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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

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

《不曾走过,怎会懂得》是美舍学校师徒结对推荐的一本好书,大概内容是:在弯路与捷径的人生道路上,阐释了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我们脚下的路,弯路是为了发现直路;捷径而可能会丢掉了人生;所以属于你的都将出现在你要走过的路上。

之前,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顺着捷径平安地走下去。尽量绕过一些坎坷的道路,但是这样真的对你有益吗?读了这本书,答案是否定的。我又想了那句话道路是坎坷的,前途是光明的。同样的,弯路只是一个过程,有过才能拥有,捷径少了弯路的历练,但是欠缺了锤炼;如果不曾走过,你又怎会懂得。我们从人生的起点走到终点,一路上有很多的感悟。回首往事,许多画面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感慨万千。例如,当我的小孩逐步成长时,我才对小孩有抚养的经验与感触;当我的工作走了一段漫长的道路过后,我才明白有些事情是可以做出调整的;但是这些均是事后诸葛亮的想法,当时的智慧与修炼,不曾可以预言,只有真正的走过了,回过头来加深对自己的了解,才能有更加体会与认识。

所以,有些路,你不走下去,就不知道它有多美。走,是为了超越自己;走,是为了体验生命;走,是为了懂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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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一)

【不曾走过,怎会懂得】是美舍学校师徒结对推荐的一本好书,大概内容是:在弯路与捷径的人生道路上,阐释了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我们脚下的路,弯路是为了发现直路;捷径而可能会丢掉了人生;所以属于你的都将出现在你要走过的路上。

之前,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顺着捷径平安地走下去。尽量绕过一些坎坷的道路,但是这样真的对你有益吗?读了这本书,答案是否定的。我又想了那句话道路是坎坷的,前途是光明的。同样的,弯路只是一个过程,有过才能拥有,捷径少了弯路的历练,但是欠缺了锤炼;如果不曾走过,你又怎会懂得。我们从人生的起点走到终点,一路上有很多的感悟。回首往事,许多画面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感慨万千。例如,当我的小孩逐步成长时,我才对小孩有抚养的经验与感触;当我的工作走了一段漫长的道路过后,我才明白有些事情是可以做出调整的;但是这些均是事后诸葛亮的想法,当时的智慧与修炼,不曾可以预言,只有真正的走过了,回过头来加深对自己的了解,才能有更加体会与认识。

所以,有些路,你不走下去,就不知道它有多美。走,是为了超越自己;走,是为了体验生命;走,是为了懂得人生。

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二)

安娜昆德兰写的这本书很不错,书中告诉我们:有些路你不去走,就永远不知道它有多美。我们的生命篇章是一个漫长的故事。关于朋友、家人、工作、生活、曾经的过错。在这一过程中,有些情节枯燥无味,有写情节跌岩起伏,有些情节让人泪流满面,有些情节却让人欣喜若狂,有些情节我们思索一生也无法理解可无论如何,人生就是一连串的体验,经历过的,才是属于你的故事,走过的,才是属于你的人生。

走过才发现,谁没在青春的路口彷徨过后来,谁没有在未来的路途中走过岔道谁没有在人生的弯路上彻悟过,因为走过,我们愈懂得。人生就是我们脚下的路,漫漫长途中,我们路过迷茫,路过失望,路过欣喜,路过淡然,路过一位繁华的时光。时间剥去了我们青春的衣裳,也脱一下了我们年少无知与轻狂。那些我们走过的弯路,疼痛也罢,都是生命的考验。最终,那些属于我们的,都会出现在我们走过的路上。所以,朋友们,有些路你不去走,就不知道它有多美。有些路你不去走,就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多美。

走过了,你会慢慢地发现,那些来过我们身边,终究会成为过去,终究会离我们远去。唯有自己的心灵,会在经历之后慢慢沉淀,彻悟,改变,成熟,珍惜。就像我们小时候的许多好朋友,渐渐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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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走过乞丐读后感范文一

走过大街上,乞丐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用令人顿生怜悯的眼神向路人行乞。也许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对着他们释放。然后他们就用生命中最珍贵的尊严换来了你的几元钱。你的善良也在他们的一叩中体现。

的确,你的施舍让他们换来了一顿充饥的食物,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施舍并没有改变他们任何一个地方,你只让他们发现了一种赖以生存,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也许你自认为是慷慨解囊,街头善举,可事实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社会的腐败就是因为你们有一颗善良心,乞丐靠出卖自己的尊严来讨生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但是,我的鄙视并不是针对所有乞丐的。毕竟,那些在街头卖艺、身体残疾的人是上天对他们的不公,可是那些手脚齐全,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呢?上天给了他们健全的身体,成功的本钱,可他们宁愿在接受别人施舍时,在他们脚边叩一个头,也不愿意自信的昂首挺胸的站起来,为自己或为了其他打拼未来,难道生命里的一些亮点或暗斑都不能激起内心的那股勤劳的动力吗?坦然走过乞丐,并不是让你用一颗冷漠的心对待弱者。毕竟,善良也可以发挥在其他途径上啊!

