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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那些设定了人生目标的人比那些惊慌失措的人要早几十步。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我们可能会被迫安排做一份方案。方案的建立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会更有价值。您是否对写好方案感到一头雾水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监工作体系,努力提高依法把关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为推动实现会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二、目标任务(1)2018年力争全县所有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2)基本消除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企业实行100%备案。(3)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2018年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使各类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4)严格把好供奥运食品质量关,对我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确有供应奥运的食品按上级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奥运食品安全。(5)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具体任务(一)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继续抓好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并加大换证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到期换证。二是大力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无证查处,打击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制品的行为,引导企业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同时推进其它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管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检查大米、酱干、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产品生产加工点;重点查处陈化粮、地沟油、吊白块、回收的过期变质食品、工业双氧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即收缴全部物品、设备,并严厉查处。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开展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对酱干中使用苯甲酸钠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物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力度。重点加强对米粉、酱干、月饼等食品生产加工点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格按无证进行查处。4、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严格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必备条件做好各项检查笔录,发现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相关工作,对换发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5、加强对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提高和扩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抽检覆盖面,对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立即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对企业生产的不安全食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召回。6、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重点完善乡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乡镇、村协管员、信息员的队伍建设。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影像档案,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控的进程。三是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对企业从选址建厂、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及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进行全过程监管。7、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三方责任体系。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切实落实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收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三)巩固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成果。一是按上级要求扩大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建档和分类,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坚决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二是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上级要求促使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管理。三是落实限制区域销售制度。对小作坊监管严格按要求实行限制销售和加贴限售标志。四是继续加强小作坊的专项整治,促使小作坊走规范化生产道路上去,今年重点加强米粉小作坊整治,通过关停并转的方式使全县所有米粉小作坊转化为规范企业或获证企业。(四)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五)加快创建食品生产监管示范乡镇、园区活动和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示范工业园活动,促进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在建设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以信用等级监管、扶优治劣等手段配之信息技术手段,为社会营造质量信用环境,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链接的准备工作。(六)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突出整治儿童食品、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七)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二oo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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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按照市局《**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重点战役促进日常执法打假工作,针对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运用法制思维,创新执法打假方式,严厉查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建设和谐**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战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关停一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整顿一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生产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骨干企业,使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进而推动我市重点产品质量的持续好转,有效保障质量兴市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战役。白酒重点打击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注、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葡萄酒重点打击假冒国外厂名厂址和产地、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使用色素、香精配制等违法行为。(食品股、稽查股)
(二)深入开展化肥打假战役。重点打击化肥偷减养分、虚假标识、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尤其要跟踪查处尿素产品滥用名称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3月至5月。(质监股、稽查股)
(三)深入开展建材打假战役。以建筑用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水泥、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工程建设,严查建筑用砖偷工减料、强度不合格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孔型空洞率和导热系数不合格影响建筑节能、放射性核素超标影响人体健康等问题,严厉打击石灰爆裂、吸水率不合格甚至生产“粉末砖头”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无证生产水泥、无证生产、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钢筋、制售“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劣质原材料及生产不合格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5月至8月。(质监股、稽查股、执法队)
(四)深入开展计量打假战役。以加油机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制造、不按标准制造加油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使用擅自改动或拆装的加油机以及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作弊行为。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各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集中行动时间:6月至7月。(标准计量股、稽查股)
(五)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战役。以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产业聚集区的锅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安全附件未校验、非承压锅炉改承压使用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全年。(特设股)
继续抓好肉类、乳制品、食用油、饮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化妆品、农药、农机、农膜、涂料、油漆、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日常专项执法打假。精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清新居室”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15日前)。各股、室、所、队要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产业发展情况、获证企业情况、产品质量状况、无证生产情况和质量违法潜规则情况,完善企业档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年5月15至**月)。针对掌握的案件线索,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展开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案件进行破案攻坚,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至12月)。将对“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要边开展打击行动,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段再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关国才任副组长,燕郊分局、标准计量股、食品股、特设股、稽查股、稽查队、质监股、质量检验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向方同志担任。
(二)严格准入管理。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资质是否齐全,获证企业能否持续保持申证条件,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加大违规企业退出力度。二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省、市局监督抽查、联动抽查、跟踪抽查计划,对检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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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科学分析,加强风险研究,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安全隐患。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省局提请吊销;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落实后处理措施;对涉嫌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一是对**年被查处过的违法企业和风险排查出涉嫌质量违法的企业,建立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记录,组织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充分利用12365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兑现举报奖厉,鼓励举报;同时,加强对网络和媒体报道的舆情监控和分析,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争取工作主动。三是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技术执法研究,深挖行业潜规则,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四是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执法打假全过程,加强层级督查督办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对重大案件彻查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区域性质量违法问题和地方保护干扰执法等问题,实行《稽查建议书》制度。五是依靠当地政府,综合运用财产罚没、断电、吊证、建议取缔等硬措施,对无证生产等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行动效果。
(四)继续抓好区域整治工作。按照《**年**市质监局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过和正在整治中的重点区域采取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查找是否出现质量违法行为反弹。努力实现产品质量整体合格率和取证率明显上升,质量问题举报投诉和质量违法案件数明显下降。
(五)强化联合执法观念。一是加强系统内执法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密切配合,有效增强执法打假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彻查跨领域的案件。三是搞好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形势;适时组织案情会商,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按要求和程序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巡查,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进一步推动“两公开”打假联动机制,把执法打假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充分运用省局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严重质量违法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严格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七)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打假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定期公布“质检利剑”行动查办案件及工作情况,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

