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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列宁曾说过:任何计划都是尺度、准则、灯塔、路标。当我们不知道如何进行项目的时候我们要为此安排好一份独特的方案。方案可以让我们在实践中更快地理清思路。符合要求的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工商商字[20xx]5号《关于印发××市工商局20xx年上海世博览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为20xx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现制定××分局20xx年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世博会标志保护;参展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保护;世博会组织机构赞助企业的商标保护;世博会期间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整治。
要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扎实开展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达到如下目标:深化对世博会商标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世博会商标的行为,使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得到全面保护;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标志)的保护。以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相关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
2、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世博会特许商品,带有世博会标志和世博会吉祥物形象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容易产生侵权行为的商品等为重点检查商品。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以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以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执法区域。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和广告宣传领域为重点监督环节。
(二)工作步骤
保护上海世博会商标专项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重点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侵权行为易发风险点的调查摸排工作,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的市场、路段和区域要有明确的执法计划、长效监管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重点是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市场环境。
各工商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确保主要乡镇商业区域的商业企业无假本文 冒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涉等窗口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窗口环境;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重点是落实监管力量,维护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组织力量,在重点市场、路段和区域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做好世博会期间世博会商标假冒侵权案件投诉受理、协调、处理和上报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世博会期间市场正常有序。
三、培训、宣传
(一)培训
分局在20xx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开展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工作,对世博会标志的权利情况、涉及内容、世博会标志保护政策原则、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重点是《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工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培训工作一是明确需严厉查处的侵犯世博会商标行为的情形;二是明确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和引导世博会商标使用行为的情形;三是明确世博会特许商品销售行为的管理要求。
(二)宣传
各工商所要大力宣传有关世博会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1、充分采用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庙会、集市,把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散发相关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2、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旅行社、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先期宣传工作达到告知、警示的目的,减少案件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
3、通过多种上途径及时宣传工商部门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相关做法、经验和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相关执法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

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格局。要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世博会商标保护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各工商所要及时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盲点进行整改,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在查处相关案件时坚持"四个结合",即要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结合;坚持保护世博会标志和保护与世博会相关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相结合。对于需要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核实有关情况的,应上报分局后以分局名义致函;对于侵犯世博会商标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情况和案件办结情况要及时报告分局。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加强与公平交易、法制、广告、市场等监管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共同做好世博会商标保护的宣传、监管、案件查处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将相关情况和监管难点等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集中整治各阶段的总结工作。各工商所要及时上报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整治措施和案件查处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和查处的重大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局,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工商所要在20xx年1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12月15日前,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分局,做好每个阶段整治工作的材料收集与装订工作。分局将在三个整治阶段中进行检查,确保世博会标志在我区得到有效保护,迎接省、市工商局的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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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的总体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防控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努力营造中国20xx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镇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盛会,结合我镇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大联动)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和重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型、群体性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四个确保”(即确保重要警卫对象和其他重要贵宾绝对安全,确保运营期间城市交通安全保障井然有序,确保上海世博园区各项运营活动安全有序,确保运营期间全市社会面保持平稳)的总体目标,以平安世博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依托,以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为载体,以落实安保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社区防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社会面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防范控制为重点,坚持专群结合,在现有群防群治队伍基础上,广泛深入动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世博会期间本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治安平稳、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20xx年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任务,保障我镇社会面防控工作的有序运转,成立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略

三、组建志愿者队伍

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镇统一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招募数量和工作规范。在机关干部、村(居)委干部、万千百人就业人员、社区群众、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志于安保工作的人员中招募平安志愿者,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区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开展安全宣传,劝导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开展看家护院、邻里守望等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在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做到平安志愿者全覆盖。本镇平安志愿者按照全市规范要求,实行统一标志、统一标识、统一编号。

四、强化基层基础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和居(村)委具体落实的原则,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深入宣传发动社区群众,重点做好九项工作:一是做好实有人口登记管理;二是落实精神病患者监护措施;三是加强社区防范巡逻,防范、减少治安、安全案事件的发生;四是落实不安定因素排查、控制责任制,努力化解社会突出矛盾和闹事苗子,及时报告突发、可疑情况;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教育,组织必要的消防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楼宇水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八是调整充实物业保安人员,对物业保安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九是协助开展低空慢速小目标的排查工作,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全镇三个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机制建设,会同居(村)委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现有综治社保、社区综合协管、物业保安、社工等群防群治队伍,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世博安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落实重点防控

