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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观念演讲

法治:观念先行。

一日无二晨,时过不再临。在我们每次准备上台演讲之前,我们可以提前预备好合适的演讲稿写演讲稿要充分考虑它的临场性。您是否不知道如何写出一篇精彩的演讲稿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观念先行 ”,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 检察日报2000年07月20日
法治观念是法治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法治得以建立的思想基础
。法治的建立必然要求法治观念的率先确立,并且应当将法治观念内
化为相应主体的自觉意识。法治对于人们的观念的要求甚高,没有良
好的法治观念的形成,也不可能有真正法治的建立。然而,要确立法
治观念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远比一种制度的颁行或机构的
设立更为困难。
法治观念在形成过程中会受到人们头脑深处根深蒂固的非法治观
念的排斥。法治观念的形成过程,也就是非法治观念被清除的过程。
因为,在法治观念形成之前,人们的头脑中并不是一片空白,一无所
有的,而是为其非法治的观念占据着的。新的法治观念只有在清除旧
的非法治观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在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非法
治观念更为深厚,“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
人的头脑”。
法治观念的形成也可能为人们漫不经心的错误所妨碍,它需要法
治主体的理性认知。以理性的思维来对待自己的思想观念,对于具有
非法治观念的人来说,是特别难以办到的。有时,我们这些专门从事
法律教学和研究的人尚且会在有意无意之中留恋人治,表露出人治的
意识,对于社会一般的民众就更可想而知。因为一些非法治的观念会
有意无意地影响人们的思维,并在不经意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
们法治建设之中的许多错误,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产生的,是对
法治观念缺乏理性认识,在惯性思维影响和作用下非法治观念的结果。
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建设法治,非法治的观念的存在形式往往
既是大众的,也是潜在的,这就为观念的改变构设了两个方面的困难
。观念是大众的和潜在的,也就注定了改变它的艰巨性。对于改变这
一现实,我们的法学学者往往过于迫切,我也常常处于这种状态之中
。其实,社会法治观念的形成并不会因我们心情的急切而得以加速,
只有踏踏实实地为法治鼓与呼,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眼看落后的非
法治观念而又无法改变,这可能是法治进程中法学工作者必须经历的
痛苦,但是我们还得奋力前行。法治并不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
但一定会因我们的行动而逐步地向我们靠近。塑造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是中国法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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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大众法治观念的树立


/ 余 茂 玉
西北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自由、公平、正义这些曾为我国法律人所奢望的理念,随着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已不再成为西方社会的专利。作为非法律人的普通大众已不再满足于法律人的所谓“悲悯”,他们自觉抑或自发地寻求着自己所认为的正义。笔者以为,正义就像火车站一样,火车要到达某一站,则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轨道,缺少这样的轨道,火车就会中途脱轨或无法到达目的站点。实现正义就必须要有这样一个“轨道”,即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我们姑且认为,我们的执法、司法者的法治观念是相对先进的,这时我们所思考和期望提高的即为普通大众的法治观念。笔者认为,大众法治观念的发展进程应该是从迷惘到相对迷惘与觉醒并存,再到树立起真正的法治观念。
大众对法律的迷惘。新中国建立后,中央大力号召和发展的法制建设并未能使得普通大众的法制观念有很大的提高。受传统的“无为”思想影响,“无讼”、“息讼”仍被看作传统美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广泛存在,加上普通大众受文化水平所限和各地普法力度不够,普通大众对法律依然处于极度迷惘的心理状态之下,老百姓极易对法律产生恐惧感,法律成了“大盖帽”、“被告席”、“牢房”和“刑场”等的代名词。这些都亟待老百姓的自我觉醒。
相对迷惘与自我觉醒并存。当老百姓对法律处于无知或迷惘之时,我们的政府应当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引导,因为我们已经不再处于“法律秘密主义”的时代,而且政府也有责任让老百姓知晓法律规定,更有责任引导老百姓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但笔者以为,老百姓自我觉醒的作用比什么都要突出。一方面,文化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权利保护意识增强,人们不再止步于“忍气吞声”,正义一定要伸张。另一方面,广泛交流使得纠纷的不断涌现成为必然,同时也促使人们寻求一种恰当的纠纷处理方式。传统的自力救济方式如斗殴与私下和解或为社会禁止的手段或非最佳方法,这时就激发了人们寻求更佳方法的欲望。积极寻求的最佳纠纷处理方式——法律手段。当老百姓意识到这一点后,就开始逐步地把纠纷送至国家的相关部门处理,但由于案件总是涉及到两方甚至多方利益,这时就不可能满足各方要求,于是乎,各地就出现了许多通过自学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例,同时成为某个方面“法律专家”的普通老百姓也增多了。多年的法治建设使得民事案件的审理出现了新的景象:被告席不再“恐怖”;被告不再“暴跳如雷”;粗鲁的“骂街”转变为“带有港台电视剧中案件审理的法律术语”。这些都反映了法治观念的新“变化”,然而未来的法治并不要求每一位当事人都成为一名法律专家,所以大众以自身法律知识参与诉讼的形式仍然属于一种较为落后的法治观念。所有这一切预示着,树立真正的法治观念已成为必需。
所谓“与时俱进”,普通大众的法治观念在新时期也应当有更大的发展。展望未来,笔者以为,基于社会分工的客观情况,我们不应强求每一个人都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因为对于某一位当事人来说,他一生可能只离一次婚或只被撞断一次腿,亦即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般一生只打一次官司,这时他们只需要有权利保护意识,并知道法律手段是最佳的权利保护方法,这时如果还学会了说一句——“有事请找我的律师”,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老百姓已经树立起了真正的法治观念。

