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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丁点儿小妖怪读后感

当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怦然心动充满了对内容的探究,翻看里面的插图就像被磁石吸住了似的,真是捧着爱不释手,读着手不释卷,里面的内容太美妙了。以至于读完之后让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在思索,回味书中的人物还对我喜欢的人物进行了续编

《祸从天降》上集

在神秘的妖山上,夏蝉摇身一变幻化成一位妖神。整天走马观花的肆意欣赏妖山上的风景。这样的生活真无聊!

突然远处传来了吱吱的声音,嘿嘿!终于找到粉条、野兔、笛妹和虎牙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只缘身在此山中。

夏小妖寻着声音蹑手蹑脚的来到了粉条的洞旁,隐身一看,洞里没有人。她又去了野兔和虎牙的洞穴竟然也不见踪迹。竟敢藐视我,和我玩躲猫猫的游戏,再不出来你们就死定了。夏蝉咬牙切齿的咆哮道。

pie lie pie lie pie lie race cout rount!of the his? 她刚念完咒语,突然一扇门打开了,里面跳出一只青蛙,嘴里还不停地叫着,呱呱上帝啊!这是怎么回事呀?我人见人爱花开花爱的笛妹怎么变成了一只丑蛤蟆,笛妹悲痛欲绝,泪如泉涌。都是这个可恶的小妖怪呃呃呃-呃嚏。都是妖怪大王,把我变成青蛙,完了!这下没有人认识我了。

她飞快的跳了起来,蹦到夏蝉面前拦住她,把腿一合,做了个鬼脸

哎哟,怎么是你,笛妹?是我 我我想变回去,你你有办法吗?

笛妹羞涩的回答。夏蝉再次念动咒语pie lie pie lie pie lie race cout rount!of the his? ,呼,笛妹又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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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蝴蝶站在提篮上里面的一篇作文叫妖怪妈妈,一个是妈妈是个妖怪。