每个人的存在都有意义,可这种乞丐出卖自己的尊严,难道我们不应该嗤之以鼻吗?一个人能够好好的活着,完全是因为他有自尊,从不蹂躏践踏自己的尊严。而乞却成了乞丐的职业,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形象可言。

那么你的善良呢?你让他们发现了一种利用他们同情的妙方,促使他们做出了错误的人生选择。

或许,他们也需要帮助。但就不是实质上的施舍,可能是帮助他们指点迷津,也有可能是给予他们重新开始人生的自信。体现你善良的是帮助,不是施舍。

面对乞丐,我们的眼光必须坦然。不要带任何怜悯之情,这样对他们才会有些许帮助。

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落后,是源于经济精神文化的,要从经济上,精神上,文化上铲除落后,乞丐才会不复存在。

《坦然走过乞丐》读后感范文二

我一直记得父亲曾对我说过: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意思是你帮助了别人,你也同时拥有的快乐。爸爸的这句话,一直让我觉得快乐,带着这句话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我的心变得更加的开阔。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街上的乞丐,变得越来越多了,类型更是越发的千奇百怪,每一次,我都会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那或许大街上有一天就找不到乞丐了吧。

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毕淑敏的一本随笔,其中有一篇文章,突然让我开始怀疑我原先的那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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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之家:《天使不曾离开》读后感1500字 每个人都需要有天使的守护,我们是幸运的,都拥有自己的天使,然而有些可怜的人却失去了天使,他该怎麽办呢? 昨天我看了一本小说,更准确的说是一本爱情小说,书名很美《天使不曾离开》,我被这美丽的名字骗了。刚看到这本书时就被书名吸引了,天使是美好的,不曾离开 这一定是一个很浪漫的童话故事,我心中抱着无比的期待去看这本书,虽然结局我已经猜到了百分之八十,但中间快乐插曲,个性曲折都是我想不到的,我带着自己的祝福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果然开头篇很美,在一个夕阳下,金黄的沙滩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在伤心的哭,然后来了一位王子他有着一双星空般的眼睛,手里拿着一只漂亮的风筝,他走过去安慰着女孩,还把自己最喜欢的天使之筝送了女孩,同时还送给女孩一个美丽的童话,一座古堡,只属于公主的古堡。孤苦的女孩笑了,她找到了温暖。 十年后当年的那个女孩依然可怜,父母都离开了她到另一个世界,她的天使飞走了我心中暗想,没关系她生命中的王子快到了,天使马上回来了。女孩的亲戚都嫌弃她,把她赶出了家女孩为了生活坚强的支撑下去,她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就在她有再为工作发愁时,看到了一个招聘家务月薪2000元,对她来说简直是天下的好事,高兴之即女孩迷路了,然后与男主角相遇了。 初次相遇的他们出了点状况,但我不着急,电视上不经常这样吗?刚开始水深火热,势不两立,但到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最后爱的死去活来。再后来女孩找到了工作,竟做男孩的保姆,他们还是同班同学,再后来女孩成了男孩的女朋友男孩与女孩之间出现了矛盾,男孩为了道歉,花了一整晚为女孩做风筝,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风筝飘在他们 学校的上空,最后男孩拿着一只巨大的风筝走到女孩面前,当着全校学生的面给女孩道歉并说每一只风筝都是唯一的,都是男孩给女孩的天使太浪漫了,好羡慕,心中何曾不想谈一场浪漫的唯美的恋爱,唉,可怜啊!活了二十年的我从没有真正的和一个男生说过话,更别提别的了。那童话般的故事我只有看和祝福的份了,心中感慨万千。。。。 好事多磨嘛?女孩的眼睛失明了,她一下子陷入了恐惧之中,不愿意接触外界,把自己关进一个小小的黑暗世界,这时男孩为了照顾他心爱女孩休学了。还把家里一切有棱有角的东西用毛巾给围住了,就这样一直默默的照顾女孩,直到把女孩的心结打开。唉,真老套,不就是原来的电视情节吗?女孩的眼睛最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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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走过山间》读后感1000字

