现场测产验收资料、项目资金账目及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以及示范作物长势、技术应用效果、专家现场测产、现场观摩培训等影像图片资料等,确保项目资料齐全。

(四)创建时间安排。

1、xx年x月:编制项目建设申报书。

2、xx年x月、x月:制定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方案,落实地块、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抓好秋种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3、xx年x月:核心示范区实施精准整地、精量机播,配方施肥。秋播技术到位率100%。小麦出苗后及时查苗补缺,视墒补水。

4、xx年x月:加强小麦苗情、墒情、病虫情监测,及时防治病虫草害。

5、xx年x月—xx年x月:加强小麦越冬期管理,确保壮苗越冬。调查小麦越冬苗情、墒情、病虫情等,制定早春田管措施。

6、xx年x月—xx年x月:开展小麦春季田管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切实抓好化除、化控、小麦纹枯病防治、拔节肥追施等管理工作。

7、xx年x月:加强小麦“四情”监测,开展“一喷三防”,实施小麦白粉病、赤霉病、穗蚜等病虫害的统一喷药防治。

8、xx年x月:组织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观摩学习活动,扩大示范效果,对“三区”进行测产验收。

9、xx年x月:抢收小麦,做好示范区建设验收、项目绩效考评、小麦生产分析总结等工作。

四、项目资金

(一)明确补助标准。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相关补助标准按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委员会、xx省林业厅、xx省水利厅《关于推进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农〔xx〕xx号)要求执行。

(二)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账务专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县成立农业、财政、审计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及时组织财务审计,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农机局、县气象局和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的重大决策、组织协调和管理,督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农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具体实施工作。二是成立县农技中心主任任组长、县农技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项目乡镇农业综合站站长为成员的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技术指导组,负责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技术培训、指导、试验、示范,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三是每个核心示范区所在乡镇的政府负责人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为该创建项目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二)加强培训指导。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观摩会、现场会、印发明白纸资料、手机短信、成果展示牌、网络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指导培训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扩大示范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业部门、农技人员、技术专家、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现场观摩培训,巡回指导,切实发挥示范片宣传、辐射和培训农民的作用,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三)加大政策扶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积极整合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省级品牌粮生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农技推广、植保工程等方面的资金,向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倾斜,增加资金投入,倾斜支持创建主体,确保关键技术落到实处,推动高产高效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完善创建机制。通过项目实施,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助、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严格验收考核。实行对项目常态化管理,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适时组织中期检查和测产,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组织测产,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典型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对创建成效显著的乡镇,下年度优先安排项目,对工作不力、实施效果差的乡镇,实行淘汰,违法违纪的严格问责追责。

(六)大力宣传引导。通过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典型示范与宣传,展示创建实施成效和工作成果,引导政府、部门、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媒体等共同关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要统一规范树立项目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等内容,宣传创建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智能农业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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