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落笔破题最喜欢的语文课文是《童趣》。
《童趣》讲了作者小时候的三件趣事:一件是把蚊子当成仙鹤观赏,另一件是把土墙当作丘壑神游,还有一件是鞭打吃虫子的蛤蟆,把它驱之别院。作者说,这三件事都是他的物外之趣。
这物外之趣是怎么得来的呢?
概述课文内容,由设问引出议论趣从何来。
作者说,他从小观察事物就很细致,很细心,见渺小之物必细查其纹理。
你看,他看花台小草是这么看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它看得多么细心,看得多么专注,神游其中,忘乎所以!趣从何来?来源于内心求知的渴望,只有对外部世界充满渴望,生命才有意义。作者的趣就来自于它细察事物纹理的探求。见渺小之物必细查其纹理,一个必字,显示出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观察事物多么执着啊!有这样的渴望和执着,必然能细查其纹理,揭示事物的真相,求得事物的真谛,能不有趣吗?
有人总觉得自己生活太平淡,一点也不快乐。其实,生活并不缺乏快乐,需要的是发现快乐的眼睛。生活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蕴藏着快乐,只是在于你是否感受到而已。愚人向远方寻找快乐,智者则在自己身旁培养快乐。你看,蚊子、土墙、花台、杂草、虫子、蛤蟆再常见不过的了,谁没见过呢?而作者却从这些极为寻常的事物中寻得快乐。秘密就在于观察后的发现一种不寻常的眼光。
以上第一层:乐趣来自细心的观察。又分两小层:细致的观察要有求知的渴望;还要培养发现的眼光。
作者的趣,还来自于想象。他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这样在他的眼前,便出现了一幅青云白鹤图那烟又成了一道青云了,从蚊子和烟到青云白鹤图,作者的想象真叫人拍案叫绝啊!。想像是创造的翅膀。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没有想象,蚊子就是蚊子;有了想象,蚊子就成了鹤,蚊飞就成了鹤舞,烟就成了云,烟绕蚊飞就成了绝妙的青云白鹤图!同样,有了想象,蛤蟆吃虫也便成了坏人为非作歹,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也就成了除恶扬善的英雄行为。想象和创造就这样融合在一起。乐趣就在这样的过程中生发开来了。
以上第二层:乐趣来自丰富的想象。指出想象是创造的翅膀,由想象而创造,乐在其中。
善于观察,善于想象,便能从生活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这便是《童趣》给我的启示,也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根本原因。
概括全文,点明主旨,指明喜欢《童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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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草园
题记
从《少年闰土》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再到《阿长与山海经》,学过了许许多多的经典文章,了解了一个黑暗而又真实存在过的时代,也认识了一个伟大的作家鲁迅。
鲁迅先生是中国近代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对中国近代文学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鲁迅的一生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深刻而又真实地揭露了旧中国社会的黑暗,被誉为民族魂。
鲁迅一生著作很多,大部分以杂文为主,唯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也在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部作品以追忆儿时往事为主,平易晓畅,风趣生动,多个篇幅都入选我们的语文课本教材,深为我们所熟悉。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这一句句朴素自然得语句,现在想来,自然是非常容易走入人的心里的。但在我小学的时候,马马虎虎粗读《朝花夕拾》中,印象最深的,便是那借由常妈妈之口讲出的美女蛇的故事。相信我,那对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讲,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体验,只记得当时确确实实惊出了一身冷汗,现在想来,也蛮好笑的。
对于幼年的鲁迅来说,百草园是自由快乐的天地。其实,哪个孩子的心中没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百草园?
记得小时候,奶奶家的后面有一条小河,河里有着数不尽的鱼和虾,在清澈的河水里咕噜噜吐着泡。我经常到那里去玩,跟着爷爷静坐钓鱼,随着父亲去捡拾各种漂亮的石子儿。河边的快乐几乎占据了我儿时一半的记忆。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每一天,城市乡村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钢筋水泥一片又一片地参天而立,工厂也在一夜之间多了许多。当我再一次来到故乡的这条小河边时,儿时的记忆早已荡然无存:清澈的河水已经变得浑浊,闲暇的小鱼儿也不见了踪影,河边娇翠的绿意已经被柏油马路取代。当安静的记忆突然变得繁华,我的百草园就此失去了踪影。
自由快乐的百草园之后,便是寿镜吾老先生那严厉里透着些许枯燥的三味书屋。鲁迅先生的幼年学习生活,基本上都是在这三味书屋中度过。
枯燥无味的书屋,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依然也无法阻止一个少年活泼的心性。估计他也不曾想到过,在他读书忘己的时候,他的学生耐不住玩耍的心思,正在底下用纸糊的盔甲做戏,用荆川纸作画儿。
现在看来,多少有些幽默风趣,但从鲁迅先生的字里行间里,也无时不透露出对旧中国封建教育的不满与批判。
而看看我们现在学习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多元化的教育体系,快乐的学习环境,我们还可以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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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浮生六记》读后感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爱慕沈三白,他有着那么美好高明的妻,更不由自主连声惊叹陈芸,芸于日常细琐之事,也处处流露着灵慧奇妙,体现着匠心专制,诗情画意。这是多么颖慧的可恶的女性啊!
