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导航 >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想让项目取得预先的成功就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方案。普天之下,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方案。你们知道有多少优秀的方案吗?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采砂活动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视、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制意识,引导其依法进行河道采砂。二是保障行洪安全。河道采沙工作的开展要以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为前提,确保临岸丁坝等各类防洪设施设备不受采砂活动的毁损,发挥应有的防洪效益。三是严格禁采期管理。在禁采期内,各砂场要将主要采砂设备撤离采砂场,对大型设备无法搬运时可拆除其动力设备,除必要留守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同时,将采砂废料全部清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对违规采砂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怠,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直至申请吊销采砂许可证。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采砂办、水利、公安、交通、安监、国土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在所有采砂场入口及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宣传牌和必要的救护设备。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采砂许可证。五是强化环保意识。加强采砂现场及相关地段的环境保护,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严禁采砂船漏油,严禁运砂车辆在夜晚居民区附近鸣笛扰民;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月**至**月**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2、登记摸底(**月**至**月**日)。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河道内从事采砂人员、船只或采砂机械进行调整摸底,并对采砂船只、机械一律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准确把握第一手资料。

3、清理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由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联合行动、乡村两级倾力配合。根据摸底情况,对全县所有河道内的采砂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全县采砂规划的、无证的、手续不全的等各种非法采砂活动坚决取缔,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通过整治,达到规范全县河道采砂行为,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的目标。

4、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2月**日)。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采砂办为召集单位,县水利、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国土、港航、海事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执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导重点。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会议及督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县采砂办。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治理走过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严打舆论和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f132.com扩展阅读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开展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清理河道堆砂场(以下简称“两禁一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乡镇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动执法,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既要注重当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采砂(碓砂)规划,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县境内的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及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秋浦河干流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未定点停靠的采砂船舶。

四、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从2016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采砂点、重要交通道口张贴宣传标语及通告、悬挂宣传横幅等,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期间,我县境内秋浦河干流依法禁止采砂,因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确需采砂的,须报县领导小组核准。县水务局、各乡镇要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要建立非法采砂行为跟踪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清理整治沿河堆砂场、制砂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堆砂场、制砂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整治。无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从整治之日起依法禁止进砂和制砂,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同时,县水务局、各乡镇督促其2017年4月30日前自行清除河道内弃置的渣土、砂石、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有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要规范管理,确保2018年4月30日前归并经规划批准的堆砂场。

3.清理整治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采砂船只(采砂机具)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处置方案。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禁采区、禁采期内应在指定的停靠点停靠;无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要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并在指定的位置停靠;从事采砂的其它机具禁止停放在河道内。

4.编制采砂规划(含堆砂场规划)。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内河采砂规划(含堆砂场)修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1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工作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018年4月30日前,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并提出整改清单。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县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开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执纪问责。县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要严肃整治工作纪律,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法涉砂活动、干预采砂案件处置,对相关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我区非煤矿山及钙业生产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有效遏制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采砂洗砂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要求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范围内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滩涂等的所有采砂洗砂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洗砂行为;依法清查非法采砂洗砂运输、销售、经营情况;依法追查非法采砂洗砂利益格局;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采砂洗砂长效机制;规范村民、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行为。达到无乱采、无滥挖滥洗、农田恢复如初、山林植被完好的效果,实现“水土不流失、水质不污染、生态不破坏”的目标。
(二)任务要求
1.全区范围内一律不再新批经营性采砂洗砂场。
2.对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滩涂非法从事采砂洗砂活动的场地,按照“切断电源、拆除设施、遣散人员、清除场地、恢复原貌”的要求,依法关停取缔;对涉嫌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要查清组织者、利益链条和耕地损毁、水土流失情况以及形成的安全隐患,查清林地破坏、环境破坏、务工人员、运销渠道、购买厂商、资源数量、机械来源等情况,依法处理。
3.对村民、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实行逐级报批制度,具体按照《**区村民及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实施细则》执行。
二、方法步骤
全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分自查、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非法采砂洗砂行为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对村民、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形成自查报告,报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察局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纪委书记成立纪律检查组,前期介入,全程跟踪,对违法违纪参与采砂洗砂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居)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督促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二)整治阶段(201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击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不断促进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此项工作和实现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辖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居)是守护矿产资源、防止私采滥挖的基层组织,村(居)书记、主任及村(居)干部是治理整顿参与非法采砂洗砂的直接责任人。
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清查党员、干部参与或干预非法采砂洗砂、采矿的行为,负责监督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区检察院负责清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非法采砂洗砂违法违纪线索,对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专门警力,全力配合整顿行动,彻查非法采砂洗砂利益链条,对不听劝阻、强行非法采砂、聚众闹事、暴力抗法或以暴力相威胁、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及破坏耕地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销售砂石的行为;
区环保分局负责对非法采砂洗砂行为依法定职责进行依法查处;
区水务局负责对河道内非法采砂洗砂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区工商分局负责清查非法采砂洗砂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区交通局和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非法运输砂石行为;
**供电中心负责切断关闭非法采砂洗砂点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查处向非法采砂洗砂、采矿供电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对采砂洗砂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与处理。
(三)验收阶段(2014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由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验收。要按照“切断电源、拆除设施、遣散人员、清除场地、恢复原貌”的标准逐一进行验收,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标准分别在验收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并报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打击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矿业开采秩序总体稳定。但是,个别镇还存在非法采砂洗砂问题,不仅破坏了几年来的矿业秩序整治成果,干扰了正常的矿业秩序,还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生态环境的破坏,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正视存在的问题,克服松懈麻痹思

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想和侥幸心理,把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强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各副主任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到区国土资源分局联合集中办公,参与联合集中办公人员要与原单位脱钩,具体负责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其中,池上镇督查组由区水务局负责牵头,由宋作桐任组长;**镇、山头街道督查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牵头,由肖磊任组长;源泉镇、石马镇督查组由区环保分局负责牵头,由唐秉田任组长。督导检查时,由组长单位具体组织,人员从区公安、林业、水务、环保、国土、工商、供电等部门单位抽调。待违法事实取证查清后,分别由区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下达执法文书,齐抓共管、直至取缔。区公安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全程配合本次专项治理整顿督查和执法行动。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向所属督查组书面汇报治理整顿工作进度;各督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切实完成好督促检查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个督查组督查情况的通报分析,并对全区面上情况予以汇总报告。
(四)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打击非法采砂洗砂和规范村民、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行为的舆论声势。为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设立**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举报电话(区政府办公室举报电话:,区国土资源分局举报电话:)。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非法采砂洗砂具有较强的反复性,治理整顿工作不会一劳永逸。要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严密的巡查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欢迎阅读范文网《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