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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列宁曾说过:任何计划都是尺度、准则、灯塔、路标。为了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须制定几套备选的方案。有效的方案可以降低变化带来的风险。你是否正在收集和整理方案相关范文呢?你也许需要"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这样的内容,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迎检工作机制,特制定我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察时间

省环保督察组预计于**月**日至**月**日对**市开展环保督察,并对三分之一的区县开展下沉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预计**年上半年对**省开展环保督察(约30天),具体督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督察内容

中央、**省环保督察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开展,主要针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工作。

督察组将重点调阅**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等方面文件资料;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个别谈话,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部门、环保系统、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敏感点等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督察组进驻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迎检机构

(一)成立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设置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综合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维稳案件组、宣传信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按工作职责统一抽调人员,分组推进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明晰职能职责。各科室、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环保督察主要是“督政”,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从发展方式、科学决策、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政绩考核、干部评价、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参照省委办公厅《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委厅〔2016〕87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迎接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本单位环保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按照**区、街道两级要求,总结**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群众反映集中、多头投诉、重复投诉、新出现的环境问题查实处理,切实整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专项督察通报、市环保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督察小组梳理出来的各项问题。

(二)完成资料汇总组卷。各社区、科室对照督察组要求的环境保护督察资料清单,立足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按照环保督察系列要求,逐项梳理核查各类资料,扎实建立台账,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汇总,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每份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资料目录电子件,按照督察组要求报送,做到随要随报、随问随答,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文件资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督察组将视为未开展。

(三)落实督察组交办事项。按照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督察组交办的资料报送、个别谈话、座谈会、信访案件办理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向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汇总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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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xx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xx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三个率先、三个高于”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标本兼治、系统施策,严格标准、确保效果”的原则,以解决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契机,在全县集中开展整治生态环境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加快建设“两富两美”小康新武功。

二、整改目标

到2018年底,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xx)、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明显下降,县城优良天数较2016年增加5天以上;我县境内渭河流域段地表水质达到并保持渭河水功能区划要求的IV类水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县城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地表水水质保持或优于IV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三、整改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

1.提高政治地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县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作为县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纳入教学大纲和学习培训计划;作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正确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为武功经济更快发展控握新优势、提供新动能。

2.坚持党政同责,实行属地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落实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中共武功县委办公室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保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每年向县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3.落实“三项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和xx市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实行“一票否决”,着力强化“不要污染的GDp”导向,切实解决“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保障。县财政逐年增加环境保护预算投入比例,持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投入,并将环保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筹集和整合,不断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环保投融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全力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5.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13”攻坚行动。实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全面完成2018年铁腕治霾工作任务,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拆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等措施,全年内削减煤炭14万吨;6月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清零”目标及63辆达到报废年限低速汽车淘汰任务;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拆除全县范围内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执法监管,全县xx家涉气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升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水平,健全完善与xx市、杨凌区及周边县区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现重污染天气同防同治。

6.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落实推行河长制,确保我县境内渭河流域段水质不断向好。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武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6月底前进水运行。

(三)逐一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7.集中力量整改具体问题。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6个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明察暗访、评估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复核时“无一例反弹、无一例无故不整改到位”。

(四)认真做好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追责到位

8.从严从实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需要追责的问题,依照《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属于“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处理;属于“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处理;属于环境违法的,由县环保局牵头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9.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严格执行煤炭、建材去产能政策,稳步淘汰僵尸企业。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涉煤、化工、造纸、印染、水泥、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格清理取缔违规“散乱污”企业,用生态环保引领和倒逼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力争到2020年,形成趋于合理、创新驱动、多元支撑、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xx.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思路,以实施武功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重点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东方纸业入渭口湿地基础设施、设备安装、水生植物栽植、绿化美化等建设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按照市上要求开展“严控污染源·善待黄土地”行动,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

11.健全部门环保工作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等方面,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同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xx.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四级网格日巡查、三级网格周汇总、二级网格月调度、一级网格季点评”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环境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信访问题严重、小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13.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期间交办的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加大xx369热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力度,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县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整改台账,通报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以下简称县整改办),办公室主任由樊正乾同志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办(社区)、各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整改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加强情况通报,每周按照市整改办要求按时向市整改办上报整改进展。整改办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动态进展台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牌督办。

