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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匹马读后感1000字

这是我读的三毛的第一本书,是友人送的,原以为会是小说一类的文章,没想到是一篇篇随笔散文。刚读时,只觉无聊,因为本来就不喜欢这类随笔散文。

可是,慢慢品读,自然还是有一番韵味的。在这本书里,我看见了一个真实的三毛。从前我未领略过她的世界,甚至不知道她是个女子,我觉得羞愧。

这样的一个女子,率性而可爱。在一个大家庭里,有严厉的父亲,有慈爱的母亲。有亲爱的大弟、二弟,双胞胎侄女天恩天慈,有挚爱的荷西。

三毛显然是幸福的。虽然在童年时期,她几次休学,在家里不受重视,可母亲对她却是极好的。那种爱,几乎是一种溺爱。连她自己都受不了,以至于她常常对母亲的爱反感,做出一些伤害母亲的事情。但不得不说的是,在母亲的眼中,孩子永远都是孩子,不管她犯了什么错误,都是可以原谅和宽容的。后来,三毛常常在外国,很少回台湾。母亲就对她更好了,什么都顺着她,只希望自己的孩子留在身边,颐养天年。我想,做父母的,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无私地贡献给了自己的孩子,而当他们老了,思念儿女,却不得见面的时候,该是多么的悲哀啊。等他们好不容易等到他们的归来时,自然是恨不得把所有的爱都直直地塞进孩子的怀里。我想三毛的母亲一定是这样的。三毛对母亲的爱,是含蓄的,她总爱写母亲对她的溺爱,抱怨母亲把她当孩子,不让她干活儿。她的心一定是幸福的,而且是满满的幸福。

等到我自己离家千里,来到大学以后,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三毛的那种感觉。在家的时候,母亲总爱忙这忙那,嘴里老嫌弃我不干活,等到我玩自己的回过神时,她已经把所有的事情的做完了。而我所爱的母亲,文化不高,却热爱生活。她爱她的孩子,胜过爱她自己。脑子里常常会浮现当年她在灯下为我做头绳的情景,细细的黑线,紧紧的,牢牢的被一圈一圈地缠在黄色的牛皮筋上,好像母亲的爱一样,紧紧地将我包围。这两年,母亲很操劳。我发现她脸上的小皱纹多了许多。甚至连她的笑都是苦涩的。而我能做的是静静地守候在她身边,用我的爱来包裹着她,为这样一个坚强而柔弱的女子撑起一片蓝天。

母亲的爱,是我一生守候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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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是《南方周末》年度专栏作者刘瑜的随笔集,这本书里记录的是作者生活里的点点滴滴,被审视的东西杂七杂八,大到制度,小到老鼠。作者认为,没有无聊的人生,只有无聊的人生态度。

我不得不说这类型的书算得上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之一。我喜欢这样的书,有故事,有情感,最主要的是有意思。有意思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能给出的一个夸赞,能说有意思的书,就我而言是不多的。能被我称为最喜欢的类型,不乏三个特点,要真诚,要现实,要幽默。

我喜欢这样的书,刘瑜写的书很符合我的审美。对我来说,写作手法可以简单,语言优美也是在内容吸引人的基础上的锦绣添花,文字大胆,另类,带着书中人物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这样的书总会令我看得欲罢不能。

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就完全符合我所说的特点,会让人看得舒服,通俗来说就是合我胃口的书。人的一生有几十年的漫漫长路,除去那段不记事的年纪,大多数热还是有几十年,何况还有些长寿的人。每个人大致对一件事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或多或少有些不同。有句话不是说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但是要是完全不同的话,世界早就不缺idea(创意)这种东西了。有一种叫惺惺相惜,书中所说我觉得,检验友谊的唯一标准,就是两个人是否能凑在一起说别人坏话。这种话只有刘瑜说的这般自然真实了。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有好事坏事,爱情仇恨,真实虚荣,伪善贪婪,这些展现的不留一丝后路,不掺一份虚假的,就是人性。

