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叙景诗读后感 > 导航 > 《游叙弗伦》读后感

叙景诗读后感

《游叙弗伦》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游叙弗伦》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游叙弗伦》读后感

行动者的逻辑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没有逻辑。行动本身在逻辑看来,就是一个悖论,因为行动并不象逻辑那样整洁、干净,行动通常都是混乱的、盲目的,甚至前后相互矛盾。如果行动者一直追问为什么,如果他想通过追问为什么来获得一种确切的真理,那么他便将无法行动。

因为我们一般只能通过追问为什么获得什么不是什么,而不是最终的什么是什么,施特劳斯这样说,通过研究《游叙弗伦篇》,我们所能学到的不外乎部分的真理(partofthetruth),或用柏拉图的话说,是部分真理(apartialtruth)。当我们在进行什么是什么这种形而上的追问时,就需要理念的存在。所以施特劳斯说,苏格拉底确实给城邦引入了新的东西,而这个新的东西就是理念。可如果没有理念的存在,如果即使理念是存在的,而人又无法获知理念,那么,除了我只知道自己无知这一真理之外,其余的它也必然是部分虚妄(apartialtruth)。所以,虔敬是什么?如果有答案,那它也只能是一种形而上的,你可以像苏格拉底那样指出三种虔敬观的定义是矛盾的,把这三种对虔敬的理解归于某种意见。然而什么是意见?它其实不也是某种形而上的信仰吗?这种信仰在希腊人那里被归于神。

不过,无论虔敬是什么或是虔敬不是什么,都只体现了不同的虔敬观,虔敬不是什么与像游叙弗伦对虔敬有着其自己的不同理解一样并没有根本上的差别。而苏格拉底之所以与游叙弗伦有着不同的命运,他存在着与游叙弗伦对虔敬观上根本的冲突,那就是苏格拉底不仅要指出游叙弗伦虔敬观的矛盾之处,他似乎还在通过阐明虔敬不是什么,指出常人的虔敬观最多不过是按照祖先的习俗崇拜祖先的神祗。可什么是神?神是任意的、偶然的,所以祖先的习俗的形成本身也不过是任意的结果。所以,虔敬是什么?根本就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它似乎一直在向人暗示或者说容易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根本就没有虔敬。所以如果有谁要追问这个问题,如果他没有一个确切的真理,那么他也不过是在用一种意见代替另一种意见。对于哲人来说,他有的就是怀疑,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最后的真理。

然而问题是,真理只是在对虔敬是什么?的追问中显现出来吗?施特劳斯说了这样一段令人警醒的话,《游叙弗伦篇》并没有给我们答案。更准确地说,也许应该是:呈现在《游叙弗伦篇》中的讨论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任何一部柏拉图对话中的讨论,都只是对话的一部分。讨论、言语、logos(逻各斯),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则ergon(行)、行为、行动、对话中所发生的、角色在对话中所做的和所遭受的。Logos可以结束于沉默,而行动则可以揭示言语所遮蔽者。所以,对于虔敬无法从言说中被认识,那就必须通过人的行动来揭示。于是原本由苏格拉底是否虔敬所引导出的什么是虔敬,变成由什么是虔敬转向为苏格拉底是否虔敬。因此,如果虔敬真的是一种德性,那么,正如施特劳斯所指出苏格拉底作为哲学家所具有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就是一个保证。因此可以游叙弗伦担保苏格拉底的虔敬。但是游叙弗伦不知道什么是虔敬。苏格拉底是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于虔敬是什么,而在于讨论这个问题的人的本身的德性。

那么我们可否就以此可以放弃为什么的追问?不必也不可能。每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哲学家,他们都会追问为什么,不然也就不可能出现观念的真正革命,观念的革命最终始于每一个人的反思平衡机制。然而哲学家与民众虽然作为人的共性,但两者固有冲动就是前者试图用沉思来代替行动,主张沉思的优先性;而后者则往往因行动而放弃思考。

