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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归去读后感600字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出国留学,好好见识一下异国风情,最后再荣归故里。他们可能觉得那些海归回国后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幸福美满,令人艳羡。除此之外,有时我还会想,留学归来之人是不是因为重又找到了心灵的归依,因而做起事来信心满满?

一直生活在中文的环境中,突然挪到一个周遭皆是外语的地方,思乡是人之常情。即使外国物质条件优越,别墅里两层楼的六间房子四张床三个厕所属于自己,暂时不用住在故乡那仄逼的小屋,也会感到一种难耐的冷清,反倒发觉热闹拥挤的可爱来。是啊!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当你与一个地方格格不入时,便会觉得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就像电影中那些的特殊镜头,一个人立在街上,两侧是滚滚的人流与灿烂的灯火,夜幕也因此带上了明亮的色彩。而你,只是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毫无波澜,静如古井。我只愿回到故乡,肆意仰望。

你对吊灯做第六次或六十次研究,这时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寂寞,孤独,空虚,无聊。这些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而你又不知该做什么。从研究吊灯这一细节描写可见无聊与寂寞程度之深。同时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你,更加亲切,易引起读者共鸣。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说的动听一点儿,就是世间有百媚千红,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它念它。此处作者连用没有构成排比,先说故乡不美,欲扬先抑,前后的强烈反差凸显作者对故乡不渝的爱恋。我无繁华酥骨的风情,也没有静谧侵肌的神色,但你对我的深情便是我最大的筹码,因此,我无需纠缠。

故乡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的血泪还有汗水挥洒在这里。它能带给我们他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回忆,哭着的,笑着的,洒泪的,流血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以古典悲剧美的形式,永留在我们被震撼的内心中,故乡则是融入了骨血。

游子乍闻征袖湿,远方的呼唤声声急切,我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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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一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书,一艘载着国文知识向现代行驶的小船;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沉到了时代的底部,却总是会浮出一水面,永不被埋没。 《文心》之中的一精一华,是教育。朱自清说过,它不单是中学教师的书,还 是学生的书。 有人说,这是一本教人作文遣词的书。这种说法并不贴切。它有线索,有时间,有故事,它是一部真真切切的时代小说,有着写法、读法、作法的轮流一交一织,既有发人深省的国文教学问题,也有令人学一习一的人物可贵的品质,将道理镶嵌在现实情境中,踩合了时代的一精一粹。 《文心》中的许多道理,到现在还 适用。对待思想与学术与时代、思想的关联时,有人视作珍宝,有人视为骸骨,但学一习一的应是自己的,获得深入的探究成果才可视为真的自己的东西。王仰之先生的话总是干练、有力、生动,有着自己的时代一性一。 同时,我们也应该借鉴乐华的朋友大文。他与同学们总是好学上进,踊跃积极;志清、锦华等人物的形象也跃然纸上,生动,活泼。有一个地方挺有意思,慧修劝说他的爸爸接受新体诗。开始,爸爸认为唯有这新体诗不是诗,只是几句话语拼凑起来的韵脚不工整的东西罢了。然而他与女儿谈了一次新诗体后,竟使他破格接纳了新体诗。这其实是一种时代一性一的一交一流与体会,让他沉吟着想:有点意思。想今天,学生如以往般努力,可是按部就班地照葫芦画瓢,老师边写他边记,连质疑一下也不敢。抒发的感情又遭到了标准答案的抨击夏、叶二老约摸是想表达这个吧。这是语文的魅力中另外的缺点。 我们隔着八十多年的门缝,透过《文心》窥一探到时代的感慨。主人公乐华与大文两个人,也走了两条不同的路。乐华的父亲,周枚叔先生曾是语文教师,却因教育体制的种种漏洞失业,致使乐华曲厂里当工人然而,乐华却保持一颗国文的学一习一之心,晚上的灯光下,他帮同学看作文 这本书的时代是有局限的可是,这更让我们读懂了历史,读出了那颗文心对文学探索永远不停止的心。 查看全文>>>