  朋友送了一本自然文学著作,约翰·缪尔的《夏日走过山间》(my first summer in the sierra, 1911),从此,我走进了自然文学的大门,走进了约翰·缪尔的“山之王国”。

  在美国自然文学作家中,有两位著名的:“约翰”:约翰·巴勒斯和约翰·缪尔。两人都别认为是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最杰出的自然文学作家。当然两个约翰有着不同的写作特色和地域风情。巴勒斯擅长写鸟,他以美国东部的卡茨基尔山为写作背景,被称为“鸟之王国中的约翰”,而缪尔擅长刻画山,他是以美国西部的优胜美地山为写作背景,因此被称为“山之王国中的约翰”。两人的写作风格各具特色,巴勒斯温和委婉如鸟接近于著名的自然文学作家爱默生,而缪尔粗狂活跃似山,更接近梭罗。但是两人都是跨世纪的人物,在美国自然文学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他们的语言以及行为,教会人们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自然。在他们之前,人们看到的是一块被实验和被开发的土地,在他们之后,人们看到的是一块被崇尚和被珍惜的土地。

  约翰·缪尔一生的荣誉非常多,他一直被人们称为“康科德最后的信”、“心醉神迷的梭罗”和“美国自然保护运动的圣人”缪尔一生留给后代的除了十多部自然文学著作之外,还有经他竭力倡导并奋力争取而建立的优胜美地国家自然保护公园,有意他的名字命名的缪尔冰川和缪尔森林,以及一代又一代仰慕他的精神追随者。

由于他本人喜爱山的经历和几乎他所有的作品都与山有关,所以,他被成为“山之王国中的约翰”。

  约翰非常喜欢山,他的一生几乎都是在山中度过的。他称自己为“一个无可救药的山野之人”。早期的缪尔先是游历了加拿大、美国的东部和南部,然后是加州和阿拉斯加,接着又周游了欧亚非州等地。但是他一生最爱的是美国西部的优胜美地山。那是他真正的家园,他灵感的源泉和生命。

  《夏日走过山间》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出版的第一 查看全文>>>

《懂得低头才能出头》读后感

前段时间认真品读了由若谷编着的《懂得低头才能出头》一书,受益非浅。此书从糊涂、吃亏、进退、低调、忍耐、方圆等方面全面阐述了低头做人的哲学基础和现实意义,详尽提供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低头做人的方法和诀窍,帮助我们掌握低头做人这门实用的处世哲学,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把握做人的准则,衡量处世的分寸,学会退让,懂得放弃,低姿态做人,高标准行事,在人生舞台上走好每一步,扮好每一个角色,尽快获得事业的成功,找到人生的幸福。

低头的处世哲学:俗话说直木遭伐,水满则溢,地低成海,人低成王。历史上、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很有能力,也不乏干劲,但为人傲气十足,处处把头抬得很高,不悄于现实生活中有意或无意设置的一些低矮门槛,这些人最终只能处处碰壁,被撞得头破血流,不但成就不了任何事业,甚至连容身之所都没有。

相反,那些资质平平但懂得低头的人,小则能安身立命,一生平顺,大则能赢得人心,出人头地,成就一番伟业。懂得低头,不是自卑,更不是怯懦,它是一种能力、一种品格、一种风度、一种胸襟、一种魄力,是一种处世的姿态,是一种思考问题的角度,是一种与人相处的方式,是一种生存的策略,更是人生的大智慧。

低头的糊涂智慧:难得糊涂几个字蕴含了前人许多的沧桑与智慧。糊涂不是昏庸,而是一种处世的策略,是毫不露骨的聪明,是一种超越精明的精明。花半开,人半醉,真正的聪明人都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装糊涂,他们生活中能够左右逢源,活得逍遥自在。

低头的吃亏策略:吃得亏中亏,方享福中福。懂得吃亏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生存历史的经验总结。俗语说赠花予人,手上留香学会付出是美好人性的体现。学会分享、给予和付出,你会感受到舍己为人,不求任何回报的快乐和满足。

低头的忍耐功夫:不经寒彻骨,哪得梅花香。忍耐,是岩壁生长的青松,刚硬而坚强;忍耐,是大雪压弯的枝头,厚重而沉稳;忍耐,是冬雪初化的河流,隽永而长久。忍耐是一种智慧,是成事之方。

