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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学生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2024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范文

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

读后感的作文500字 《时文选粹》读后感

好书《时文选粹》中记载了许多方面有关感人、张扬的美文,读完后,让人非常难忘!

感人美文《关怀的力量》中的泰迪因为母亲病逝,父亲酗酒,变的越来越懒散、忧郁。当他五年级的老师汤普森夫人了解到他这方面的情况时,帮助他,给予他关怀。而泰迪能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送给汤普森夫人,也表达了他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做一个好老师很难,不仅要教学生学习知识,更要像父母一样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天一是个好孩子》中的天一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但他在努力,在坚持。而且他还有一颗感恩、善良的心,他知道妈妈孤独,便告诉妈妈,他会永远在妈妈身边,永远不会挂掉电话;他知道乞丐非常可怜,为妈妈不给小乞丐钱而感到愤怒像他这样的孩子少之又少。所以,我们在评价一个孩子时,不能单单用成绩评论,要多方面去观察他,发现他的优点。 张扬美文《有本事,你也撕》中的数学五老师浑身上下就透着一种霸气,他用他以前的学生事例,只为告诉我们在学习上要敢干、敢闯,不要畏惧学习,霸气一点!我数学不好,王老师就鼓励我向他那个霸气学生学习,学无止境,以后还要学习很多知识,用霸气闯出一条路来,才是最棒的! 细腻型美文《杯中的苦丁》一杯简单的苦丁茶,燕秉利作者竟写得无比细腻,先从厌烦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再泡苦丁,观赏苦丁的变化,到最后竟品出一丝甜味。她将常人看起来万分简单的事,写得令人惊叹!

《时文选粹》是本好书。是它,让我品到生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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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断肠人在天涯时,那满怀羁旅之思的游子是何等惆怅呢?

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

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

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

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

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

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

我要葬在故乡,余光中要葬在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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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断肠人在天涯时,那满怀羁旅之思的游子是何等惆怅呢?

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

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

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

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

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

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

我要葬在故乡,余光中要葬在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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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读后感1000字   我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这才是长跑者的思维。   毛姆有一句话“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任何一种庸常的生活行为,如果有一双发现的眼睛,就可以点凡铁成真金,化腐朽为神奇。   世间有两种玩乐,一种在于消费,另一种在于创造。消费如游戏。小说之流大概是不必费什么心思的,不必费心思代表着轻松惬意,自然容易被人所喜欢。可编游戏和写小说却是需要作者呕心沥血,百般锤炼把自己折磨到死去活来才能有所收益的。一种是一眼望去后的赏心悦目,令一种却是费尽心力后的欣然一笑。一种颠倒众生,一种欲遮还休。   某种意义上讲跑步既是创造又是消费,只是不知道能有多少人可以把它当成一种乐趣。跑步既是庸常的,它不需要任何器材,场地简单,也未必有无数人喝彩,只是一个人跑啊跑,一天又一天,外人根本看不到它的变化,又是一种极端,不断地让跑步者超越极限。

尽情挥洒的汗水带来一种痛快的感受,坚持下来之后所获得身体的改善又是一种绵长的欣喜了。其实想一想许多事皆如是。   照传统思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才是正常配置,就如同学霸只需论学术,学渣终日撸啊撸。作家与跑步两个词似乎成为一组矛盾。作家就应当是手指修长并且书卷气十足的浊世佳公子,怎样也不该和筋肉纵横膀大腰圆的硬汉形象联系在一起。据说路遥写《平凡的世界》呕心沥血,“早晨从中午开始”,写着写着,就如同风中残烛,摇摇摆摆,最后油尽灯枯。不由得叹一句,这真是在用生命写作啊。村上春树说他的身体条件一般。十几岁的时候,曾经跟大部分少年一样,面临过自信的问题,所以赤条条跑到镜子前,一条条看自己的不足之处,还写了个清单,可见他的先天条件,还不是最好的。可是后来为什么写作、跑步双丰收,成了一个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作家呢?   将人降低到这种纯粹 查看全文>>>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是村上春树与跑步有关的文章,虽然跑步相关,但作者并无大肆宣扬跑步有多么强健体魄,自己是如何坚持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跑步,却是在以跑步之名,写自己的人生态度。

文章有着典型的村式幽默,但却不太适用于初跑者。初跑者大多是带着功利心的,想通过跑步变美抑或拥有健康的身体,可是跑步却是积累见成效的运动,功利心的人看不到效果多半是不会坚持太久,所以也不会体会到作者坚持长跑所拥有的心境。作为一个同样是带着健康的功利心运动,恰好又幸运的坚持了四年的跑步人,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跑步所带来的身体和心理的变化。却也开始能理解作者所写的心境。

