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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工作总结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机遇从不光顾没有准备的头脑。想要快速完成领导下发的任务,写方案是最重要的一步,良好的方案有助于上下级之间更加友好的沟通。写方案的格式要注意什么呢?也许"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就是你要找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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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

1、莲都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表

2、莲都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XX年九月四日

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文章标题: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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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投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使市民主动参与维护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根据《**省爱国卫生条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门前三包”的任务和责任
(一)坚持以各区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为基础的城市市容管理模式,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四)对于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及范围
(一)“门前三包”的内容
1.包卫生整洁。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2.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责任范围内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禁止店外经营和门前乱摆放商品,引导车辆按位停放。3.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保持单位、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字号、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二)“门前三包”的责任区范围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三、“门前三包”的标准(一)门前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做到地面洁净,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漫流、无瓜皮果核、无烟蒂纸屑、无废弃物等。垃圾实行袋装化、容器密闭化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门前环卫设施完好整洁。(二)门前市容秩序管理标准。做到齐门售货,车辆按位停放、摆放整齐,门前无店外经营、无摆摊点、无乱停车辆等现象。(三)门前绿化美化管理标准。做到门前地面硬化或绿化,保持绿地内洁净,建筑物墙面、门窗、牌匾、橱窗整洁,定期清洗、粉刷、维护,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四、“门前三包”的形式(一)根据我市道路实际情况,“门前三包”可采取责任单位自包、责任单位联包、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管等形式,具体办法由各区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沿街各责任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后,必须在其单位门头上悬挂由各区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负责人员。(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门前三包”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门前三包”人员执勤时,必须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每天8时至20时坚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人员、标志、时间三统一、三落实。(四)各责任单位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1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门前三包”工作。2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3配备相应的执勤人员。4接受“门前三包”责任制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五、要求及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组织各单位和公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门前三包”制度。(二)积极组织,加强管理。各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督促、检查,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三包”人员开展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街道办事处每日要对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门前环境卫生脏乱的责任单位,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标准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提请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三)强化督查,分级考评。市、区两级政府要将“门前三包”工作列入年度城管目标考核。各区每月要定期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其评比结果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考评。一是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对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的城管目标之中,做为重要内容,增大考评分值,降低各街道办事处对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考评分值。二是结合市容巡查,每周进行暗访,每区随机抽查4条同等道路各10个单位、门店,作为区城管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三是结合每月城管目标考核,各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2条道路各10个单位、门店,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目标考核的内容计入月份总成绩。四是凡达到90%以上落实率,并效果明显的加1分,达到80%落实率不奖不扣分,达到70%落实率的扣1分,达到60%落实率扣2分,凡50%落实率以下的扣3—5分,并在每月城管目标考核通报中予以公布。(四)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年终区达到60、街道办事处达到70落实率为达标,区70、街道办事处80落实率为先进,区80、街道办事处90落实率为优秀,列入城管目标考核之中,一并表彰。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布的有关“门前三包”的文件,凡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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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要求,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现实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各种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村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xxxx年11月15日前,在全镇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为基准,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登记在册,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底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四相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子信息库。

(二)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登记,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三是民主协商。登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讨论,同意后形成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操纵;四是因地制宜。根据登记村组的土地承包实际,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五是分级负责。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村、组具体实施。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核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清查、核实工作。

2、据实确认。①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承包地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②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③土地流转涉及经营权转让、互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④举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在列入本次确权登记范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注销。⑤原承包农户全户消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注销。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认登记,审核无误后,报镇人民政府核实确认,予以变更或注销。本次确权中,对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承包方不交回的,由镇政府采取公告等形式依法注销。

3、依法登记。对确认无误的承包合同、承包地块、面积依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行登记,向申请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资料归档。由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档案由县农经站和县档案局分别集中保管,我镇将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本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档案;村、组要设立土地承包档案专柜,并落实管理工作人员,要创造条件争取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土地流转管理电子信息库。

