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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三五壮土读后感400字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己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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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读了《狼牙》这部小说,是因为看了改编自刘猛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的电视剧《我是特种兵》,让我对军事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的神秘生活产生了好奇心。

《狼牙》的作者是刘猛,青年导演、编剧、作家。是国内第一位集小说原创、编剧与导演于一身的青年艺术家,被誉为狼牙少帅。

该书是一本全景展示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描写了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从出生到享誉世界的故事。小说以我军筹建狼牙特种部队为主线,讲述了军长刘勇军、大队长何志军、政委耿辉等职业军人鲜为人知的故事,刻画了刘晓飞、张雷、林锐等新青年士兵激情澎湃的热血传奇,同时,还描写了何小雨、刘芳芳、方子君等百合花一样的军中之花的爱恨情仇。小说摒弃了军事类文学作品的一贯的束之高阁, 再现了这群鲜活人物的生活和情感世界。

读《狼牙》首先令我震撼的是其中的热血男儿。从老一辈的何志军、刘勇军等到年轻一代的林锐、刘晓飞、张雷等,他们把自己的热血青春,男儿气概献给了祖国,献给了人民。在这没有炮火的和平年代,三代人的生命挥洒在激情澎湃的岁月之中。那种热血澎湃充斥着心灵,在如今这糜乱庸懒的城市之中,仿佛一针强心剂一般,让我们重新找回那种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傲然煞气,让我们找到男人体内流淌的血液,其中的兄弟情义,团体意识也令人为之震撼,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为之震撼的同时,其中的爱恨情仇也令读者欲罢不能。爱恨情仇这一主线一直贯穿于老一辈军人何志军和新一代军人李勇、刘晓飞、张雷、林锐、刘芳芳、方子君等人的战斗岁月和内心,使特殊历史环境下特种部队的情感和当代新士兵的情感在爱恨情仇中相呼映照。

方子君是从南疆保卫战前线下来的战士,她十八岁时就在前线待了将近一年,也就在那时认识了张云,并渐渐喜欢上了张云,但张云却牺牲在了南疆保卫战的战场上。从前线回来以后,方子君始终不能忘记张云,当他遇到张云的亲兄弟张雷时,又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张云的影子。但她内心十分矛盾,她不能喜欢张雷,她不想让张雷成为张云的替代品。每当看到张雷时就会勾起她的痛楚,最终她发现他已经爱上了张雷,她决定和张雷结婚。但军长刘勇军的女儿刘芳芳也喜欢张雷,芳芳的母亲依仗权势来逼迫方子君放弃张雷,最终方子君放弃张雷嫁给了陈勇。

情感纠葛的描写叙述,让特种部队的士兵在神秘面纱后变得越发清晰起来,不再那么神秘而束之高阁,从方子君、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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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是这个暑假我唯一读的一本书。它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十分热爱动物,他一共出版了50多本书。《白牙》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叫白牙的小狗,它很小就离开了父母在印第安部落生活。改变它命运的一天到来了,它的主人破产了。它被卖掉了,新主人对它很不好经常用木棍打它。直到另一个主人把它收养,他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白牙是一只勇敢的狗,它敢于应对苦难而不畏惧;白牙是一只可怜的狗,它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兄弟姐妹也死了、母亲在它童年的时候就离开他了;白牙是一只忠诚的狗,自己都快死了却坚持到底一向抵抗着敌人,保护自己的主人。

白牙是我们的榜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应坚持到底、当我们孤单的时候就应笑对人生、当我们应对群众荣誉的时候就应细心呵护。

人和狗是好朋友,为什么人必须要命令狗做什么而狗务必要服从呢?大街上这么多的流浪狗都是坏主人扔掉,他们没有想到狗狗的感受。我也想要养一只小狗,像白牙一样忠诚、一样可爱。我必须会像它最后的主人一样对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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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一个响亮而充满血性的名字!

狼牙,多少铁血侦察兵的梦想!

特种兵,一个神秘而崇高的职业!

特种兵,一群忠诚坚韧的钢铁硬汉!

从《狼牙》这本书上,我们应该学到些什么?

一,永远不要忘记祖国。永远都要记着你是一个中国人!这是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

二。要忘记过去.

林锐从军之前,只是个爱打架的淘气鬼,父母管不了他,才送到部队.他受不了特种部队的苦,还当了逃兵,后来又当了养猪的兵,没有人看好他的前途,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后来成为优秀的特种部队军官,成为战斗英雄.所以说,重要的不是你所在的位置,因为那只代表过去,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不要让失意的过去影响你的成长,不要自卑,忘记过去吧!