低头的宽容胸怀:一滴墨汁落在一杯清水里,这杯水立即变成黑色;一滴墨汁融在大海里,大海依然是蔚蓝色的。为什么?因为两者的肚量不一样。宽容是一种美好的心性,是一种博大的胸襟,是一种能够放下一切的气度,是一种淡定从容的洒脱,是一种俯仰自如的风度。心胸有多大,事业就有多大;包容有多少,拥有就有多少。

低头的感恩心态:人生在世,总要经受很多折磨,承受各种苦难。其实换一种眼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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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读后感(一)

白落梅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带我走进民国才女张一爱一玲。对于张一爱一玲,悲是生活的主色调,但我还是喜欢张一爱一玲,喜欢她年少时的孤芳自赏,喜欢她遭遇一爱一情后的痴心不悔,亦喜欢她人生迟暮的离群索居。在阅读时,只觉得她是忧伤的双生花,是一个我难以企及的前世。

少年张一爱一玲

张一爱一玲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的张家公馆,祖父张佩纶,祖母是晚清重臣李鸿章的女儿。父亲张廷重,母亲黄素琼,亦是名门千金。但张一爱一玲出生时,祖上的荣光逐渐暗淡,一去不复返。雕梁画栋,宝马香车,妻妾成群,这些只能留在这个小女孩惊鸿一瞥的儿时记忆里。没落的封建大家族里,她的早慧使她在小小的年纪便有练达的文笔与成熟的思想,更使人吃惊的是,她文字流露出的沧桑感,如沉暮之音。少年时的父亲的遗少形象与受五四新风影响的母亲在争吵后,只留下母亲默默离国远游,父亲枯坐在烟榻上一声不吭的画面。这样的家庭,给张一爱一玲后来的一性一格埋下了巨大的伏笔。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张一爱一玲的悲伤时细碎的,却又是绵长的。

成名张一爱一玲

离家的张一爱一玲,最终选鲸走文学路,不仅是因为她的天才梦,也是她在尘世赖以生存的方式。这个一一夜成名的女子是灵一性一的,她的文字似乎通晓世事,实则她的经历却很薄浅。她的才情是与生俱来的,她不想成为传奇,可是她本身就已是传奇。但可怜的是张一爱一玲嫁了胡兰成,就像林黛玉嫁了贾宝玉。原本欢天喜地的以为找到了那心心相印的知己一爱一人,谁知这感情不过是现实生活里的镜花水月,经不起一点点风吹草动。原本以为他是可以给她依靠的小小角落,在离乱里唯一有些平安温暖的落脚处,谁知风雨袭来时,反倒是他把她推出去为自己遮风挡雨。他只能和她风花雪月,不能同舟共济。她的愿望原本只是和他平淡长久地相濡以沫,如同世间几万年痴心平凡的女子。然而不能,一再地退让忍耐都不能实现这小小愿望,那个她倾心所选的男子,根本担当不起她哪怕卑微的愿望和真挚的感情。于是她只得猝然地放手,决绝地离开,孤单地承受他带给她的多桀命运。

老年张一爱一玲

张一爱一玲的晚年生活是离群索居的,她要做的就是彻底的丢下一身外之物。她似乎什么都可以丢下,感情、名利、世事,唯独不肯丢弃的是她的文字。这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为了躲避世事纷繁,过得实在太辛苦了。她本该过上风轻云淡的日子,过着安稳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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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我打城中走过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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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读后感(一)

一位89年的女孩子,文章可以写成什么样?蒋方舟在24岁出版了这本【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着实令我眼前一亮没有稚一嫩也不会辛辣,每篇不仅充满了真诚光是真诚也许只能算真心告白,能欣赏的意中人还是太少还需要呕心沥血的锤炼。蒋方舟将自己的成长故事一点一点的剖开,把那些要么被忽略要么被遗忘的细节展现得淋一漓尽致。其实世界并不美好,到处充斥着过浓的鸡汤或者过激的毒一药,鲜有人可以在不打鸡血的情况下高兴地活着,或在不愤世嫉俗的情况下冷静地看待这个世界。我觉得作者有做到,这样出来的文字很令人敬佩。

第一部分讲述被绑架的一代,讲述现代八零后的困境,九个故事都很令人唏嘘,但生命当中那些燃一烧青春却不如意的奋斗,不应该被埋没或者遗忘。第二部分讲文学届的一些事情,作者虚怀若谷地去敬仰前辈。虽然现状不好,但文明还是传承了很多东西,虽然很多会被遗忘,同时一个人所能背负的又太少但这并不是我们懈怠的理由。

