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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读后感,2024许霆案读后感范文,许霆案读后感大全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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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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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嵩经典歌词

1、她只是我的妹妹,妹妹说紫色很有韵味,她只是我的妹妹,我在担心你是否误会,她只是我的妹妹,对这个解释你无所谓,我没有思想准备,看到你身旁还有一位,不知道他是谁。《多余的解释》

2、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苔上雪告诉我,你没归来过。《南山忆》

3、当时的我想不到今天 错过的人回不到从前 当时的你静静坐在我的左手边 梧桐灯下是你静美的侧脸 许嵩 《梧桐灯》

4、想和你跳超短裙的恰恰,想带你回家见妈妈。《你若成风》

5、转世燕还故榻,为你衔来二月的花。 许嵩 《半城烟沙》

6、与其痛不如走,我们各向左和右,我们十八岁的凉亭,浪漫的邂逅,还是那个雨后,平静得分手,不奢求做朋友,但渴求此刻停留。《凉亭》

7、不是穿上情侣装就可以装情侣,不是天下有情人最后都能在一起。《情侣装》

8、青春舞台来来往往很多人,人模狗样,傲慢与偏见轮番拜访方式不详。 许嵩 《胡萝卜须》

9、爱情流过的眼泪,从刻骨变得无所谓,那些快乐的零碎是抚慰。 许嵩 《爱情里的眼泪》

10、守着今天没有永远,我的泪你不会发现。《雪花谣》

11、粉色的信笺,盛满我的思念,雪落掌心里面,一转眼化成线,不知不觉爱你已一百天,好想延续到永远。《粉色信笺》

12、星座书上说我们不合,最后我偷偷把那页撕掉,真的爱情没法预料,何不让你知道,就算你早知道。《星座书上》

13、爱情流过的眼泪,从刻骨变得无所谓,那些快乐的零碎是抚慰。《爱情里的眼泪》

14、当别人问及你的初恋是在何时时,你的脑海中立马想到的那个人,便是你的初恋。 许嵩

15、孩子说如果爱就请深深爱,可很多事是不由人的,你说这次再见也许再也不见,去老地方把在碰一面。《不煽情》

16、庐州月光,梨花雨凉,如今的你又在谁的身旁,家乡月光深深烙在我心上,却流不出当年泪光。《庐州月》

17、我叹服你的技巧把爱情玩转的如此巧妙在你的心里早以设计好什么时间把我丢掉我叹服你的技巧把爱情玩转的如此花哨可你的内心不配你的外表我该庆幸自己成功的脱逃 许嵩 《 叹服 》

18、听说幸福很简单,简单到时间一冲就冲淡,曾经的海枯又石烂,抵不过你最后一句好聚好散。 许嵩 《情侣装》

19、我想你已经化成天使,张开双翅,是哭着离开的,有太多的不舍,太多不舍,永久成遗憾了。《天使》

20、夜幕垂 鹊桥会 七夕的念想 皎月归 我轻随 烟火对影赏 小城老街上 有情人执手同徜徉 夜幕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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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看过余华的《活着》,为他笔下所描绘的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所震撼。好像是福贵?用一个家庭的碎影让我体会到一个时代的烙印。当时是,高中寝室的同学皆看过那本书,大家都为之感到气氛气愤与震惊。所以在这学期开学的时候买了《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感觉应该会跟《活着》是一个类型,我还想了解跟历史书上不一样的那个时代。