三。不断学习

不断充实自我,知识真的很重要!林锐和乌云都是非常优秀的特战队员,都是战斗英雄.当提干的机会来临时,林锐成了少尉排长,而乌云只能被残酷淘汰,因为乌云只有小学文化,他不是现代化战争所需要的人才.林锐在服役期间自学了英语,后来,在参加国际侦察兵比赛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年头,美元都贬值,但知识是永远都不会贬值的!所以,要多学些知识,多给自己充电!正如李开复所说,图书馆里放的不是书,而是一块块金砖!

四。所有的苦都不会白吃,艰难的环境更能锻炼人!

刘芳芳的父亲是军区中将副司令,张雷的父亲是空降军少将副军长,何小雨的父亲是情报部大校部长,母亲是公司老总,刘晓飞的父亲也是师职军官,后转业成为企业老总.可以说,他们的爸爸都是李刚啊,不,比李刚还李刚!他们完全可以有一份舒适的高薪工作,但他们都往狼牙特种大队跑,都争着去前线,他们受苦了,但他们在艰难的岁月中,百炼成钢!苦不会白吃,你每吃一点苦,就为你将来的辉煌攒了些本钱!

五。要相信自己,并持续不断地努力.

狼牙特种侦察大队刚组建时,仅一百来人,在一个穷山沟里,环境艰苦,一穷二白.狼牙特种兵克服了种种困难,一步一步走向壮大,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虎狼劲旅!成功,需要量的积累,我们要学会一点一滴地积蓄,持续不断地努力!

六,要有原则,明知是错误的路千万不要走!

林锐的前任女友谭敏,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她明明知道岳龙是个贩枪贩毒的黑社 会,但在他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语中迷失了方向,死心踏地地跟着他,最终…唉,可悲啊!我们要有定力,要冷静,要学会思考和判断,在大是大非上,要坚决,要果断!明知是错误的路,千万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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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假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白牙》,我感到白牙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个作品写了一只狼狗白牙,它从父亲野狼那儿继承了充满强烈野性的血统。它出生于荒野之中,屡受无数敌人的欺辱及饥饿的侵袭,而在这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原始世界所予以的磨练之下,凭其求生的本能及坚强的意志,最后得以延喘生存。

本书最引人入胜之处,在于激烈的谋生环境之下,白牙所具有的惊人的活力。在那种稍不留意,别说无法获得食物,甚至随时有丧失性命的可能的状况下,白牙的出生入死,往往令人紧张得捏一把汗。

更令人感动的是,书中描述了白牙由散发着野性而进入礼貌的过程。一开始,白牙不信任任何人或事物,只明白棍子的命令,甚至从贪婪、残忍的美丽史密斯那儿,更学会了憎恨,但是,自从遇到威顿史各脱之后,因得到充满爱心的照料,最后抛弃了憎恨和疑惧,使它心中充满了爱,成为一只人见人爱的狗。

这条狗是我们人类的老师,我们就应学习它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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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狼读后感400字,欢迎阅读!

狼读后感400字【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 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狼读后感400字【二】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 ),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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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闰土读后感400字(一)

这学期读了【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后感想很深,让我对鲁迅先生和闰土都产生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玖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能与农村的闰土相交往,在日常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这就是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不会看不起穷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格,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我想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也深感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一爱一、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有着非常优良朴实无华的品德,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学到好多知识、好多本领,好多乐趣!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我也经常利用假期回乡下,在乡下生活的日子确实很值得回味,我也要利用回家的机会多学习农村孩子的优良品德。

少年闰土读后感400字(二)

玖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一妈一一妈一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一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一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一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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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八路军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为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把敌人引上了绝路,最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学了这篇课文后,对五位战士爱党,爱民的精神感到骄傲。但是,到了今天,同学们早已忘记那些为国牺牲的战士们。在学习当中,学到英雄们的事迹时,有些人会认为他们做得很傻,不值得,甚至会嘲笑他们,难道同学们就没有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吗?这可是无数位战士们换来的,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成了一面永不褪色的五星红旗。

我们只有认真的学习,热爱国家,长大后以人民国家的利益为重,这样帝国主义国家才不敢欺负我们,在新世纪中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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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400字(一)

今天,我在书店买来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一只狼,一只狗,一家人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一性一、忠诚的狗一性一以及光辉的人一性一,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一爱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一浪一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一騷一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一陰一差一陽一错的一爱一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一穴一,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一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一睾一丸被咬掉了,无法生一殖,就像狼一妈一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玖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起而不舍的一精一神,他们的忍耐一精一神值得人类学习。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感受到了

人一性一之光辉,犬一性一之忠诚,狼一性一之原始。人之一爱一,犬之一爱一,狼之一爱一。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一爱一。

天狼读后感400字(二)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一爱一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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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十分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但是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齐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明白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之后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就应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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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三五壮土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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