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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读后感1000字,2024毛姆刀锋读后感1000字

毛姆刀锋读后感1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刀锋》读后感4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篇1)

读后感因为没有读前言,始终不知道这部小说想表现的主题,在一步步接近主人公拉里的时候,有种急迫感使自己尽快读完他。因为我也想知道他对生命,对灵魂,对上帝找到答案了没有。

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身边,也仿佛就是我们自己,伊莎贝儿尽管很爱拉里,但不能忍受一个在她看来没有未来的人成为自己的丈夫,她是对的,在现实社会里。她美丽,温柔,有教养,善良,但她有狭隘之心,对于拉里以同索菲结婚来拯救其灵魂和生命觉得不值,她骨子里看不起一个本质不坏,其实在灵魂上和她是平等的人,觉得她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读到这里我都在想,如果是我,会同她一样吗?真的是有可能的。因为我发现社会已经把我改造成一个以成功来评价人的价值的人,而成功的标准就是物质上和名誉上,从身边的人来说,就是有个好工作,有个好前途,我有时会无谓的为看起来在物质上比我差的人而担忧,现在发现骨子里的我已被物质化了。说到这里,我想如果一个拉里在我身边,我会愿意受他的影响完善自己,况且他已经开始影响我了。

书中多处对他的描述使我特别感动。首先是他对知识的追求,更准确的说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当他读到一本好书时,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不敢说我已经十分懂得,可是感到非常振奋。就象乘一架飞机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四围万籁俱寂,而且空气非常清新,象佳酿一样沁人心脾:自己感觉到象个百万富翁。”曾几何时,自己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激动得跑出院子,面对清朗的贺兰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灵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礼,那一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主要从心理学和哲学角度上,其实这两种学科已经是人类知识和智慧最好的结晶了。

他是一个对物质生活要求很低的人,可以像个乞丐似的出现在作者面前,而丝毫不觉的难堪。尽管如此,每月3000元的政府补贴才使得他能够游历多个国家去寻找生命的价值。我们不能够,但我想我们也可以更多的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特别是在物质化越来越加速的世界里,你看拉里对这种生活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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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垃圾食品薯条和炸鸡那么美味。为什么没有营养的娱乐周刊那么好看。

这就是人类的恶趣味。明知道对自己不好,却那么念念不忘。

让人正襟危坐烧脑大著作的确有益于人类文明史的进程,同时也有助于睡眠。正如我们有时候对明星房间里的事情如此着迷一样,在《巨匠与杰作》中,毛姆有对那些大文豪们的花边趣事有着不屈不饶的钻研精神。

毛姆和娱记有本质的不同,毛姆有幽默感。而且他本人也是个文豪。如果明星们能互相写对方的八卦文,相信会比娱记们写的精彩万倍。

毛姆乐于揭发文豪谁谁是同性恋,例如他诊断出艾米莉和麦尔维尔身上的同性恋倾向(李锋,2013),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就是同性恋,《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selina hastings, 2010)这本书对此有详细的描写,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有中文版。

毛姆自己的一生也足够让人写几本传记,第一个毛姆传作者特德摩根的精彩总结: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话说毛姆对女性的确没什么好感,好几个作品把女性的弱点描写的很细致,例如那个大名鼎鼎的《面纱》。这样擅长揭开人性的面纱,真的好吗。

所以,这样的一个大作家写的别的作家的韵事,是比较有看头的。本人目前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描写是来自简奥斯汀的八卦,毛姆说简奥斯汀写信的时候是绝没想到以后会出版的,因为信里面常常有实名制的吐槽和调侃,证实了奥斯汀战斗机水准的毒舌功力,作者还抄了好多段奥斯汀的信来印证,感觉作者也是很乐在其中的。赞赏奥斯汀也就算了,毛姆还让其他作家躺了枪。读后感[.cn]他怀疑某些作家写信的时候已经有了出版的打算,例如安德烈纪德(也是同性恋者)写信给别人居然会保存复本(事后别人不想公开与其来往的信件就说遗失了,可纪德说他存有复本,这是何种先见之明!),狄更斯旅行时给朋友写信会长长地情感充沛地描述所见所闻,毛姆说可能那个时代的人更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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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蓝刀锋读后感(一)