【龙尧离】

字如其人龙:本该一生逍遥、无忧无虑、独闯江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命运偏不如此。命运让他遇见了君明珠从那以后,他的生活不再是孤单一人。

第一次,他劫持了她。

第二次,她却救了他。

当她再次遇见他时,他狼狈不堪:那白衣男子手捂着胸口,拿剑撑着地,头发散乱地披在脸上。明珠救了她,他却说:救我你会后悔的。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人人厌恶的坏人,根本不会有人真心救他。可他错了。明珠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和背景,即便后来他知道了,却依然不悔当初的决定。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都不想对方受到一点伤害。

可能是那个时候起,他已经认了明珠。每当明珠遇到危险时,她都会不顾一切地去就明珠,即便会丢失性命,他也在所不惜!

我从地狱回来,就是来为他清路的!他真的做到了可代价却是命丧黄泉也许这就是印证了离字吧

离离别别,终将分别。

【君明珠】

她是后宫最受宠的花妃娘娘,可他却为了龙尧离放弃了这个地位、放弃了爱她的皇上。

他们的故事是从一句花妃娘娘,你好啊开始的

龙尧离,救你我不后悔。这就是我的答案。是啊,她从不后悔。要是当初没有救他,她才要后悔一辈子呢!

龙尧离是人人都恨之入骨的大魔头,人人都想杀了他,可她不!她希望他好好的,她希望他能一直陪在他身边。就这样,永永远远、不离不弃。

每次离开了他,他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他对她笑的样子。那笑容很温暖、很真切,仿佛可以把这暗无边际的黑暗一下子点亮。她从失雾影那里知道,龙尧离很小的时候就到外面闯荡江湖,去完成师傅交给他的任务,几乎每次回来都只剩下半条命。明珠知道后很心疼,他多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承担他的痛苦。

【失雾影】

默默的守护着明珠,却从来没有想过得到什么。他把所有机会都让给了龙尧离,因为他是知道明珠是喜欢龙尧离的,他想成全他们,她想放下这一切可是已经晚了,明珠这个人已经在他的心里了,向往却记得更清。

默默付出,不求回报这便是我认识的失雾影啊。

【我】

说实话,看到最后我真的被虐哭了!我原本以为他们两个人会一直白头偕老的,可现实怎么能这么残酷!因为两个人的身份和逆魂的缘故,使一对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真的很虐!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是龙尧离,因为他很有爱心。可能在起他们看来他就是个魔头,可当你真正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他很善良。血洗枫叶山庄等事件,他也是被逼的!

