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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算算用用,一世不穷,不算光用,海干山空。当我们的人生就是在的迷茫中挣脱时,我们必须提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我们对于即将展开的工作可以通过方案来进行初步的了解。你最欣赏哪种方案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好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民生资金准确及时无误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把好民生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贪污、骗取和挤占现象发生。

2、民生资金要求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乡财发放到每个救助对象手中。

3、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各项程序,确保发放准确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具体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民生资金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清理、完善了现有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部门联动监督。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资金拨付、管理、监管情况,用款单位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用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生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报请财政审核,把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到政府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民生资金安排和使用科学性,促进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

4、完善内部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强化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民生资金监管业务的熟练程度,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避免监守自盗和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及时对账,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依法理财、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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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雨季、汛期,各种恶劣天气活动频繁,天气反复异常波动较大,生产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度汛。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汛期时间

2014年*月8日—*月31日

二、监管对象

全乡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七宝山乡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学辉

副组长:雷 健

成 员:刘 成 贝 湘

四、汛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企业要高度认识安全度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浏安办发〔2014〕15号《关于加强雨季汛期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企业安全度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健全机制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确保,即围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中心,烟花爆竹企业要突出抓好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防范,加强雷电灾害防范,加强对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的管控,加强对防火工作的落实,强化雨季汛期期间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尾矿库不漫顶、不垮坝,确保地下矿山不淹井、不死人,确保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不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严重地质灾害。

(三)强化管理,加强督查

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对本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不留死角。暴雨期间,烟花爆竹企业要停止生产作业,撤出生产人员,防止塌方和泥石流对人员造成伤害;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受洪水威胁的地下开采矿山,要一律责令停产并迅速撤出人员;“一面墙”开采的露天矿山,要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所有尾矿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

五、工作要求

1、乡安监站应认真执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暴雨天气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力度,合理安排检查时间,跟踪检查到位,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到位。

2、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方案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组织生产。调整生产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异常天气停止作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文章标题: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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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坚持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把规范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重点,采取典型示范、规范管理、联合联建等方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的现状得到初步改变,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意识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二、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范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由10人以下(属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从事直接关系农民增产增收,具有地方特色且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以及少数民族食品。凡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三、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摸清底数,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工作,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全局、全员发动,划片包干,进厂、进村、进户,逐一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建立小作坊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奠定基础。(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建议卫生、工商等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册和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三)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在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各乡(镇)、村(街道)协管员报告,协管员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上级组织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业或重新开业的,须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后方可生产。(四)签订承诺书,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五)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检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逐步满足基本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方法,指导小作坊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六)鼓励小作坊联建食品检验室,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经营。对区域特点突出、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引导鼓励小作坊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认真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保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要指导联建检验室不断完善检验条件和检验能力,督促联建检验室严格实施出厂检验,建立联建检验室的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制。结合区域特点,鼓励同一地区同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标准,规范工艺,联合经营;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吸纳小作坊为配套加工户,引导小作坊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倡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体现区域产品特色的经济联合体和“公司 散户”的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制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建立责任制,落实小作坊监管责任。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要将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落实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户、定责任的方式,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位。采用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小作坊监管。(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凡故意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上报x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三)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整顿规范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积极、及时帮助其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要积极帮扶,引导他们完善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绝不发证。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网的作用,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鼓励社会各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督,对举报反映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处理,避免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百姓安全消费。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普通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宣传力度。要引导消费者购买加贴QS标志的食品,自觉抵制厂名厂址不详、质量安全无保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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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xx市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xx政办发〔xx〕xx号)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办学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执法环节当中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办学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原则。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衔接沟通,对我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xx省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工作,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

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开公正进行,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避免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与政府相关部门、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8.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尽量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抓好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一种全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狠抓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落实告知任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整治兽用抗菌药不规范使用、调入牛羊含“瘦肉精”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养殖、屠宰环节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义务,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屠宰监管,提升风险管控。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和肉品检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调入肉牛屠宰的,按照每头必检的要求逐头进行检测。督促收购贩运企业(个人)进一步落实产地检疫证明查验等制度,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附检测合格证明。