(四)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县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我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全面覆盖"原则,改革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环境监管格局,实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死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规划落实到位。

(二)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监督全县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格,做到监管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

一级网格: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领导为全县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行使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县网格化体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调度、督促工作具体开展;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具体工作;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承担具体责任。

二级网格:全县共划分1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个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应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建立县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把国控、省控、县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县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检查。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由各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监管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管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二)网格职责。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提升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县(一级网格):县政府对全县的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饮用水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全县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工作。

镇(乡、街道)(二级网格):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环境工作负总责。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带领所属网格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明确责任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村(社区)(三级网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上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本级环境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网格职责。

环保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执法,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发改部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本行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负责统筹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经贸部门:组织实施全县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制定和发布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实行监管;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采取措施推进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况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科技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监察部门: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纪监督问责;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环境问题行政责任的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部门预算程序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贯彻中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我县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加强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推进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人社(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环境问题问责调查结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

国土部门: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手续;开展地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负责国土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开采和粘土烧砖等行为。

住建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并经批准后依法实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防范违法开工建设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督促和指导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负责辖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交通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实施港口、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水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水利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及治理,预防和治理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厂建设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负责城镇供水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农业部门: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指导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

林业(园林)部门: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对林业(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加强县城园林、绿地、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要素的保护。

投促部门:坚持"环保优先",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机动车燃油的供应管理,推动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工作。

文广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止噪声、震动等污染环境;组织、协调我县有关媒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布环境公益广告;指导和监督媒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利用环境问题恶意炒作和新闻敲诈等违纪违法行为。

卫计部门: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研究结果,协助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审计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考核。

国资监管机构:督促监管企业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严格奖惩;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自觉接受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充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工商监管的参考内容;依法加强对进入县场的野生动物和其产品监管,防止污染环境;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受理企业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负责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对用于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

安监部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统计部门:将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法制部门:审查、修改有关县政府组成部门起草并报送政府的加强环境保护地方性草案、规范性文件;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面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违法等不符合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单位,不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对环境污染违法单位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税收征管及税务稽查、进行纳税评估、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通过税收的县场杠杆作用,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金融管理部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环境保护信息,加强授信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信贷;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监管部门:支持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供电部门:负责监管能源行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作出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停、限电措施;监管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依法对违规发电企业采取吊销发电上网许可证等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提供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信息,拟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在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督查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监管,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的督查。巡查工作中,对于网格内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督查工作中,对于下级网格机构,原则上上级机构应做到每季督查1次以上。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级网格面对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或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原则上应在半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抽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各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工作;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或相关部门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大胆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以案说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编办、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水务局、投促局、卫计局、审计局、林业局、安监局、市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安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适时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机制。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发改、经贸、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要服从所辖行政区域的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情况。

环境保护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绿发〔20xx〕10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州六届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环保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进环保事业科学、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创先争优”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是:
1.支部班子好。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支部班子健全团结;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班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工作机制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环保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完善,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工作业绩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5.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
1.理想信念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岗位业绩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4.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决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态度认真,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局党支部要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方法步骤根据县委的部署,我局“创先争优”活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7月结束,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向党的十八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xx年5月中旬至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按照县委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支部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对全局活动开展做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有关政策原则,为开展好活动打好基础。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州县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增强内在动力。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xx年6月—20xx年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学

环境保护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在此基础上,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开展“五项活动”:一是“党性教育”活动,结合实施党员“双育”工程“,通过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强化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在20xx年“七一”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报告,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二是“岗位奉献”活动。围绕我局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组织党员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创新实践等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三是“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员暑期模范岗”、“基层党组织民主恳谈日”、机关干部“三走进”(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帮扶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活动阵地、制度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xx年7月—20xx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树立典型。根据情况确定3-4名单位模范党员,进行典型经验交流。二是对标定位。各党支部和全局所有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践行承诺。结合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把公开承诺作为落实整改措施和为民办实事的有效途径,公开承诺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的工作措施,公开承诺党组织和党员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下功夫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本地本单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xx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全面回顾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二是搞。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我局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考核,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位。要建立组织机构,局党支部成立由李雄军任组长,普公强、胡静蓉任副组长,支部委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领导责任,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把挂钩联系点抓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要坚持领导示范带头,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体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同志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带好头、作表率,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紧抓好有关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局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全体党员要对局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要加强同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为全局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目标要求和活动安排,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把宣传工作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

