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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友情的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作文1000字 友情的考验

读《红瓦黑瓦.》有感

在人生中,一定读到过几本好书,它曾经使你如痴如醉。我读的其中一本好书是《红瓦黑瓦》》

凤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又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了大河。它随着流水,这部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纯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到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书中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在这个动人的故事里,林冰在升初一第一天进宿舍时,认识了3个好朋友,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林冰在没进黑瓦房(高中)时,人一直矮矮的,因此林冰一直十分自卑。马水清家十分富有,经常请林冰、刘汉林和谢百三几个吃烤肉。刘汉林十分强壮,当他们回到宿舍时,看见乔桉睡在林冰的床上,刘汉林一把将乔桉拉到地上。谢百三十分勤快,把他们的宿舍打扫得干干净净,自己却满头大汗,也因为他的满头大汗使他成为了班长。赵一亮是在文艺宣传队中拉主胡的,他十分自傲,家里也十分富裕,但是一场大火,烧毁了他家的万贯家财,也烧毁了他的前程。许一龙,又称口水龙,是油麻地镇上胡琴拉得最好的一个。乔桉非常可恶,他毁了杨文富与夏文兰的爱情,也杀了他的外公,经常将马水清打得头破血流。

这部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让我爱不释手的是书中的感人故事,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说乔按,他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只要有谁对他说了坏话,或是阻止他去做一些事,那他一定会来报复你;林冰是一个勇敢的人,他可以为了别人而不顾自己;夏兰香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敢说敢做,为了杨文富她去偷所谓的反动日记而遭到了批斗;舒敏则是一个很内向的人,说话声音小,胆子也小 一个个故事就像发生在身边,一个个人物也就像在眼前,会说、会笑,一个个栩栩如生。

不过,最打动我的还是书中包含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比如说别人的优点,我们要正确看待,不能因为在某一项比不过别人就妒嫉别人。别人有的优点,无论如何,你都要承认,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反,别人的缺点也要正确看待,不能因为他有缺点而看不起他,甚至嘲笑他。我们同学之间相处,不就是要学会相互学习、相互包容吗?这本书还告诉我,怨恨是个可怕的东西,因为怨恨,我们的心胸会变得狭窄,因一点小事而怀恨在心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我们绝不能心有怨恨。

让我们丢掉自卑,学习谢百三的勤快,学习林冰的乐于助人,学习许一龙那高超的胡琴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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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友情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好朋友》这个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在一棵大松树和一棵大榆树上,各住着一只小松鼠和一只小猴子,他们是好朋友,他们每天一起上山采野果,打松子,快乐地生活着。

一天晚上,小松鼠累了,就在树下睡着了。夜里,一匹饿狼钻进了森林,它瞪着它的大眼睛,朝小松鼠走去。可熟睡的小松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时,机警的小猴子发现了那个坏家伙,它奋不顾身地从树上跳了下来,跑到小松鼠边上,抱着他,爬上了树,狼失望地走了。

过了几天,小松鼠和小猴子一起荡秋千。忽然,刮起了大风,他俩从秋千上掉了下来。小猴子把脚扭伤了,小松鼠把他送到了动物医院。小松鼠在病房里陪他,还采桃子给他吃,很快,小猴子痊愈了。他们又可以一起玩耍了,他们真开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只要你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的;我还懂得了人类是不可缺少友谊的,团结就是力量。以后,我在班级里要多帮助别人,和别人交朋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使我们的班级成为最好的班级。

关于友情读后感(二)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姥姥一起看了绘本故事《好 朋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公鸡咕咕、小老鼠强强和小猪波波是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忙,一起骑脚踏车兜风游玩,一起捉迷藏,一起假扮海盗破浪冒险……他们 吃东西时也要公平对待,好朋友总是永不分离的。可有时候好朋友也不能一直在一起的,到了晚上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是他们又会在梦里见面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有好朋友真快乐呀!我也有很多好朋友:王泽康、阮晗钰、张紫轩、符家旭、孙源、刘畅、高一楠、谢梓楠……我们在学校一起学习、一起玩游戏、一起秋游、一起野炊……放假了,我们会互相想念,打电话。现在我都盼着开学了,可以和好朋友们快乐的在一起。

好词:叫醒、晨光、兜风、志愿、征服、咕噜咕噜、夕阳西下

好句:无论路多少颠、山多么陡、弯道多么曲折、水洼多少深,都阻挡不了他们。

妈妈的话:爱上阅读就是爱上幸福,能和孩子、妈妈一起共读、分享,更是一种无法言表的幸福。从《好朋友》可以体会到拥有好朋友是多少快乐、幸福的事,现在的孩子都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不缺少父母、亲人的爱,但缺少朋友的爱,亲爱的宝贝们,让我们一起成为好朋友吧!

