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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语录

许三多的路。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也许以下内容“许三多的路”合你胃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7年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士兵出击》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钢七连解散后,最后只留下七连连长高成和列兵许三多留守。光杆连长的高成,向许三多坦露自己将门虎子的身份,并且声明自己不愿倚仗父亲,而是有很多路可以选择,走最难走的哪一条。许三多反应默然,淡淡地说:我只有一条路,我只会走一条路。

曾被战友们嘲笑为愚蠢的许三多,也许因为痴傻,也许因为执着,固执地走在自己哪一条路上,然而他终于走出了让所有人都钦佩的长路,包括高傲的高连长,包括刚毅的伍六一,包括潇洒的袁朗。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他没有什么爱好,也因为蠢笨而没有人理他,他于是独自练正步,成了正步走得最标准的士兵。他到了脱下军装,仍然只会走正步的程度。

在那个鸟不拉屎的荒芜之地,他固执地去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一条整个连队都没有修成的路,被他有两只手刨了出来,铺了出来,而且他还把不同颜色的石头分类,铺出图案来。

在图书馆看书,许三多竟然按照字母的顺序来看,原因是:我这人可笨哩,也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就是这样的人可以最多的书。

最危急的时刻,他没有像那些聪明人一样明智,而是想着别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会想着别人;明知不可能,也会去做,只要自己觉得有意义。于是,他让别人记住了自己,下至列兵,上至连长、团长,还有被人俘虏的敌军。

他宠辱不惊。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荣辱,他只是在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

胡适曾评价国学大师王国维:真正的聪明人,是那种肯下苦功夫、笨功夫的人。

早熟的天才,往往会被自己的小聪明抹杀,淹没在别人的赞誉积累起来的骄傲的废墟中。

荧屏里的帅哥美女,常常潇潇洒洒,一出来便事业有成,有着大量的时间去谈情说爱,去经历爱情的惨痛波折,给人们一个个虚幻的泡沫。然而,毕竟是泡沫,久了,心便厌倦了。

于是在这个帅哥靓女充斥的荧屏里,突然露出一个许三多,他以自己的淳朴与本分,拂去蒙在人们心头那层厚厚的尘垢。

许三多痴痴呆呆地走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路,走进了人们的心里,如一缕久违的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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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读后感(一)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一团一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一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一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一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一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一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一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抗,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一毛一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一爱一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一性一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一精一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一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一操一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一性一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一性一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一爱一。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一性一,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一爱一、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一精一神。

许三观读后感(三)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一爱一!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高中的时候看过余华的《活着》,为他笔下所描绘的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所震撼。好像是福贵?用一个家庭的碎影让我体会到一个时代的烙印。当时是,高中寝室的同学皆看过那本书,大家都为之感到气氛气愤与震惊。所以在这学期开学的时候买了《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感觉应该会跟《活着》是一个类型,我还想了解跟历史书上不一样的那个时代。

书中首先讲到许三观回到乡下,在这里我看到了城里乡村的完全不同的思想。(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是啊,四叔说,你没听到刚才桂花她妈说的话了吗?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我虽是对上个世纪卖血有所耳闻,但从不知道卖血竟是这般重要。然后许三观和根龙与阿方(同村的两人)一起去李血头那里卖血。400ml有35块,相当于种了半年庄稼。这的确是一种很大的诱惑。根龙和阿方还给许三观传销卖血,说卖血就是卖力气,血就是井里的水,你不用是那么多,卖了还会在涨回来。他们每次卖完了血都会去胜利饭店点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猪肝生血,黄酒活血。那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拿卖血的钱取了许玉兰,那个油条西施。然后讲了很久生活的零零碎碎,我甚至开始疑惑这本书为什么要取名《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终于,又去卖血了!因为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把另一个孩子的头砸了。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身孩子,所以这一段有很多描写,但我都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我觉得余华的切换年代切换的很自然。都是用一章来写,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知道我们厂里面为什么停止生产?大家都把家里的锅具拿出去了?这样的让我明白了,那是大练钢铁的时代。大锅饭只吃了一年,肉却越来越少,到最后饭都没有了。许三观生日的时候,许玉兰往粥里加了糖。因为连续喝了太多天粥了,一乐二乐三乐(就是许三观的儿子们)竟然连糖是什么味道都忘记。晚上,他们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用说食谱的方式给每个人吵了一道菜,红烧肉,炒猪肝。我想,这看似温馨的画面里又饱含了许多心酸与无奈,孩子们饿的前胸贴后背,在正是活蹦乱跳的年纪却每天躺在床上免得浪费体力。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又或许,现实比这更加残忍。许三观终于又去卖了血。一家人从食不饱腹的状态中短暂脱离了出来,他们去饭店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因为灾荒,饭店也什么都没有,其实就是清水煮面。