5、建立变更登记制度。在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对由自然灾害、家庭人口变化、征占用承包地、土地流转互换、转让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土地承包关系变化,建立规范的变更、补发、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制度。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xxxx年5月25日—6月15日)

1、成立机构。镇上成立由镇长赵玲丽任组长,镇政府主管农业副镇长冯芳媚任副组长,涉农相关人员、各村支部支书和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公室,负责登记工作的日常事务,冯芳媚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我镇确权颁证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抽调人员、组织精干力量,建立相应的指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处置日常事务等工作。各村也要组织全体村民选举产生7人以上的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小组,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县农业局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做好入户调查表、申请表等有关账、表、册的设计印制工作,并协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2、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和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充分认识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镇、村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所有参与登记的工作人员及镇村组干部,能够掌握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程序、操作要领。

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 (xxxx年6月16日—xxxx年9月30日)

1、入户调查。我镇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指导各村开展入户调查。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实,把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实际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等逐一落实到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表》,农户对入户摸底表必须逐一亲笔签字确认,登记在册,力争做到摸底面积与二轮承包面积相符。

2、审核登记。在入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承包地被征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使承包地面积发生增减变化的,由原承包方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申报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组织审核无误后,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政府确认变更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册上予以变更,并进行公示。对存在争议又一时难以化解的,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登记。

3、化解矛盾。要把清查的农户承包地的承包关系、地块数量、实际面积等结果与承包农户沟通,排查矛盾纠纷,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镇,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化解。

4、填发证书。首先由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审核无误后,录入土地承包管理电子系统并汇总。其次由村、组对农户申报的《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表》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政府确认并盖章。最后由镇政府统一将汇总报表连同承包农户申请表(粘贴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由镇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完善档案。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形成的文字材料、表格、电子档案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入卷,安排专人保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完整。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xxxx年10月10日—xxxx年11月15日)

11月12日前,由镇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成立的验收组对各村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确权颁证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上报工作总结。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为便于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统一掌握政策,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和试点经验,就相关问题的处理做以下规定:

(一)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耕地与林地等地类存在争议,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权属存在争议的,镇政府将积极联系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及时协调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一时难以解决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采取丈量办法,明确界限;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等方式妥善解决。

3、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复垦、水毁、自然灾害等使原有“四至”界限变动或者消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

(二)妥善处理证、合同、地不相符的问题

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原承包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有较大差异的,承包方提出重新丈量申请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2/3以上村民参加)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勘测实际面积进行确认,并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同时将此面积填入登记簿和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以附录的形式记录到证、簿上,并注明原因。

(三)妥善处理好其他相关问题

1、对于由国土、水利部门复垦的集体耕地和基本口粮田,应统一登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给零散农户分配耕种的,在充分尊重民意、无异议的基础上,可以确权到户。

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但承包手续未完善变更的,要指导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变更承包手续。

2、“四至”界限未明确或者有变动的,要据实复核,予以明确;因村、组修建公路、水利、办公和公益设施建设占用农户承包地的,在本次发证中予以核减。

3、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承包地的处置问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妥善处置。

4、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四节第三十条规定确权登记。

5、大中专在校学生,义务兵、符合国家规定的士官、服刑人员保留承包地,予以确权登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九条二、三、四款》)

6、凡在二轮承包地范围内已退耕还林的承包地应从原承包土地面积中予以核减,按林地承包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林权证。

(四)妥善处理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问题

1、对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予以确权颁证。

2、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确权时按原耕种关系、实际面积予以确权登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流转承包地的登记

流转土地的登记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1、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2、转让承包土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讨论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3、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经营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六)农户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登记。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报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和改作宅基地等非农业用途的,仍按农用承包地进行登记,计入应分承包地面积。对其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章第五十条、第六十条)。

(七)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登记。农民进城落户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再列入本次确权登记范围。对于在小城镇落户、仍保留承包土地的,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四节第二十六条)。