加强社会面重点区域防范控制工作。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商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广场、绿地、地铁站点、天桥等公共区域,组织平安志愿者协助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治安巡逻、城市管理等工作,使流浪乞讨、乱设摊位、强买强卖、色情服务、制假售假、非法散发(招贴)广告等有损上海城市形象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重要目标防范控制工作。本镇涉及闵行区区委、区政府机关和上海瑞金国际学校2家区级反恐防范重点目标,要按照反恐防范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内部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对本镇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做到重点岗位重点防控。

六、开展社会宣传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通过镇党务公开网、政府网站和《莘庄通讯》不间断地报道先进典型、工作动态、创造性经验做法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以社会治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第2页

安、群防群治、公共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舆情危机的协调化解。

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主要路口附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上街协助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

七、明确实施要求

1、签订责任书。一是镇党委与各居、村委会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

2、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镇世博安保办既要及时加强面上指导,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又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

3、落实相关经费和奖惩措施。镇政府和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目标单位都要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以及平安志愿者工作的经费保障。对在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反映、举报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经查证核实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银监分局是对某银监局所管辖范围内银监分局的统称。我们为您提供了篇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请您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全面提升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水平,着力建设和谐的监管文化,营造“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创新创优、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有效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推动xx经济金融科学发展。xx银监分局决定加大推动政务公开,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原则

xx银监分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xx银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信息的分类

xx银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题分类法为主,分别是:

1. xx银监分局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2.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

3.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数据;

5. 重要人事任免,招聘录用和表彰信息;

6. xx银监分局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7.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则;

8.举报电话;

9.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10.其他应公开的重要事项。

(二) 公开的方式

1. 中国xx政府信息公开网;

2. 国内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

3. 新闻发布会;

4. xx银监局公告、年报等;

5. 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xx银监分局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在xx银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xx银监分局申请获取其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xx银监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5∶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xx市xx区xx

联系电话:xx

邮政编码:xx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xx银监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xx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xx银监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表格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4、申请的处理

xx银监分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更改、补充;对于申请要件完备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分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1、按照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xx银监分局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xx银监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xx银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路分局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公路分局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分局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挖掘廉洁元素,培育良好家风,根据中共**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和市公路局《关于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公路分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扎实开展以“做好家教、树好家风、建好家庭”为主题的家风建设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理、遵纪守法”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积极传承**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优良家训家规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导**公路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重家教、树家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建设,积极推动向善向上的正能量传播和优良家风传承,为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实现“重振雄风、再造高地”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

以“做好家教、树好家风、建好家庭”为主题,向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发放家风建设倡议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利用**公路子网站开设“家风建设”专栏和网络、展板、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载体,大力加强活动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家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好家风,真正把修身的标尺立起来,把齐家的底线划出来,把清廉的家风树起来,推动家风建设稳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月–9月)

紧扣家风建设活动主题,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分类分层次有序推进**公路分局家风建设。

1、开展“家风建设专题”活动。全面启动家风建设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先辈先贤的家规家训,围绕什么是家风、传承良好家风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传承良好的家风开展讨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发挥好党员干部在家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2、建立公路之家交流平台。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建立“公路之家”qq群或微信群,为干部家属提供一个相互认识,相互交流的平台。及时推送家风建设信息、好家风先进事迹、优秀家规家训家书和家风故事等内容,引导干部家属自觉培育良好家风,共同营造公路大家庭的良好家风。

3、建立干部家庭信息库。以各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干部家庭信息资料库,重点掌握干部家庭主要成员职业、党派、信仰、爱好、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干部家庭的信息变化,为开展家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4、拍摄家风建设宣传片。鼓励党员干部从现在做起,立下家规、晒出家训、讲述自己的家风故事,征集一些素材,拟组织拍摄一部以家风建设、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公路宣传片进行宣传,最大程度发动党员干部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用家风建设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5、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或家访,年底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通过谈心谈话和家访,了解干部家庭状况,全面掌握他们“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情况,并把走访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测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6、评选最美公路家庭。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最美交通家庭评选活动,按照市公路系统开展最美公路家庭评选活动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家风建设的八个方面论述评选出分局最美公路家庭上报市公路局,并将相关材料在**公路子网站专栏进行宣传,以身边的典型示范引领家风建设。