真正的哲学家不会因为他的怀疑来毁灭自己与他人的行动,他必将用他的沉思来开启自己与他人的行动,他的沉思是开创性的,他所引发的行动就必然也是开创性的。哲学家用为什么来进行他的沉思,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要问为什么?似乎在顺序上只有解决了这个前提性的问题才能进行为什么的思考。然而,对于哲学家而言,他们必然会问:为什么不能问为什么?这就是哲学家的气质,这也就是哲学家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冲突也可以相容。

当哲学家在用沉思来毁灭意见时,真正的哲学家会因此而败坏青年吗?因为对虔敬的追问及后来的没有答案,使人对虔敬及善形成历史主义的观念,以致导致虚无主义。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是柏拉图、苏格拉底、施特劳斯以及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的那些真正的哲学家,他们一直首先是在用他们的高贵的德性来进行怀疑。他们的真诚与爱人之心使我们人类的制度应当考虑废除虔敬之罪,或者说,如果即使保留虔敬之罪,那么也应当以哲学家为例外。不过问题只在于技术上的谁来判断哲学家?或者真的还有哲学家吗?对此,没有任何他人能做出权威的判断,除了哲学家自己。不过即使如此,我始终相信:一个制度因为它的缺陷而会指控一个哲学家,但任何一个制度都无法最终彻底的消灭哲学家!这倒并非是在于哲学家可以用它的智慧来进行无辜的谎言。

无论是沉思还是行动,都不能因为逻辑而被葬送,它们都不是没有悖论,所以它们也不会没有痛苦。据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悖论,生活更是充满着矛盾。理想国只是理念中的理想,理想与现实之间,无论是不断的靠近还是远离,它可以是一个悲剧,更可以是一个喜剧。哲人的生活是如此,难道非哲人的生活却能例外?然而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它不应该使人软弱,而应该使人坚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历史并非属于能够进行深入思辨的逻辑高手,当然也不属于那些愚者;历史不属于所谓的成功者或是失败者;历史永远属于那么始终在进行生生不息的奋斗者与勇敢者!他们最好是沉思者,并同时是行动者,但他们首先是一个行动者。如果他们首先是一个行动者,无论他们是否必须依靠意见而活,在某种意义上也并不关乎他们具有何种意见。然而,作为一个被称为人的生物,我怀疑我们是否能放弃对意见本身的思考,无论是否这种意见已被内化为习惯还是已成为大众的民情。

对于哲人,他首先也应该有这样的认识,要试图毁灭某种意见则必须要有一个过程,通过论证所揭示的悖论与哲人的德行并不能保证大众观念的改变,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这不是对主的畏惧,而是以退隐为基础的沉静。

f132.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哈弗女孩刘亦婷》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哈弗女孩刘亦婷》,这本书是刘卫华和张欣武两位作家合手记录刘亦婷身边的事。

刘亦婷这个名字我们非常熟悉,她是我们心目中学习的目标。

其实,刘亦婷也是在重重的困难中走出来的。其中有一个情节,叫做《乱班毛病多,更不能随大流》,写了刘亦婷在上初中时,她语文老师因需要去语文考试,将刘亦婷这个班抛只不管。无奈之下,校长只好又派一名老师代课,但这个老师十分的不严格,导致班中十分的乱,老师经常是讲十分钟,维持秩序十分钟。

而且,刘亦婷后面还有两个调皮蛋,经过万分努力才调的座位。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班主任老师的父亲病了,所以没有太多的时间管我们,而且我又身为数代(数学课代表),不得不维持好班中的记录,这一而影响到了我的学习。我真是应该好好的学习刘亦婷。刘亦婷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一样,都为了孩子的学习东奔西跑,走街串道,可我没有像刘亦婷一样珍惜这个机会,我读了这一段大有感悟,认为刘亦婷的环境与我的十分相似,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学习,想刘亦婷一样。

我一定加油!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一)

玖书不仅可以培养良好的气质,而且也能让人长一精一神。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一陽一。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一陽一。它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就在这个假期我看了一本书,叫作【格列佛游记】。也许有些人都不知道这本书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那个英国文学名着。在1872年的时候,就被翻译成【谈瀛小说录】,在【申报】上登刊出来,受到很多读者的欢迎。