关于友情读后感(三)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名句流传千古,至今仍被世人沿用,多用来表达对于爱情感悟,但在我看来,将这一“情”字加之于友情之上,也未尝不可。毕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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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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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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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潜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潜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潜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个性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我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紫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个性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能够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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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豆瓣读到前面那篇文章。第一次很喜欢一种或者一些观点,但没有在心里说,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前文里,作者把观念和思想,定义为左翼和右翼。而在我,大概没有那么多主义。姑且就说是向左走和向右走吧。

在亲人好友心里,我是思想太喜欢向左走,说好听点,是不按常理出牌,说难听点,是钻死胡同也绝不回头。可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的思维左的那么极端的同时。我的生活却完全地,彻底地,向右倾斜。或者说,我的生活已经到了右的极点。

我的个人观念,我的内心理想,我的那些文艺情绪在那么左的世界里辛苦的挣扎。把我自己搞的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但我从未扭转自己,把思想转身,去向右走走。

可是,我的生活,从我跨入商场,到嫁给我老公,却无一不是选择了右的极端。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无时无刻都在面对一些质疑,这样的质疑来自好友,也来自自己。很多时候,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妥协了,是不是对生活全然绝望了,所以才如同咎由自取一般认命地选择了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这样说很乱。先说收银这个工作吧。倒不是歧视,觉得这样的职业多俗,多么没出息。而是现实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商场做这份工作,就要做的越俗,才越讨巧。一开始,整理仪容,把头发盘起来,会有顾客问这个头发是怎么盘的。很认真耐心微笑的服务,会有闲着没事的爷爷奶奶或者猥琐大叔找你聊天。对原则较真,走程序讲道理,会被说小姑娘刚出来做事,多么不懂得做人。所以最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把自己变得机械和麻木。才发现,最麻木的态度才能带来零投诉零麻烦。终于,现在不会有顾客会跟向我这么没出息没声响的机器较劲了。毕竟是人都知道,跟傻子较劲的人,才是真傻逼。

无关社会地位,无关收入多少。彻底麻木无脑的作业,才是我所说的极右工作。

说完这么右的工作。就得进入主题。说说我这该说是彻底右翼的婚姻了。

告知好友我结婚的消息。收到的最大最明确的态度,不是祝福,而是质疑:你搞什么鬼?

确实。相亲,认识2个月后订婚,2个月后结婚,再2个月后我怀了他的孩子。这甚至不是我自己能够预先想象到的婚姻。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都难以适应这样的状态。我也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对爱情期待的太高,但现实太不尽人意,所以才彻底对爱情绝望,才为了取悦家人所以随便结婚了事。这样的想法甚至延续到结婚那一天,或者之后一段时间。

毕竟,在我的思想里,爱情至上。大学时,也读西蒙波娃的《第二性》。不过,我一点也不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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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有一本我觉得很有意义,书的名字叫《我有友情要出租》。

这本故事书讲的是,一只住在森林里的大猩猩没有朋友,就在一片树叶上写着我有友情要出租,一小时五块钱,正巧,刚刚搬过来的咪咪也没有朋友,咪咪就跟大猩猩做了朋友,每次在一起玩耍时咪咪都提前付了租金,快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有一天,大猩猩明白了友情不能用金钱买卖,于是它准备了几块饼干想跟咪咪分享,哪知道咪咪要搬家离开这片森林了,大猩猩很伤心。

后来,大猩猩在那片叶子上写着我有友情免费出租,其实它不知道森林里有很多可以做朋友的动物。当我看到大猩猩失去唯一的朋友时,我心里很难过,也很着急,为什么身边那么多小动物他却找不到朋友呢,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是要去找寻的,而且,他们都在附近,就等你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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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的岔路口》读后感

《友情的岔路口》这本小说是在校的小作者用自己的真实笔触所描绘的发生在孩子们身边的校园生活小说。

文章里写了日娜因为被篮球砸中失忆,却没有失掉阳光的性格,也没有失去陪着她一起灿烂、为友谊执着决不放弃的坚定信念的好姐妹女孩夏微。其实,从日娜和新转来的学生,第一次见面开始起,我们就知道,夏微一定能找回她最好的朋友,不论剧中ng多少次,还是能坚持向着自己的目标走下去,我很倾佩这样的人。朋友就像一把雨伞,无论晴天或雨天,都会永远陪伴在你身旁!寄给你无限怀念。美好的友情,就像那一缕芳香,会把你引向清新的世界

还有的是刘璃苣绽放的微笑。琉璃苣,刘璃苣,大概只有这样精致的花朵的名字才配得上女主角,住在东地海地区的鲜花公主。即使快被刘璃苣的健忘和迟到折磨到抓狂,还是能保持甜美可爱的声音,令人倾佩的江小薇。这两个亲密无间的好友,就像一大只琉璃苣冰淇淋里的牛奶和巧克力,命中注定要交融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书中写了四篇不一样小说,写出了朋友之间难免会遇到不开心,绝交的事情但因为这些才会使我们顽强的成长,尝到酸甜苦辣,虽然会苦,但在苦中又会尝到更多的甜。

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获得真正的友谊并不容易,它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浇灌,用原则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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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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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之后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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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友情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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