夫妻二人同亲戚扫墓山中,芸捡回一堆峦纹白石,拿回家,在宜兴长方盒中叠成一峰,若临水石矶状。自己着手种植白萍,石上植茑萝。到暮秋,岩间茑萝悬壁,水中白萍大放,好一幅“流水落花之间”,网络创富,却不见斧凿痕迹。
三白小酌,不喜多菜。她用二寸白磁碟六只,自制“梅花盒”。启盒视之,如菜装于花瓣中,一盒六色,二三良知可随便取食,食完再添。
书楼夏天太晒,芸用数根黑柱横竖搭错,旁边以旧布条裹缝。既可遮拦饰观,又不费钱。
三白和朋友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芸心血来潮,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众曰:“非夫人之力不迭此!”大笑而散。
瞧,好个秀外慧中的芸娘!她的聪慧贤淑说不尽啊!难怪林语堂先生竭力地夸奖陈芸,“集古今各代女子的贤达美德”,说她是“中国文学中最可恨的女人”。
然而,我很奇异的是,这样一位见识高超,有自己独到审雅观的芸娘,却匆匆失去了夫家人的爱好。
沈复《浮生六记》读后感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 浮生六记 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 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 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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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两本诗集。这两部诗集就像两汪清凉的泉水,静静地在我的心中流淌,滋润着我的心灵。
一
母亲啊!
这零碎的篇儿,你能看一看么?
这些字,
在没有我以前,
已隐藏在你的心怀里。
一直以来,母爱就以她无可比拟的宽厚、博大成为人人心中一份永生的感动。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都曾用高亢昂扬或低沉婉转的笔调为她谱写了一首首永恒的赞歌。古有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今有艾青笔下善良、宽厚、纯朴的大堰河保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物却总是会为同样伟大的母爱所折服。母亲,永远是儿女避风的港湾,是倦游人憩息的圣地。此中的爱宁静淡泊,闪烁着永远的纯美。
在我们成功的时候,或许同我们一起分享的人不一定是母亲;但在我们失败的时候,陪着我们一起承担的人却一定有母亲。一句温暖的问候,一次温柔的抚摸,乃至是一个期待的眼神,其中都洋溢着浓浓的爱意。
这些都是我们少时不懂得体会却又是无法忘切的记忆!
二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
小孩子!
他细小的身躯里,
含着伟大的灵魂。
童年是每个人心中永远都不会磨灭的最美好的记忆,在冰心奶奶的诗集里也洋溢着她对小孩子的赞美,对童年的怀念。
读到这儿,记忆像水上的涟漪一般荡漾开去.......还记得那万物复苏的春天,我跟在大人身后来到田野里、山坡上,这儿瞧瞧,那儿望望,有时摘下一朵小花,有时安静的聆听山间鸟儿的歌声,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清凉的河水中蹦跳的小鱼、凉爽的树荫下鸣叫的知了又是我最好的玩伴;在果实累累的秋天,弥漫着浓浓果香的桔园又成了我的游乐场;在银装素裹的冬天,堆雪人,打雪仗,宁愿一双小手冻得像红萝卜也不肯进屋烤火
童年就像一杯浓浓的咖啡,让我们慢慢的品尝,回味
三
晚霞边的孤帆,
在不自觉里
完成了自然的图画
青郁的山脉,无边的土地,和谐的鸟叫,淙淙的河水,便是我对大自然最真实的感受。
在大山里,一切的事物都不施浓重色彩,没有认为的夸张与渲染,只有淡淡的颜色。大山里的孩子是受大自然的恩惠长大的,所以对大自然就不仅仅是表面的喜爱了!作为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大自然就是我们的另一个母亲,是她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朴素的人们,所有的一切都是大自然最平凡却又是最伟大的杰作。
美丽而不妖娆,端庄而不严肃,亲近而不轻浮,是你在我心中永不逝去的风景!