妈妈是个妖怪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名字叫太阳,太阳和她妈妈的一个故事。

因为太阳觉得她的名字很伟大,就非常的调皮。有一天,妈妈帮太阳洗澡,可是太阳把水泼在妈妈的身上和头发上,妈妈猛地站起来,妈妈的头上长出来一个角,又长出来一对翅膀。

太阳的妈妈变成妖怪后,太阳觉得非常的害怕,都流眼泪了!但是她还是要妈妈,又帮妈妈吹干了头发,太阳的妈妈就变回了原来。

看完后,我知道太阳的妈妈变成了一个真正可怕的妖怪了,虽然太阳非常的害怕她的妈妈,尽管太阳的妈妈叫太阳那冰箱里面的冰淇淋吃,但是太阳还是要妈妈。看来啊,爱是永远不会分开的!而且爱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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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 放假后,我收到《爱上读书的妖怪》这本书,我就有兴趣地一口气将它读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腐朽的柳树钱柜幻化成了一个嗜钱如命的柜子精后,在和其他两个妖怪笔记本精和扫帚精寻找安家之地时,他们遇到了一位学者,为了得到风水宝地,他们答应了学者的挑战,在世宗大王的巧妙指引下,尝到了读书的乐趣,最后将钱拿出帮助学者盖了一个爱上读书的妖怪图书馆。 故事中,三个可人的小妖怪就像三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由先前的喜欢捣乱、搞恶作剧到后来爱上读书,从而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柜子精了。以前,他只知道蹲在家里守着大把大把的钞票,或变成鬼影在人间做各种各样的恶事,可他在经过了书的洗礼之后,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精灵。 这本书虽然篇幅不长,但却意味深远。以前,我认为读书大多为了赚钱,有了钱,就可以买房、买车,就可以过上好日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读书是为了使自己具有更加渊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钱不是最重要的,知识比金钱更重要,拥有真才实学才是无价之宝,才是我们应该终身追寻的。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像柜子精一样成为书虫吧!相信书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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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的金色城堡》读后感600字 看过《小妖》后的奇异产物,可以无视。 《小妖的金色城堡》读后感 01 豪华的屋子里七七坐在电脑前,暴暴蓝在夜晚时不停的写字,优诺看着大片大片的樱花在拍照。 这就是这部小说给我最初的轮廓。 02 很安静的样子,却暗暗汹涌的青春洪流,几乎要冲垮一切。 几乎可以淹没世界的磅礴大雨,七七惊恐的眼睛里映着这一切。 她歇底斯里的呐喊,决然转身的离开。 抱着泰迪熊寂寞的身影,对着电脑微微发怔的样子。 比我们小的不知道,比我们大的又不了解。 他们都不懂,七七最初灰色的模样。 03 但是我们明白,我们心疼。 心疼七七那些发涩灰暗的日子,心疼在那个任性抽烟的孩子。 七七呵。 她用她的倔强,用她的漠不关心,引出了多少眼泪。 她用刀片割着自己的手腕,失去了理智。 我对着单薄的书页,连抽噎也轻柔的不敢出声。 七七呵。 淡泊的青春,庞然的青春,淹没了站在十字路口跌倒的七七。 她有她的完美,有她的伤口。 而我,连微笑也苦涩了嘴角。 04 那个时候的我们,觉得世界居然那么不可理喻。 她茫然看着父母离异,茫然看着涂鸦的狂妄,茫然的看着陶课惊恐的目光,茫然看着曾经相依为命的小小疆土消失。 她是茫然啊,不是漠然。 多单薄的自己,多单薄的青春。 无力回天。 暴暴蓝用她的方式尽管伤痕累累还是倔强固执的生存。暴暴蓝用她的方式飞黄腾达努力做给别人看。 她也有抱负和事业,她也并不是不可理喻。 暴暴蓝她也企图飞翔。 哪怕最后跌倒粉身碎骨,也一个人重拾破碎的心,重组一个装作漠然的自己。 她为了涂鸦容忍荒缪的世界,为了陶课学一学敞开心扉。 只是最后,一样肉血模糊。 05 暴暴蓝也试着爱一个人,却被涂鸦狠狠的奚落伤害。 暴暴蓝也试着信一个人,却在陶课的目光里落荒而逃。 她用她的张狂掩盖她的伤,用她的叛逆微微的哭泣。 深夜里孤单敲着悲凉的键盘,凌乱不堪的短发和狂傲的眼神,以及桀骜不驯的性格。 她就是这么一个固执的少女,忍受痛苦独自埋葬了整个青春。 谁曾温暖你,谁能温暖你。 06 春天渲染了优诺的时光,于是连笑容也融化了一百年的哀伤。 她和许多女生一样,温和,善良,容易感动。 还会偷偷的把伤口隐藏。 雪漫没有用多华丽的辞藻,没有用多不堪的过去。 就这么塑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优诺,活生生的微笑。 07 没有人独一无二,没有人不会微笑。 优诺用她的温柔,看懂了朋友们的哀伤。 却没有人在她哀伤的时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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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腐朽的柳柳树钱柜幻化成了一个柜子精,发霉的钱味是他的最爱,在和笔记本精和扫帚精寻找安家之地时,他们找到一块风水宝地,但是这块地已经有一个学者买了遇到了学者,为了得到风水宝地他们答应学者的挑战。妖怪们非常勇敢,他们敢于同智勇双全的学者斗争,去抢占风水宝地。我觉得这与妖怪们喜爱读书是分不开的,尽管他们输给了学者,但他们对读书的执着精神值得我学习。生活中的我,也要像妖怪们一样,用知识的力量不断武装自己,可能有时候我觉得读的书用不上,但是,日积月累,我们的知识都获益于书上。

读书能改变命运,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经意间就放弃了读书,因为没时间,因为工作忙,因为有饭局等等,我们总能找到说服自己的理由,只有行动起来,才能真正的从知道变为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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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不禁感慨万千,心情也复杂起来,既有淡淡的哀伤却也有释然。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在面对和自己相似的东西时,总会无端生出许多莫名的情绪来,不知是同情还是自怜?也许自怜更多一些吧。思绪一下飘回到很多年前,似乎是从有记忆开始。那时的我也总是冷冷的,不肯多说一句话,所有心事都藏在心底,任谁都无法窥探。总是独来独往。凡事喜欢争第一,永远不服输。只要是喜欢的东西都必须得到,并且不允许任何人碰。如果得不到就毁了也绝不会让给别人。性格极其内向却也极其霸道。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好变态阿,简直不可理喻。如今的我早已没了当年的模样,甚至半点踪迹都没有了,根本是完全极端的两个人!要不是偶然看到这篇文章,早都忘了自己曾经那样过。对于那个枯燥乏味的童少年时代总是没有多少记忆的。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奶奶的呵护,是她给了我这世界上第一份无私的爱,甚至是溺爱,也许这也是造成我霸道性格的主要原因吧。因为有她,我才可以肆无忌惮,从不考虑别人感受,当然也根本没想过要替别人着想;也因为有她,即使没有玩伴我也从不感到孤独,我根本不屑和别人讲话,甚至是父母。那时的我总觉得,只要有奶奶我就拥有一切!所以无论她去哪,我都要跟着。为此,我额头曾受过伤,四姐说我命大,不然当时就驾鹤西去了。我听后只是笑。