街道办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xx区人武部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从落实、构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把政治合格、作风正派、身体优良、热爱国防的有志青年送入军营,圆满完成我街道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四个小组:

政审组:

体检组:

资料组:

后勤组: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和省、市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这个根本出发点,紧密结合今年的征兵工作形式,大力加强对《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意识。

三、征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xx区人民政府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经我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街道征兵工作大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是7月10日至21日),主要是成立和平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兵工作方案,印发各类征兵工作资料,召开街道征兵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传达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初检初审、确定送检对象阶段(时间是7月22日至31日)。第三阶段为体检、政审、文化测试实施阶段(时间是8月1日至8月25日)。第四阶段为复检复审、新兵走访、定兵、服装发放阶段(时间是8月26日至9月5日),并做好新兵起运前的准备工作。第五阶段为新兵运输阶段(时间是9月6日至9月20日)。第六阶段为征兵总结阶段(时间是9月21至9月30日)。

四、关于搞好征兵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严格征兵条件:户口在响水乡派出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国防事业的适龄青年都可参检参选。征集年龄:1、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2、女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3、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男青年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其它条件:1、农业户口男性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男性青年应具备高中(或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视力正常,身材匀称。2、女兵具体征集由市军区组织全程负责。要求:应征女青年身高1.58米以上,视力正常,身材匀称,品貌端正。3、所有应征的男、女青年还应自行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平台已开通,直到8月5日报名截止,网址: .

(二)征兵工作宣传:征兵政策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广泛宣传《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九华电视台,九华周报以及流动宣传车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固定黑板报等方式,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全民国防教育,引导人们居安思危,致富报国,引导年轻一代正确处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激励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响应祖国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要在我街道形成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依法征兵的良好氛围,切实使征兵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执行政策,严格程序,切实搞好审查把关。一是严格基层推荐把关。各村(社区)应切实把现实表现好,文化程度高,身体和年龄符合条件的预征对象推荐上送,坚持在经过兵役登记的预征对象中征兵。二是严格体格检查把关。要请乡卫生院挑选思想好,责任心强,技术精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队伍,搞好新老搭配,搞好业务,严格按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检,应征青年病史调查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确保新兵身体合格。三是严格政审把关。严格落实平时考查、三级审查、区域联审和外调取证工作,突出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特别要把外出务工,人户分离,长期待业的青年作为审查重点,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四是严格文化质量把关。各级采取有效措施,在动员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征的同时,普通高校在校生,特别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高文化素质的适龄青年作为宣传发动的重点对象。同时加强审查,防止假文凭、假学历的现象。五是严格审批定兵把关,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坚持集体定兵,按程序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对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合格的青年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高文化素质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入伍。

总之,今年夏、秋征兵工作还需加强廉洁征兵力度,加大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组织协调能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确保兵员质量为核心,强化责任,严格征接纪律,实现无责任退兵、无腐败行为、无军地纠纷的目标,动员一切力量,发挥好各部门的作用,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进一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6号)文件要求。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模式,构建一个覆盖式我镇辖区、专人负责、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格,使我镇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一个大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实现环境监管“联合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及“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要求,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及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环境监管。

三、监管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重点企业“一企一人”,其他企业到片包干到人;规范执法行为,巩固监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四、主要工作

(一)网格化划分

我镇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为镇政府、村(居)委会、村小组三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1、镇政府为镇一级网格,从属于县二级网格。

2、镇二级网格单元10个(村委会数),以村(居)委会辖区为网格单元;镇三级网格单元117个(村小组数),以村小组划分为网格单元;镇二级网格、三级网格从属于县三级网格。

镇长为镇一级网格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镇二级网格责任人。村小组长为镇三级网格责任人。