外科医生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了,变成了小人国的俘虏,这里的人一大约是十八厘米高的小人儿,国内却是战火连天。格列佛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又因为一次航海遇险中进入了大人国里,当地居民高大威猛,貌似巨人,迈一步差不多有十码远。格列佛比大人国里的蜗牛还小,就成为了当地居民的小宠物,掌上小玩物。

这本书的导读里写过【格列佛游记】,在写作上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奇特,妙趣横生,以绝妙的讽刺艺术,对英国当时的社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进行了辛辣地揭露和嘲讽。并且作者姜奈生斯威夫特也曾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伟大文学创造者之一。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二)

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利立普特,也就是小人国。这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错,对人对事也很清楚、明事理。但他们的政一府实在是不怎么样,国王听信小人的谗言,朝政之内拉帮结派、尔虞我诈,根据绳上舞蹈选拔官员,与邻国有连年征战。作者在这里其实并不仅仅写了利立普特的故事,更是讽刺了当时的英国政一府,当时的英国朝政内也与利立普特相似,托利、辉格两政一党一争权夺利,英法两国战乱不休。这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因为当时英国内的作者看到利立普特就会联系到自己的祖国。作者的描写十分的生动,让人仿佛就跟着他在利立普特畅游,看见的那些可一爱一的小人。

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大人国,这里的学术不发达,但却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一性一格儒雅、聪明、善于思考,格列佛给他讲述的有关英国的事情他听的很认真还提出的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主张。他公正无私、治国有方、蔑视权利、主张和平。在格列佛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想君王的形象。但作者在描写这里的人时,却扩大了他们身上的缺点,我觉得的这对于人类的讽刺有些过分。

勒皮他飞岛国,作为读者,我十分厌恶这里愚昧的人,这里的人只回研究数学和音乐,对于其他的学科不闻不问,十分轻视,他们的飞岛是一个固定在金刚轴上的飞行器,据说写这个,作者是为了讽刺当时的皇家学院对飞行器的研究热情。这里的人研究数学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真是十分的讽刺啊。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慧胭勤劳,干净,热一爱一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更别说他们的诚实与真诚不说谎,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时间久了和野胡在一起就不习惯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读过【格列佛游记】的人,都要向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和慧胭学习,是社会和谐。

弗列格游记读后感(三)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一爱一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一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一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一槍一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一偶,被玩一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一心一所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一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一爱一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一爱一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一精一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玖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一爱一上了这些书。

《克尔伦之狐》读后感


今天,人类已经从远古时期的配角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从当初的奴隶、仆人、低下的种群,成为今日足以支配任何物种的帝王,尽情展示自身的权威。

今天,人类对自然界和其他物种的影响和控制几近苛刻。即使能看见动物和人在一起,动物也只会活在主人的光环下。主人高兴时,会有定制的精品套餐,任主人肆意玩耍;主人不顺心,便会被冷落在一边或者一顿暴打,人们甚至根据他们的生活状况,创造了成语猪狗不如来说明低微卑贱毫无自主的生活状况。这是什么,这是对自然物种的蔑视,是对动物的迫害,是身为高级物种的人类唯我独尊、漠视自然规律,是自然界的灾难,更是人类的灾难。《克尔伦之狐》给我们展现了一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动画面,值得我们深思┄┄

美丽的克尔伦,那里的人与动物亲密无间,人们把自己可口的食物与生活在这里的动物一起分享;面对来犯之敌,人们举起猎枪,甚至牺牲生命来保护他们。他们受伤了,有人精心治疗;他们受侵害了,有人来保护,大家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跑、一起闹,一起度过春夏秋冬、一起克服艰难险阻,一起度过漫长岁月,没有今天令我们望而生畏的生态灾难,就像歌词在爱的国度里,你就是我的唯一。

克尔伦的和谐画卷,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文明的差别、物种的不同不是我们人类剥削役使其他生灵的依据和理由,因为这种差别是自然界多姿多彩的魅力所在,如果整个自然界只有人类,那就是我们悲哀。善待自然、善待生灵,生活会更美好,世界会更和谐。