通过跑步可以认识自己,作者说跑步是个孤独的运动,跑步时更像是在和自己独处,可以让你更好的面对自我,每天跑步,更像是属于自己的时间,不需要和任何人说话,只要面对风景,凝视自己就可以。当你更多的关注自己本身,就会真正的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看到自身的不足(而不是自我否定),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

当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就坚持为自己设定标准提高自己。所以真正的马拉松跑者,在比赛过程中,就不会以想要胜过某个特定的人的人作为目标。若某人因故不能参赛,此人也多半会放弃。所以,你所设定的目标就是昨天的自己,不断超越过去的自己。即使没有完成目标,也会有已经尽力的满足感,抑或是为下次更好奠定基础的自豪感。能享受突破的快感,也能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对于跑步选手来说,这才是重要的。

坚持目标 你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开始坚持去设定目标,努力完成。也许刚开始会觉得困难,可是时间长了,会觉得它是一种习惯,最后变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持之以恒的做下去,没有一丝放弃的理由,终将成为真正的跑者!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喜欢,不喜欢的事情,坚持了,也是痛苦的。

其实不管是跑步还是工作生活,我们所要做的永远是超越过去的自己而不是别人的评价,达到自己所设定的基准,才是至关重要的,别人如何评价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

引用文中诗人毛姆的话任何一把剃须刀都有其哲学。无论任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某种客观的认知。

所以,心情好就去跑步吧!

心情不好也去跑步吧!保证你累到只想完成跑程,而忘记了情绪的原因!多巴胺和内酚酞总会使你兴奋。

跑步,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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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读后感1000字 读村上春树的作品,总是给人带来些许平静。就像跑步一样,我们会收获一种运动的平静。平静的韵味,是茶,是恬淡而悠久。它不像伏特加那样的烈酒,让人疯狂于酒精的麻痹之中;也不像米酒之类的甘澧,让人沉迷于口舌的甜美。这里的平静,是微醉,是朴实,是唇齿留香,是浸渍我们生活的感动。 如此这般的平静,需要我们用心去聆听,去嗅探,去揣摩。也正是基于这样中庸清淡的气息,才会让人对于村上春树的平静,对跑步带给人的平静怀有持久的向往。 村上春树的这本书里面涉及到两点。热爱,坚持。原本是听起来有些俗套的主题,但他务实的写作风格让他描摹出来的效果令人回味。而并非一味的赞扬,歌颂。喊口号式的文字呼喊在其中更无从循迹。书中有的,第一,是一位跑者心灵世界的构建。第二,是这位跑者内心坚持与身体斗争的刻画。 村上春树最初决定写小说,决定开始跑步是在三十三岁。下定决心后,他便关掉自己所开的生意不错的小店。他的理由是,一边开小店一边写小说他做不到。若究其怎么会突然想到写小说,跑步。书中的答案是,热爱。他喜欢这样做,便这样做了。这样的回答很纯粹,就像有些人为了活着而活着,同样纯粹。前者发于内心,后者迫于外力。同样的人生旅途,同样的终点。前者多了旅途中值得人们把玩的事物,欣赏风景的那颗平静的心。而因此便多了,生命的宽度。 当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平静好像早已被人们甩到了身后。飞速的列车,海量的信息,人与人之间泛多却淡然无味的联系。人做的事情越来越多的,事情的深度越来越浅。社会的高速发展不是一种错误,而人心的功利更不是一种正确。当我们没有时间平静地坐下来与朋友交谈,品茶与展望年华;当自己没有心思平静地冥想,自省与感悟生活。那曾经的热爱与坚持,是否早已羁旅在生活拼命的追逐之中? 村上春树的奔跑,在脚步的一次次一起一落之间,让心有时间、有节奏的平静下来,完成一次心灵修行。抛下生活中多余的重压,有机会去遐想,生命这场,旅行的意义。 当心灵有主见的思索,人们对身体的操控会变得容易与持久。村上春树在书中写到几次马拉松比赛的情况,其中都提到了跑步中身体的感受以及如何在跑步时对肌肉疼痛的控制。 的确,持久的跑步是一种累人的活。我在生活中也不时地去慢跑,也在慢跑中找寻书中的描写的印记。我发现在跑步中间的一段时间会有很好的体验,内心会随着跑动时一步步的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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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农奴读后感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片银杏叶悄然滑落。