7、开设家风建设读书会。收集查找百家姓氏特别是**籍历史名人、革命先烈和各行各业成功人士的优秀家训家规和家书,深入挖掘背后的故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进行家风建设专题讲座,弘扬优良家风,增强大家对家风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分局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开设家风建设读书会,邀请大家诵读家训名篇佳句、讲述家风故事,传承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培育道德正能量。

8、开展“公路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工会、关工委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一次“重走红军路”、“瞻仰革命遗址”等红色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干部进社区共建活动,树立道德情操,培养良好风尚;组织一次职工亲属“廉政书画”比赛活动,缓解工作压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同时开展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

9、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廉洁家风教育,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到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集体接受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观看一次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向党员干部家庭发放一本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落实全体党员签订一份“廉洁家庭”承诺书;组织干部及其家属撰写一封廉政家书。通过“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家规、家训、家风等传统文化与廉洁文化建设相融合,筑牢干部亲属的廉洁防线。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9月以后)

在开展系列活动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适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巩固活动成果,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密切联系实际,探索建立考评激励、教育引导、定期报告、监督检查等家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家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分局成立以局长詹进军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和道班班长为成员的家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家风建设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抓好结合,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与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相结合,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过家庭传导,强化党员干部“严以修身”意识和“从严治家”理念,与家庭成员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宣传橱窗、展板、电子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各单位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对活动中的亮点和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要深入实际、及时宣传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选出党员干部中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的先进典型,不断掀起活动热潮,推动家风建设深入开展。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2016〕x号),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诚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优先在xx、x、x、x等生态脆弱区域乡镇和泥汊、刘渡等沿江血防疫区实施封山育林、坡耕地及水生态综台治理、长江防护林及林业血防工程造林。到2020年,封山育林2万亩,贫困乡镇营造林3万亩,同时,对5.4万亩退耕还林、20.1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培育巩固。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x镇、x镇、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翻环境“问题村”项目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西河、永安河、花渡河和黄陈河等重点水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边远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

(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巩固完善好公益林管理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巩固现有20.1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偿,进一步公益林保护扩大成果。对贫困乡镇的人工造林2016年仍按照县政府x政〔x〕xx号文件整合资金给予补助,2017年后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力求对造林补助标准不降,进行激发贫困乡镇通过开展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继续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等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创建1个森林城市、1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科技兴林示范户,高标准新建森林长廊100公里,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无为林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市环保分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分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分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分局深入开展“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区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新一轮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区委和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转变增长方式,调优增长结构,实现资源城市转型”工作主题,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发展,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观能动作用,抓学习提能力、抓创新提标准、抓规范提效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为推进全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有力契机、增强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谋划、推进活动,真正把活动效果落实到促进工作、推进科学发展上。
(二)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工作,又着眼长远发展;既着力解决问题,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既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又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既发挥环保部门环境监管作用,又发挥企业主动管理作用,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效果,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三)坚持分类推进。区别不同科室分工和监管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确定活动的目标任务,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努力实现活动效果最大化。
(四)坚持群众参与。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有为,促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落实。
一是发展理念实现新转变。立足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区情、局情认识,不断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开拓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事争一流、追求卓越的价值取向,勇于承担重任,敢于攻坚克难,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成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强化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能力,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的能力,攻坚克难、推动落实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三是发展定位得到新提高。围绕全区“4+3”现代产业发展定位,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着力发展新型能源业和绿色产业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和产业布局,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京西卫星城市和低碳经济先行区。
四是发展难题获得新破解。把握关键,统筹力量,合力攻坚,切实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五是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围绕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树立优化发展环境意识,凝聚实干,创优争先,实现项目审批服务透明化,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激励创业的人文环境。
六是发展机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完善,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是推动全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赶超跨越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任务。20xx年要通过开展集中活动,力争在四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局上下形成自觉追求“三提升”的思想共识,确立实现“三提升”的有效措施,解决一批制约“三提升”的突出问题,初步建立有利于实现“三提升”的体制机制,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31日)“三提升”活动全面展开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学习传达区委和市局关于深入开展“三提升”活动的有关精神,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前期谋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在3月30日召开全局深入开展“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局长作动员讲话。