(三)加强监督执法,构筑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防疫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备案、报验和落地报告等措施。组织开展无害化处理专项监管行动,加大养殖、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清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强化证章管理,确保检疫程序到位,证章核签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屠宰经营病死动物、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未备案报验落地报告、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开具虚假分销信息凭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化“检打联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针对禽蛋、猪肉抗生素和牛羊“瘦肉精”违法使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抽检密度与抽检频率,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定点屠宰环节收购、贩运、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检打联动”工作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总结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曝光大案要案查处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并坚决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县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县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县20xx年民生工程战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整体推进和实施校安工程、医疗卫生、文体广电、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完善我县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20xx年,我县民生工程战役范围更广、投资量更大,涉及教育、卫生、文化、计生、体育、广电、建设、房管、经贸、交通、农办、民政等部门。全县共计划安排实施民生工程项目86个,预计项目总投资10.66亿元,今年计划投资约5.92亿元。
教育方面:计划投资.5万元,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22个中小学及6个公办幼儿园校舍安全项目建设;文体卫生和计生方面:计划投资2400万元,进一步加快县广播电视业务技术用房、万星影城和新华书店建设步伐,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投资2750万元,启动县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二期工程、云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建成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业务楼,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性住房方面:计划投资1.46亿元,重点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继续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完成第三期廉租房、公租房及第一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启动第四期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计划投资5374万元,完成境内1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防汛抗洪能力;计划投资3166万元,在5个乡镇着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近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投资4000万元,全面实施各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逐步完善我县路桥建设,继续推进山前一级渔港项目建设。强农惠民方面:计划投资750万元,建设云陵、火田客运站,进一步提升我县的交通营运能力;计划投资5200万元,全力推进日处理量3.5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继续实施30个村容整洁项目,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计划投资万元,实施新一轮“造福工程”,推进偏僻自然村250户计1000人的住房搬迁工程;计划投资460万元,推进下河、陈岱、马铺、和平等4个乡镇幸福园和敬老院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440万元,进一步开展陈岱镇岱东新村示范点建设,推进部分村庄土地整理、整治项目,着力促进农村农业发展;计划投资4800万元,新建市民公园和恒晟百货大楼等便民惠民项目;计划投资4342万元,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增强电力保障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
民生工程战役协调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牵头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建设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农办、交通局、广电局、水利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局、供电有限公司、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各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总体规划、进度安排、项目管理以及督查指导。
三、总体要求
(一)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县民生工程战役协调小组统一指挥、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开发区)相应成立民生工程工作组,建立健全项目台账,针对各个项目的不同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定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和形象进度的关键节点,倒计时安排工期,及时跟踪项目进度。
(二)强化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各项民生工程的业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监理要坚持在现场到位管理,主动协调工程进展中的各个环节。以行业规章制度为依据,把好工程安全质量关,制订各项目的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按管理细则办事,增强可操作性,保障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序化,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服务力度。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区)要坚决服从大局指挥,各尽所能、各司其责,紧密配合、互为促进。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形成无障碍、直通车的绿色通道,促进服务再提速。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除积极向上争取补助外,协调推进政银企合作,促进项目资金供需对接,切实解决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发动。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打好五大战役、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战役。大力宣传战役中的先进典型,激发各部门和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以更大热情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有力推进。
(五)严格开展督查评比和信息通报。由县政府办公室

县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第2页

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相关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上报项目进度及总结,民生办要及时汇总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经验、交流做法,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四、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挂钩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区)作为项目的直接责任单位,班子领导要直接挂钩到每个项目。各级各部门挂钩领导要坚持“走动管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把握工程进度,抓好协调管理,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阻碍,合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2、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项目质量责任问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建设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工程质量项目业主第一责任和施工单位直接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二是项目挂钩责任问责。对项目工程进度排名靠后的挂钩单位责任人,及时采取约谈敦促,实施诫勉教育。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永政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要求,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街道)村委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全镇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划分

以村为单位,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各村委会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镇政府闫勇镇长为全镇环境监管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环境工作的副镇长王军为环境监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第一责任人。

四、网格职责

1、镇政府负责:一是包村干部负责排查上报,为第一责任人,二是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林地山地、河道沟道、焚烧秸秆(垃圾)等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按要求上报辖区内环境违法信息,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查处工作。

2、各村委负责:一是向辖区内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三是做好辖区内秸秆(垃圾)焚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闫勇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王军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干部,各村委会组成,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全面落实。

2、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和督查、查处、报告等工作要求,落实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分布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根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17年、2018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检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由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牵头,组织纠风、审计、财政、发改、民宗、残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自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在10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对应部门及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负责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0月中旬将汇总报告报市老区与扶贫办。二是联合抽查,由市老区与扶贫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三是迎接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市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等单位对2017、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下旬将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1月至12月。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残联部门负责对扶持残疾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提出整改意见。(三)加强整改,完善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不仅要梳理档案资料,查清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更要广泛宣传动员和深入实地调查,发动群众参与和听取群众意见,找准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在调查研究和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措施。

街道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


街道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民生质量、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充分激发社区自治活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化建设,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函[2016]132号)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本方案所称民生微实事是指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项目,主要包括:

(一)完善社区安全防护、增强居民安全保障的消除安全隐患项目;(二)提升社区绿化品质、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的社区环境整治项目;(三)健全社区文体设施、丰富居民娱乐生活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四)增强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综合素养的居民生活关爱项目;(五)增进社区邻里关系、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的普惠型公益项目。