后记
读了这两本诗集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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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沈石溪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暮色》沈石溪读后感范文二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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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罪马读后感
《罪马》,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主要讲述了驯马员娄阿甲在表演超级马术时,因为爱马白珊瑚的失误娄阿甲当场身亡,虽然白珊瑚在娄阿甲妻子的帮助下成功脱离了血债的危险,但白珊瑚十分伤心,最终在雨天逃离了队伍,回到了娄阿甲的家乡哀牢山黑虎冢。成为了守灵马。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马的机灵、柔和、灵性,于是我在百科全书中找了一些关于马的资料,马的拉丁文名称是equus caballus。马的寿命约三十年十分温驯、敏捷、忠诚、勤恳、聪明、坚毅。而且还十分耐苦耐劳,可如今只有中国和蒙古有少量野马出现,总数已不足一千匹,并被列入一级保护动物。
马是多麽有灵性的呀!他能与人亲近自然。和大家有好,许多动物都是一样的,是十分通人性的。可都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和野心,导致许多动物局部都纷纷灭绝了。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十分善良的。我们不能再像狩猎者一样去捕捉、捕杀动物了。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大自然的平衡。不要让罪马和斑羚飞渡再次出现,我们要爱护、珍惜它们,珍惜大自然美好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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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白狼读后感(1):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白狼》的文章。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必须有狼。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几天后,猎狗把他们引进戛洛山一个石洞,拧亮手电筒,洞里有一只黄毛崽了,还没满月,刚学会行走,可不见母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
村长说:这家伙,长大了也是个偷羊贼。说着,就拿出了长刀。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必须会报复的。
一番讨论后,他们决定把小狼崽带回去带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于是,他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猎枪,趴在距狼崽子约二十米远的石灰窑顶上。
半夜三更,换班的时刻到了,一只白狗跑入了大家的视线里。白狗走到木桩旁,走开,别过去。波农丁驱赶白狗。
波农丁大叫:它不是狗,是狼,快开枪。可那狼已经把小狼崽带走了。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增了一身石灰,装成了一只狗。
读了这篇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沈石溪白狼读后感(2):
《白狼》读后感
一处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时刻后,有猎人断定,附近出现了狼。于是一支有经验的捕猎队准备进山围剿寨子附近的狼。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猎人们领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刚刚学会蹒跚行走。但不见母狼的踪影,也许是外出觅食了吧。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寨子的村长忿忿地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小狼崽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了村长: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样办?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上,会带着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样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带回寨子去,当作人质,不愁母狼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小狼崽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顾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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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读后感
在这大自然中,有人类、动物和植物。在现在社会人们的眼中,动物是凶残而没有感情的。事实上,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是人类感受不到而已。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红豺》。这是一只红豺与狼崽的真情故事。
人们常说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臭味相投的朋友。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狼一旦发现幼豺的踪影,便会穷追猛撵,赶尽杀绝;豺若是发现了狼崽的踪影,便会咬断幼狼的膝盖,造就了一只永远站立不起来的残疾狼。而《红豺》这本书里的红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层关系,将猪崽抚养长大。
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个大肚佛窟。一只母豺在洞里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而就在母豺坐月子的期间,一只母狼将两只幼豺咬死了。但其中一只幼狼的样子,像极了曾经的幼豺,让母豺起了怜悯之心,留下狼崽。
火烧云为狼崽取名甜点心,并把甜点心含辛如苦地养大。为了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它犹豫过,悔恨过,仁慈过,割舍过,为了挽救甜点心,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向我们证实了母爱的伟大,爱是不分血液的,无论是对亲人,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该做爱的传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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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一
沈石溪爱写动物小说,我先读了他的《雄狮去流浪》,写了五只狮子被狮群赶出去后流浪的故事。
这些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在狮王面前抢食,狮王和它的助手认为时机成熟,所以才驱雄。
很不幸,五只狮子最后只有红飘带了。黑鬣毛在捕猎长颈鹿时,不幸被踢成残疾狮,五只狮子的肚子空空如也,俗称清道夫的鬣狗见黑鬣毛奄奄一息,所以不停地来打搅,无奈之下,黑鬣毛舍身让其它四只狮子分食自己才将鬣狗赶走。
四只狮子中大头狮看到草原前的沙漠边有云,所以推测那也是一片绿地。在穿过大沙漠时,因饥渴所以它们到处找水。找到了,但有一头黑犀牛,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只好搏一把。很不幸的事发生了,刀疤脸被犀牛撞倒,红飘带因为过渴而昏迷了,不能同其它三只狮子作战,最终,刀疤脸和犀牛同归于尽。三只狮子解决了饥渴问题。
到了绿地,在那里轻松了几天。可是它们不知道是人类的领地,大头狮被人类用枪打死,剩下的桃花眼、红飘带只好重返流浪起点,又过上被别的狮群追杀、睡不了好觉而且饿肚子的生活。
因此,桃花眼要夺取独眼喀喀狮群的王位,和喀喀狮群的墨菊雌狮相好,桃花眼想和她一起夺取王位。在最后关头,墨菊狮好心帮它,只想让它离开这里,不过用过过猛,把它推入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了。
新故事从《红飘带狮王》开始,介绍了红飘带的成王之路,我就不介绍了。另外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讲述了狼的凶猛残忍和它们后代狗对人类的忠诚。自从看了这本书,就觉得狼的感情和人类一模一样。
这套书,我还要多读几本。动物小说,它让我到动物世界去体验去发现。
沈石溪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看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红豺》。
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豺无狼,有狼无豺,水火不能相容。而住在大肚佛窟的母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一点,它收养了杀子仇敌大灰母狼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火烧云曾经不安,他在培育自己的仇敌;火烧云曾经犹豫,它无法咬死甜点心。为了甜点心,他勇敢与野兽搏斗,毫不畏惧;为了甜点心,它绞尽脑汁,苦苦思索,放弃了自己辛苦得来的战利品。心中激荡的母爱指引火烧云将甜点心从小俘虏一点点看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火烧云所有为甜点心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它痛失前腿的时候,甜点心没有抛弃它,使火烧云每天都有一顿好吃的美味的饭。结局却是令人伤心的,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与大耳朵花狗同归于尽。
我的心中久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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