市环保分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二)集中学习、对标定位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30日)
1、开展“广学博采,提升能力”主题学习月活动。结合“三提升”活动,全面落实区委八届五次会议精神,制定全局集中学习计划,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用讨论和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列著作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局情实际,以学习现代产业、城市管理、信息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新知识,以及服务全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所需要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为重点,学习借鉴外地好做法好经验。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有记录,集中学习时间为一周左右。
2、培树典型,树立学习导向。按照全局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安排,结合实际,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内学王永利、外学王彦生”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赵治海做科技攻关能手、学郭建仁做干事创业标兵”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学习的榜样、创新的代表、实干的典范、廉洁的楷模、服务的标兵。
3、全方位开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活动。通过找差距、定目标、寻路径,明确对标定位的三个层次:即要放眼区外,找准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瞄准国内、国际一流水平和先进标准,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对标,致力打造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的行业、产业和企业龙头;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要瞄准干得最好、干到极致,力争好中求好、精益求精。在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向一流水平、最高层次看齐,以此为核心取向,高起点定位努力方向。领导班子要开展“对照群众意见查不足、对照最高标准看差距、对照专家和群众建议找问题”活动,认真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谋划措施,谋划长远发展定位和确定阶段性目标,形成领导班子的《对标定位报告》。在《对标定位报告》中体现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推进方法和保障措施,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评议,并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把“三提升”活动做为推动“两项”活动整改提高的重要载体,统筹安排、深入推进。积极进行查漏补缺,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推进台账,确保落实到位。4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提速增效,优化环境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1、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围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2、继续深化“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加强对行政审批中心人员管理、进一步促进服务“窗口”亮起来,着力解决职责定位不明确、管理松散等问题,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水平。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铺张浪费”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狠刹不良风气。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使全局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快捷、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集中攻坚、破解难题阶段(20xx年5月1日----8月31日)
1、开展“对标定位”集中攻坚行动。开展“百日集中攻坚”活动,对整改方案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逐一落实兑现,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7月底前要完成95%的整改任务,年内拟突破的重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效。
2、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对“三提升”活动半年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查漏补缺。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区“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深入分析检查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根据区委分析评价的结果,加大力度,进一步继续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将制定的推进方案于9月25日前报区“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强力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利用二个月的时间,按照制定的推进方案,进行新一轮集中整改和攻坚行动。要针对调整优化结构、应对金融危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强力推进,认真落实。对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及时与上级沟通,上下联动、左右联系、合力破解。
(七)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健全长效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约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体系。
2、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培强基本队伍、筑牢基本阵地、健全基本制度、抓实基本载体、落实基本保障,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五、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领导力量。结合单位实际,调整充实力量,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要强化协调指导。“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从本局实际出发,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工作简报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全局深入推进“三提升”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推进“三提升”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16〕69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实施内容

(一)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2.落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实统筹协调、经费保障和督促检查等责任,全面组织落实好本行政区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相关工作,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留守儿童情况排查、台账建立、发现报告、救助保护等职责,通过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培训、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父母委托其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监护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被委托人监护能力进行评估,经评估确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应予以纠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对象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关爱保护。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开展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4.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民政、公安部门作用的同时,还应积极发挥法院、检察院、人大内司委、网信、综治、发改、司法、财政、人社、建委、房管、农委、卫生计生、文广新、统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的作用。应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考核、评估、奖励、问责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和落实,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监督指导、摸底排查、教育关爱、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跟踪回访等关键环节和工作任务中积极承担责任、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5.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政策资源,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关爱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6.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多种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爱心捐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村闲置公用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加强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明确机构的准入门槛,推进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二)建立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县(区)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季度核查,及时更新。县(区)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县(区)级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信息。

2.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建立评估帮扶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立即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5.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

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初步建立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机制,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三个一样”要求,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建立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本级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健全保护网络。县(区)级民政部门要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和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资源,明确专人担任儿童保护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指定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儿童保护专干。学校应安排教师兼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辅导员。

(四)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统筹农村少儿活动场所等设施资源,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生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服务。

(五)强化激励问责。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纳入有关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六)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于每年底前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