直到现在爸妈都会将我的头疼归结到奶奶身上,对此,我并不认同,我的解释是本来就该疼。我从没想过奶奶会离开我,我忘了她会老,会生病,会死亡。所以只是一味索取并没有多少回报,不过奶奶却说我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也许是在她晚年里我是陪伴最多的缘故吧。老人都怕孤独不是吗?而我恰巧填补了她的空虚。奶奶算是长寿的,活到89岁。算起来,她71岁时我才出生,那时的她就已年越古稀了,我却一直傻傻的以为她年轻,死亡永远不会找到她,甚至我死了她都不会死。直到她病重,那段时间她生活已不能自理,有时候也会认不清人,甚至连液体都不爱往身体里流了。所有亲人都说怕是挺不过去了,就连医生也说不行了,我却还是固执的认为她不会死。直到有一天下午,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自己骑马去大姐家接奶奶,明明很近的路却很曲折,回来的路上还多出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当我正在想怎样过去时,奶奶和马却都不见了,然后就吓醒了。当时只觉得奇怪,有不好的感觉,可是没有和任何人说。那晚,我极其耐心地喂了奶奶一罐八宝粥,清楚的记得当时的对话。第二天凌晨2点多她就不行了,不到5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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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范文550字2024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

你是不是对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奇呢?现在我们来听听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从前有一个柜子精,他之前是一个柳条柜,里面装着吝啬老头的钱。因为钱很多,所以用的柳条柜也很多。其中有一个柳条柜被小偷偷走了。

小偷把钱拿走以后,把空空的柳条柜扔在那儿,当柳条柜破了之后,就幻化成精。他幻化成精后,就去吝啬老头那偷钱,因为他习惯抱钱睡。他偷了钱后,就来到柳树洞里。

突然,门外冒出了两个妖精,分别是扫帚精和笔记本精。两个妖精想和柜子精在一起,柜子精收留了他们。从此,他们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他们和学者比赛,当他们不知道学者出的题怎么做时,就想到了嗜书如命的世宗大王。

于是他们骑着扫帚去天堂找世宗大王,回来后他们把世宗大王写的答案给学者。学者又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又答不上来了,笔记精建议去书中找答案。后来他们不仅找到了答案,还爱上了读书,也认识了字。

我们不能像吝啬老头学习做个吝啬鬼,而要向土土学习做个大方的人,这样别人就会跟你玩。

笔记本精是个爱读书的妖怪。看书是很重要的,所以,大家要大量的阅读。

同时,我想起了高尔基写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是不是对这句名言很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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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飘》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书应该是在中年以后。有人说只有青春逝去的女人才会以极大的深情怀想起年轻的岁月,她便是这样。米切尔笔下的主人公郝思嘉初次登场:雪白的肌肤,双眉是两道惹眼的斜线,绿色的眼睛象猫一样诱惑,穿着新做的裙子,和汤家双胞兄弟座在自家庄园的廊下,周围开满了白色的山茱萸。他们都年轻的富二代,除了玩乐,就是谈情说爱。这时,汤家的两兄弟在向她示好,她却谋划着如何跟自己中意的卫希礼私奔。。。

然而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眷顾郝思嘉。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使她面对着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降低。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保护自己的红土地,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表象,表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白瑞德对她的深爱,在战后快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自己向往的日子。只可惜,她活在卫希礼的梦一直不肯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去世,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和卫希礼在一起了,这时她终于发现,原来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自知。瑞德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瑞德的爱。(笔者感叹:其实有时候爱到不知道有多爱也是一种爱。。。。。)

故事的结局精巧,只是简单的写到: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是的,郝思嘉在保卫红土地的同时为自己筑起了疗伤的堡垒-------塔拉。她很坚强,不依靠男人,凭借自己的强悍保卫着那方父亲留下的红土地,属于她得永远的塔拉。

笔者很喜欢瑞德。他的爱,他的用心,他的执着与忠贞,在一个男人身上显得更具魅力。

最后一章有一段瑞德对郝思嘉的经典话语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忘掉你,但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对弗兰克肯尼迪那么忌恨,要不是他后来死了,我想我很可就把他杀了。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酷的。(观后感 )你接受他们的爱,把它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且不论此时他的心情,这句话太有魅力。一个男人默默地在爱的女人身边守护那么多年,永远那么宠溺,那么的深情。当今社会这种爱情甚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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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读后感(一)

看完这本书已经半月有余了,害怕再不写就忘记了当时看书时时而窜上的暖流和惊诧。正如柴静自己所说,没写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所记录的不过是一个新闻十年的点点滴滴。书中的文章形体上散,但围绕着所提到的那个主题,我关注新闻中的人。