不要以为小草不知道疼痛,不要以为小动物不知道感情。你我是这美丽家园的主人,自然界的生物和生灵也是。我们共享着大自然赐予的幸福生活,共同拥有大自然的馈赠。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只有一个家园,我们都是这个家园的主人。

今天,美丽河北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不仅要生态美,还要人更美。让从自己做起,从细微做起,做最好的自己,为共创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一)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一妈一一妈一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一妈一一妈一来找弗朗兹的爸爸一妈一一妈一,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一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一氓一样,脱一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一妈一一妈一一精一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一精一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一毛一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一妈一一妈一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一精一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一妈一一妈一的一爱一。

玖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一妈一一妈一之间那种一爱一是最伟大的一爱一,而这种一爱一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一爱一的幸福。

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三)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弗朗兹。你听后,肯定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弗朗兹这个名字是男孩用的,而他的外貌长得确像一个小姑一娘一。他正因为这个而烦恼呢!

弗朗兹长得像一个小姑一娘一,如果碰到不认识的人百分之一百把他看成小姑一娘一,他就会十分生气,发出尖细的声音,跟别人辩论自己是男孩子,别人还是始终不相信。但是,弗朗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花了三天三夜,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一毛一等等为一妈一一妈一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帽子,在母亲节那天送给了一妈一一妈一。佳碧喜欢看恐怖片但是又十分害怕,以为厕所里发出呲呲扑扑的响声,以为厕所里有鬼,就立即打电话给弗朗兹,弗朗兹鼓起勇气用最快的速度摸索着黑爬上了佳碧家的楼道里,去保护佳碧。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他乐观、开朗、善良、有勇气、还经常去养老院陪伴哪些孤独的老人。

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个有一爱一心的故事,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的美丽和纯真,我也要做一个像弗朗兹一样快乐的人,也给别人带快乐的人!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一)

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乔治艾略特的作品,在还没有读完此书时,已经被艾略特笔下的人物而感动。这里总是或多或少的在他们身上发现我们自己亲人的影子。我的母亲有兄弟姐妹八人,我的父亲有兄弟姐妹三人。从小到大,亲眼目睹了亲人们的纷争与纠结。小时候特别不理解,总是有好人坏人之分,只到中年才释然,只因没有人是完美无瑕的,不过是人一性一本如此。

哥哥汤姆绝对是一位勇于承担家庭责任的好哥哥。在财产被拍卖前,汤姆能勇敢的向姨父姨母们提出要求、能主动找到姨父,辛勤工作、积极寻找商机来重兴家业。他的勇气让人敬佩和折服。无论在那个年代还是今天这个年代,家族的名誉的确很重要,需要人坚定的维护。既便他把家族名誉看的高于一切,但在把麦琪赶出家门时,还是说道:你没有钱了,就让一妈一一妈一来问我拿钱,只是不许你踏进我的家门。汤姆既便无法容忍名誉被毁,但是还是对麦琪承担生活的责任。这如同汤姆的父亲塔利弗先生对其妹妹一家人一样,自己虽然破产了,还是怜悯生活困难的妹妹,坚持不让妹妹归还借款。

妹妹麦琪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女一性一的缩影。在那个年代,男人是主导,女人作为附属品。妻子必须顺服丈夫、家里的女一性一必须顺服男一性一。正如汤姆的零花钱总是比麦琪多,麦琪所做的事情总是要讨汤姆的欢心。麦琪一直渴望哥哥能理解她、支持她。她们没有太多的机会受到教育,工作机会少之又少。麦琪虽然比哥哥聪明,但是依然不能受到好的教育。麦琪想去工作也是受到舆论、身份的困扰,不能如同男人一般获得同等的工作机会。在一爱一情上,女人受到的折磨也远比男人要多的多。麦琪虽然与斯蒂文一见钟情,一方面苦于道德约束,一方面麦琪不愿意把痛苦加载在表妹露西身上,只能忍痛放手一爱一情。忠诚坚贞不光是指那些做最容易做到并且使自己最快乐的事情,忠诚坚贞也指不做损害人家对我们信赖的事,不做使那些在生活中信赖我们的人痛苦的事麦琪真是高贵纯净无私的!她对亲人朋友的一爱一都是那么的无私!