如果说这两部分看起来还不错的话,第三部分的【审判童年】就实在太震撼了。每段故事都血淋淋的,又十分生动。我们成长的环境并不是家长们所说的实在太幸福了,那些人一性一的一陰一暗面是和一爱一一起走来,真正无私的一爱一实在太稀有,而且即使存在,也许只在某个人一生的某一个/些瞬间。看最多的,还是有多少一爱一就有多少恨。然而儿童既是大量一爱一的接受者,也是各种仇恨的被传染者。作者把自己的恐惧娓娓道来,令我也不禁想起一些封存的记忆,甚至有点浑身发凉。不得不说,作者成功了

按照蒋方舟的说法,她已经写作17年想起michael jackson在1989年出的自传【太空步】,31岁就已经有25年的表演生涯了。所以这本书,并不是一个我们所谓的八零九零作品,而是由一个坚持写作17年,对人生充满思辨的作家所作,很值得一看。

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读后感(二)

【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本书由作者过去五年发表的各类文章一精一选绝成。在书中,作者选择暂时回避各种大而化之的议论,退而反思自己的写作与成长历程,观察被时代绑架的一代年轻人他们的童年早早消逝,青春期过早觉醒,他们过早地发现了成一人世界的虚伪,更过早地被抛入一个充满竞争与争斗的世界试着描摹群像,剖析标本。同时,在十七年的写作之后,重寻写作的意义,思考作家与时代的关系,袒露内心的文学地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谈论的内容不再是当下,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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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不曾经历沧桑读后感(一)

一位89年的女孩子,文章可以写成什么样?蒋方舟在24岁出版了这本【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着实令我眼前一亮没有稚一嫩也不会辛辣,每篇不仅充满了真诚光是真诚也许只能算真心告白,能欣赏的意中人还是太少还需要呕心沥血的锤炼。蒋方舟将自己的成长故事一点一点的剖开,把那些要么被忽略要么被遗忘的细节展现得淋一漓尽致。其实世界并不美好,到处充斥着过浓的鸡汤或者过激的毒一药,鲜有人可以在不打鸡血的情况下高兴地活着,或在不愤世嫉俗的情况下冷静地看待这个世界。我觉得作者有做到,这样出来的文字很令人敬佩。

第一部分讲述被绑架的一代,讲述现代八零后的困境,九个故事都很令人唏嘘,但生命当中那些燃一烧青春却不如意的奋斗,不应该被埋没或者遗忘。第二部分讲文学届的一些事情,作者虚怀若谷地去敬仰前辈。虽然现状不好,但文明还是传承了很多东西,虽然很多会被遗忘,同时一个人所能背负的又太少但这并不是我们懈怠的理由。

如果说这两部分看起来还不错的话,第三部分的【审判童年】就实在太震撼了。每段故事都血淋淋的,又十分生动。我们成长的环境并不是家长们所说的实在太幸福了,那些人一性一的一陰一暗面是和一爱一一起走来,真正无私的一爱一实在太稀有,而且即使存在,也许只在某个人一生的某一个/些瞬间。看最多的,还是有多少一爱一就有多少恨。然而儿童既是大量一爱一的接受者,也是各种仇恨的被传染者。作者把自己的恐惧娓娓道来,令我也不禁想起一些封存的记忆,甚至有点浑身发凉。不得不说,作者成功了

按照蒋方舟的说法,她已经写作17年想起michael jackson在1989年出的自传【太空步】,31岁就已经有25年的表演生涯了。所以这本书,并不是一个我们所谓的八零九零作品,而是由一个坚持写作17年,对人生充满思辨的作家所作,很值得一看。

我承认我不曾经历沧桑读后感(二)

不曾沧桑却也少年不再,选择【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来读,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看这位与我同龄的作者妙笔之下生出的究竟是怎样的花。

作者蒋方舟在一期访谈节目中曾说:这本书的书名来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聂鲁达的【我承认我历经沧桑】,而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是对我们这一代人的反思,并且勇敢的承认我们自身的幼稚和无知。所以在这本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附录,记录当时写那篇文章的场景,现在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以及对这篇文稿的反思。

看完整本书,可能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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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写读后感的。范文资讯网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2024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不曾走过怎会懂得读后感格式等。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参考,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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