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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向镇党委检讨书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我们要拟写一份具体的方案。制作好的方案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成长。您是否在为写好方案而烦恼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镇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花桥为目标,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多、快、好、省”。即:“多”指组织和动员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应对多种性质的矛盾纠纷;“快”指纠纷调解首次启动要快,调解节奏要快,调解周期要短;“好”指调解纠纷遵循基本原则和程式规范,调解成功率高反弹,效果好;“省”指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力求以最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精力付出,换取最大的“大调解”成果。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大调解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调解制度,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坚持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原则,畅通“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目标

大调解工作整体合力形成,调解工作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责明晰,机制有效对接,效能充分发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防止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保障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副主席、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党政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群工办。

为更好的抓好“大调解”工作,镇建立“大调解”协调中心,“中心”在同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研判和综合调处机制、收集掌握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协调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花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各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各村要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并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设施,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加强调解室标准化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调解工作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

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专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联络员队伍。建立健全纵向覆盖镇、村、组三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协调网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点及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单位和机构,都要建立调解组织。

六、建立健全“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综治维稳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本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重大纠纷和社情民意,切实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平等协商、便民利民、规劝疏导等手段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组、村、镇逐级调处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本级。对解决不了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对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告知处理途径,并主动与相关部门、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帮助解决问题;对随时可能激化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疏导或缓解,并及时向相关方面反映。

认真履行调解的职能职责。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调解先行,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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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和系统内部。调解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聘请律师共同进行调解。对不愿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裁决(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调解不成功或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范围,将调解工作从处理民事案件向处理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延伸,从案件处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大力推进特邀调解、巡回调解、委托调解,强化调解效果,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对未经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纠纷,应积级引导其先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大力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明确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机构及具体方式,建立并强化对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健全“大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职责,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各地各部门及各调解组织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一个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提请同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种民间及其他调解,有效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多种纠纷解决形式有机衔接,优化整合纠纷解决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保障落实

为切实做好“大调解”工作,镇上拿出专项资金保证工作具体落实,并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对信访量下降,调处成功率高、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赴省进京信访的先进单位和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营造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和首问责任制,将各村各部门落实“大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予以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20xx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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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我镇大调解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县”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鲜渡”建设,为实现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强化组织领导体制建设
1.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建设,调配好村调委会主任。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
2.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调解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实务、调解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推进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村主任、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培训今年不少于两次。努力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
3.加强镇调处中心建设,聘用两名专职调员负责中心的接待、受理、调处等工作。
4.村、企调委会、调处中心在镇调处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职能,提高调处实效。
5.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收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十户”信息员的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选定的信息员要明确职责,做到有其责、有其为、有其奖,更好地激发调解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镇调处中心办公室充分发挥调处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具体负责本镇内大调解工作部署、典型推广、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
7.规范“公调对接”。完善镇调处中心与镇派出所与村调委会两个层面有效对接。“公调对接”调处室设在派出所,镇调处中心聘请两名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调处室,负责调处矛盾纠纷。
8.做实“诉调对接”。在上级的支持下,加强镇调处中心与有庆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邀请法院到镇调处中心指导,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可调必调、不可调不强调。对调节不成、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按规定落实好就近连、快速结案、优先执行等措施,完善“诉调对接”绿色通道。
9.拓展“检调对接”。积极开展以“涉检信访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把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部分过失犯罪案件作为调处的重点。同时,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和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被害人获得赔偿后自愿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刑事案件,通过调节或和解来结案,扩大调解结案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完善“其他对接”。在深化“三大对接”工作的基础上,以“大调解”机制为主线,继续探索“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新机制建设。实现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不断扩大大调解模式。
三、进一步优化运行质态
11.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做到主动排查与信息采集相结合。村调委会必须做到每旬组织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每旬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同时各单位对排查报送的矛盾纠纷要建册立档,落实调处责任人和调处期限,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12.镇调处中心要积极完善听证对话机制。
13.要深化特色和个性调解。各调委会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擅长调处某种类型和特殊矛盾纠纷的“能工巧匠”,诊治矛盾纠纷的“疑难杂症”。各村要有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真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进一步落实“三三制”大调解工作制度。
一是村民矛盾纠纷在组调委会、村调委会和镇大调解中心三个层次自下而上进行调解;二是每个层次调解不少于三次;三是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1+1+1>3”的效果,将一份责任,一份耐心,一份真情融入其中,提升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
14.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避免调处工作的随意性。按照既有利于调解矛盾纠纷、又避免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的要求,科学界定调解矛盾纠纷的类型和范围,提高调解质量。
15.建立大调解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的内容是交流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16.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17.各村、各单位调解组织的台账资料要按照县镇调处中心的要求抓好落实,做到凡调解的矛盾纠纷必须做到一案一档,资料齐全、装订规范。
六、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
18.镇调处中心要加大对基层大调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对大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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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整体工作平衡发展。
19.各村、各单位要围绕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民转刑案件的下降率、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下降率、法院对调解协议的采信率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指标,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对出现“三无”(即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情况的村,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0.要把“大调解”工作列入新农村文明建设的考核范畴,作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实效与有关人员的政绩、奖惩挂钩,对调处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21.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力或隐瞒情况,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认真查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教体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


