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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者的读后感1000字,2024关于强者的读后感1000字

关于强者的读后感1000字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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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800字 做生活的强者

今天我读了一篇催人泪下的真实故事《孝女绳》,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故事的主人公李根是我们的同龄人,她的童年浸满了辛酸的泪水。李根的父亲因患重病瘫痪在床,基本丧失语言能力,妈妈也应此离家出走。从此,家庭的重担落到了李根稚嫩的肩膀上。她一边要操持家务照顾生病的爸爸,一边刻苦地学习。为了方便半夜为爸爸打针吃药,聪明的李根想到了一个办法,她找到了一根尼龙绳,一头拴在爸爸的床头,一头系在自己的脚腕上。不管生活多么艰苦,李根始终没有放弃学习。五年来,李根一直都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这是多么孝顺,多么坚强的女孩啊!那根尼龙绳,一头系着爸爸的生命和爸爸对女儿依赖和期盼,一头系着女儿对爸爸爱心和孝心。这不是一根普通的绳子,这分明是女儿用血汗和亲情编织的孝女绳。

读了李根的故事后,我不禁思绪万千,为了维持家庭生计,李根不知经历了多少磨难,同是和我们一样的花季少年,生活的道路和命运相差何远。比起李根,我真是惭愧不已。

有时妈妈喊我吃饭,我却嘟着嘴不吃,有时外婆给我买了一双鞋子,我却说太丑了。记得那是暑假里的一天,妈妈在厨房烧菜,可是忙不过来,就让我帮忙。正在看书的我当然不愿意,小声嘀咕了一声讨厌,但还是去了。胆小的我不敢炒菜,因为怕油溅到身上。我穿着妈妈的衣服,闭着眼睛炒菜。不一会,菜在爆炒下沸腾了,油接连不断地蹦了出来。啊!油溅到了我手上,我尖叫了一声并赶紧跑到洗手池前,把手冲了冲,可疼痛并没有好很多。5555。因为过于疼痛,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妈妈马上过来安慰我:这是正常的,吹吹就不疼了。妈妈的安慰不但没起作用,我反而更生气了:我不干了,罢工。说着跑到楼上去了,身后传来妈妈的叹气声。现在想起来,真是追悔莫及。李根从很小开始就靠自己,她不仅要干众多的家务活,还要照顾爸爸。但她没有放弃生活,依然坚强地活了下来,我要学习她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品质。

苦难是人生的老师。我敬佩李根坚韧不拔、不言放弃的品质,我要向她学习,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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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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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简爱》。其实,当初我买下这本书,不是因为它的内容有多好看,也不是因为它多么有名,而是因为它的名字我觉得挺好听的。直到后来看了简介,走进了书中,我是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喜欢。

《简爱》是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生平的真实写照。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孤女在不断的磨难中追求自由和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歌颂了一个敢于摆脱一切习俗和偏见,敢于反抗,敢于争取地位的妇女形象。

当我读到简爱被送往洛伍德学校,遭遇了挨饿挨冻,被侮辱,失去朋友的经历时,一行泪水不知不觉中从我眼中流落;当我读到简爱知道罗切斯先生已经有妻子时,我一夜潸然泪下。当我看完这本书,我就在想:简爱遇到这些屈辱时,选择了努力、反抗,如果是我呢?我也会像她一样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会学习她的坚强品质。今后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迎难而上,以毫不畏惧的姿态站在困难面前,永不服输。

我很幸运买了《简爱》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人生道路上必须具备的一些品质:努力、坚强、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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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潜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潜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潜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个性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我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紫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个性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能够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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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豆瓣读到前面那篇文章。第一次很喜欢一种或者一些观点,但没有在心里说,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前文里,作者把观念和思想,定义为左翼和右翼。而在我,大概没有那么多主义。姑且就说是向左走和向右走吧。

在亲人好友心里,我是思想太喜欢向左走,说好听点,是不按常理出牌,说难听点,是钻死胡同也绝不回头。可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的思维左的那么极端的同时。我的生活却完全地,彻底地,向右倾斜。或者说,我的生活已经到了右的极点。

我的个人观念,我的内心理想,我的那些文艺情绪在那么左的世界里辛苦的挣扎。把我自己搞的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但我从未扭转自己,把思想转身,去向右走走。

可是,我的生活,从我跨入商场,到嫁给我老公,却无一不是选择了右的极端。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无时无刻都在面对一些质疑,这样的质疑来自好友,也来自自己。很多时候,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妥协了,是不是对生活全然绝望了,所以才如同咎由自取一般认命地选择了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这样说很乱。先说收银这个工作吧。倒不是歧视,觉得这样的职业多俗,多么没出息。而是现实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商场做这份工作,就要做的越俗,才越讨巧。一开始,整理仪容,把头发盘起来,会有顾客问这个头发是怎么盘的。很认真耐心微笑的服务,会有闲着没事的爷爷奶奶或者猥琐大叔找你聊天。对原则较真,走程序讲道理,会被说小姑娘刚出来做事,多么不懂得做人。所以最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把自己变得机械和麻木。才发现,最麻木的态度才能带来零投诉零麻烦。终于,现在不会有顾客会跟向我这么没出息没声响的机器较劲了。毕竟是人都知道,跟傻子较劲的人,才是真傻逼。

无关社会地位,无关收入多少。彻底麻木无脑的作业,才是我所说的极右工作。

说完这么右的工作。就得进入主题。说说我这该说是彻底右翼的婚姻了。

告知好友我结婚的消息。收到的最大最明确的态度,不是祝福,而是质疑:你搞什么鬼?