【作者简介】余茂玉(1979— ),男,西北政法学院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方向研究。

原文载于《大江晚报》(安徽芜湖)2004年1月1日“镜湖星月”专栏,本文有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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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大众法治观念的树立演讲范文



余 茂 玉
西北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自由、公平、正义这些曾为我国法律人所奢望的理念,随着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已不再成为西方社会的专利。作为非法律人的普通大众已不再满足于法律人的所谓“悲悯”,他们自觉抑或自发地寻求着自己所认为的正义。笔者以为,正义就像火车站一样,火车要到达某一站,则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轨道,缺少这样的轨道,火车就会中途脱轨或无法到达目的站点。实现正义就必须要有这样一个“轨道”,即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我们姑且认为,我们的执法、司法者的法治观念是相对先进的,这时我们所思考和期望提高的即为普通大众的法治观念。笔者认为,大众法治观念的发展进程应该是从迷惘到相对迷惘与觉醒并存,再到树立起真正的法治观念。
大众对法律的迷惘。新中国建立后,中央大力号召和发展的法制建设并未能使得普通大众的法制观念有很大的提高。受传统的“无为”思想影响,“无讼”、“息讼”仍被看作传统美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广泛存在,加上普通大众受文化水平所限和各地普法力度不够,普通大众对法律依然处于极度迷惘的心理状态之下,老百姓极易对法律产生恐惧感,法律成了“大盖帽”、“被告席”、“牢房”和“刑场”等的代名词。这些都亟待老百姓的自我觉醒。
相对迷惘与自我觉醒并存。当老百姓对法律处于无知或迷惘之时,我们的政府应当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引导,因为我们已经不再处于“法律秘密主义”的时代,而且政府也有责任让老百姓知晓法律规定,更有责任引导老百姓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但笔者以为,老百姓自我觉醒的作用比什么都要突出。一方面,文化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权利保护意识增强,人们不再止步于“忍气吞声”,正义一定要伸张。另一方面,广泛交流使得纠纷的不断涌现成为必然,同时也促使人们寻求一种恰当的纠纷处理方式。传统的自力救济方式如斗殴与私下和解或为社会禁止的手段或非最佳方法,这时就激发了人们寻求更佳方法的欲望。积极寻求的最佳纠纷处理方式——法律手段。当老百姓意识到这一点后,就开始逐步地把纠纷送至国家的相关部门处理,但由于案件总是涉及到两方甚至多方利益,这时就不可能满足各方要求,于是乎,各地就出现了许多通过自学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例,同时成为某个方面“法律专家”的普通老百姓也增多了。多年的法治建设使得民事案件的审理出现了新的景象:被告席不再“恐怖”;被告不再“暴跳如雷”;粗鲁的“骂街”转变为“带有港台电视剧中案件审理的法律术语”。这些都反映了法治观念的新“变化”,然而未来的法治并不要求每一位当事人都成为一名法律专家,所以大众以自身法律知识参与诉讼的形式仍然属于一种较为落后的法治观念。所有这一切预示着,树立真正的法治观念已成为必需。
所谓“与时俱进”,普通大众的法治观念在新时期也应当有更大的发展。展望未来,笔者以为,基于社会分工的客观情况,我们不应强求每一个人都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因为对于某一位当事人来说,他一生可能只离一次婚或只被撞断一次腿,亦即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般一生只打一次官司,这时他们只需要有权利保护意识,并知道法律手段是最佳的权利保护方法,这时如果还学会了说一句——“有事请找我的律师”,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老百姓已经树立起了真正的法治观念。