质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质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遵照县政府的整体安排,按照《**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体健康,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安全**提供保障。二、工作原则1、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程监管、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2、坚持长效原则,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完成,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运作机制。3、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的原则。三、任务和措施(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和落实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分类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食品生产者经济户口管理,引导和监督食品生产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回收等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的数据直报点制度,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覆盖面。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指导和推进食品小作坊开展诚信经营,深入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和规范经营。(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监管责任网。继续组建我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加强督查落实,县、镇(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全面架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预防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三)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监管春季以包装食品为重点,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等为重点,抓好规范标注、掺杂使假等问题。要以端午、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加强对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质量的检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食品安全。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品源头监管,着力抓好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安全专项整治,探索建立新的监管和市场准入机制。(四)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无证生产工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和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建立并完善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质量档案,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开展iso等认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把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作为工作重点,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查监督。突出抓好油、酱油、食醋、饮料、糕点、豆制类、奶制类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必须的产品的检查,严把准入关,切实保障上市商品的质量。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工作步骤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采取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一)强化保障阶段1、调整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彦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刘生礼担任,质量股、计量股、稽查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股),具体负责创建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有关股室应按要求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稳步推进创建工作。2、

质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制定方案。各股室应依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股室工作方案。3、宣传鼓动。积极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活动,结合开展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活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过街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4、抓好教育培训。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点内容、标准开展教育培训。(二)组织实施阶段1、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由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股责任。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重点整治,扎实推进。针对具体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一区两边六小”(农村地区、城市周边、校园周边,小企业、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的专项整治。3、加强督查,落实工作。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股开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总结阶段1、组织综合评价。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将《创建具体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各股创建活动开展进行综合评价。2、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阶段总结。3、召开阶段总结会议。4、迎接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工商局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方案