我喜欢这种真实,连带着贪婪,仇恨,虚荣的,也都爱上了。我看到的一个小社会,没有半分修饰,没有遮掩其上的所谓正能量,让我却呼吸到了自由与真实。他告诉我的就是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何必虚假的遮掩起来,自欺欺人罢了。

人性的真实,美或丑,善或恶,都有我们自己回去判断,如果有一天,报纸,新闻登上的多一点真实,我想也许不会再有那么多哭的稀里哗啦,令我整个人都不太好的采访了。

青春,我这个年纪还没结束,刘瑜又有这个年纪的赞美,也有批评。我崇拜一些追梦的人,竟然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去追求梦想,但是我不得不说,同学们有时候也不要太倔强,和父母吵翻什么的,请先准备好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计划,离家出走什么的,也要至少带好饭钱,追梦的前提是自己身体健康。

上面纯属个人的玩笑话,其实有一句话是很多人想说的,特别是在自己已经决定的情况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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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马南,辛勤劳作,遵守本分,有个准备结婚的未婚妻,有一挚友,生活平凡而快乐。但他唯一的朋友威廉则诬陷他偷了教会的钱袋,他的未婚妻则嫁给了威廉。事实的情况是他的未婚妻萨拉早就与威廉相爱,他们只不过联合起来用阴谋让马男的婚约合情合理的被解除,还让他从此以后无法在他生活的教区过活。

爱蓓在马南全身心的爱中,健康成长,十六岁的大姑娘已经到了恋爱的季节。勤劳的阿伦,善良的多丽,让爱蓓的人生更加完满,马南失而复得的金钱,让人觉得是上帝给马南开了个大大的玩笑。膝下无子的高德夫雷也终于向他太太南茜讲述了爱蓓的身世。正直的南茜同意丈夫接回女儿的请求。

拉维罗犹如一个世外桃源,它打动了马南想摒弃喧扰生活的心,他定居下来,靠着织布的手艺生活。

他抚弄这些钱,数这些钱,到得后来,这些钱的形状和颜色都象使他满意的解渴品,马南就这样年复一年孤独地生活下去,他的钱,在铁罐子里越积越多,他的生活,却越来越狭隘、越麻木,不与任何人发生关系,只剩下欲望和满足的念头了。

而这些他维系生命气息的金币一天晚上不见了,生活从此坍塌,比第一次的失意打击更大。

任何一个在他失去金钱钱看到过他的人,都会觉得象他这样一个生活孤寂萎靡的人,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打击,经不起这样一种简直会致他死命的损失的。

爱蓓的到来,彻底翻转了马南的生活。

爱蓓和金钱不同,金钱什么都不要,人们必须把它藏在密封固锁的角落里,对他崇拜---它被藏在不见天日的地方,听不到鸟儿歌唱,也受不到人声的惊吓----爱蓓则是个生物,她有无限的要求,日增夜长的欲望,她寻求阳光,热爱阳光,热闹生气勃勃的声音和活动;相信新的快活,什么东西都要试一试;。

金子把马南的思想局促在循环不息的圈子里,永远跳不出那个圈子;爱蓓却是一样有变化有希望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推动他的思想向前,使他的思想远离往日那种空虚无聊的情绪---他思想引向那日新月异的新事物,。

嗳,我的小宝贝,这是我的福气。要不是把你送来救我,我就会凄惨地进了坟墓。那些钱给偷走得正是时候;你瞧,是人家把它藏起来的----藏着等你来用,这真有趣---我们的生活真有趣。,我不知道这些钱从此会不会再笼络得了我-----要是你离开了我,也许它就笼络得了我,爱蓓。我也许又会觉得我让人家抛弃了,不角儿上帝待我好了。爱蓓没有犹豫的选择仍做马南的女儿,和相爱的阿伦走进婚姻的殿堂。