最后,表白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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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好这颗心》是星云大师与刘长乐先生通过轻松对话的方式来阐述佛家对生命、对人性的解读,是二人关于人生哲学与处世原则的对话。 说的虽都是些明白无常的道理,我也只能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表面领会却难深入其精髓。正因为平日缺乏深入的思考,所以理解文字容易,但能付诸于行动的概率几乎为零。文中提到修心是为了让自己更加专注于行动,而不是不行动,或者少行动。念及于此,让我不得不反思自己的思想与行动。 有时候人会迷失,而且往往是花一阵子时间方才知道自己迷了路。前段时间的我就是在自我的世界里迷失了,常常惶恐不安、焦躁不堪,极有可能伤害到与我亲近的人。问为何?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我根本没有去正视自己的真实想法,只是在逃避,一味地逃避。 有在生活中被竞争、压力、浮躁包裹着的我们要真正做到静心谈何容易,但要做到像书中两位智者描述的不断提升自己的智慧,滋养内在的爱与善,与真实的自我、与世间的一切生命建立深刻的情谊,更是有着登天之艰。 深知问题症结在于自我,我们经常会提及情绪管理,应该就是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思维,而不是反过来。幸好我没有允许这种状态一直持续,我首先做的就是静下心来,然后努力尝试剖析自己、寻找问题内因、调整看待问题的角度、加强执行力,虽然我并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静心,但很快还是找回了自己的方位,赶走了影响我的负面情绪,这个过程有着被大师点化般的妙效,内心无比畅快。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本就是一个静心修心的过程,静下心来,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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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深处》读后感1000字   1、  知道自己在做某事的时候,已经尽我所能做得最好,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即使我的最好并不都是那么好。   2、  如果要说出一件我自始至终在做的事情,那就是我一直非常关注控制我生命中能控制或影响的部分。   3、  如果我自己能控制局面,我决不会让他人代劳。   4、  使我备受折磨的是我童年时代既感觉到被爱,同时又感觉非常不确定。我想正是因为如此,我才热切地想要把握自己的生命。   5、  尊重自己,做自己的事,按自己的方式来生活,为自己而骄傲,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每天都面对这个事实。   6、  从那以后,我认识到其他人如何看我、如何评价我都不应该影响我知道的关于我自己的真实状况。因为别人而怀疑自己就相当于把权利交给了他们,那是我不愿意做的。我决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7、  如果你允许别人动摇你的自信,你就是在把自己的权利转交他人。   8、  我宁愿冒险当一回白痴,也不愿意做一个不敢站起来支持自己,坚持自己观点的人。   9、  作为女人,我们从童年时代开始就被教育要做好女孩,要微笑,要迷人,要讨人喜欢。但是当你心里知道你完全、绝对不赞同你身边人们的意见时,迁就他们,委屈自己,表现得讨人喜欢并不是一种美德。如果你微笑、点头,与人们或者权威和谐共处,而心中却是另外的想法,你是在背叛真实的自我,否认上天赐予你的辨别的力量。   10、你应该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它会告诉你真相   11、我相信站起来拥护我认为正确的东西是我的责任,不管它让人感觉有多不舒服。捍卫你自己。你无需像个暴徒,也不必成为坏脾气的人。但是当需要你自己选择时,最终负责任的人还是你自己。   12、相信你自己吧,相信你自己的判断。当你知道自己正确时,不要接受别人的说法。不要停止,不要屈服。捍卫你自己,维护你认为真实的东西。如果你不这样做,没有其他人会为你这样做的。   13、 查看全文>>>

读后感600字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我成为了哥哥》。我一看书名,脑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是不是写他妈妈生了一个弟弟或妹妹后发生的一些事?我带着强烈地好奇心走进了这本书里 原来书里讲的是一对兄弟,哥哥叫萨维埃,弟弟叫范森。以前,爸爸妈妈的眼里只看到哥哥的优点,却忽略了范森的存在。在一次外出旅行时,哥哥发高烧,由于没能及时治疗,使他成为了智障儿童,就像一个两三岁的小孩,不能自已走路、吃饭、穿衣甚至不会说话,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透了,原本温馨的家变得一团糟。范森一家人选择了逃避,妈妈只让自己一个人照顾哥哥,爸爸天天加班,范森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后来范森还是想通了,他开始照顾哥哥,不再嫌弃哥哥了,他乐观的行为也影响了爸爸妈妈,全家终于恢复了幸福又快乐的生活。 范森从一个自私、只顾自己感受的男孩变成了一个会照顾家人、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男孩。这让我想起前阶段在新闻里看到一些孩子用各种手段阻止妈妈生二胎,有的用跳楼威胁父母;有的要求父母签订协议后才允许生;还有的天天欺负出生的弟弟妹妹。这些小孩都很自私,不懂得理解父母,其实生个二宝辛苦的是父母,将来幸福的是我们。我是同意妈妈再生一个的,因为我喜欢弟弟妹妹,有了他们我就不孤单了,到时我还会帮妈妈喂奶、洗奶瓶、买尿裤、陪他玩、逗他开心,等他长大点我会教他学习、骑自行车这样妈妈就不会很累了,家里的事大家一起做才其乐融融。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做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要做一个乐观坚强的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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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从事教师职业十六年之久,为不少的学生上过课。虽因工作调动中途改行而遗憾,但也因为曾有过当教师的经历而自豪。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位学生所写的《我的老师》这篇文章,文中所提的老师竟然是我,且该文作于我一落千丈之后,更显示出这篇文章的独特和珍贵。我读过之后虽然谈不上浮想联翩,但的确有些心潮澎湃。故写下这篇读后感,以表感慨。

