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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学生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2024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范文

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

《鬼吹灯之圣泉寻踪》,天下霸唱著,御定六壬改编,金城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25日开始阅读,2011年9月10日阅读完毕。

《鬼吹灯》当年火得一塌糊涂,大江南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读,这套书也开启了现代盗墓小说的先河,天下霸唱几乎一个人创造了几个盗墓行当,对后来的若干盗墓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后来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后来天下霸唱出了一套《迷踪之国》及其它小说,影响远不及《鬼吹灯》,是商业因素也好,还是原来素材放弃太可惜也好,总之,胡八一他们回来了。

这本书我看的不能算快,因为书还是挺厚的,拿在手里分量十足,看完后的感慨便是《鬼吹灯》已经变为彻头彻尾的探险小说,虽说原来也是探险小说的路子,但其中各种盗墓的元素让人看起来欲罢不能。论写探险小说,个人认为霸唱没有达到何马那套《藏地密码》的高度,因为他在生硬的要把盗墓元素和探险元素结合起来。大概他在想不能丢了盗墓这张皮啊,丢了还怎么卖?

就整书的素质来说,也算基本延续了《鬼吹灯》的风格,御定六壬的改变基本不露痕迹。就情节而言,没有《鬼吹灯》那样让人读来有大吃一惊的感觉,或者是我这类小说看多了,麻木了!

在当下的各类悬疑和探险盗墓小说当中,《藏地密码》算是善始善终结束了,不知道何马后面还有没有新动作,《盗墓笔记》迟迟不肯出最后一本,南派三叔好像要榨尽最后一点油,利用大结局卖他的杂志《超好看》。唯独让人现在依然惦记的就是王雁的《大悬疑》,素质很高,很值得阅读,可惜出的也太慢了!新浪围脖上《新疆秘符》一直在有动静,可惜作者用笔太女孩子气,太稚嫩,白白浪费了好题材!

新的《鬼吹灯》系列我还是会继续追下去的,只希望速度稍微快点,另外都别学南派三叔,坑爹呢老不出最后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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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无疑是盗墓小说的鼻祖,我反复看了几次。情节上比较容易令人接受,但很多问题上是不为足够的,就是太过出于巧合了。或许会有人说无巧不成书,但感觉上有很多地方是巧得不靠谱的。试想一下,从黄皮子坟的那一段,相信读者记得老羊皮和杨二蛋还有陈瞎子,甚至于孙教授的棺山指迷。这些情节嘛有点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人物上的刻画是十分鲜明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胡八一的个性比较义气和诚恳,是这本小说的轴心骨,少了老胡就缺少了灵魂。

王胖子就是个典型的爱财刻薄而又心黑手毒的混世魔王,紧张的情节上总有他来帮衬一把,找点小乐子。

大金牙是个黑商人,个性刻画得很有奴性。

杨凌霜粗中带细,是个古文解码专家,我读这本小说总是觉得杨凌霜不算是个主角,充其量是个女配角。

明叔倒是写得很实在的一个,完全体现出人不为己的老辣角色。

让人入胜的章节只有三章,第一是精绝古城、第二是昆仑神宫、第三就是巫山棺峡。败笔之处是对僵尸描绘得不够,最起码诈尸扑人的情节完全是空白的,不能完全每次用斑纹蛟和霍氏不死虫这些代替掉读者想见到的boss(僵尸)。这一点是失望的。或许有人会说屏山的僵尸王,但不觉得那个所谓的僵尸王被鹧鸪哨一个魁星踢斗秒杀有点太笼统了...胡八一的祖父胡国华的那一段我是很津津乐道的。重要的是没有爱情小说的污染!因为现在无论电视剧、电影、小说,全部离不开爱情,总是卿卿我我的,十分令人讨厌。这本小说就省略了这些,使人眼前一亮!

作者天下霸唱写的这部小说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鬼吹灯的八部全书令后面写此类小说的都黯然失色,并无一人可以相提并论。我更希望霸唱大哥可以继续写续集,安慰一下我这个粉丝。

湘西赶尸造畜这本小说我看到二百四十多回,终于没法再看下去,其实一百五十回的时候我已经不想再看了。情节生硬不说、更是不知所谓、甚至狗屁不通!为什么我这么严厉评论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历史背景含糊不清,说是说日军侵华时期,但对于那些教派和神话时代的背景交待得模糊不清。

第二:主人公唐方是个下九流的兵痞子,无样貌、无学识、无思想、无意识形态,居然有好几个所谓的绝世美女团团的围着他转,甚至主动献身!!记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都没你写的不靠谱。

第三:蚩尤就是中国所有人都知道的上古邪神,是九黎族的王尊,南蛮部落的霸主。四大僵尸真祖分别是:旱魃、赢勾、将臣、后卿。蚩尤无辜的被你扣上僵尸的帽子..作者是不是有点没历史常识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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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对神秘的事物总是很感兴趣。所以自从接触《鬼吹灯》以来,我的痴迷程度一直很高。直到今天,我终于把这部书看完啦!