书中首先讲到许三观回到乡下,在这里我看到了城里乡村的完全不同的思想。(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是啊,四叔说,你没听到刚才桂花她妈说的话了吗?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我虽是对上个世纪卖血有所耳闻,但从不知道卖血竟是这般重要。然后许三观和根龙与阿方(同村的两人)一起去李血头那里卖血。400ml有35块,相当于种了半年庄稼。这的确是一种很大的诱惑。根龙和阿方还给许三观传销卖血,说卖血就是卖力气,血就是井里的水,你不用是那么多,卖了还会在涨回来。他们每次卖完了血都会去胜利饭店点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猪肝生血,黄酒活血。那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拿卖血的钱取了许玉兰,那个油条西施。然后讲了很久生活的零零碎碎,我甚至开始疑惑这本书为什么要取名《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终于,又去卖血了!因为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把另一个孩子的头砸了。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身孩子,所以这一段有很多描写,但我都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我觉得余华的切换年代切换的很自然。都是用一章来写,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知道我们厂里面为什么停止生产?大家都把家里的锅具拿出去了?这样的让我明白了,那是大练钢铁的时代。大锅饭只吃了一年,肉却越来越少,到最后饭都没有了。许三观生日的时候,许玉兰往粥里加了糖。因为连续喝了太多天粥了,一乐二乐三乐(就是许三观的儿子们)竟然连糖是什么味道都忘记。晚上,他们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用说食谱的方式给每个人吵了一道菜,红烧肉,炒猪肝。我想,这看似温馨的画面里又饱含了许多心酸与无奈,孩子们饿的前胸贴后背,在正是活蹦乱跳的年纪却每天躺在床上免得浪费体力。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又或许,现实比这更加残忍。许三观终于又去卖了血。一家人从食不饱腹的状态中短暂脱离了出来,他们去饭店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因为灾荒,饭店也什么都没有,其实就是清水煮面。

接下来也许就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了吧。也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我却觉得这的确十分讽刺,就像许三观说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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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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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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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图书之后很容易会将自己代入到书中的故事里去,通过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自己的读后感悟写出来,那么在阅读这篇《许三观卖血记》之后又会有着哪些读后感受呢,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一)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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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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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买血记读后感2000字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一浪一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一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一性一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一性一和劣根一性一。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一爱一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一陰一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一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一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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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谜案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 我看了一本侦探童话书,书名是《森林谜案》。这本书是一本小书是因为它的本身篇幅就不长,我一个小时就看完了。书中的有趣情节使我看了好几遍,这本书是杨红樱写的。它的主要内容是青蛙博士跟着神犬探长一起帮助别人去探案、查真相,他便成为了一个很有名的侦探。从此以后,许多人都请他来帮忙,寻找真正的凶手》这本书里有好多我不知道的动物,比如说鼷鹿、狒狒、狼蛛、吸血蝙蝠、旅鼠、蜣螂里面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比如狒狒是杂食性动物,雌性狼蛛需吃下雄性狼蛛才能生下小狼蛛,老虎妈妈也会吃小虎,吸血蝙蝠会传染狂犬病,园丁鸟会偷东西,世界上也有食肉的花,蚂蚁可以把狮子吃掉。其中《幼虎之死》特别精彩。有一天猎狗哈奇找到了神犬探长,要神犬探长帮忙破案一只幼虎的尸骸。傍晚时分,神犬探长带着助手们去寻找老虎的踪迹。他们躲在草丛里看了老虎吃食物的过程后,都为那只分不到食物的弱小幼虎担心。神犬探长告诉大家老虎那么强壮,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品种优良,还有一个强存死亡的原因。带着对那只弱小幼虎的担忧,第二天晚上,他们继续跟踪老虎。母老虎寻找了一晚,也没找到任何食物。东方亮起第一道曙光后,又累又饿焦躁不安的母老虎终于向那只弱小的幼虎咬了下去。为了不再让这样的惨剧发生,他们开始想办法帮助老虎们。  从这本书中我不但学到了好多知识,更要学习神犬探长的机智勇敢、为人排忧解难、热爱大自然、爱护动物。 小朋友们,你们喜欢侦探吗?如果喜欢侦探的话,马上看《森林谜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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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读后感

书籍的阅读总能给人带来美好的感受,许霆案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许霆案读后感600字、2024许霆案读后感范文、许霆案读后感800字、许霆案读后感1000字等,欢迎进行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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