工商局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方案


各直属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省工商局《关于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指导意见》(*工商消〔20xx〕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局决定在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现就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宣传、注重引导,抓大带小、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在全市推进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上市食品检测信息化系统,完成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和远程监管平台的搭建,构建从批发到零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溯源机制,努力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流向可控、源头可溯。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食品批发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机制,依托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配合食品检测设备、电脑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上市食品检测、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和票货同行的电子化管理,逐步解决终端食品经营户进货台帐登记难,批发单位索证难、备案难、查询难,问题食品追溯难等问题。并适时开通数据接口,实现本地系统与省局系统数据共享。尚不具备电脑化操作条件的其他食品批发单位在落实批发配送统一出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用可实现数据共享的“两项制度”信息化手段,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到20xx年底覆盖95%以上的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商场、超市。
三、实施重点
(一)积极推进食品批发单位“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
1、建立单货同行的工作机制。食品批发商在向其他食品经营单位提供商品时,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统一格式的食品批发配送单(“一票通”),从源头上全面规范食品批发环节的销货凭证,做到单货同行、单货一致,形成“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的局面。“一票通”应利用电脑设备统一开具;对总经销单位批发到其他食品批发单位的,可实行销货凭证网络传输和电子化存档备查;对暂不具备电子打印条件的,食品批发商应如实填写配送单所列相关项目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将单据与食品同时发往下级食品经销商,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2、建立规范易查的备案资料。大型商场、超市、大中型食品批发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经营需要,全面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枪(或数码照相机)等设施,安排熟悉电脑操作的基础信息录入员,按照“先备案后上架”的原则,负责扫描、上传经销食品的相关证件,及时采集、录入食品相关信息。有条件的要实施网上查询索取备案资料存档,不具备网上查询的应建立单机备案。已使用商用进销存管理软件的,要积极推荐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或对现有软件进行升级改版,使之尽快符合工商部门监管需要。不具备电脑化操作条件的小型食品批发商,应建立规范、易查、资料齐全的食品进货资料文挡,记录进销货台帐;并结合实际,逐步推广使用符合的信息化系统终端设备和“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全市暂不在食杂店统一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但必须要求食杂店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台帐或将随货同行相关票据收集汇总后,按商品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按月程序装订归档,便于监管部门查核。
3、积极引导食品批发经营单位使用规范、高效的进销货管理软件。各单位要在上半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有系统管理软件。软件使用一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进、销货备案、查询、索证索票和为购货单位提供统一的凭证等要求;二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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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数据统计、分析汇总、趋势分析、安全预警、消费教育于一身的综合性食品监控系统。
(三)积极推进重点农副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开发并进一步完善“重点农副产品食品安全票证溯源管理系统”。在农副产品批发环节推广使用ic卡交易制度,批发企业、批发市场统一对上市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索证索票,并本文 出具统一的供货凭证;零售商在进货时使用ic卡,并在交易时通过系统完成备案工作。通过票证管理、网络数据联通、系统软件管理和消费凭证打印,追踪重要农副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以后从批发直至终端消费的全过程,实现对上市食品源头、质量的监控。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副产品,迅速向上层层追溯,并通过各级经销商和批发商,迅速锁定可能影响的范围,及时通报、拦截,为完成问题食品的预警、退市、召回、追责提供依据。力争过3-5年的建设,实现重点农副产品的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在上半年已完成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软件开发、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系统软件的修订完善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作。
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推进有条件、有基础、有专业人员的食品批发单位,逐步扩大到一般批发商;先推进总经销、总批发、大型商场、超市,逐步扩大到其他批发商;先单机运行,后考虑远程监管,要在单机运行基本成熟后,市局将逐步建立远程监控系统,真正实现网上监管目的。
确保实现20xx年底大型商场、超市、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单位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50%,其他食品批发单位不低于30%;××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正式建成并投诉使用。20xx年覆盖90%的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超市。20xx年实现95%的覆盖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直属局、分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消保、市场合同、信息中心等条线要在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要明确专职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各基层分局(所)明确市场巡查员,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必须打牢思想基础,切实解决好“想用”的问题。一要认真做好全体工商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基层一线干部都能深刻领会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重要意义,知晓系统的功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好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工作。二要切实做好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讲明推广使用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讲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工商监管的要求,使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明了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模式,增强主动安装使用信息化系统的意识。三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让公众广为知晓,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大力营造浓厚的推广使用氛围。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经营户不同情况,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对新办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前,应督促其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枪等设施,建设并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要指导督促其他食品经营户,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要指导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掌握操作使用技能,为信息化系统的顺利推广使用打牢坚实基础。要引导基层工商干部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要领,帮助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科学使用。
(四)加强监管巡查。各直属局、分局要科学制订信息化系统推广指导、业务需求收集、监管信息录入、量化督查考核等制度,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基层工商部门,要利用远程监管平台,通过网上比对和市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质量的有效监控和食品流向的有效追溯,加快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商监管的增效减负。对已建成的食品单位,要定期对系统使用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指导督促其正确规范使用。对尚未建成的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巡查,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远程自律情况的远程监测监控,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要通过互联网实施远程管理,及时查询票证备案情况,食品的供应情况和问题食品的流向及处理情况。要教育食品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做到不进无证货、无票货,做到不合格食品不进店内销售。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要加大管理、推进的力度;对食品经营户要加大索证索票、归档或台帐等工作的管理,对经教育仍然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对不履行工作的,要采取通报、告知、限期整改、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的效率。市局将把推进工作各年度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半年度食品督查重要内容,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县粮食局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县粮食局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粮食局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为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领导力度。县粮食局已成立了原粮卫生监管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政策法规股。