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及《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人工造林扶贫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宜林地进行人工造林,鼓励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每亩给予造林补助500元。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发展退耕还林树种调优等后续产业,并按照退耕还林调优政策给予补助,扩大退耕还林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64.57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每亩补助500元,主要对毛竹、油茶等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每亩补助95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每亩补助10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县扶持6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积极安排贫困户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对发展香榧采用5年生以上香榧嫁接大苗造林,经验收合格,最低给予400元/亩补贴;采用5年生以上的香榧嫁接大苗零星种植香榧,按照成活株数每株补助20元(具体补助标准参照xxxx年香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积极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资金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设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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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533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三)实施“555”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主要针对毛竹、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等措施,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200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5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山核桃等特色经济基地,全市扶持45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山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市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乡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巩固农网改造及户户通电工程成果,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全乡配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线路清理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电,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政府、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秀忠
副组长:向珍武
成员:杨全宇胡振清陈泽权张慧向玉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土供电所,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一方供用电平安。
四、工作重点
1、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建筑物、构建物等。
2、整治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
3、整治收购电力器材的废旧收购网点。
4、整治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的其它线路和设施。
5、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村坚持党政一把手来抓,负总责,强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网络,每个组都要有人具体负责,有信息联络员。
2、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氛围。
3、全面深入推行电力设施保护“三包”模式
农村电网线长、点多、面广,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与人民生产、生活联系相关,仅靠供电所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保护必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各村组、居委会要将农村电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各村要与各组、农户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通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三包”管理办法,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村、到组、到户。
4、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国土资源、电力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和合作,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将电网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在规划中预留电力通道和建设用地。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凡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村、组不得签批同意兴建或修建的意见。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电力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确保规定的电力线路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5、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五个一”专项清理活动
经过2001-2002年的农网改造,配电网络逐步完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率不断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线路通道的清理,仅依靠专职电工已不能清理到位,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是各村与供电部门联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组、群众集中清理一次线路通道,公安、林业、国土部门要大力支持,供电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对危及电网安全的房障、筑障及林木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限期撤出。三是严厉查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爆破作业、取石、取土、修建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对在电力杆上安装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线路或设备、各种标示牌、广告牌等要进行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非法收购废旧电力器材的网点要严厉打击,堵住销赃渠道。
6、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犯罪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如有线索,公安、供电、所在村组要迅速行动,严厉打击。不定期经常开展夜间巡查,对有贼心的不敢偷,建立常效机制,常抓不懈,对已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组织专

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巩固农网改造及户户通电工程成果,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全乡配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线路清理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电,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政府、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秀忠
副组长:向珍武
成员:杨全宇胡振清陈泽权张慧向玉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土供电所,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一方供用电平安。
四、工作重点
1、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建筑物、构建物等。
2、整治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
3、整治收购电力器材的废旧收购网点。
4、整治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的其它线路和设施。
5、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村坚持党政一把手来抓,负总责,强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网络,每个组都要有人具体负责,有信息联络员。
2、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氛围。
3、全面深入推行电力设施保护“三包”模式
农村电网线长、点多、面广,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与人民生产、生活联系相关,仅靠供电所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保护必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各村组、居委会要将农村电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各村要与各组、农户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通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三包”管理办法,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村、到组、到户。
4、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国土资源、电力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和合作,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将电网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在规划中预留电力通道和建设用地。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凡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村、组不得签批同意兴建或修建的意见。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电力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确保规定的电力线路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5、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五个一”专项清理活动
经过2001-2002年的农网改造,配电网络逐步完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率不断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线路通道的清理,仅依靠专职电工已不能清理到位,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是各村与供电部门联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组、群众集中清理一次线路通道,公安、林业、国土部门要大力支持,供电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对危及电网安全的房障、筑障及林木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限期撤出。三是严厉查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爆破作业、取石、取土、修建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对在电力杆上安装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线路或设备、各种标示牌、广告牌等要进行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非法收购废旧电力器材的网点要严厉打击,堵住销赃渠道。
6、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犯罪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如有线索,公安、供电、所在村组要迅速行动,严厉打击。不定期经常开展夜间巡查,对有贼心的不敢偷,建立常效机制,常抓不懈,对已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组织专[page_break]班,抓紧破案,依法惩处,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对收购废旧物资的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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