余茂玉(1979— ),男,西北政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方向研究。

原文载于《大江晚报》(安徽芜湖)2004年1月1日“镜湖星月”专栏,本文有增删。
漫谈大众法治观念的树立

先行 创新 节俭


4月24日上午,在后勤工作会议上,学院党委书记童学敏在听取了王建华副院长和有关专题发言后发表讲话。童书记指出,本次会议是学院第一次全面、深入地专题探讨后勤服务工作,可见后勤工作在新校区工作中的重要性。本次会议我们的主题是到下沙后,如何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构建新的后勤保障体系。也是一次沟通,使得各个部门之间能了解后勤工作的性质、内容,后勤工作是比较繁琐的,需要奉献精神,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能够互相了解、沟通、尊重和支持。童书记强调后勤工作要做到”先行、创新、节俭”。
一、如何做好后勤先行。后勤工作是学院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首先是要有主动意识,后勤工作是个保障工作,要在学院工作处于主动地位,始终保持主动服务的状态,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尤其是教学这一中心工作,只有主动地去适应,才能避免被动地应付局面;第二是要有超前意识,后勤工作既然是先行,就必须时刻记住师生利益无小事,要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以此加强教职工的凝聚力。思考问题、具体工作都应该在时间上有提前量;第三是要有参谋意识,后勤工作者作为学院的管家,要善于发现当前学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院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正确决策。第四,要有学习意识,新环境、新变化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对于后勤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文二路,我们这一支精干高效的后勤队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到下沙后,如何适应新变化,这是一个新的课题。要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由于后勤工作职能的变化,要关心转岗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素质,真正做到后勤先行。
二、如何做好后勤创新。要做好管理创新、机制创新这两方面工作。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作为机制创新来说,在物业管理方面,要引进现代物业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到新环境以后,要根据新的任务,抓紧建立和完善我们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要增强责任意识,每个岗位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同时必须树立质量意识。后勤工作也体现学院工作的形象,是一个窗口,整个文明校园的建设,后勤工作承担了重要一部分,作为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开展星级服务等,都是很有必要的。
三、如何做好节俭工作。我们现在有了新的发展平台,但是负债建设新校园,压力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大家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勤俭办学。在教学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全省高职教育的示范学校,关键是要有投入,要集中把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开源节流,要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所以我们始终要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强调效率、效益意识,勤俭办学,尽可能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但大家也不能有太高的期望,要考虑到社会与学院发展的大背景。另外,由于后勤工作涉及到人、财、物,所以后勤工作人员要加强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在管好我们这一家园的同时,也管好自己,要坚持校务公开这一有效措施,使得后勤工作能自觉地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这一点也是对我们全体干部提出的要求,在把我们的事业搞上去的同时,也要管好我们自己,尤其是基建工作,比较复杂,我们要警钟长鸣,建”阳光工程”。
童书记最后指出,希望通过分组讨论,大家一起来帮助后勤服务部门,构建出新的后勤保障体系,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院工作的高效运转,促进学院发展,