总的来说,感觉这是象是一部很精彩的大片。(真的应该拍成电影)对于喜欢冒险的人尤为合适,无论是里面描写的唯巍壮观的群山、古墓,迷人的湖泊,kb惊险的粽子(僵尸)、妖怪、野兽。还是令人费解的图腾、迷咒、文字。都是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

作者天下霸唱曾很谦虚的表示,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小说里涉及到的历史、宗教文化知识,甚至人物之间的对白都很能揭示出一定的真实文化背景。

总之,这是一部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好书,作为课外读物,尤其适合喜欢猎奇的年轻人。

如果你看过《鬼吹灯》,现在看一看下面的图画,然后带上耳机,闭上眼睛,是否已经到了那云南献王的古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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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圣泉寻踪》,天下霸唱著,御定六壬改编,金城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25日开始阅读,2011年9月10日阅读完毕。

《鬼吹灯》当年火得一塌糊涂,大江南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读,这套书也开启了现代盗墓小说的先河,天下霸唱几乎一个人创造了几个盗墓行当,对后来的若干盗墓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后来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后来天下霸唱出了一套《迷踪之国》及其它小说,影响远不及《鬼吹灯》,是商业因素也好,还是原来素材放弃太可惜也好,总之,胡八一他们回来了。

这本书我看的不能算快,因为书还是挺厚的,拿在手里分量十足,看完后的感慨便是《鬼吹灯》已经变为彻头彻尾的探险小说,虽说原来也是探险小说的路子,但其中各种盗墓的元素让人看起来欲罢不能。论写探险小说,个人认为霸唱没有达到何马那套《藏地密码》的高度,因为他在生硬的要把盗墓元素和探险元素结合起来。大概他在想不能丢了盗墓这张皮啊,丢了还怎么卖?

就整书的素质来说,也算基本延续了《鬼吹灯》的风格,御定六壬的改变基本不露痕迹。就情节而言,没有《鬼吹灯》那样让人读来有大吃一惊的感觉,或者是我这类小说看多了,麻木了!

在当下的各类悬疑和探险盗墓小说当中,《藏地密码》算是善始善终结束了,不知道何马后面还有没有新动作,《盗墓笔记》迟迟不肯出最后一本,南派三叔好像要榨尽最后一点油,利用大结局卖他的杂志《超好看》。唯独让人现在依然惦记的就是王雁的《大悬疑》,素质很高,很值得阅读,可惜出的也太慢了!新浪围脖上《新疆秘符》一直在有动静,可惜作者用笔太女孩子气,太稚嫩,白白浪费了好题材!

新的《鬼吹灯》系列我还是会继续追下去的,只希望速度稍微快点,另外都别学南派三叔,坑爹呢老不出最后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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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是因为心中郁积已久的感受仿佛要迫不及待的破体而出,为了避免个人伤亡,所这纯粹是的一个发泄口。只是想单纯的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直以来读的东西都很杂,什么仙侠玄幻修真言情,男生的女生的都看了不少,对于一个非粉丝类型的人来说,绝对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盗墓迷。我也一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但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所以我是在最近才看得这两部书。 撇开一些商业上的因素,单纯来谈论这两本书。

首先从文笔上讲,识货的都能看得出,霸唱的文笔真的比三叔好了不止一点点。视角上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是《鬼吹灯》的角度更客观,主管掺杂进去的东西比较少。

这样在令人身临其境的同时,留足了给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相对来说,《盗墓笔记》的主观因素会多一些,不少东西搀杂着主人公自己的看法和许多的心理描写,对于客观描写相对来说少了许多。当然这也和“笔记”一词相得益彰。

《鬼吹灯》全文恢弘大气,文笔巧妙精美,作者更擅长通过对周围环境和景物的描写而影射人物的内心,情节环环紧扣,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丝毫没有无聊的感觉,反而能步步引人入胜。真是文如其名,天下霸唱。但是由于《鬼吹灯》属于探险类的小说,谜团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且每次故事结束,作者都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也就是说“坑”挖的都很浅,而且很快会填平,所以相对来说还是缺少了一些神秘感。

而《盗墓笔记》恰恰是一部神秘感十足的盗墓题材小说,以解密见长。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巨大的谜团展开,以长生为主线,揭开历史的封印,探寻最古老的秘密。前边提到《盗墓笔记》主观因素比较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更容易让人融入到故事中。如果说《鬼吹灯》像是在看一探险大片,那么《盗墓笔记》更现实亲身经历这样一个艰险悬疑的故事。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吴邪,被卷进这重重迷雾,苦苦探寻着终极的秘密。

其次,从人物上分析。《鬼吹灯》的三个主角,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身手好,智商高,几乎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盗墓笔记》中却略有不同。尤其是主人公吴邪,更是被称为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按照胖子的话来讲,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虐。天真吴邪同志不仅每次都拖大伙的后腿,而且还有一种天生遇棺材就碰粽子的体质(跟着小邪没肉吃)。他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古董店小老板,没事喜欢悲春伤秋的小青年,他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他遇到粽子也会害怕,看着同伴死去也会难过,偶尔也会“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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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鬼吹灯读后感