民生微实事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其中,服务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实物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生微事实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民生微事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副处以上领导

各科室负责人

各社区工作站站长

各居委会主任

三、具体分工

民生事务部为街道民生微实事工作组织协调责任主体,负责民生微实事工作落实和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指引,组织召开问政会和专家评审会,动态跟进项目按规定落实,建立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做好民生微实事宣传工作。

综合部负责指导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有关采购工作。

发展更新部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预算、招投标、施工监管和民生微实事资金的拨付、审计工作。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社区完成有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类项目的申报,协调发展更新部完成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树木修剪工作的实施。

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是民生微实事的责任主体,负责收集群众意见,组织“两委会”充分讨论。按程序完成民生微实事工程类前期准备工作,按时间进度完成服务类项目前期准备和具体实施工作。每月30日前将本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情况及报表报至街道民生事务部。

相关部门涉及到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必须配合做好各类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项目分类

民生微实事分为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

(一)工程类项目。

1、工程类必选项目。是指针对老百姓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前期已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操作程序规范,可在部分特定社区或跨社区实施的工程类项目。

2、工程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服务类必选项目。是指在前期调研、问需基础上形成,操作程序成熟,居民受益面广,各个社区均可全面推广实施的项目。

2、服务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五、项目来源

(一)从市级、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甄选。

1.市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市民政局向全市公开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实施标准,并在“**社区家园网”上发布的入选项目。各社区可直接从中甄选,予以复制实施。

2.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区民政局、区社工委不定期发布服务类、工程类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申报指引、实施标淮,在**社区家园网、**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各申报主体可直接从中甄选,制定项目申报书,向社区申报实施。

(二)项目征集。

1、党政社群社区共治前期收集整理的建议案。

2、社区动态问需过程中收集到的社区居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案。

3、社区“两委”、“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收集到建议案。

以上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逐渐成型后可复制推广到全区各个社区,纳入区级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供各社区参考。

(三)项目评审。

金额在20万元至 5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及金额在 10万元至20 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在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再提交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其中,工程类项目的金额原则上由专家评审会议评定,社区居民议事会只评议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项目确定

(一)工程类项目。

1、申报主体。

工程类必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区各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整理汇总社区各方意见建议,形成项目申报书并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

(1)工程类必选项目按以下申报流程进行:

①各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②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③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参与实施。

(2)工程类自选项目按以下流程进行: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流程按照《**区党政社群社区共治操作流程》操作。若项目有自筹资金,申报主体应向审计部门提交自筹经费证明。

各社区应优先推动实施待合民生微实事要求的消除安全隐患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申报主体。

服务类必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服务类自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年检合格,或成立半年以上未到年检期限的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年报的,须按规定参加年报;

(2)管理制度完善;

(3)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能充分动员社区群众参与。

申报主体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须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同意后以社区居委会名义申报项目。

2.申报流程。

(1)各相应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2)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3)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4)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开展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实施过中所产生的工作人员补贴等必要的行政统筹费用,最多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项目实施跟进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工程类项目由发展更新部负责协调落实;采购类项目由综合部负责协调落实;慰问类项目由民生事务部负责协调落实;树木修剪项目由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文体活动类项目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原则由相关部室责任落实,如项目是交由各社区工作站落实,相关责任部室也必须全程跟进把关、协调指导。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原则上服务项目应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实物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明确后续管理养护单位及责任。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

(二)项目的管理。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馈。项目完工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在社区进行公示。

(三)项目审计。5 万元至 3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完工后由区审计局进行限额审计;30 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确定后先报区审计局审定预算,完工后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告。其他未列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评议。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社区居民议事员以及有关项目专家等,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公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由民生微实事工作专项小组牵头,各社区采取居民评议、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年度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1.成立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组织执行各阶段具体工作。工作小组要广泛动员、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议事、决策,并最终议定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社区应及时将项目申请表(附:实施方案及预算)、居民议事会议纪要(签到表)、社区综合党委会议纪要、项目情况公示及实施情况、审计及评估报告公示等文件存档,备有关主管部门查阅。

2.各社区书记要亲自抓好民生微实事全面推广实施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及时完善实施步骤与细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社区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民生事务部,上报社区负责人及联络员。

(二)保障民意。项目征集应充分体现民意,运用好**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号、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到项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和评价公开。

(三)遵守规则。民生微实事项目的评议要充分运用《**十条议事规则》,《**市**区社区居民议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四)多方参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筹资,撬动和激发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项目建设,支持热心公益企业捐赠、赞助、冠名,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管理处、物业开发商、社区股份公司、志愿者、义工、各类社区组织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激发居民家园意识和参与社区建设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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