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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语录

07年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士兵出击》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钢七连解散后,最后只留下七连连长高成和列兵许三多留守。光杆连长的高成,向许三多坦露自己将门虎子的身份,并且声明自己不愿倚仗父亲,而是有很多路可以选择,走最难走的哪一条。许三多反应默然,淡淡地说:我只有一条路,我只会走一条路。

曾被战友们嘲笑为愚蠢的许三多,也许因为痴傻,也许因为执着,固执地走在自己哪一条路上,然而他终于走出了让所有人都钦佩的长路,包括高傲的高连长,包括刚毅的伍六一,包括潇洒的袁朗。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他没有什么爱好,也因为蠢笨而没有人理他,他于是独自练正步,成了正步走得最标准的士兵。他到了脱下军装,仍然只会走正步的程度。

在那个鸟不拉屎的荒芜之地,他固执地去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一条整个连队都没有修成的路,被他有两只手刨了出来,铺了出来,而且他还把不同颜色的石头分类,铺出图案来。

在图书馆看书,许三多竟然按照字母的顺序来看,原因是:我这人可笨哩,也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就是这样的人可以最多的书。

最危急的时刻,他没有像那些聪明人一样明智,而是想着别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会想着别人;明知不可能,也会去做,只要自己觉得有意义。于是,他让别人记住了自己,下至列兵,上至连长、团长,还有被人俘虏的敌军。

他宠辱不惊。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荣辱,他只是在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

胡适曾评价国学大师王国维:真正的聪明人,是那种肯下苦功夫、笨功夫的人。

早熟的天才,往往会被自己的小聪明抹杀,淹没在别人的赞誉积累起来的骄傲的废墟中。

荧屏里的帅哥美女,常常潇潇洒洒,一出来便事业有成,有着大量的时间去谈情说爱,去经历爱情的惨痛波折,给人们一个个虚幻的泡沫。然而,毕竟是泡沫,久了,心便厌倦了。

于是在这个帅哥靓女充斥的荧屏里,突然露出一个许三多,他以自己的淳朴与本分,拂去蒙在人们心头那层厚厚的尘垢。

许三多痴痴呆呆地走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路,走进了人们的心里,如一缕久违的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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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许三多》这本书,感触很深。

“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一种精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坚持一种力量、信念,没有信念你不可能做到“不放弃”,没有一定的毅力你也不可能成功。坚持才能最后攀登上顶峰。

“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有时候我们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没意义的事情,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

“人不能太舒服,太舒服就会有问题。” 如同秦始皇所言:“养士如养鹰。”不能给鹰吃的太饱,太饱就会缺乏斗志。的确是这样,一个人太舒服了,就不会去努力,不努力就会原地踏步,不会前进,就会被淘汰,就会出问题。

“日子就是问题叠着问题。” 作为员工,你的使命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抱怨工作环境、不断提出问题。拿几个行业内的小道消息来危言耸听,或者一知半解地向领导提出几个问题,绝对不是职业的表现。出题谁不会呢?问题是,你是否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记住,解决问题是你在任何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而不是提问题。一个光会提出问题、品头论足、横加指责的人,一定是个饭桶。任何公司求贤若渴的,都是能解决问题的职业人士。

“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别混日子,小心日子把你给混了” 其实生活中我们好多人都在混日子,看起来混日子很舒服,但是时间一长你就会发现,日子过你给混了,你会发现自己一事无成。所以我们珍惜好现在,做一些事情,不要再混日子,充实自己的生活。 “你玩命了,你的班长也得玩命。” 我们每天处在一个大环境里面,每天都是各顾各,都只想着工作是为了别人,上司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满足于完成任务,每个公司,每个级别的领导,包括高级管理层,都存在着混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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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一)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一团一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一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一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一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一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一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一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抗,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一毛一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一爱一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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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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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要做到三多与三少 班主任工作任务繁重,作为班主任,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既做好工作,又能从大量繁琐的日常事务中真正解脱出来。班主任如果处理好以下的多与少,对开展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少叫家长,多家访 为什么要少叫家长呢?这是由我们这里的环境和家长的素质决定的。我们这里地处农村,经济较落后,家长不像城里家长那样重视教育;大多数家长文化素质不高,不大懂得教育艺术,这样便很难达到我们叫家长的目的。 这些年来我也叫过不少家长,但只有极少数家长是十分配合我的工作。大多数家长是表面应付老师,甚至是来找茬的。究其原因,是家长来的时候就和孩子站在一方,是尽力帮孩子对付老师的,这样,我们叫家长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少叫家长不等于不叫,而是要想好怎么叫。在叫家长前先要了解其家庭背景,做到有的放矢。 因为叫家长一般都是学生出了问题,而每一个问题学生后面至少有一个问题家长。问题家长的问题又不是我们能解决的。所以我们首先要研究这个家庭属于什么类型,家长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子女有几个、有无爷爷奶奶等等,这些信息都很重要。 其次,要想好和家长交流的预案。主要是考虑如何将家长团结到我方,使我方实力增强,真正做到强强联手,胜券在握。 很多人认为,家访与叫家长都是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接触,只是地点不同而已,都达到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信息交流、学生情况的了解等,其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其实不然,虽然二者内容是一样的,但是访谈的深度和效果却是不可比拟的。尤其对于一个新接班的学生来说,家访更为重要。 其一,家访是在学生的自己家中,家长的情绪会很放松。很多家长认为被老师请到学校,好事不多,很丢面子,来之前就产生了抵触情绪,心情忐忑,难免情绪上出现波动,影响谈话效果。 而家长认为家访是对孩子关心,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一种表现,会以一种积极的心态与老师交流。 其二,通过家访,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通过家访,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家庭环境、家长的文化素养及家庭教育气氛等等。(班主任 )学生在家里,是最常态的表现。除了学习,还有很多事情是不为我们老师所知道的。 比如他们的爱好、脾气、性格。而这些方方面面,在学校紧张的学习生活中,需要时间和时机才能够显露出来,影响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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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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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看过余华的《活着》,为他笔下所描绘的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所震撼。好像是福贵?用一个家庭的碎影让我体会到一个时代的烙印。当时是,高中寝室的同学皆看过那本书,大家都为之感到气氛气愤与震惊。所以在这学期开学的时候买了《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感觉应该会跟《活着》是一个类型,我还想了解跟历史书上不一样的那个时代。