上帝的恩赐就在你的身边,逆境也是化了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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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老师一再强调要求我们阅读理论书籍,但是当我走进书店看到这本书时,还是忍不住放慢了脚步。书的封面是很唯美的一张插图,淡淡的几抹油脂,描出一幅简单但不肤浅艺术作品。我爱书,我承认,我不仅爱书的内容,更爱书给我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感官上的。于是,在这样的思想斗争之下,我毅然决然买下了这本书。 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有的人有的事真的很令人绝望,生活总是零零碎碎、乱七八杂地令人厌恶。我们每天在寝室接触着我们的性格迥异的室友们,出门我们还会看见形形色色的人。总是,生活就是这样的杂乱无章。本书我最欣赏的一点就是,在作者的笔下,被他审视的东西一一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大到审视国家制度,细到审视爱情、电影和书,小到审视老鼠,甚至街上不起眼的疯老头。在他的书里,你不会觉得例子单薄,没有说服力,在他的书里,你看到了他引经据典的超强能力,更看到了关注民生、民情的热血情怀。 如果说一部好的作品是一个砖石,那么好的写作风格就像一把刀。本书作者刘瑜擅长风格迥异的写作手法,每一小段取材全部来自生活,文章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常年的累积的作品,所以每一小章节的字数内容长短不一,质量不均,或许还会随着社会形势以及荷尔蒙周期的变化和作者自身逃避生活的力度的起伏而有所变化。不得不说,在看这本书的同时,你也会本他的思想和心情带动,有的时候他的内容沉重,你会不自觉地紧皱眉头,有的内容轻松愉悦,你也很自然地放慢节奏。 给我影响最深的就是,刘瑜就好像一个大学生作家,他的语言能够深深走进我们的生活,在他的书中,写了很多我们大学生在校内一些人际交往上的问题。而这些刚好解决了我生活中的难题。他说,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就是毫无关系的,永远都毫无关系的。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其实你就知道,就算是笑得甜甜蜜蜜,就算是有过无关痛痒的来往,就算你努力经营这段关系。而那些与你有关的,就是与你有关的,是逃也逃不掉的,就算你只见过三次,就算你们三年彼此才搭理一次,就算你简直想不起他或者她的样子,就算是你们隔着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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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读《送你一颗子弹》?

单从字面来看书名,我会觉得这是一本让人看完就会爆炸的书,虽然不知引爆的点在哪里,那颗子弹有可能狠狠地在我的世界里留下重重一道印记。很想知道那颗子弹里装着什么药,是什么令人深省?

2014年,我和一个小师妹一见如故,天上地下,什么都聊天。她强烈推荐我一定要读它。她觉得我应该会喜欢读。我们同一屋檐下半年,我一直没有时间去开始读刘瑜的书。直到2015年10月偶遇一篇关于她的文章《我在美国这7年》,觉得节选内容蛮有意思的。于是我萌生起了要读读她的书。

这本书就是一个杂货店,既琳琅满目又参差不齐。要读懂它还得浪沙淘金式地读,细细品味。毕竟,作者的意图不是要写一本正经的书籍,只是她纪录她某个人生阶段的随想笔记,生活体验的方式。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笔风才有意思,她的大脑里思考的更多的是偏向于对民主、自由、政治、人文等主题的深刻思考。如果用很严肃的语体来表达反而失去了趣味xing。有一些是隔靴挠痒的小发泄,有一些就是手痒天马行空地写写几个字,有一些是点到即止的表述她对某些事情的思考和关注。我很享受突然get到她的点不由自主的哈哈大笑那一个moment,也很喜欢她谈论有关的哲学、自由、民主等等论题。

如:她崇尚知识只是信息而已,智慧却是洞察力,但是又不放弃努力成为一个有渊博知识的大脑,她还幻想有一天科技发达到直接植入外挂式的大脑硬盘。在英文里有一个表述quick smart,它表达是有一种聪明不需要渊博的知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智商高,一点即通?埋头苦干练英文的15年里,我脑子的知识大部分都是英文、英美文化、和翻译专业知识。在如今国人普遍使用英语和翻译软件泛滥的时代,英语翻译工作者很快就面临失业的窘况。脑子里面那点墨汁还是不够塞牙缝,满足不了我那职业多元化发展的理想。