(八)劳务输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而影响承包土地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土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九) 登记的时效期间。本次登记的土地承包期到期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国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出台后再统一调整。本次确权颁证仍属于二轮土地承包,发证时间以具体发放日期为准。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其他档案,在本次登记结束后全部交回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镇上统一整理后交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 统一登记资料。本次登记工作所用的样表,统一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是农村的根本制度,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基本要求。保护和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监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会及时纠正。镇长是这次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农业副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支书和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在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镇纪委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沟通。各村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汇报交流,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和镇上沟通,不能擅自处理。要及时发现和解决登记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将可能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态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建立土地承包流转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此次登记工作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工作方案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促进草原承包经营体制改革,结合深入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机制,有效解决我县草原“四至界限”不清,“证、账、地”不符,农牧民在草原上的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草原承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从我县草原面积小,农业人口多,不宜落实一家一户承包经营草原的农区特点出发,在1986年全县集体草原所有权划界颁证基础上,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全面开展草原确权工作。通过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草原股份经营管理模式,健全草原保护与建设责任、草原使用权力与收益清晰的运行机制,切实有效地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占有、使用、抵押、入股、流转收益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县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一是解决草原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稳定现有草原承包关系。二是为农村牧区集体草原资产上市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草原流转、规模经营和工商资本引入打下基础。四是为落实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政策打下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稳定原则。在开展草原确权工作中,要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他们的意愿,征求他们的意见。要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调节作用,重大事项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要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坚持原有草原权属和流转关系不变的原则。开展草原确权工作是对现有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流转形式等管理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随意调整、改变已经形成的权属及经营关系。要以现有的草原划界登记、使用权证为依据确认草原归属,维持现有依法流转、承包、租赁草原经营面积和期限不变,也不改变原有草原权属和经营关系的惠牧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个别存在纠纷,大部分群众要求调整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3.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草原确权工作要依据《草原法》、《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和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嘎查村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草原确权的整个工作程序、结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草原权属一时解决不了的,暂不进行确权。

4.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主体的原则。要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他们充分了解草原确权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嘎查村的确权方案要在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牧民的事让农牧民自己做主。草原权属四至登记表、所有权证及农牧户股权登记备案表要分别经村民议事小组成员和农牧户签字确认。对外出农牧户要千方百计通知到户到人,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

5.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草原确权是长久大计,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必须做细做实,时间服从质量。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

6.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农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草原确权登记汇总、信息录入及颁证等技术工作。各乡镇政府承担草原勘界、地块坐标打点、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一是根据草原“双权一制”落实情况,对全县所有嘎查村集体草原所有权和农牧(林)场、水库等国有草原使用权情况进行核实,对无争议纠纷的集体草原所有权确认到自然村,建立草原所有权登记备案台账,同时换发或补发(包括损坏、遗失或漏发的)草原所有权证。国有草原使用权确认到实际使用单位并颁发使用权证。对有争议纠纷的草原要先行解决争议纠纷,然后再确认所有权。对换发、补发的草原所有权证、使用权证,要注明原证颁发时间。对新确认或调整后颁发的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按实际颁证时间填写。

对近年来各类工程建设和矿藏开采占用的草原要严格按照审核、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效的草原征占用补偿协议进行确认。凡依法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按规定兑付补偿资金,经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列入此次草原确权面积范围。凡没有依法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属违法占用草原的,要进行依法处理,根据处理情况,由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计入全县草原确权面积。

对近年来一些村民违法开垦草原变为农田的,要在土地确权基础上,重新划入草原范围进行所有权确立。

二是对现有草原流转、承包、租质等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维持原经营关系不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予以废止。

三是各乡镇要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建立集体草原股份经营登记台账,将股权确权到农牧户,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资产占有、收益等合法权利。

四是对现有草原流转、承包、租赁等进行规范管理,按合同规定颁发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证,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和信息平台。

五是凡饲用灌木草场,可按“一地双证”办法,在获得“林权”证的同时,可颁发草原所有权证。

草原确权要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草原面积、四至GpS定位,明确四至界限;系统确认困难的,采用实地勘测方法确定。