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

2018年,要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粮油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监管范围

以全县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经营的粮油都要纳入质量监管范围。

(二)突出重点环节

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要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是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三)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

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应以日常监督为主,稳妥推进行政处罚工作,严查涉粮案件。

(四)实现监管安全目标

通过加强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违法和不良经营行为得到严肃整治,经营者的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形成良好的市场安全氛围。

三、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方面质量监管工作

(一)强化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管

在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收购者在收购粮食期间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对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对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对发生霉变和病虫害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收购存放的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农药、化肥、洗涤剂等)混存,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要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二)严格做好库存粮油安全检查

一是对储粮安全进行检查。对储存的粮食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危害和影响粮食质量的现象:是否存在高杂质、高水分粮食,是否存在病虫害粮食和高发热粮食,储粮仓库的内外环境条件变化以及粮食储存年限可能对粮食质量造成的影响,成品粮的质量变化等;二是对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储粮企业是否按规定正常、正确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是否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熏蒸粮食,是否有使用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的情况。要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气候条件,大力推行行之有效的绿色科技储粮手段,积极探索一些新的储粮方法,尽可能不影响或减少药物对粮食的影响,稳定储存粮食品质。

(三)组织开展执行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检查

要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等。从今年起,凡是我县储粮仓库进出的粮食,必须设定必检项目,其中:入库粮食必须检测质量指标,出库粮食必须检测质量指标、品质指标和部分卫生指标。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问题粮食的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四)开展粮食质量档案建立情况的检查

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和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在粮食购、销、存活动中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的情况,并对质量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检查。

(五)对粮食交易过程中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粮食储存、加工、销售经营者购进索取、销售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情况,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等情况要进行严格检查。

(六)开展粮食加工过程中储粮情况的监督

要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实行原粮仓库、加工作业现场和成品粮仓库分离,加工企业的成品粮食不得和加工作业现场及原粮混合堆放;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销售,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剂超标、粮食容器、包装材料和粮食加工设备不卫生等粮食产品质量及卫生存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

检查经营者在粮食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运输煤炭、矿石、化肥等有可能污染粮食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水泥袋、化肥袋等二次回收的包装材料不能用于粮食包装,务必确保运输工具及包装物的清洁卫生。要督促运输车辆车主或货主对货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粮食发生霉变,隔绝运输过程中的外界污染源。

(八)开展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

组织开展军供粮、救灾救济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检查,保障每一批次政策性粮食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品种、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要监督政策性粮食供应企业不得使用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粮食进行供应。从今年起,全县经营的政策性粮食设定必检项目为粮食质量标准和部分卫生指标。对定点供应给学校、建筑工地、监狱等集中场所的粮食要比照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监管。

四、组织专项活动,形成专项工作规程

(一)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在6月左右的中高考期间,主动牵头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经营的粮食质量、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及学生就餐单位的粮食保管条件等进行专项检查。

(二)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粮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粮油购销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主动排查和消除粮油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粮食经营行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粮油消费安全。

(三)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

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餐饮、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中消费场所的粮油要实行单间堆放保管、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凡是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坚决不得食用。

(四)加强有害粮食监管

加强有害粮食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害成分含量超过粮食质量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要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立即封存;已经销售的,应依法责令召回。封存的有害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经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不得作为口粮销售;毒害程度较为严重的粮食,也不能作为饲料等用途,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要指导经营者严格执行食用粮食与非食用粮食分类储存制度,不得混堆混存,避免交叉污染。