在我从教的十多年中,算是尽心尽力的,当然也付出了许多。不过,在我看来,教师是一门职业,服务对象就是广大的学生,从市场经济的理念来看,对教师来说,学生就是上帝。因此,在我的观念中,只有教学生的那个时刻,因教学的需要,必须讲究师道尊严。学生一旦不再是你的教育服务对象了,师生之间只不过是似曾相识而已。我是因为自己有过当教师的经历,使自己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得到了提高而自豪,而不是因为教过多少学生而自豪,更不是因为我教过的学生成了什么人才或是做了什么成功人士而自豪。其实,学生的成才或成功,与我教没有教过无直接关系,到是与其命运(机遇)有着直接关系。有什么值得为此自豪的?因而,我不会谈及谁是我的学生的话题,如有人问起,我只承认其曾接受过我的教育服务。教学是双向互动,我在从事教学中,虽然在主观上作了努力,但谁敢保证在客观上就一定在每个学生身上起到作用?如果教学成功,那也是学生自己努力的结果,教师应该感谢学生才是,更不应当有居功自傲的心思。因此,当我看到以《我的老师》为题写我的文章时,很有受宠若惊之感。还好,文中实事求是地写了一些我的缺点或罪过,才让我心中稍有心安理得的情绪。

本文的作者是一位女同学,当初我在树人学校教书时的学生。当时我关注她并不是因为其长得多么的美丽,而是她的能干。一口较为标准的普通话,是全校师生们都望尘莫及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与人沟通及协调能力都在一般学生之上,说话做事都颇有主意,一看就是当领导干部的料。当时我想,这样的学生让她偏科太可惜了,也没有想到人家不学我的物理仍然可以成才,总想给她补补课什么的。这事我早就淡忘了,没想到她还记得那么清楚,看来好心是有好报的。

《我的老师》真是一篇好文章,这绝非因为写我就说写得好,确实是其文笔功底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这让我感到骄傲,当初我的眼力不错,这位学生确实是位才女。勾画我的神态、动作、姿态、特征,简直是入木三分。特别描写我讲课时的口水四溅,讲到忘情处还会裂开那张很大的嘴巴笑得浩浩荡荡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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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读大学的表哥借给我一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让我度过了一个充满了感动的暑假。史铁生是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然而在他背后有位更伟大的母亲却很少有人知道。不经意间,眼前总会浮现出这样一组镜头:史铁生狠命地捶打自己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对他的母亲吼: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去抓住史的手,忍住哭声说: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包含了做母亲的对儿子多少深情,哭出了多少对生命的无奈,又说出了多少母亲的坚强!可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一个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弥留之际牵挂的依旧是我那有病的儿子隐隐约约地,有一种痛自心底浮起。我想那个伤感的秋,已经存活在史铁生心中,植根在成长的足迹里了。我常常一遍遍想象史铁生母亲生前对儿子的不舍与眷念,一遍遍想起我那体弱多病的坚强的母亲,是她每日起床时的咳嗽叫醒了太阳,是她每天燃起的油灯送走了月亮母爱是那样饱满、丰润,而又是那样的琐碎,婆婆妈妈。母爱的感觉就好比喝茶,一口一口地品尝,回味无穷。当秋日悄悄的来临时,母亲,请注意身体,女儿在心里为你祈祷,如果你感受得到,那满树的红叶就是我对您的爱和牵挂。

我与地坛读后感附加资料:史铁生,中国当代着名作家、思想家。1958年如北京市东城区王大人小学读书,1967年毕业已清华附中初中部。而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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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编整理了我很重要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我很重要读后感600字【一】