其实我想说学习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一种成长。我想我自己慢慢一点点进步的成长,成为一个能独立思考的人,能理解多元化的社会,有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应对问题,拥有极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有属于浓厚的兴趣爱好,懂得欣赏美和发现美,有能力组织自己的生活和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同时在书的世界里,我能够开拓精神世界的一个新天地,像新鲜血液般流淌在我体内,营造一个更多元的精神世界。《送你一颗子弹》书名很吸引人。咋一听,我以为是抱有恶意地向对方投一个炸弹,看你死不死?虽然这本书写的都是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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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读后感300字(一)

人才是需要慧眼来识别的,否则人才若没被识出,就是一个普通人。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真是这样吗?

千里马也只有伯乐才能认出,否则吃不饱,住不好,如何日行千里呢?只不过是茫茫马群中的一支普通的马罢了。人才也是,如果发现不了长处,永远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但如果真没被识出,只能被埋没了吗?不,如果没人发现你的长处就要自己发现自己的长处。有一个事例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在经商,却屡屡赔本,后来,他开了一家公司,却在几个月后倒闭了,他又换了许多工作,却总是没有起色。不知试了多少次后,他放弃了。他颓废地走在大街上,一个老者拦住了他。老者问:怎么了,年轻人?你脸色很差呀。年轻人告诉了老者他的经历。老者捋了下胡子,说:我见你口才很好,不如当个作家吧。年轻人照做。自此,文坛上一颗红星迅速升起,如日中天。年轻人终于成为了一个称霸一方的作家。

千万不能等着被人发现长处,而要自己去寻找,否则,极可能一生都无法发现自己的长处。

马说读后感300字(二)

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但是全文却饱含了韩愈的感情,先从正面提出问题: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然后又写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从反面展开议论。千里马和伯乐的依赖关系是如此密切,而伯乐却不常有,千里马终身要被一浪一费的命运也就不可避免了。接下来,自然就写到千里马被一浪一费的遭遇,对无知的食马者(统治者)发出强烈的谴责,进行了辛辣的嘲讽。本文虽短,中心却十分明显,写出了对统治者的无知的憎恨,还有对伯乐的期待!

【马说】真是一篇好文章呀!

马说读后感300字(三)

唐朝著名文学家韩愈在他的寄言杂文【马说】里有这样一段话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这段话深刻的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世上有了能鉴别俊才的伯乐,他死马必亡之理。世人愤激。

这样看来。问题是在有无伯乐,是在有伯乐而能否起伯乐的作用。我以为伯乐常有,而起伯乐作用的不常有。伯乐多在中间,他们虽可荐贤,但因受到条条框框的限制,难以生效;身处领导岗位者,亦不乏伯乐。真能起伯乐作用的却属寥寥。

再者味千里马的食马者,食的少得可怜,有时还没食。这样再好的千里马也将是才美不外现了。所以千里马不能出众,社会的埋没了。

在现代化高度发展的社会,科技技术大为改观,人才作为科技的基础。而人才就在我们身边,只是利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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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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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马让我觉得非常感动。白珊瑚知道因为自己才让主人娄阿甲丧生,它一直想回去找主人。先把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又在大雨中逃跑,我觉得是因为白珊瑚爱自己的主人。所以,白珊瑚回到它的主人丧生的地方,就见蛇就踩。如果不是因为蛇,娄阿甲就不会死,它就不会是罪马。归根结底,害死娄阿甲的应该是那条蛇,而不是白珊瑚。不过白珊瑚还是有一定责任。

我认为那个村庄的规矩太野蛮了,竟然要用鲜血去祭奠死者。希望他们能改一下规矩。衷心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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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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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匹马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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