我弯腰,拾起,惊觉这片叶子已经干瘪,失去了它几年前的光彩。

几年后的今天,再一次翻开这本书。看见了那失去光彩的银杏叶,但细读文章还是像原来一样,丝毫没有失去色彩,还是那样的,光彩夺目。

故事开篇就介绍主人公乞乞科夫四处游荡收买大量已死的农奴,运用讽刺的写法以小见大写出了那个时代的黑暗。刚开始主人公收买农奴别人以为他是一位具有骑士一精一神的人,他到处伸张正义,游历各地。文中穿插着他出访很多地方,遇到了一群群稀奇古怪,但又各具特色的人民,比如说有一性一情多变的地主。贪图富贵的官老爷,而中间又插叙了他的少年生活,独自一人在外省求学,讨好老师与赚富人小孩的钱,充分运用了他的聪明才智,因为他一直记得父亲离开他时说的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别人会欺骗你,但钱不会。

其中我最深有感触的地方是,作者描写人物的雄厚实力,往往三言两语人物已跃然纸上。比如n市里的官员几乎全贪一污腐败、胆小怕事、造谣生事。遇事畏头畏脑,不去调查而是在一起瞎猜。当他们知道乞乞科夫买死农奴时,把他说的神乎其神,而当这时他们听到有一位新总督上任时,又说乞乞科夫是来打头阵的,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其中检察长被活活吓死,一切一切栩栩如生。作者在第二篇里的人物与第一篇里的全然不同,赋予了思想和个一性一。

另外,泼留希金是【死农奴】一书中写得最富个一性一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3至40年代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这个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它表明:俄国的农奴制在摧一残了千百万农奴的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堕一落到非人的地步。

【死农奴】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在作者锋利的笔下,形形色一色贪婪愚昧的地主,腐化堕一落的官吏以及广大农奴的悲惨处境等可怕的现实,揭露得淋一漓尽致。小说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官僚、地主愚昧、贪婪、卑劣、庸俗的形象,其不朽的人物塑造和辛辣的讽刺在俄国文学史上堪称经典。

玖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我深感那时的社会腐败,好象人人都披着一层面纱,正义被淹没,邪恶大肆略蔓,虽然人民的行为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样的,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虽然现实生活已不存在这一腐败的现象了,但是类似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他们只是外表不同而已。

面对这一社会现实,我不禁想起了我爸曾经跟我说起的他的童年时光。那段时光里没有愚昧与贪婪,有的只是单纯与善良。

大概是在我七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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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九死还魂草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非常奇怪:什么草九死还能还魂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迫不及待地《我爱科学植物世界》一书中的《九死还魂草》一文。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才知道还魂草其实就是卷柏。它具有极强的抗旱本领,当出现旱情的时候,它的枝叶就会卷起来缩成一团。这时候整株植物就会变得枯萎焦干,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听到这里你肯定会问:那么它又怎么还魂呢?还魂之后颜色还回是绿色吗?我的回答是:只要它一得到水分,就会拼命地喝水,这时候它的枝叶就会平展过来,也就还魂了。而叶子呢,就会恢复先前的绿色。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咦,既然卷柏的还魂能力这么强,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缠着妈妈问:你小时候见过卷柏吗?妈妈思索了一会说:见过。那现在怎么没有了呢?我也不知道,反正小时候肯定见过,只是印象也比较模糊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见了。没有找到答案的我,只要继续看书去。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终于找到答案了。原来,也有特殊的时候,如果自然环境被工业废水污染了,还魂草就真的会死去,永远也不能再施展它的还魂技能了。

读到这里,我合上书,一抬头看见灰蒙蒙的天空,我明白了。环境污染是卷柏的死对头,同样也是所有植物的超级杀手。怪不得其实,何止植物,包括人类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