读毕淑敏的散文,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辞的华美,更能使人受到深深的启迪。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于是,在她的笔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位用充满睿智的眼光在对生活、对生命进行理性思索的智者。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说我不重要,文章一开始,作者就用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来解释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实是忽视个体尊严和个体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教育。接着作者从多方面列举了我很重要理由:对生命而言,每一个生命来之不易,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格说不重要;对父母而言,我们是他们慈爱的对象,幸福的中心,我们不敢说不重要;对爱人而言,我们是相濡以沫的同道,我们不忍心说不重要;对子女而言,我们是他们的靠山和慰籍,我们没有胆量说不重要;对朋友而言,相交多年密不可分,我们不好意思说不重要;对事业而言,我们就是创意,就是新设想,我们无法说不重要。

面对着这么多无法拒绝的理由,我们怎能不说我很重要?而且应该是由不习惯说到大声地说,从我对自己小声说到响亮的对世界宣布,我们应该有这份勇气,因为能大声说出我很重要,就是心灵对生命的一种庄严的承诺。

也许你很平凡,也许你很普通,你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也不会在史册上永垂不朽,但是,你作为一个生命来到这世上走一遭,就注定了在你个人的历史上也将是一片辉煌。因为,对你的父母来说,对你的爱人来说,对你的子女来说,对你的友人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你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你确实很重要,这就是作家毕淑敏对生命的解读。如果读者你能理解,那么,你一定会不看轻自己而好好地活着。其实,每个人在世上活着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为何不珍惜这几十年的光阴,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奋斗着,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她应有的光彩呢?

尚且,只要我们无比重要地生活着,我们就无愧于心灵对生命的许诺!

我很重要读后感600字【二】

我不重要!前几天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宇宙中的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有了种轻生的想法。在那一刻只觉得在父母眼里,我是个听话的,懂事的,生活稳定的,不需要过多安慰与询问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生活规律,仿佛没我这个孩子。对于丈夫,没了我的束缚,他可能找到更令他满意的另一半。对于孩子,我没了还有她爸爸,没有我他可能会把孩子照顾与教育得更好。对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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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猫,故事由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讲述,没有完整的线索,在看似不经意的猫的所见所闻所感的表述中,严肃的主题却鲜明地显示了出来。

猫的主人叫苦沙弥,是一个中学教员,喜欢清静,常常在家用功。他兴趣广泛,但却一事无成。主人常和自我的朋友们--“美学家”迷亭、“理学士”寒月、“艺术家”东风、“哲学家”独仙在一齐谈古论今、吟诗弄文,打发时日。一天,资本家金田的老婆为女儿的婚事上门请苦沙弥帮忙。苦沙弥认为寒月会爱上金田家的小姐简直是笑话,又和迷亭一齐把她嘲弄一番。从此,主人家招来了不少的麻烦。先是车夫老婆传播流言蜚语又哄闹辱骂主人;后是主人的老同学铃木上门规劝要主人少惹事;再是中学生们被唆使在主人家门喧哗吵闹,使主人肝火大旺。猫来到金田家,听到了金田夫妇的商量,明白这一切都是他们在整主人。

主人仍与迷亭、寒月等一班朋友聚会,在高谈阔论嬉笑怒骂中攻击世道、痛斥资本家的可恶和侦探走狗们的可鄙。主人有个学生三平,要和金田小姐结婚了。他来邀请主人参加婚礼,主人断然拒绝。猫在主人家也觉得沉闷。“人类最后的命运不外乎自杀”,主人的说法大概不错。醉酒的猫想着,不慎掉进水缸,在挣扎中死去。

这篇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作者从猫的角度来观察着这个世界,描述这个世界。猫的议论看似东拉西扯,实则形散神不散。猫既起叙述的作用,又起评论的作用,还起串连故事的作用,独特的构思构成奇特的魅力。透过猫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它身边的一些事,生活在它身边的一些人,以及这些人的悲喜,离合,或许这些人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他们确确实实存在过,不管这些人最终是归于沉寂,还是化为尘泥。

死是为了永生,这是我们每个人最终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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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归去读后感600字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写读后感的。范文资讯网我心归去读后感600字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2024我心归去读后感600字、我心归去读后感600字格式等。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参考,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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