对我镇辖区内重点企业执行“一企一人”责任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对江西德标陶瓷有限公司、弋阳建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本镇的重点企业名单)进行环境监管。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改、及非法小冶炼、电子垃圾焚烧、塑料粒子制造等落后生产加工作坊的取缔关闭拆除设施等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管;对违法建设项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级网格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三级网格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及非法小冶炼、金属熔炼提取、塑料粒子制造等落后生产加工作坊、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为切实保障环境监管网格的正常运行,镇一级网格在县一级网格对应的网格片区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镇一级网格由镇长挂片负责,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环保员负责具体监管,镇二级、三级网格信息员原则上分别由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兼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镇三级网格信息员向镇二级网格信息员报告,镇二级网格信息员向镇一级报告,镇一级网格责任人向县一级网格片区责任报告,同时,镇三级、二级网格信息员也可直接向县一级网格相应片区责任报告。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人报告。

2、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或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报请县政府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试行阶段(2015年10月8日—10月25日)

召开动员大会,并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网格划分情况报县环保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6日—12月15日)。

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落实有关人员的监管职责和工作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全面实施阶段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行动不及时的单位全镇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工商、派出所、供电、安监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胡巍同志任专职环保员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保监管网格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镇政府班子成员挂片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网格单元的责任人及有关联系人,防止出现责任人休假或出差导致无人管理的情况。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将镇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监管网格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化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环境保护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共绵竹市委、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决定》和《中共绵竹市委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主线,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水平,为我市实现重返县域经济“十强”行列,争创全国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和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工作活力,构建矛盾预防控制体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围绕创新社会服务模式,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服务力度,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专栏简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本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各科、室、站、大队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20xx年

(二)加强环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为加强我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和环保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提高现场执法能力,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根据省、德阳市的安排布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组织人员参加。

完成时限:20xx年(或根据省、市安排)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和“三户”的评选活动,在全局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加强对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办公室牵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完成时限:每年

(四)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评估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1、加强污染源现场环境监管。落实日常监管监察职能,开展对工业企业、 工业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村面源污染等现场监察工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督查和验收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重抓好涉重金属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3、继续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检查和实施,落实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要求企业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预警能力。

4、切实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办理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的维护管理,确保24小时畅通。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制,落实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热线举报,要规范用语,认真听取,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容易产生不稳定的环境矛盾和问题,主动提前介入化解,加强对存在的环境不稳定因素进行跟踪督办,密切关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四)加强行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

环境保护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正的环保队伍。

深入开展环保系统行风整顿,切实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环保部“六不准”制度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风清气正的环保行风,确保廉洁执法。

责任领导:林迎春

负责科室:各科、室、站、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布署阶段:20xx年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布署,层层动员。

(二)重点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具体实施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创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三)全面延伸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现工作特色,展示工作亮点,确保工作完成。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至20xx年12月,全面总结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接受全市检查验收。

