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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不要等待机会,而是创造机会。为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要精心考虑去写一篇方案。方案存在于日常时候工作中,对我们影响巨大。怎样写出有实际作用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经营秩序,根据市、县领导的指示,结合全市出租汽车异地驻点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在县城区开展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时间

20**年3月6日至4月6日为集中综合整治阶段,4月7日至12月31日为长效治理阶段。[本文/ ]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有效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利益;

2、严厉查处道路班线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乱班乱线、站外上下客、过境客运车辆穿越城区揽客争抢客源以及旅游客车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驻点违规营运、超越许可范围经营班线客运、不使用计程计价器、宰客、甩客、强行拼载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长期盘踞县城区非法出租“黑窝点”;

4、严厉查处城区公共汽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拒载老年乘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

5、严厉整治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坚决杜绝各种车辆在站前广场乱停乱放,杜绝“黑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员在客运站前广场争抢旅客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所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调度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集中整治地点和人员安排

县城区集中整治以芙蓉路为中心界定南北二大区域,组成南北两个流动巡逻行动执法打击组,整治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8日)

组织召开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集中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及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呼吁市民不要乘坐“黑车”、“摩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维护城市形象。把握舆情动向,引导疏通民意,曝光典型案例。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9日至4月6日)

3月9日起,由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原湘运总站、原城南停车场、汽车北站、县一中、步步高超市、国税局、一市场周边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全面集中清查整治,凡在原车站区域周边道路停靠揽客招客,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暂扣,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三)长效巩固阶段(4月7日至12月31日)

根据整治效果,不定期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已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实施常态监控,保持对城区客运市场、交通秩序实施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采取广播电视媒体报道、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市民提高自觉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2、股室密切配合。各股室要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切实履职履责,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做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追究执法人员责任;三是严禁索拿卡要,一经查实,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四是严禁私自行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办。

4、强化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四定”工作机制,严格考勤纪律,参与综合整治人员要按综合整治要求到岗到位,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不得随意请假和旷工。凡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严格责任倒查。

F132.com延伸阅读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马关县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食用碘盐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健康成长,是影响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盐安全生产和食盐安全。根据《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盐生产和食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经盐务〔2018〕392号)精神,为防止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流入我县市场,扰乱我县食盐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盐务市场管理,净化我县食盐市场,防止重大食盐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和谐、文明、发展的马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盐务市场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查处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劣质盐和非食用盐的加工、销售,严厉打击贩卖私盐和劣质食用盐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成立马关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盐务管理局(县供销社),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私盐运销团伙,查禁私盐货源,取缔私盐加工、储藏、销售窝点,清理无证照从事盐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厉查处给人民群众身心造成危害的非法加工和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案件,严惩违法分子,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厉查处使用、买卖、非法印制的碘包装袋及标识行为。
(四)规范用盐大户的用盐行为,查处使用非碘盐、劣质盐和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健全防止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盐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四、整顿的重点对象、重点地区
(一)整顿的重点对象:将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非食用盐投入市场的场所和企业;在明知情况下,购进非碘盐、不合格盐和非食用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者和餐饮服务业者;无证照擅自经营食盐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的用盐大户和涉盐单位。
(二)整顿的重点地区:县内边境乡镇、食盐批发点、厂区、矿区、毗邻县乡镇接壤的集贸市场及食品商店;农村集贸市场,私盐流入的关口。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地方政府组织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盐务等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盐务、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盐业网点,质监部门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的监测力度,防止将非碘盐作为食用盐使用;卫生部门负责对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监测与防治效果评估;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扰乱盐业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工商、卫生、盐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和其它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盐务市场的经营状况,居民食用碘盐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日常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的实际,广泛收集运销私盐和使用食盐、不合格碘盐及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案件线索,确定整治的重点和单位。
(二)重点整治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必须进行四次,特别是重大节日前后,各职能部门应在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经营场所、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总结规范阶段。整顿活动结束后,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全县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整治意见和措施进行工作总结,为建立和完善盐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各部门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县整顿盐务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盐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碘盐、不合格盐和非食用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私盐和非碘盐,主动揭发检举制造劣质食盐的违法活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署,把握关健环节,加强对重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点地区,重点单位盐业经营状况的检查和监测,严厉打击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和规范盐务市场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建立盐务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制度、情报通报制度和大要案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对食盐加工、销售和储运的全方位联合监控。
(四)健全工作机制,努力规范我县盐务市场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和食盐准运证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者由于过错、渎职行为给整治工作造成损失和重大负面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1*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旅游局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旅游局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7月1日—10月10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二是协同**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三是协同海洋渔业、**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 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诚信药都 养生××”的部署和要求,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药材市场,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103号)的总体要求,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药材市场一系列的通知和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市局、县(区)局、工商所(队)三级市场监管网络,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处与规范相结合,建立确保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交易中心分局、谯城区局、直属局、开发区分局辖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县局也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药材及其种苗、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药品药材托运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3)加强硫酸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硫酸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建立( )档案。督促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4)加强药品药材市场的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5)规范专业市场和专业市场以外“三园”、十九里、五马等香料和原药材市场经营秩序。积极与乡村、社区和市场开办者沟通,及时掌握辖区经营户数,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加以整治 。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
1、本单位召开动员大会;
2、向辖区经营户广泛宣传,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3、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中旬起至8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围绕工作目标,稳步开展整治工作。要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同时加强新闻报道。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验收阶段(8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整理案例材料,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保证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奇任副组长,市局机关企业科、个私科、合同科、商广科、注册中心、办公室、公交局、法制科、市场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亚奇局长兼任。
各县、区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周密部署,实施责任追究。加强市场巡查,以查破案件为突破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药品药材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在6月22前报送工作方案、在8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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