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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有目标的生活远比犹豫的生活幸福。为了让事情顺利进行下去,方案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工具。好的方案要抓住活动的本质,做好策略。你觉得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文章标题: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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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坚持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把规范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重点,采取典型示范、规范管理、联合联建等方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的现状得到初步改变,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意识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二、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范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由10人以下(属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从事直接关系农民增产增收,具有地方特色且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以及少数民族食品。凡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三、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摸清底数,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工作,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全局、全员发动,划片包干,进厂、进村、进户,逐一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建立小作坊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奠定基础。(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建议卫生、工商等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册和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三)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在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各乡(镇)、村(街道)协管员报告,协管员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上级组织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业或重新开业的,须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后方可生产。(四)签订承诺书,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五)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检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逐步满足基本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方法,指导小作坊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六)鼓励小作坊联建食品检验室,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经营。对区域特点突出、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引导鼓励小作坊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认真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保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要指导联建检验室不断完善检验条件和检验能力,督促联建检验室严格实施出厂检验,建立联建检验室的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制。结合区域特点,鼓励同一地区同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标准,规范工艺,联合经营;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吸纳小作坊为配套加工户,引导小作坊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倡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体现区域产品特色的经济联合体和“公司 散户”的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制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建立责任制,落实小作坊监管责任。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要将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落实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户、定责任的方式,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位。采用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小作坊监管。(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凡故意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上报x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三)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整顿规范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积极、及时帮助其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要积极帮扶,引导他们完善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绝不发证。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网的作用,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鼓励社会各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督,对举报反映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处理,避免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百姓安全消费。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普通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宣传力度。要引导消费者购买加贴QS标志的食品,自觉抵制厂名厂址不详、质量安全无保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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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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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xx年八月至二0xx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xx年八月十五日

食用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食用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我县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按照广食药监发[2016]6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局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8月10日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

(二)检查重点

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出错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塑化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不具备必要条件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行为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三、专项监管措施

(一)认真开展塑化剂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食品接触材料,重点是食用油生产的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二是食品原料,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油料、毛油、成品油)中塑化剂污染是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三是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2760)规定食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在芝麻油等食用植物油中使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

(二)严格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必备条件,企业厂区环境条件和生产设备及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等。

(三)严格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结合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落实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规范,要严格考核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并认真开展出厂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四)严格检查企业资质的合法性和一致性。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和检验手段等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产品范围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

(五)严格检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标识标注内容,企业事业标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工作,特别适应植物油分装盒委托加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明示。

(六)开展专项质量抽检。在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将对食用植物油的产品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抽检,抽检范围涵盖全县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所以产品,主要针对塑化剂和定期监督检验质量项目进行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所要充分认识当前食用植物油中塑化剂污染等质量严重问题,要做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尽职履责,扎扎实实搞好食用植物油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二)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检查效果。各所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才,把此次检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检查效果。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各所要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对不能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发现使用含塑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的,要督促企业立即调整设备、更换食品接触材料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6个月,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产品严禁出厂销售;对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在监督抽检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确保及时准确。各所在8月10日前将专项监管检查情况报县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雨季、汛期,各种恶劣天气活动频繁,天气反复异常波动较大,生产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度汛。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汛期时间

2014年*月8日—*月31日

二、监管对象

全乡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七宝山乡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学辉

副组长:雷 健

成 员:刘 成 贝 湘

四、汛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企业要高度认识安全度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浏安办发〔2014〕15号《关于加强雨季汛期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企业安全度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健全机制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确保,即围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中心,烟花爆竹企业要突出抓好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防范,加强雷电灾害防范,加强对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的管控,加强对防火工作的落实,强化雨季汛期期间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尾矿库不漫顶、不垮坝,确保地下矿山不淹井、不死人,确保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不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严重地质灾害。

(三)强化管理,加强督查

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对本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不留死角。暴雨期间,烟花爆竹企业要停止生产作业,撤出生产人员,防止塌方和泥石流对人员造成伤害;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受洪水威胁的地下开采矿山,要一律责令停产并迅速撤出人员;“一面墙”开采的露天矿山,要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所有尾矿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

五、工作要求

1、乡安监站应认真执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暴雨天气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力度,合理安排检查时间,跟踪检查到位,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到位。

2、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方案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组织生产。调整生产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异常天气停止作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好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民生资金准确及时无误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把好民生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贪污、骗取和挤占现象发生。

2、民生资金要求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乡财发放到每个救助对象手中。

3、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各项程序,确保发放准确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具体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民生资金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清理、完善了现有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部门联动监督。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资金拨付、管理、监管情况,用款单位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用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生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报请财政审核,把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到政府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民生资金安排和使用科学性,促进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

4、完善内部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强化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民生资金监管业务的熟练程度,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避免监守自盗和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及时对账,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依法理财、依法办事。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狠抓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落实告知任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整治兽用抗菌药不规范使用、调入牛羊含“瘦肉精”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养殖、屠宰环节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义务,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屠宰监管,提升风险管控。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和肉品检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调入肉牛屠宰的,按照每头必检的要求逐头进行检测。督促收购贩运企业(个人)进一步落实产地检疫证明查验等制度,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附检测合格证明。

(三)加强监督执法,构筑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防疫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备案、报验和落地报告等措施。组织开展无害化处理专项监管行动,加大养殖、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清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强化证章管理,确保检疫程序到位,证章核签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屠宰经营病死动物、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未备案报验落地报告、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开具虚假分销信息凭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化“检打联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针对禽蛋、猪肉抗生素和牛羊“瘦肉精”违法使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抽检密度与抽检频率,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定点屠宰环节收购、贩运、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检打联动”工作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总结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曝光大案要案查处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并坚决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xx市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xx政办发〔xx〕xx号)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办学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执法环节当中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办学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原则。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衔接沟通,对我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xx省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工作,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