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国策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对长沙市环保工作以及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的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长沙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断加快长沙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步伐。同时,为深入贯彻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和推进长沙市“三化”进程以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和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组织机构成立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汪湘陵、黎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邬恩波、周国强、刘绪甲、李志坚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理教处、宣传处,市环保局办公室、宣教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参加媒体1、主流媒体:长沙晚报、星沙之声、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长沙电视台经贸频道、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星辰在线、红网。2、配合媒体: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经视等。3、特邀媒体:重要活动邀请中央、省里的新闻媒体,中国环境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省交通频道、湖南都市频道、当代商报以及金鹰之声等。四、宣传安排(一)新闻宣传: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大家谈环保阶段(7月)1、报道内容:(1)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2)大力报道全市整治环境违法排污环境执法的一系列“劲风行动”和工作会议上的有关举措,重点报导大型执法行动;(3)大力报道“静音行动”的实施,重点打击噪声污染,突击整治娱乐行业违法排污的扰民行为,特别重点报道环保首开先河的“娱乐业举行环保听证会”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现场直播。2、报道要求:(1)主流媒体、配合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专版,电台、电视台要制作宣传片专题,不仅要作好动态报道,而且要作好重点报道;电视台各专业频道要根据自身特点,在作好动态报道的同时作好深度报道;在政法频道上《政法报道》专题设立大型策划报道。(2)市属主要媒体要于7月10日起设“一把手谈第一国策”专栏,对九个区、县(市)长和两个工业园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主要领导作客新闻会客厅向市民谈环保国策;(3)在星辰在线、红网以及新浪等网站的“你说话吧”策划1—2期环保话题,对有关娱乐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和倡导绿色生活等内容开展讨论。3、报道目的:实现环保国策历史性的转变,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使大家解放思想,进入状态,迸发激情,凝聚力量,达到方向上把握、战略上谋划、任务上明确。第二阶段:部门抓环保阶段(8月到9月)1、报道内容:(1)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告》;(2)大力报道“蓝天行动”的实施,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油烟和燃煤锅炉烟气污染;(3)大力报道清洁能源的推广情况,对积极整改后效果较好的单位经验进行推广,对不改烧清洁燃料、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曝光。2、报道要求:(1)长沙市将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记者通气会以及有关情况的通报会,请省、市属媒体做好相关报道;(2)在长沙晚报等媒体开展“我为长沙的‘蓝天碧水静音’献一计”(暂定)征文竞赛,请各行各业各部门和全市人民为长沙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出谋划策;(3)请特邀媒体对执法情况和一些热点问题作好重点报道。3、报道目的:使各级尽快进入状态,激发主动精神和创新意识,主动把握排兵布阵,标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突破口。第三阶段:企业搞环保阶段(10月到11月)1、报道内容(1)大力报道“净水行动”的实施,重点整治水污染源,打击影响湘江流域长沙段饮用水源安全的不法排污行为,关闭、取缔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企业;(2)大力报道我市在推进“三化”进程中须加强整治的环境问题,重点报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即未开展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的;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就擅自投产的;办理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但不按要求进行运转、未达标排放的;(3)大力报道污染单位整治后的成功经验及启示,报道各部门在执法中涌现出的好的典型(人和事)。2、报道要求(1)主流媒体的报道要求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体现特点,利用多种形式,把报道做深做活。配合媒体、特邀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做好重头报道,充分展示长沙市各行各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2)请主流媒体以及网络发挥各自特点,浓墨重彩对“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作全过程、全方位采访报道;(3)一些市属媒体和网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举行听证时进行同步直播。3、报道目的:调兵布阵,严格准入政策,使环保工作出成效,促进“三化”进程。第四阶段:各界促环保阶段(12月)1、报道内容:(1)大力报道“警示行动”的实施,着重治理扬尘,拆除烟囱,严查死灰复燃的“五小”企业,严查小烟囱违法使用;(2)大力报道城管、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为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的工作;(3)大力报道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宣传。2、报道要求(1)在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开展长沙市“环保国策知识竞赛”,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一年来的环保工作回顾等;(2)请中国环境报在头版或重要版面刊登长沙市环境执法“劲风行动”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3)请主流媒体和配合媒体对重点人物进行人物专访,在相关版面或栏目进行重点刊播。3、报道目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形成合力,层层抓环保,层层谈环保,层层抓落实。(二)教育宣传1、于9—10月在长沙“领导课堂”举办一次环保讲座,旨在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2、为了提高市民的环境文化素养,倡导绿色消费,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于8—9月在“市民课堂”开设环保论坛,并将讲学内容制成光碟,下发到各社区、街道、乡、镇(场);3、制作一期环保内容的宣传专报,张贴到各社区、街道。五、总体要求1、领导高度重视。市属各新闻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报道机构。要有周密的报道计划,有精心的策划,要有过硬的记者队伍,把这次报道做深、做活、做出影响。营造轰轰烈烈的舆论氛围。2、报道形式要多种多样。要通过信息、言论、图片、花絮、专题、专版、特刊等多种形式,不惜版面,不惜时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长沙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成功经验。重点报道长沙市环境执法“劲风行动”开展的情况,要做到可读性强、可视性强、现场感强、冲击力强,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3、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从现在起,市属各新闻单位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鼓舞全市人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要根据每个阶段宣传报道的要求,开辟专栏、专题、专版。要做到天天有内容、周周有报道、月月有重点。3、公益广告宣传。长沙电视台所属频道要从7月1日起,每天要在重要时段播放2次以上的环保公益广告,长沙晚报要定期刊出一定版面的环保公益广告,红网、星辰在线要制作专门的网页。4、录播课堂专题片。长沙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全程录制“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并制作成专题片在所属频道播出,同时制作成200张DVD赠送给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和100个整治验收的社区。5、优稿评选。年底,由市委宣传部、长沙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围绕本宣传方案开展的新闻报道进行评比表彰,拟评出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奖和新闻报道优稿奖若干,并予以奖励。六、具体工作安排1、请市属媒体将具体新闻宣传方案于7月5日前交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2、有关举措的新闻背景资料和环境执法情况的综合材料,以及知识竞赛的有关内容,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3、7月初,召开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负责人协调会,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长沙市环保局负责;4、组织各有关媒体集中采访,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长沙市环保局负责;5、本次方案的新闻宣传统筹协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教育宣传的统筹安排由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理教处、宣传处负责;6、“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的专家邀请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7、集中采访、会期报道、接待记者、优稿评选和知识竞赛、光碟制作等各项费用,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二00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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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9月24日召开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通96号)及地区环保局《关于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地环发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环保系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国家扩大投资、大规模开展工程建设的背景下,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全局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视频会议》要求,开展综合治理。我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央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从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角度出发,对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认真开展自查(12月30日-1月30日)。要抓住以下重点进行自查和检查:第一,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按照规定足额使用:第二,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保审批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国家和省拉动内需的项目符合环保规定;第三,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清查,严格防范以扩内需、保增长为借口盲目投资,强力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第四,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第五,对涉及饮用水源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第六,着力做好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核与辐射安全。
责任单位: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12月-20xx年10月)。要抓住审批管理环节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在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中“越权审批”、“拆分审批”以及降低环评文件等级( )要求的行为;违反“四个一律不批”等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规定的项目进行审批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法定审批程序的行为;违反中央、省、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和专项整治资金等资金审批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三要把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的专项治理与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监测权等几大权力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12月-20xx年10月)。认真检查是否贯彻执行环保部“六项禁令”、省环保厅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和地区环保局制定的《地区环境保护系统“十不准”》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是否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是否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等。通过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使环境管理队伍成为作风优良,为民务实,廉洁勤政,业务精通的队伍。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四要排查规划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环保审批、监管等制约机制(12月-7月)。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规划环评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着重对产能过剩的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规划,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造纸、化工等行业的规划,与区域生态安全联系紧密的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规划等开展深入排查:第一,严肃查处以责任主体不落实、经费缺乏等理由不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行为;第二,对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区域流域,因规划实施造成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果断采取“区域、流域限批”措施;第三,严厉查处不