在读麦琪的童年时,麦琪的姨一妈一们对麦琪的话语和态度,总是或多或少的把我那原本已经忘记的童年又回忆起来,多少次似曾相似的话语都让我泪水涟涟。长辈的话语就是一颗种一子,无论是赞美、奖赏、肯定,还是挖苦、嘲讽和责骂都会深埋在孩子的心中。请我们所有的人,在看孩子时,带上赏识的眼光,赞美孩子。即便孩子有做错的事情,也就事论事,别嘲讽别挖苦。

仔细回想自己对亲人的一爱一,或者是亲人对自己的一爱一都或多或少如汤姆一般,是有条件的一爱一。从小我们的父母常说:你要是不听话,就没有人喜欢你了。到今天,我们也曾跟自己的孩子重复了这句话,虽然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学习会一爱一,也是一门终身的功课。

我们的一爱一正应该如圣经中说:一爱一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一爱一是不嫉妒,一爱一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一爱一是永不止息。

弗洛斯河上的磨房读后感(二)

文/张文敏

汤姆和麦琪最后紧紧拥抱着沉入水底,读到这个结局,我好难过不是因为死亡,而是在想,汤姆在死前有没有理解过麦琪的一爱一情、麦琪的坚持、麦琪从小到大对他的一爱一?麦琪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对费利浦的一爱一,除了承诺,是否是发自内心?她有没有想过斯蒂芬的一爱一?有没有想过她对斯蒂芬的一爱一和对费利浦的一爱一有何不同?

老塔利弗先生一爱一斗又大男子主义,但如此脾气暴躁的男人,对他亲一爱一的小女儿,连孩子的一妈一一妈一都不看好的女儿,有如此温暖的一爱一真让惊讶。心理受伤的麦琪,扑到爸爸怀里哭一场,就寻找到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他自己的经济在崩溃的边缘甚至已经崩溃后,仍坚持不让生活拮据的妹妹还她欠的一笔不小的财产,如果我会画画,我一定会画画这个真情实感的男人。

圣经上说:你最大的敌人就是你的家人,塔利弗太太把这句话完美的注释出来。本来发脾气要还她姐姐钱的塔利弗先生,经她好心一劝,坚持要抵押财产还亲戚的钱。这样的事,她在塔利弗先生活着时不知做过多少遍。而在破产拍卖时,她只想着她的漂亮桌布和瓷器。全书中,她作为母亲唯一做的一件正确的事情就是麦琪被哥哥赶出家门时,她没有任何犹豫的要跟女儿在一起。

三个姨母把亲情表现的刻薄绝势力。反复提及的遗嘱、妹妹破产拍卖会上并没有因为妹妹的恳求来伸手拉她一把,在外甥的生意有利可图时才愿意拿钱投资。一爱一把新衣服藏在箱底穿旧衣服的姨母、对身边人的大小事情充满眼泪的姨母、计算着先生死后能留给自己多少遗产的姨母,形象太鲜明,看一下就记得清清楚楚。

露西,温柔美好的人儿,有美好的一爱一情,殷实的家境。麦琪的到来使得她美好的一爱一情城堡坍塌,她选择了原谅,真是温暖人心的人儿。斯蒂芬,拥有公认美貌的未婚妻,父亲富甲一方,前途一片光明。而对自己未婚妻的表姐一件钟情。克制隐忍着一爱一情,冒险的私奔,因一爱一而放任可以如愿成为他太太的梦中人。事发后又写信告知大家,被他诱拐的女孩子的清白。因一爱一情流一浪一,因一爱一而归。我最喜欢他,多么的绅士啊,对一个人的一爱一可以不计个人得失,对一个人的一爱一可以勇敢放弃所有。麦琪死了,我想最伤心的就是他了,他是否会后悔没有之意带走他的一爱一人?