五、完善体系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健全粮食质量测报制度

1、粮食收获品质测报

粮食收获品质是判断和掌握当地粮食生产状况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市粮油检测中心为依托,逐步建立粮食收获品质测报体系,并对我县2018年收获的主要粮食品种(稻谷﹑小麦﹑玉米)进行采样和检测,分析粮食质量状况,逐步建立粮食质量信息数据库。检测样品的采集时点将根据当地粮食上市时节和收购高峰期而定。

2、储备粮质量定期抽检

认真执行各级地方储备粮每年两次的定期抽检制度。对储存在我县的省级储备粮执行省级的抽检规定,市级储备粮要开展两次定期抽检,县级储备粮也要执行抽检制度,其中:3月份抽检质量指标,9月份抽检储存品质指标。

(二)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出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或隐患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告。按照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统一领导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应急协调能力,将粮食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小。

(三)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

以各乡﹙镇﹚和粮食批发集散地(包括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加强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消费等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原粮卫生抽查,预防和整治原粮卫生污染。发现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

(四)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

通过调整充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增加检化验设备、完善机构制度建设等方式,积极支持以市粮油检测中心为主、各粮油经营企业内设质检机构为辅的粮油质检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范围和检测水平,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在粮食质量监管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x政发〔xx〕xx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通过不懈努力,用三年左右时间,不断完善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治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二、加快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村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建设,协管员补助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保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足额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常运行。

(四)夯实监管基础。要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xx〕204号)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xx食药监财〔xx〕xx号)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xx政办发〔xx〕xx号)要求,加快实施基层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统一标识标志,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服装,确保达到一个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套快检设备、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打印机“四个一”标准,按照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配备执法用车,保障其办公和执法的基本需要。加大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炼、作风廉洁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快信息化监管步伐,充分运用现代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我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食品药品能力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检验室的作用;加快乡镇站快检能力建设,形成市级重点检验、县级常规检验、乡级快速检验的检验检测体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检测设施,提高自检能力。

三、着力加强源头治理

(六)强化投入品管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进一步禁用一批高毒农药,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目标;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地治水、控肥控药,集中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在污染较重地区改种非食用农作物。

(七)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订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制度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果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要强化农畜产品监测检验,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做到畜禽产品检验疫和无害化处理。

四、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

(九)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责任网络,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和任务。乡镇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乡镇政府要与各乡镇食药监站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的工作方法,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确定检查频次,每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让监管对象认账背书,监管人员要签字确认,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跟踪监督,切实做到检查链条和责任链条完整可靠;实行日常监管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等相关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行政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协助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和科普知识宣传、信息收报、协助处突等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十)强化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把专项整治与消除安全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推进;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和场所,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非法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规宣传等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制度,精准划分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做到重点明确,有效控制风险。

(十二)加快建设可追溯体系。坚持信息化与可追溯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坚持把企业管理信息化作为基础,落实企业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实现部门监管过程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都可以追溯;坚持“统筹谋划、急用先建、试点先行”,尽快实现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醋、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可追溯。

(十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处罚与行政拘留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案件信息发布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化等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十四)加强风险监测。认真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现风险监测全覆盖;扎实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监测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与分析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抽检监测。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确定肉类、酒类、奶粉、食用油、豆制品以及区域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逐步形成抽样立体式、品种广覆盖、层级不重复的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机制,对抽检问题集中的产品和区域要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报告,着力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十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六、全面推进社会共治

(十七)鼓励社会参与监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信息平台作用;县级财政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十八)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加强食品宣传阵地建设,将食品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栏延伸到每个行政村。

(十九)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组织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守信誉、依法经营等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文明诚信经营,严格行业自律,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推动企业建立诚信长效运行机制;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探索建立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诚信系统信息共享,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十)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推动食品企业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体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分析自查报告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

(二十一)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监测、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经信、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二)地方要党政同责。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导督促食品安全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像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出台食品安全方面重大决策部署,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尽快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经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食品监管部门“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和产品抽检两项职责,整体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十三)强化考评奖励。建立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和科学管用务实的考核指标体系,逐级进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畴,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各类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大食品工作考核力度,对食品安全工作不作为的通报批评、责任约谈;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八、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十四)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学习《食品安全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督促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氛围。

(二十五)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范围,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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