接下来也许就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了吧。也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我却觉得这的确十分讽刺,就像许三观说的:文化大革命闹到今天,我有点明白过来了,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高中时候的历史老师瞌睡哥说他小时候就是红卫兵,其实当时小,并没有什么意识,只是觉得好玩。我看到许玉兰被剃阴阳头,看到她从抬不起头做人到自己抬板凳去受训,一种荒唐感从心底升起。其实我也看过龙应台的书,上面写到阴阳头,一提到就发疯。也有作家受不了羞辱纵身一跃。我还记得袁隆平的小水稻的纪录片一角,也是在这就是那个荒谬的时代吧。毛主席又一声令下,乡下知青又出发了。

一乐二乐都去了乡下,三乐留在了城里。许三观卖血,从这里有了它更深的意义。一乐回家了,许三观去卖血想让一乐二乐早点调回城里。二乐生产队队长来了,家里没钱,不到一个月许三观又只得去卖血。生产队队长说:感情深,一口闷命没有酒重要就算是喝下去命没了,为了感情也得喝,不喝就是感情不深。这时候阿方撑破了尿肚子,根龙刚卖完血就脑溢血。(因为他们每次卖血钱都会喝很多水,这也有自己的说辞,喝水血就淡了)许三观为了二乐能在队长手下少受点苦就不要命的陪队长喝。可怜天下父母心吧,原来不论在哪个年代,父母之于儿女,都是天地。这种爱大概就是,只要你能过得好,所有苦难,所有痛苦,父母都替你扛着,这也是伟大又平凡的中国式父爱母爱。可是祸不单行,当我看到一乐必须去上海大医院我心里也跟着紧张。许三观东凑西凑,为了给儿子治病。他走投无路一路卖血去上海。他在冬日里拿着碗一口一口逼自己喝下冰凉彻骨的河水,好心的人给他送来了热茶。他卖了两次后,走在太阳下冷的发抖。在下一站他还晕在了卖血的医院。一路坎坷。他时常饱含热泪,对生活感到绝望却抱有希望。他一路想着自己死了没关系,儿子还年轻啊。或许那个时代的民风淳朴,我感受到大家对许三观这个陌生人都颇为照顾,所有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善良的人。

反观如今社会,你不知道跟你说话的是个什么样的人。拐卖传销诈骗,闻之色变。总而言之,许三观靠卖血帮这个家一次一次渡过难关。最后在三盘炒猪肝,一瓶酒中结束。(结局有点不满之处,不说)余华他用一个人物的刻画,来表现当时百姓对卖血的认识,这个在当时的确是很火的卖血。他用许三观让我找到了那个时代,在许三观身上刻下的烙印。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都是阅读体验很好的关于中国世俗风情的小说,我觉得它在悲情中又充满了温情,当然还有许多小的抚慰心灵的温情我并没有一一记下来。余华也说这是一首漫长的民歌。

说实话,我不知道读书笔记应该标准的怎么写,但是我只是想写我看到的我感悟的。所以我觉得这便是我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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