书中首先讲到许三观回到乡下,在这里我看到了城里乡村的完全不同的思想。(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是啊,四叔说,你没听到刚才桂花她妈说的话了吗?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我虽是对上个世纪卖血有所耳闻,但从不知道卖血竟是这般重要。然后许三观和根龙与阿方(同村的两人)一起去李血头那里卖血。400ml有35块,相当于种了半年庄稼。这的确是一种很大的诱惑。根龙和阿方还给许三观传销卖血,说卖血就是卖力气,血就是井里的水,你不用是那么多,卖了还会在涨回来。他们每次卖完了血都会去胜利饭店点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猪肝生血,黄酒活血。那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拿卖血的钱取了许玉兰,那个油条西施。然后讲了很久生活的零零碎碎,我甚至开始疑惑这本书为什么要取名《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终于,又去卖血了!因为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把另一个孩子的头砸了。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身孩子,所以这一段有很多描写,但我都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我觉得余华的切换年代切换的很自然。都是用一章来写,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知道我们厂里面为什么停止生产?大家都把家里的锅具拿出去了?这样的让我明白了,那是大练钢铁的时代。大锅饭只吃了一年,肉却越来越少,到最后饭都没有了。许三观生日的时候,许玉兰往粥里加了糖。因为连续喝了太多天粥了,一乐二乐三乐(就是许三观的儿子们)竟然连糖是什么味道都忘记。晚上,他们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用说食谱的方式给每个人吵了一道菜,红烧肉,炒猪肝。我想,这看似温馨的画面里又饱含了许多心酸与无奈,孩子们饿的前胸贴后背,在正是活蹦乱跳的年纪却每天躺在床上免得浪费体力。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又或许,现实比这更加残忍。许三观终于又去卖了血。一家人从食不饱腹的状态中短暂脱离了出来,他们去饭店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因为灾荒,饭店也什么都没有,其实就是清水煮面。

接下来也许就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了吧。也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我却觉得这的确十分讽刺,就像许三观说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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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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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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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要做到三多与三少 班主任工作任务繁重,作为班主任,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既做好工作,又能从大量繁琐的日常事务中真正解脱出来。班主任如果处理好以下的多与少,对开展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少叫家长,多家访 为什么要少叫家长呢?这是由我们这里的环境和家长的素质决定的。我们这里地处农村,经济较落后,家长不像城里家长那样重视教育;大多数家长文化素质不高,不大懂得教育艺术,这样便很难达到我们叫家长的目的。 这些年来我也叫过不少家长,但只有极少数家长是十分配合我的工作。大多数家长是表面应付老师,甚至是来找茬的。究其原因,是家长来的时候就和孩子站在一方,是尽力帮孩子对付老师的,这样,我们叫家长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少叫家长不等于不叫,而是要想好怎么叫。在叫家长前先要了解其家庭背景,做到有的放矢。 因为叫家长一般都是学生出了问题,而每一个问题学生后面至少有一个问题家长。问题家长的问题又不是我们能解决的。所以我们首先要研究这个家庭属于什么类型,家长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子女有几个、有无爷爷奶奶等等,这些信息都很重要。 其次,要想好和家长交流的预案。主要是考虑如何将家长团结到我方,使我方实力增强,真正做到强强联手,胜券在握。 很多人认为,家访与叫家长都是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接触,只是地点不同而已,都达到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信息交流、学生情况的了解等,其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其实不然,虽然二者内容是一样的,但是访谈的深度和效果却是不可比拟的。尤其对于一个新接班的学生来说,家访更为重要。 其一,家访是在学生的自己家中,家长的情绪会很放松。很多家长认为被老师请到学校,好事不多,很丢面子,来之前就产生了抵触情绪,心情忐忑,难免情绪上出现波动,影响谈话效果。 而家长认为家访是对孩子关心,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一种表现,会以一种积极的心态与老师交流。 其二,通过家访,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通过家访,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家庭环境、家长的文化素养及家庭教育气氛等等。(班主任 )学生在家里,是最常态的表现。除了学习,还有很多事情是不为我们老师所知道的。 比如他们的爱好、脾气、性格。而这些方方面面,在学校紧张的学习生活中,需要时间和时机才能够显露出来,影响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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