教体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体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管控影响校园安全的不稳定因素。突出重点人群,兼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提升预防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工作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管控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预防减少重特大案(事)件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月**日至**月**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认真研判形势,对校内所有人员(含校内居住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上报信息。

排查重点为:在职或退休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人员等非访群体、曾民办教师、厂矿移交教师、聘用人员及其家属、非法组织、患精神疾病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群体。

请各直属单位、中心小学、中心学校于**月**日12:00前将排查摸底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区教体局安检科。

(二)矛盾化解(**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法人负总责、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本单位重点人群展开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或可疑人员要建档编号,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人,逐一化解销号,同时,开展此项工作时要注意保密工作。

充分发挥本单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社会贤达、责任心较强的班主任教师、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在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法制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师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思想状态有异常倾向或极端倾向的教职工或学生要特别关注,列入重点帮教和稳控对象,采取一对一措施进行防范。要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及时了解掌握涉及校园安全的信息和行为言谈异常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管控无盲区、无遗漏,切实防范、化解、管控引发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苗头,坚决杜绝校园极端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巩固提高(**年**月至**月**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措施,提升矛盾多元化预防化解工作水平。请各单位在**年**月**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教体局安检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教体局立即成立教体系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也要立即成立本单位相应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切实将预防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管控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推动落实,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和管控工作,区教体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三)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切实提升预防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非访源头治理,有效规范依法逐级走访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联办《关于印发曲靖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明电[2015]2号)和县联办《关于印发**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联通[2015]4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之“ 严禁工作懈怠导致群众上访”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集中梳理、分级负责、分类化解,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确保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从5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专项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5月1—5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镇综治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因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劳动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因矿村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队退役人员、农口五站(所)解聘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等。

(二)明确责任(6月1日—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单位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涉及地方之间、部门之间或地方与部门之间责任交叉的案件,由镇领导小组牵头,明确相关地方、部门的化解责任和要求。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县联办牵头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办理。

(三)限时化解(6月21日—8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对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要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要列出解决时间表,逐步予以解决;对无政策依据或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要明确告知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带头研究解决方案,包案挂牌限时解决。对一般的矛盾纠纷,于60日内化解;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于90日内化解。

(四)登记建档(9月1日—9月30日)。对已经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要逐件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对按政策已化解到位、上访人也接受处理意见,但仍然不息访,甚至缠访闹访、进京赴省入市非正常上访的,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工作领导小组责协调、组织、指导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各村(居)委会及镇综治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
2.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四、工作要求
1. 学校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2.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和日常教师值班、节假日行政值班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3.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有关部口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处理师生中间的矛盾纠纷。



xx市xx中心小学
xx年3月12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村支部向镇党委检讨书”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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