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开公正进行,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避免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与政府相关部门、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8.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尽量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抓好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一种全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监工作体系,努力提高依法把关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为推动实现会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二、目标任务(1)2018年力争全县所有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2)基本消除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企业实行100%备案。(3)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2018年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使各类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4)严格把好供奥运食品质量关,对我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确有供应奥运的食品按上级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奥运食品安全。(5)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具体任务(一)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继续抓好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并加大换证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到期换证。二是大力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无证查处,打击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制品的行为,引导企业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同时推进其它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管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检查大米、酱干、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产品生产加工点;重点查处陈化粮、地沟油、吊白块、回收的过期变质食品、工业双氧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即收缴全部物品、设备,并严厉查处。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开展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对酱干中使用苯甲酸钠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物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力度。重点加强对米粉、酱干、月饼等食品生产加工点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格按无证进行查处。4、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严格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必备条件做好各项检查笔录,发现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相关工作,对换发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5、加强对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提高和扩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抽检覆盖面,对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立即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对企业生产的不安全食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召回。6、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重点完善乡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乡镇、村协管员、信息员的队伍建设。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影像档案,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控的进程。三是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对企业从选址建厂、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及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进行全过程监管。7、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三方责任体系。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切实落实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收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三)巩固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成果。一是按上级要求扩大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建档和分类,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坚决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二是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上级要求促使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管理。三是落实限制区域销售制度。对小作坊监管严格按要求实行限制销售和加贴限售标志。四是继续加强小作坊的专项整治,促使小作坊走规范化生产道路上去,今年重点加强米粉小作坊整治,通过关停并转的方式使全县所有米粉小作坊转化为规范企业或获证企业。(四)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五)加快创建食品生产监管示范乡镇、园区活动和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示范工业园活动,促进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在建设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以信用等级监管、扶优治劣等手段配之信息技术手段,为社会营造质量信用环境,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链接的准备工作。(六)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突出整治儿童食品、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七)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二oo八年五月六日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5]94号)和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为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第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卫生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通过半年时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以下五大工作目标:(一)摸清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二)基本完成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清理和取缔;(三)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类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和全面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四)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五)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增强企业的食品质量卫生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扶持、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三、工作内容(一)整顿工作的内容认真落实整顿以下六大存在问题:1.没有基本质量卫生控制措施的;2.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3.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4.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5.在食品中掺杂掺假的;6.产品质量卫生低劣的。(二)整顿工作的范围本次整顿范围主要是《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三)整顿工作的重点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较集中、制假制劣活动比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对象: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粮(大米、面粉和米面制品)、肉制品(腊肉、腊肠、腊鸭)、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咸鱼)、饮料(饮用水、其他饮料)、白酒、儿童食品(糖果、饼干、果冻、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四)整顿工作的办法通过全面排查,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打击取缔企业四种类型,进行动态监管,分类处理。四、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2005年12月20日前)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沙田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工作措施:1.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整顿工作由镇府经贸办联合牵头,质监、公安、农业、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2.进一步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片分村,责任到人。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人。3.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各村(居)委会的公告栏张贴食品安全提示标语,要求企业、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敢于投诉举报。并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二)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至2016年2月底前)工作目标:在原有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各项注册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建立完善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卫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类动态监管,分类处理;基本完成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清理和取缔;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和基本实现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工作措施:1.通过镇村二级食品监管网络、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卫生许可证发放、日常巡查、企业代码系统、标准化系统等不同途径收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通过“进村入厂”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各项注册登记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生产场地设施的情况和产品的流向。2.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共享信息,及时通报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四清理”工作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3.对肉制品等旧10类纳入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质监部门要在查处阶段,责令还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无证生产企业要严厉查处;对那些具有潜力的企业帮助他们尽快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茶叶等新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质监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尽快完成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4.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深入到全镇各个村、各食品行业,针对企业的关键控制点、原材料、添加剂等对企业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仔细的检查。5、基本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1、镇的重点是督促和责任,村的重点是监管,把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作为镇、村(居)落实打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2、通过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打假等质监工作,全面掌握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及时与各村、工商、卫生等部门沟通,形成食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3、推行举报投诉机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工作目标:镇政府组织对本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并通过对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总结经验和发现经过整顿后仍存在的问题,拟订下一步工作方案。工作措施:1.各村(居)委会、各有部门要按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报镇政府汇总报上报市政府。2.由镇经贸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较集中的村(居)委会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检查整顿后的效果,可采取按比例抽取部分产品、区域、企业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企业已进行明显整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其企业风险级别。整顿后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卫生水平仍未改善的,镇府要通报各村(居)委会、工商部门、卫生部门,依法吊销其所在地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同时把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3.整理、分析前一阶段的整顿情况以及根据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的总结,对仍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拟定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4.在整顿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通过贯彻落实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及时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六项制度和完善预警机制,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贸、公安、农业、税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二)联合执法,严肃执法。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抓好宣传,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营造有利于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依法监管,改进服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大力推行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大型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企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协会,促进我镇食品加工企业技术、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山东因输油管道泄漏发生爆炸,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当前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食品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及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单位
1、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加强对污染源的检查(如二次供水、垃圾等)。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行为。对鲜肉及肉制品、生食水产品、火锅、菇类、豆角类高风险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要严格检查,不留死角。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规定操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各区市县局要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大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旅游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有效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五、检查方式
市局主要负责全市大型餐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各区市县局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检查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药监部门全面检查、市局跟踪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安全过节。
六、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要按照中、省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执法检查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大检查的同时,也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所)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整治,市局领导将亲自带队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氛围,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中来。
(三)严防死守,务求实效。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指导,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敢抓敢管,一查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管整治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请各区市县局于2014年01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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