确实。相亲,认识2个月后订婚,2个月后结婚,再2个月后我怀了他的孩子。这甚至不是我自己能够预先想象到的婚姻。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都难以适应这样的状态。我也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对爱情期待的太高,但现实太不尽人意,所以才彻底对爱情绝望,才为了取悦家人所以随便结婚了事。这样的想法甚至延续到结婚那一天,或者之后一段时间。

毕竟,在我的思想里,爱情至上。大学时,也读西蒙波娃的《第二性》。不过,我一点也不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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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深有感触,书名叫《手斧男孩》。

故事是从一个13岁的小男孩布莱恩去看他爸爸开始的,他在一个私人飞机上,横越美国森林时,飞行员突然心脏病发作死了。飞机坠毁到湖里。布莱恩一个人游到湖边,展开漫长的54天原始森林的生存,最后被巡逻机得救。

让我感受最深、感触最多的是布莱恩生火的情景,有一次夜晚,豪猪偷袭他,他为了防身只好把手斧扔向豪猪,,可是一不小心扔到了一块岩石上,冒出了火星,布莱恩抓住了这一细节,之后他用斧子反复敲击那块岩石,把火星引到可燃物上,终于生出了火。

布莱恩生火这一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善于观察才能成功。布来思的事例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有一次我在家里专心致志地看书,突然,出差已久的爸爸回来了,我立马放下书,向爸爸飞奔,然后抱住他:爸爸我好想你啊!儿子,爸也想你,你看爸给你带了什么?我向爸爸的手上望去,只见一个像锁一样呈十字状的玩具,我说:这叫十字孔明锁吧!你想不想试试?嗯嗯。我连忙点点头,于是我便开始了,先把它拆了,然再拼装起来,这不太简单了嘛?我根本就不用动脑筋。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这孔明锁无论我怎么拼都拼不起来。什么破玩具呀?当我正想放弃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布莱恩,布莱恩不就是靠着坚持不懈,善于观察的精神才生起了火吗?于是,我耐下心来,仔细地研究起这孔明锁了,它到底有什么奥秘呢?我反复观察、不断尝试拼装方法。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我终于拼装成功了!我朝着爸爸举起了孔明锁,爸爸朝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这一次孔明锁拼装成功多亏了手斧男孩布莱恩。

《手斧男孩》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它还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做一个坚强的、自信的、不怕困难的人,像布莱恩那样,做一个有勇气的人,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手忙脚乱,要镇定,思考方法,去克服这个困难。做人是要脚踏实地一步步地走的,即使失败了,可以重新再来,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退缩,这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应该做的事。我们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做生活中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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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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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之后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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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的心里在想这可能又是一本讲大道理的书。带着怀疑的心我开始了看书之旅,也在自己手上带起了紫手环,心里却怎么也不肯相信这样对自己有何有用之处

但当我慢慢沉浸在书中世界时,才突然发现,这其实就是一面心灵的镜子。里面并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用很普通的方式;很普通的事例,来告诉我们一种生活的态度。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在镜子里我们能看到自己的外表是否整洁,我们的脸上是什么表情,是愤怒还是难过而这本书里的就是返照内心的镜子,让我们看到自己不能外露的内心世界:是乐观向上的,还是消极低沉的?这些可能在表情上我们没有表露,但在言语上或多或少有抱怨的产生。当然,有人认为抱怨是一种宣泄;一种情绪的调节方式。没有看这本书前我也是如此认为:我们把抱怨俗称发牢骚,认为偶尔发发牢骚有助于自己内心平衡的调节,有助于摆脱心灵的阴影。但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抱怨是一种流行病,你的抱怨会唤起他人的共鸣,让抱怨成为一种传递的心灵疾病,不但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还可能让你因为抱怨的快感而升级抱怨的程度,最终又可能导致不可收拾的结果。书中主人公的狗被车撞了后,就差点让他自己成为了愤怒及抱怨的奴隶,是理智让主人公在抱怨的行动中停了下来,没有让事情更糟。而理智就是内心世界对自己行为的理性剖析与理解,而这一切都是不抱怨所能给与我们做到的。

紫手环在我的手上来回互换,这让我很不安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的内心有如此多的抱怨,如此多的不满。我对自己的情绪好像根本没有自制力,我非常恐惧的面对这个结果,我改怎么办?但在书中我看到了也有很多的人和我一样,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有如此多抱怨的人的那种不安的心情,可是书中的一句话却让我顿然醒悟诚实面对情绪,安于自己的不安,对,发现自己的不足,不必惊慌,既然已经产生了,就应该诚实、勇敢的面对它;就应该去想办法结局它;也才能最终安于自己的不安。书里就是要求我们勇于剖析自己、找出不足、勇于改变自己。既然喜欢抱怨,那也就想办法让他闷在心里不能说出来在还没有说出口之前,就逮住那些话语这样你的紫手环已经从让你发现自己正在抱怨的工具,变成你的话语在说出之前要穿越的过滤器。有少说到学会沉默,再到安于不说的状态,最后就能真正拥有不抱怨的世界.

当我们没有了抱怨,我们的心灵就只剩下快乐;当人人都抛弃了抱怨,那这个世界就肯定更加和谐。我不想太多,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开始,让自己也可以有不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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