那天阿水借了一本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感受很深,虽然我看不懂讲的是什么,反正我就是喜欢里面那些鬼故事,昨天我还讲给我同桌丽丽听了,吓得她直发抖,还气呼呼的不停的chui(捶)我,其实我蛮喜欢她chui(捶)我的,我觉得蛮舒服而且又不痛。还有就是主人翁不畏艰险,勇敢执着勇于挑战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我立志长大后我也要像主人翁一样做一个勇敢的摸金校卫(蔚)。

篇二:鬼吹灯读后感

那天小水同学借了一本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看,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用了三天三夜把书看玩了,这本书写得太好了,里面讲了很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一些人文,历史,地理等等,还述说了很多一些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虽然主人翁是一个盗墓贼,但是他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多东西都让我很是向往,每每跟着主人翁的思路我的思维也渐渐开朗,仿佛置身于书中一般,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也有了一种想去冒险的冲动,而且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每次看到一些坟地或者墓地我都忍不住的在想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说的大量的古董,总是让我有种想撬开墓碑打开来看看的冲动。所以我要努力的读书,考上好大学,做一个考古学家,到处挖墓。

篇三:鬼吹灯读后感

那天老水借了本鬼吹灯给我看,我一下就迷上了,上课看,下课也看,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在看,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上厕所忘了带厕纸,书中所写囊括万象,涉及众多层面,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文字组织紧凑自然,是本难得的好书,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为毕业以后独自冒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篇四:鬼吹灯读后感

很偶然间的机会,路过一个小书摊,看到这本书,因为平时老是身边有人念叨着这本书如何如何的精辟,于是我顺手就买了下来,回到宿舍,一打开,我就完全甩不掉了,仿佛有种魔力在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停的读下去,主人翁(胡八一)彪悍的人生经历一次次的碰撞着我的心门,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包罗万象的知识面,囊括了关于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无所不有,无所不谈,这让我的知识层面猛然间就来了一个质的飞跃,太强悍了,终于发觉自己的知识面跟作者之比较真乃十万八千里啊,于是我觉得明天开始我每天泡在图书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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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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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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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像我们去书店选书,有那么多书,几百本,几千本,甚至上万本,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比如说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请你原谅我》的书。记得当时购买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呢!我有时在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既然我对它感情至深,那就由我来当这个媒人吧,给你们介绍一下它:他是由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邓秀茵所做,她可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漂亮小姐姐,我非常喜欢她。她还有很多作品很被值得一提:《a座8楼》、《遇见小时光》这些我都很喜欢。

本书的主人公紫宁,从紫宁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开始说起,这个世界有个长着人身,却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的人,故此,紫兰称他为马脸。而马脸的目的是想让紫兰忏悔,所以,马脸将紫兰关进了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扇窗子的小房间。不过,奇怪的是,在桌子上放着一本写有紫兰名字的黑皮书。紫兰拿起书,带着忏悔的心情翻了几页,突然,便陷入了回忆

回忆中,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两人分别去了不同的国家,而紫兰,却被爸爸寄存在了马拉西亚的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儿一女,弟弟叫小旭,姐姐叫颖熙,并且,紫兰与颖熙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念书。

颖熙,漂亮、大方、温柔、聪明,很招人喜欢,有两个死党允倩和伊莎贝拉,有幸福的家庭,而且很会写词,多次获奖。相比颖熙,紫兰则是个家庭破碎,嫉妒心强,小气的人。这样的落差,让紫兰心里很不平衡,在她心中,颖熙则是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觉得她不值得拥有这一切。再加上姑姑家隔壁的肖尧对她和颖熙的态度完全两样,这样的火上浇油让紫兰更是气不过,驱使紫兰作出了种种令人厌恶的做法在网上陷害颖熙;在大赛上陷害颖熙;让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无他反目成仇

在紫兰得意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去爱尔兰。得知此消息后,颖熙决定召集所有同学在家中给紫兰办个欢送会。就在当天,紫兰在给同学们买礼物的时候遇见了肖尧,得知肖尧不去自己的欢送会,紫兰极其愤怒,在与肖尧发生拌嘴时,从肖尧口中得知:他和颖熙早已得知紫兰的所作所为。就这样,紫兰十分愤怒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踏进家门,紫兰看到朋友们正在玩耍,悠悠传来了动耳的钢琴声,定睛一看,是颖熙在弹。紫兰更是气不过颖熙居然在自己的欢送会上出进了风头。紫兰一时冲动,将颖熙不是姑姑亲生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爸爸打了紫兰一巴掌,紫兰伤心的跑了出来,却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这样,又陷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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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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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

当我们阅读书籍的时候往往能够从中获益,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栏目为您提供小学生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初中生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高中生鬼吹灯读后感1000字等,感谢您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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