科学在不断地发展,环境却在不断地污染。明天的我们要用科学创造美好的环境,让卷柏重回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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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死书》读后感250字 以前很少看盗墓小说,总认为荒诞不经、不务正业,这些天,不经意之间得到顾非鱼的《西夏死书》,一下子就被里面曲折的情节给吸引了,爱不释手,一天一部,囫囵吞枣地快速解决。 看完后仔细回味一下,作者的历史功底确实是有,但也有些硬伤;情节有其生动曲折一面,但很多也是荒诞不经,毕竟是无巧不成书嘛;文学功底,例如艺术性、思想性、科学性那就缺得太厉害了,不过这毕竟是盗墓小说,不是艺术大家的大块头,不可强求人家。总的说来,这部小说有如下方面引人入胜: 一、多线穿插,多条线索共同发展,但却是在唐风这个主人公合理汇聚。一部小说,特别是大块头,如果只有一条主线,不仅很难撑起场面,而且情节发展也受到很大限制,文似看山不喜平,作品如果开头刚展开就能猜到结尾,那还有什么看头呢?所以线索越多情节越复杂,但是这也是考验作者功力的很大一道门槛。这部作品在这一点上还是处理得较好,围绕着玉插屏展开多个方向,线索分明,却能分合有度,作者始终把有主动权。虽然有的时候有些牵强附会,但是瑕不掩瑜,基本能让人明白故事发展,顺叙、插叙、倒叙用得较好,尤其是揭穿谜底之时,能使人上溯线索,恍然大悟。 二、合理铺垫,有头有尾。好的小说就需要适当的铺垫与呼应,否者故事发展太唐突,容易使读者不明就里。特别是像这样布下很多悬念、多线作战的悬疑小说,更需要铺垫,不经意间埋下伏笔,使人猜不到结局,但是最后揭开谜底之时却又能对的上号,合乎情理。 三、适当渲染,制造气氛。盗墓小说总是需要悬疑,而且这类小说由于题材所限,财宝、凶杀、枪战、追缉、鬼神、恐怖都是不可少的花絮。有的时候我还真的是看的毛骨悚然,还有时书不看完死不休,一气通读。充满不少悬念性的描述,就能让人进入恐怖惊险的场面,不知道是我感性想象能力太强了还是我看得比较认真,不像以前那样一目十行,书看完了还不知道主人公是谁。 四、环环相扣,剥皮见骨。小说即需要神游八表跨越时空,但更需要合理布局,结构紧凑,因为大部头的小说内容毕竟内容丰富,没有适当的人适当的事适当的线索串联起来,而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很容易叫人思绪脱钩,最后不知所云。要在有限空间和时间内生动叙事,既要抓住读者思绪又不能落入俗套为读者所猜中,就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想象,就要出得来,又要进得去,仿佛在黑暗之中穿越坑洞,前面有一道亮光指引,然而不是那么轻易走出,只是越来越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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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开始决定做小说家后,坚持跑步,并且持续了20几年,经常可以从自媒体读到关于村上春树的类似介绍,令人好奇,他为什么会选择跑步?怎么坚持下来的?跑步给他带来了哪些影响?炎炎夏日、暴雨天气、寒冬季节、身体生病的时候怎么办?户外跑步还是选择跑步机?有更多的问题想知道答案,于是看了这本《当我谈跑步的时候,我谈什么》,从字里行间寻找答案。

村上春树33岁那年,也就是1982年,那一年跑步正式走进他的生活,截止至2005年他持续跑了将近23年,全程马拉松共跑了23次。村上说并不是有个人跑来找我,劝我你跑步吧,我就沿着马路开始跑步,也没有什么人跑来找我,跟我说你当小说家吧,我就开始写小说。突然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写小说,又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在马路上跑步,不拘什么,按照喜欢的方式做喜欢的事,我就是这样生活的。写小说和跑步都是村上喜欢做的事儿,所以为什么一件事情可以坚持这么久?答案是喜欢!因为喜欢,才会选择跑步这种和自己性格心态契合的运动方式,跑步不和任何人比较,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眺望前方,掌控呼吸节奏,将意识集中于迈出去的每一步,反复蹬踏地面,享受独处的时光。为了体会这种感受,我尝试在塑胶跑道上连续跑了几天,常年不运动突然跑步,呼吸必然不稳,呼哧呼哧地喘气,肩膀无力下垂,心跳无规律,腿部肌肉麻木酸疼,持续一周后,肌肉疼痛渐渐好转,呼吸有规律了,但速度还是提不上来,一天2-3公里,已经无法忍受。想想村上跑42.195公里的全马和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为了备战全马,每月大概跑280-300多公里,每天平均要10公里,优秀作家的自律和坚持令人敬畏。

身为凡人肉体,村上跑步不会累吗?没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可能不累,有可能他是天生的长跑者。读完再来看这个问题,想什么呢?当然会累!膝盖劳损,肩膀疼痛,肌肉过度紧绷要定期医疗,超级马拉松后几天无法正常行走,这么痛苦为啥还要坚持?事物都有正反面,除了痛苦的一面,村上展现更多的是有益的另一面,拥有长期成为小说家需要具备的健康体魄,拥有在跑步时产生的易于其他人的灵感,毕竟他是职业小说家。所以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坚持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往往会面临困难、痛苦,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们才能从这个过程中发现活着的感觉,对自己产生新的发现。

生活似长跑,无需盲目追赶他人,只需感受自己,只因我们起点不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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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

当我们阅读书籍的时候往往能够从中获益,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栏目为您提供2024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范文、小学生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初中生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高中生当我死时读后感500字等,感谢您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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