最新《文明我先行》


20xx年最新《文明我先行》

1.要成为一个文明的人,必须接受文明之教育,就像一块矿石,想要成为钢铁,必须投入熔炉接受烈火的冶炼。我把孩子送进学校,就是想让他们在学校这个文明的熔炉里被炼成一块纯钢。成绩的好坏并不是最要紧的,作为家长,我期望孩子们能健康成长,期望他们能在老师的教导下成为一个文明的人、一个优秀的人。老实说,我不期望他们一定会成为栋梁,但我希望他们至少是一棵绿树。
无庸讳言,当前的社会风气并不令人满意,许多不文明的流行性病毒时刻都有可能侵害孩子们的身心。所以我真诚的希望学校的教育能给孩子们接种抗病毒疫苗,好让他们即使走出校园也可以免受那些流行性病毒的感染。这个要求也许有点冒昧,但请理解一个家长把他的孩子交给社会时那种战战兢兢的心情。拜托了,教化文明的学校!拜托了,尊敬的各位老师!
同时,我们知道,文明的培育需要文明的氛围。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在一个集体里,能够真诚相待,和睦相处,多一点宽容,多一分善良,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当然,作为家长,我们也绝不能推卸家长的责任。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实家长一直都是孩子的老师。我们仍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当合格的家长,做孩子的榜样。由于历史、现实和个人的原因,我们作家长的身上也有不少的缺点,甚至有不文明的习惯,希望孩子们能辩证地看待你们的父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长江后浪推前浪,我相信,不,我坚信,在座的所有的同学一定会超越你们的父辈,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
让文明之风吹遍校园,吹遍社会,伴随同学们健康幸福的一生!
2.首先写文明礼仪的历史文化底蕴,其次说明文明礼仪伴我行的意义两个方面入手:一、从社会这个视觉出发大处着笔二、从公民个人的道德文明小处着墨;再次举事例说明自己在文明礼仪伴我行过程中的乐趣及其他人的反应及对待的态度(褒贬两方面对比)适当列举一些方法措施,谈一点个人的心得和建议,最后,充满自豪地展望中国未来文明礼仪的蓝图,发出全社会动员起来,一起走向美好未来......等一些结束语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
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
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一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一是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也是良好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这里我不想过多地举伟人的例子,因为这很容易令大家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那么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或者认为即使践行了文明的要求,也并不因之成为伟人、名人。我们不但要有讲道德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道德的民众。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
公共文明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而公共文明又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之上。试想一下,如果有人不注重自身的文明修养,他会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吗?不会!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人要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人的文明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完善个人道德修养,便有了推进社会公共文明的基础。
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氛围对他的民众亦有莫大的影响。为什么这么讲呢?相信有的同学去过欧洲或日本,就很有亲身体会。大的不说,只看看过马路这样的小事。只要亮起红灯,纵使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外国人绝不会过马路。他们认为这是必须遵守的公共文明。试问,在如此的氛围中,有谁会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呢?这就是社会氛围的力量所在。但再想一想,如果我们不是从自身做起,这社会氛围又从何而来呢?
有记者访问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儿学到的呢?”,“在幼儿园。在那里,我学到了令我终身受益的东西,比如说,有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谦让,吃饭前要洗手……”我们完善自己的文明修养也一样,并非一定要有什么了不起的举措,而是要从身边吃饭洗手这些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习惯,使文明的观念从意识层次进入无意识层次,使文明贯穿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们从小接受文明礼仪的教育,很多同学都可以滔滔不绝地大谈文明礼仪。可是看见校园中随处丢弃的饭盒,饮料瓶,听着某些同学口中吐出的脏话,怎能不教人痛心疾首呢!难道我们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人”么?明代大学者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和行是一个本体、一个功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接受文明礼仪的教育,自己却吝于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这跟从来没有接受社会教育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要实践社会文明,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文明的行为。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法治:观念先行》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保险观念演讲”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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