滴水之恩,涌一泉相报的勃波,是给破产的兄妹一爱一和安慰的第一人,且引领汤姆开始了他的金钱积累。他卖布给姨母的那段写的太棒了,我想到了【还乡】里的红土贩子,这样的人在文中出现的字数那么少,可是你看过后却会一直记得,想起时有种温暖的感觉。

兄妹同时死去,是我所不满意的。我一直希望看到结局,那种无论好或坏,能让我知道对方选择的结局,可是他们把生前的所有都抛下,就这样走了。死亡总是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出现吧,有谁能保证到死的那刻,所有的事都有明确的结局呢?不完满也许才是真正的结局。

关于李白的《赠汪伦》读后感


各位同学好友,我对一首古诗特别欣赏,就是那首说一个孤独漂泊的人就要离开朋友们远行他乡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送别的歌声的诗-------猜出来了吧,就是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诗写的太好了。起因是:一贯爱独自游山玩水的李白要到安徽南部时,当地一位叫汪伦的人是李白的粉丝,就给李白写了一封信:说来我家乡玩吧,我家乡是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处处飘香,引人入醉。李白一看,这个地方太好了,太合我意了。别的地方不去了,就去汪伦家乡吧。李白到了汪伦家乡一看,并没有汪伦信上说的美景。等他见了汪伦表示质疑时,汪伦才说出了实情:十里桃花----是指十里外有一处深潭叫‘桃花潭’。万家酒店-----是指这的酒店主人姓‘万’。只所以这样写信给李白,是因为我太崇拜李白的诗了。太想见见李白这位诗仙了。请你原谅。李白听了哈哈大笑。他非常理解汪伦的善意,和汪伦交起了朋友。汪伦极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了李白好几天。陪他吟诗游玩喝酒,他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有了好友,但是李白还是不愿在一个地方久留。他还是要到各地游山玩水,以便即兴作诗。汪伦看强留不住李白,就给李白准备了很多路上用的物品。同意李白到别处去。在李白独自一人乘船刚要起程时,汪伦带领乡亲们到岸边跳着舞唱着歌为李白送行。李白非常感动,就吟颂了这一首诗回赠汪伦。成就了这一千古绝唱。流传至今。它的诗情画意跃然纸上。历历在目。我非常感动。它成了我最喜欢的古诗之一。

[关于李白的《赠汪伦》读后感]

游褒禅山读后感


游褒禅山读后感(一)

学过【游褒禅山记】,王安石的形象在我眼前久久挥之不去。作为一位文人,他有着卓越的成就;作为一个改革者,他犯下了太多不可饶恕的错误。或许提到改革,多数国人会以为是历史的进步,但王安石所缔造的新法,却永远被历史所唾弃。选鲸了错误的方向,还打着尽吾志的招牌不懈地追求,这必然会为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

王安石的那番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言论,无疑闪耀着变革的光辉。而他尽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谆谆教诲,亦映照着王安石阔达的胸怀。但王安石真的可以问心无愧吗?我想,后人对王安石的评价大抵是言过其实了。

玖罢【游褒禅山记】,忆及【宋史】中对他和新法的种种恶劣评价,我掩卷沉思良久。忽然我发现王安石竟是那样虚伪。

纵观王安石的变法,条条皆是对百姓的压榨甚至于是对百姓的勒索。至于兴修水利,开垦农田,则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神宗时,有一年天下大旱,饿殍遍地。有御史将百姓的饥苦禀明皇上,痛陈赋税之重,王安石不顾众人反对,将那位御史发配从军,并借尧舜之事鼓励皇帝以保全新法,敢问王安石,这就是您所说的天变不足畏吗?一位合格的政治家,进退荣辱,皆当有范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安能为了个人的得失而忘却天下百姓,惩创正直之人?司马光掌握大权之时,尚能为王安石求得一谥号;而新一党一掌权之后,尽想对司马光等人开棺戮一尸一,由此可见王安石的狭隘自私。

以王安石的观点,新法不成,是因为他尽吾志而不能至。但在变法之前,他却三番五次拒绝朝廷任命;在罢相之后,他又多次辞职,这实在不能算是竭尽全力啊!