要把最后一滴热血,流进祖国的大海!,这句话振奋着中国的海军,更振奋着我们这些祖国的儿童。这句话是一部电视剧【火蓝刀锋】上的话。

近来的钓鱼岛事件,让我们所有中国人既悲伤又愤怒,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不失时机的拍好了,充分体现了中国海军的智勇双全。

这部电视剧主要讲了:海军某蛙人侦察大队海军某侦查大队招兵,草根渔民蒋小鱼因卖出合租墓地和龙叔认识,救出被困在水下的沈参谋进入了以残酷训练而着称的兽营。后又因为一系列原因来到海训场,在海训场两个守场老侦察兵柳小山和邓久光的带领下[4],蒋小鱼和同伴们渐渐树立起为祖国大海流尽最后一滴血的信仰,心智体得到了全面发展,一次行动中蒋小鱼的师傅柳小山为救他牺牲在国际海盗托马斯的手雷下!绝后他们努力训练,后来在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中为国争光,成长为新一代优秀的海军蛙人侦察兵。归国后,蒋小鱼带头组建龙鲨中队,招兵买马锻炼队伍,部队战斗力与日俱增。一次危险的水下任务中,蒋小鱼和战友们义无反顾潜入深海,和国际海盗托马斯进行殊死搏斗,小鱼完成师傅遗愿,击毙国际海盗,为师傅和龙叔报仇。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已经哭了好几次,在为死去的优秀海军士兵伤心以外,又对国际海盗托马斯恨的咬牙切齿。

我在这部电视剧中最喜欢的是蒋小鱼,他足智多谋,擅长潜水和憋气,龙队长曾一度相信蒋小鱼在水下睡午觉是谎言,但一次的水下潜水事故彻彻底底的让龙队收回了自己的怀疑。

火蓝刀锋,我长大也要当兵,必当为中华民族之生存和人类之永久和平奋斗到底!

火蓝刀锋读后感(二)

【火蓝刀锋】播出后,很多观众都表示被海军陆战队战士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所做的一切而感动。剧中,龙百川等老一辈军人和蒋小鱼等新一代军人保家卫国,抗击海盗,付出了青春甚至生命。【火蓝刀锋】将战士们为国家和人民所做的事情浓缩,让观众在点滴处体会到了战士们的辛苦和伟大。网友沉默的麦兜表示:【火蓝刀锋】让我更加认识到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些战士们肩上的责任关系到整个民族生死存亡,如今我更加佩服这些海上蛟龙了!同时,也有观众表示,以前对领海等话题并不是很关注,这部剧的热播也使得他们对相关的知识有所普及。

以往很多人对我国的领海保护和海军实力不清晰,【火蓝刀锋】中展现了现代化军事装备,同时,现代化军人的形象也深得人心。为祖国的大海流尽最后一滴血这句台词概括了每一个我国海军陆战队战士都具有的刀锋一精一神。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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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毛姆在他的作品中经常探讨有关人性与思考的问题,他塑造了许多个追索者的形象,《刀锋》中的拉里就是一个文学史上经典的形象。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刀锋读后感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刀锋读后感四篇(一)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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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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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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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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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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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像我们去书店选书,有那么多书,几百本,几千本,甚至上万本,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比如说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请你原谅我》的书。记得当时购买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呢!我有时在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既然我对它感情至深,那就由我来当这个媒人吧,给你们介绍一下它:他是由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邓秀茵所做,她可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漂亮小姐姐,我非常喜欢她。她还有很多作品很被值得一提:《a座8楼》、《遇见小时光》这些我都很喜欢。