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执行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措施、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对有关部门报告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确保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和纠正。
责任单位: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五要坚决查办案件(12月-20xx年10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重点抓住两方面问题进行检查:一方面,排查环评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对严重违规的报请环保部吊销其资质;另一方面,按照“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截流、挤占、挪用和转移资金行为,以及专项资金项目的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对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借口,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降低环评收费标准,导致环境影响评价质量降低的违规行为也要予以清理。要通过专项治理,使环评文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环保资金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建立起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环保市场机制。
责任单位:综合股、环境监察大队。
六要完善制度建设(12月-20xx年10月)。要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对垃圾处置处理、输变电、房地产、污水处理、市政道路等公众高度关注的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环境权益。二是大力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等执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执行政务公开的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评审专家和技术评估人员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环评专家库动态管理和专家、技术评估人员的行为,全面提高环评队伍职业道德素质。通过专项治理,使公众参与、政务公开体制得到完善,促进环评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打造出一支“公平公正、专业过硬、敢于负责”的环评技术队伍。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任务落实(12月-20xx年10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统筹安排,把专项治理工作检查与扩大内需工程建设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结合起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工作落空、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专项治理中,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要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案件联查联办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既要查事,更要查人”。一是要根据中办、国办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庇、纵容“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二是对企业负责人“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协助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和刑事责任。三是对环评机构负责人在环评报告编制中“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环评审批人员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依法给予处分。五是对专家、评估人员有技术把关中不负责任,把握政策、法规、标准、导致尺度不一,随意而为的,清除出环评队伍。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股、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
四、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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