我不是一个善于做读书笔记的人,一方面是懒,一方面是怕拖慢阅读的速度,每天的任务蛮多,阅读算放松导向型的,不能因此占用太多的时间。但读看见,却总有很多时候看到某些句子,情不自禁的就去找笔,也没想着是为了以后再细细品味或是其他,只是那种内在的震撼推着我去把它把它标注出来。

从去年夏天开始读南方周末,到年初的南周被撤稿,再到读柴静的看见,开始对媒体行业、新闻行业有了浅显的认识,也让我对这个行业兴趣渐浓。这些年看很多东西,总在不停的颠覆,颠覆以前的看法,颠覆以前的认知。不怕被笑话,以前我所理解的新闻业就是每晚七点与大家准时相约的cctv年度大戏的播音员们。值得欣慰的是,年度大戏新年也开始更多的关注人了。也是看见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cctv,不管有意无意,它正在挣扎着摆脱统治者的思想统治工具的标签,也许它一直也都在这么做,我不知道罢了。

这本书火了,连续几周领跑销量榜。不过这没什么奇怪的,羊群效应从来都是作为国人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国人盲从追随的物品便是鸡肋之物。因为首先总会有一批精英去发现其价值,接着去告诉更多的人它哪里好,但传到后面,哪里好基本上就失传了,光剩下好。这也就解释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iphone,但你要是真的随便叫住几个人,让他们谈谈iphone的优点,说出一个一二三来,他们大多数会觉得,你丫有病吧,好就是好,哪有那么多废话。好吧,又跑题了。其实想说的就是看见 是一本好书。

几乎书中的每个标题都算是一个她所悟到的媒体业的一些基本准则,不过用了一种更为艺术化的表现手法。其实我们每个人做人也就是这几点。在与这个社会的博弈中,从每个平凡的故事中看到客观、真相和人性。

一、客观

在微博上,最常看到的便是舆论的一边倒,偏向受害者一方,或者偏向老百姓一方。其实在生活中,在媒体中,这种现象更常见。在采访征地问题时,周其仁的三句话掷地有声。第一,不要用道德的眼光看问题。第二,不要妖魔化地方政府。第三,不管左中右,质量最重要。浅显,有力。由此推及到很多这些年人们熟知的涉及道德和法律的问题,远的有马加爵,近的有药家鑫,和我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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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美国民谣《老黑奴》(史蒂芬柯林斯福斯特《old black joe》)中老黑奴的形象,就是余华《活着》中的福贵。亲人先后去世只剩下他自己,生活从来不算顺利,他却毫无抱怨,甚至觉得幸福。

福贵生活的年代从兵荒马乱变成了社会主义,国民党时期的战乱又或是后毛泽东时期的苦难,我们所认为的不幸,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现出来的人物一生却从来不是幸存,而是生活。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是存在着友情的,他们互相感激又互相仇恨,互相依赖又互相推拒,谁也无法真正抛弃对方、埋怨对方,他们是一体,共存的。

福贵并不是传统小说中常见的正义高大形象,没有以拯救世界为己任的大侠风范,而恰恰相反,起初他是一个纨绔败家子弟,后来是一个在中国六七十年代努力存活的大众人物,最后是一个孤单却并不寂寞的老农,他亲手埋葬了每一个最亲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人至暮年只和一头同样被村里人称为老不死的老牛一同生活,相依相偎。活着就是胜利,福贵努力让一家人都能在那个年代存活下来,他充实而满足;在他眼中,他有世上最好的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他幸福而快乐。虽然在我们看来,他的人生经历过翻天覆地,经历过跌宕起伏,经历过太多悲伤和苦痛,但是福贵从来没有过绝望,他懂得生活从来不会真的绝望,他尝过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而这些正是这本小说所要教给我们的。

作者善于用冷喜感的铅灰色刻画人物,除了福贵之外,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所该有的属性和命运。

福贵亲手彻底败家的时候,家珍正好怀孕,那不幸的孩子就是有庆,他是真正的善良、正义、懂事和淳朴,真正让书内书外的人所自行惭愧,我所印象深刻的,一是他舍不得自家小羊充公,每天上学放学必定会亲自割草跑到公社去喂饱它,只是为了不让它挨饿,至于它还是不是自己的羊或者它最终的结局就是一死,也许有庆想过,可是却不忍心深想下去,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一是他从未埋怨过父母的贫穷和生活的辛酸,哪怕被误解受委屈,也从不露出任何消极情绪给父母和聋哑姐姐添堵,他走山路上学不舍得穿鞋,都是赤脚奔去,进了教室再穿上,他从小就懂事,而这种懂事却深深让人心疼。作者是残忍的,他并没有给有庆一个好的结局,甚至连多几年的生命都没有赐予他,这个真善的孩子死在了无良医生的抽血救人上,当他激动自己和病人血型配上时,必定没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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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丁点儿小妖怪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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