本书的主人公紫宁,从紫宁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开始说起,这个世界有个长着人身,却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的人,故此,紫兰称他为马脸。而马脸的目的是想让紫兰忏悔,所以,马脸将紫兰关进了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扇窗子的小房间。不过,奇怪的是,在桌子上放着一本写有紫兰名字的黑皮书。紫兰拿起书,带着忏悔的心情翻了几页,突然,便陷入了回忆

回忆中,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两人分别去了不同的国家,而紫兰,却被爸爸寄存在了马拉西亚的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儿一女,弟弟叫小旭,姐姐叫颖熙,并且,紫兰与颖熙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念书。

颖熙,漂亮、大方、温柔、聪明,很招人喜欢,有两个死党允倩和伊莎贝拉,有幸福的家庭,而且很会写词,多次获奖。相比颖熙,紫兰则是个家庭破碎,嫉妒心强,小气的人。这样的落差,让紫兰心里很不平衡,在她心中,颖熙则是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觉得她不值得拥有这一切。再加上姑姑家隔壁的肖尧对她和颖熙的态度完全两样,这样的火上浇油让紫兰更是气不过,驱使紫兰作出了种种令人厌恶的做法在网上陷害颖熙;在大赛上陷害颖熙;让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无他反目成仇

在紫兰得意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去爱尔兰。得知此消息后,颖熙决定召集所有同学在家中给紫兰办个欢送会。就在当天,紫兰在给同学们买礼物的时候遇见了肖尧,得知肖尧不去自己的欢送会,紫兰极其愤怒,在与肖尧发生拌嘴时,从肖尧口中得知:他和颖熙早已得知紫兰的所作所为。就这样,紫兰十分愤怒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踏进家门,紫兰看到朋友们正在玩耍,悠悠传来了动耳的钢琴声,定睛一看,是颖熙在弹。紫兰更是气不过颖熙居然在自己的欢送会上出进了风头。紫兰一时冲动,将颖熙不是姑姑亲生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爸爸打了紫兰一巴掌,紫兰伤心的跑了出来,却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这样,又陷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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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很多人认为幸福远在天边。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

看到这个书名,我猜你必须会说这本书就应是介绍动物的吧。那你就错了,青鸟的确是一种动物,它是一只神奇的动物,是幸福的象征。《青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是一段心灵的旅程。

一拿到书,就看到封面上写着青鸟无处不在,就在你我身边,这几个字使我很好奇:为什么青鸟无处不在呢?那里面又有什么惊险的故事呢?

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打开书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伐木工人的孩子迪迪和米迪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夕受仙女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救她女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情节十分巧妙,描述得十分生动。仙女到来之后,迪迪和米迪家的小屋不再宁静,所有的动物和静物都能够说活和走动。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朴实无华的牛奶小姐和异常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那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可爱逼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十分招人喜爱。

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他们经过了充满思念的怀念国、恐怖的夜宫、神奇的未来王国、荒凉的午夜墓地、丑陋的幸福王国等各种光怪陆离、神秘难测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发生了搞笑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幸福王国的故事。因为在那里我结交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有儿童幸福、健康幸福、空气清新幸福、孝顺幸福、蓝天幸福、森林幸福、阳光幸福、春天幸福有母爱快乐、理解快乐

青鸟象征着幸福,孩子们一路追逐,每当他们接近青鸟时,青鸟却奇异地消失。幸福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如同天边的海平线,可望而不可及。幸福的青鸟看似捕捉不到,可它又恰恰在自己的家中。一路追逐,一路阅读,我才了解:原先幸福从未消失,一向以来它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尚未发现。

罗丹说,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善于发现的眼睛。生活中的我们往往抱怨的太多,赞美的太少,索取的太多,而付出的太少。当我们急功近利地追求着所谓的幸福时,殊不知自己已经错过了路旁所有的风景,荒废了自己最完美的青春岁月,只是白白做了一场辛苦而漫长的梦。最终梦醒了,青春也将散场了。

毕淑敏以前写过一篇名为《提醒幸福》的散文。她写道: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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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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