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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建档工作计划,2024居民建档工作计划范文,居民建档工作计划大全

居民建档工作计划

02级档案学 刘霜、倪腾 xx年7月14日——30日,我们有幸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成都市民主建国会的档案进行了制作全引目录和编制大事记的工作。一.档案的大致情况 通过对市民建档案的整理,我们做了如下的统计: 市民建档案收集了1951年到xx年的档案,其中缺少了1968——1982年期间的档案(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民建中央和各级地方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1年,这个时期没有档案。之后的1977——1982年由于支部工作没有开展,因此也没有档案保存下来。),而且1966——1968每年均只有一卷的《预算、决算、月报表》。50年代除了永久保存的档案还保留一部分长期,60年代也还有4卷长期档案。考虑到时代背景,那个年代遗留的档案较少,这些档案很可能会永久保存。二.市民建归档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一、归档范围1. 归档的文件范围不固定。一方面,市民建归档的文件有的只有草稿或定稿,有的又只有正本,一部分则两者皆有。一些重要的文件只留有草稿,一些简报倒是正本定稿均有,不能不说是很遗憾的事情。另一方面,不知是不是档案散失的原因。如62年就只有组织处的11、12月份工作计划,其他月份则没有。其他各年度的工作计划也少有收齐的,这种情况也主要存在于60年代。2. 重份文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个问题。市民建档案在xx年以后的保存中,将所接收到通知,大多保存了完全相同的两份,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xx年第七卷里的第26件文件就保存了重份。3. 插页的情况。在市民建的档案中,偶尔有一两张空白页插入其中,而有的是编了张号的,有的则没有,也没有做任何的注明,这样会使档案查阅者在查阅时不明所以,造成误解。4. 垫纸。在1985年以后,市民建的档案中出现了“垫纸”。所谓垫纸,就是将一些无用的纸张同档案放在一起,无形中增加了档案的数量,但是却给档案的保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浪费了人力,物力。尤其是如果就此移交档案馆,会造成完全不必要的麻烦。通过观察,我们发现有的案卷数量已经足够,但仍然有垫纸;有的数量极少,也有垫纸。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应该有这种做法。二、归档文件的按件装订。如一组文件是市民建上报新的组织机构情况的,要求上级机关批准和备考。发了四份文件,省民建也回复了四份文件,中央民建又把送省民建的两份文件抄送了市民建。如此多的文件既不是按时间先后排列,又没 查看全文>>>

以下是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文章,供大家参考!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36个月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乡镇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办法。 4、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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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是区域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档案部门要始终把科学指导、执法检查和目标管理作为促进机关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城建档案新年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城建档案新年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关于科学发展观理论,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8号令》,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功能,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为教育事业及广大教职工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档案建设,用好超星软件管理系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拓展档案的教育功能、信息功能和服务功能,创建省三星级合格档案室,使学校档案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工作具体分工,既责任到人,又共同合作,齐心协力,完成工作目标。

2、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并按照本校制订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3、按照常熟市档案局常档〔20xx〕8号《关于印发20xx年度档案执法、业务检查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及早熟悉并掌握标准内容,逐条对照,逐项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本校的档案工作。

4、严格按照归档文件整理办法操作,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不断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

5.加强业务学习,支持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向升级为省二星级、省三星级的档案室学习取经,通过省级验收。

7.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被服务的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本校20xx年资料的收集工作。贯彻执行新保管期限表( 8号令 ),根据修订的《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20xx年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归档工作。 7月30日 前完成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并上报归档文件整理目录及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2、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加工、整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拓宽档案的信息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力求反映学校特色,努力提高编研质量。继续规范、完善全宗卷及各类汇编。

3、各类档案要按照学校分类方案归档,要求规范编目,排列存放。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及时收集、归档。实物档案、会计档案按要求规范归档,同时根据学校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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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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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36个月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乡镇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办法。 4、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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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建房的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各项建设按照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先规划后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依法组织编制乡镇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民建房必须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照批准的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二)集约节约用地。农民建房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否则依法拆除。鼓励引导农民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及美丽乡村布点区域内进行建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220平方米,严控在一般农用地上建房,确需占用一般农用地建房的,必须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方可办理建房手续。

(三)依法规范管理。县城乡规划(住建)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范管理,严格农民建房审批程序,杜绝违法乱建现象发生。

二、管理范围和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建房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不含县城规划区)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获得宅基地进行建房的行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住房。

县城乡规划(住建)部门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职权,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按照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建设法律法规。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农民建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农民建房实施全程监督,发现不按规划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确保农民建房符合规划要求。

三、严格审批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3号)及《xx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凡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其建房一律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由所在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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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 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培训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建立、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相关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3.建档方式:(1)门诊接诊:采用患者前来就诊,填写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首页、第1页、第2页、第3页中的查体(妇科除外)接诊人员必须填写,带有*号的是选填的(如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有化验结果就必须填写)。(2)在各村委会领导下,与各村委会配合,到辖区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档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3)入户调查:采用下乡到村民家中采集方法。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为了得到辖区居民的配合,应加多宣传,加深辖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同时,可以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干部、村医一起到家中采集信息。(4)健康体检:通过下乡入户调查对居民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做登记,利用每年的妇女检查、儿童随防、慢非病人随访、老年人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采集 4.建档要求:(1)建立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档案;(2)坚持循序渐进,从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3)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基础内容无缺失。 5.信息录入:开始信息录入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其掌握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健康档案的录入由各卫生站医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档案录入。并保证录入的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龙华镇卫生院 20xx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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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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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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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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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建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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