没有范文正公的胸襟;没有林则徐的正直;没有谭嗣同的英勇,王安石注定只是一个祸乱国家的小人,而非万民景仰的贤者。

游褒禅山读后感(二)

【游褒禅山记】中的我后来惆怅不已,未能在体力尚好、条件尚佳的情形下到达更深处,之后虽万分遗憾却也无可奈何。生活中的我们有时也常常这样后知后觉,这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小学语文课本中【小马过河】的故事:小马不知到底是该听松鼠弟弟的话,过河就会被淹死,还是听老牛伯伯的话,水很浅,能顺利过河?于是回家找一妈一一妈一。一妈一一妈一巧妙地引导他:自己试一试不久行了吗?!于是小马勇敢地抬起脚,在不深不浅中轻轻松松地过了河。这印证了古时陆游说的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有些事情也许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困难,缺乏的只是我们更进一步的探索一精一神罢了,有些事情也许不像旁人说的那样可怕,缺乏的只是我们再试一次的勇气罢了,巧妙地听取意见,正确地看待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也许,胜利就在不远处向我们遥遥招手呢!更进一步与退后一步,有时往往存在着天壤之别。机会对于我们每个人同样如此。把握好,豁然开朗,错失了,后悔莫及。

古语也在若有若无中暗示着我们: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等待与猜测,有时不一定就是明智之举,我最佩服的大发明家一爱一迪生就是行动决定一切的领军人物,他从不退缩,从不气馁,在探究中感悟,在感悟中实践,在实践中失败,却也在失败中崛起,他的成功,是由无数次失败堆砌而成的,他朝着自己奋斗的目标不断迈进,他不但立志,更是励志,展现了人生中最绚丽的华彩篇章。

游褒禅山读后感(三)

北宋文学家王安石有一篇游记,叫【游褒禅山记】。这篇文章我很早以前就读过,是讲作者游褒禅山的所见、所闻、所想。前半部是记录当地的一些风景和山的来历,后半段讲自己游该山的经历和感想。这次读后仍有启发,尤其是后半段。

前两天跟一个搞摄影的朋友聊天,聊起他们一行自驾西藏的经历,听来有点意思。

十几年前,国内旅游还不发达,旅行社很少,也没那么多人旅游。更没有开西藏旅游线路。

我这个朋友和另外几个人凑钱买了三辆旧北京212吉普,经过一番拾掇,基本能跑,一行人准备好行装自驾上路了。他们从格尔木走青藏公路,一路走走停停,遇山爬山,遇河过河,还算顺利,总算安全到达拉萨。那时,走青藏公路进藏比川藏公路路况好点儿。

到达拉萨后经短暂休整,他们驱车前往某地。在返回拉萨的途中,他们要经过一段像汶川地形结构那样的碎石山路。天已近黑,有人建议第二天天亮再走,也有人执意连夜赶回去。他们最终还是走上了夜路。

山路狭窄,一边是山石松动峭壁,另一边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和峡谷里湍急的河流。汽车走在漆黑的山路上,车灯的光线像萤火虫一般。事后他听当地人说,那条路经常塌方并山石滑坡,白天也时常有车翻下山涧,夜晚当地人更是不敢开车走这条路。当时,车上除了司机全神贯注地紧一握着汽车的方向盘,其他人都处于紧张状态,大气不敢出,只想尽快安全到达目的地。

我问他,你作为一个摄影工作者,为什么不把当时的情况记录下来,他说:嗨,哪还顾得上啊!

我由此想到,做任何事都需要有点献身一精一神,摄影工作者也是如此,没有这种一精一神,是拍不出好照片的。新华社记者在巴格达,头顶飞一毛一腿,泰然自若。假如我的这位朋友当时能拿起相机把那段经历记录下来,现在看看,一定会觉得非常珍贵,因为他拍到了别人拍不到的东西。

王安石写道:古人观之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要想拍到常人所拍不到的东西,除了要有超长的观察力,还要付出比常人更大的劳动的忍受更大的痛苦,要去常人去不了的地方。我这个朋友所走的路连当地人都不敢走,别人就更必说了,可堪称险远。达到了险远,没能有记录下来,于人为可讥,而在已为有悔,落俗了。

玖点古人的东西,还是有收获的。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