三、工作时间和步骤

2015年9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和责任,同时上报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农牧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5年9月至12月为实施阶段。一是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收集原有草原划界和所有权证发放情况,登记核实原有草原流转、租赁和承包经营情况,核实划界、所有权证、承包(租质)合同、台账、面积四至等草原地理信息。二是以自然村为单位,认真填写由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草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各乡镇汇总后上报,由农牧部门建立草原确权登记表,采用纸质、电子版两种,并在县档案馆进行异地备份,长久保存。三是县草原管理部门将数字、影象、图表和文字资料汇总,建立全县草原确权和流转、经营数据库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草原管理信息化。四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县、乡、村分别收集管理草原确权工作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分级归档。五是统一发放草原所有权、草原使用权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农牧民集体草原股份经营登记备案表。

2016年1月至3月底开展全面自查和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完善信息软件管理,做好验收和确权成果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乡镇部门分工协作、农牧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草原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体草原股份制经营管理机制。农牧部门负责全县信息汇总,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和日常业务管理、业务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并加强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提供最新国土调查成果,并配合乡镇做好草原确权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档案部门负责指导有关档案归档、管理。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县委宣传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稳步推进草原确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乡镇结合实际,编印明白纸、宣传册,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明确工作要求。要把张贴、书写标语和致农牧民公开信等与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县农牧部门要加强业务和操作培训,分层次、分对象将理论讲解与实际操相结合,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解决草原确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采取“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等群众能够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按时有效完成工作任务。

(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对草原确权相关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统筹解决工作经费,保障任务落实。县农牧部门要按照工作内容和任务,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农牧民收取费用。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泰委办《关于县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2016〕2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乡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促进林业快速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小康乡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期稳定。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由于林木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有利于山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应长期稳定承包关系。
2、坚持“三权”分离。林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对集体山林的承包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3、坚持依法经营。山林承包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的关系,走向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4、坚持生态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重视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
5、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山林延包工作,稳定林业承包责任制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山林延包工作和建档任务。
2、主要任务: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四至核对清楚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对承包山四至核对清后延长山林承包期到2055年12月31日,统管山四至核对清楚后,都一并发放《林权证》;建立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
四、具体政策
1、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不是重新确定林地、林木权属,而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2、林地所有权的确定以林业“三定”山林清册和山林纠纷调解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等为依据。
3、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林地使用权为农户,期限为长期。自留山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
4、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以稳定为前提,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承包期再延长50年。对未满法定承包期的责任山,一并延长承包期至2055年12月31日,林地使用权为承包的农户,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提出书面申请,交加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理。
5、集体统管山的林地使用权一般为村民委员会,林业“三定”时山林权证发到自然村、生产队,林地使用权仍为自然村或现在的村民小组。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实行有偿流转的,如合同尚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到期的应实行公开招标,有偿流转。
6、集体所有林地因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实施移民搬迁且原村级经济组织已不存在的,作为个案处理,自留山保持不变,由原户主申请换证。
7、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要及时进行调处。乡范围内的纠纷由乡政府和有关村委会负责调处,乡镇之间的纠纷由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牵头调处,一时解决不了的,暂缓换证或发证。
8、乡范围内的插花山,由乡政府牵头组织双方现场核对,划清界至,跨越乡镇的插花山,由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双方现场核对,划清界至。
9、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以后,原证将停止使用,今后,凡在林业用地上进行的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等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使用新的《林权证》,否则,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审批。
10、《林权证》的工本费按县有关规定每本收取5元,由林地林木权利人承担。
五、工作步骤
1、动员培训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20—9月20日)
主要任务:一是各村成立山林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召开山林延包动员大会,培训工作骨干,统一认识,部署工作。摸清各村山林责任制的详细情况,查验原山林清册,合同情况等,了解掌握群众的想法和要求,调研分析开展山林延包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9月20日—11月20日)
①核对山林清册。以村为单位,以林业“三定”时期的山林登记清册作为底册,确认无误后分清不同类型,重新抄录到《山林延包责任山、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自留山、统管山清册》上。
②做好山界认定。组织农户到山场进行必要的核对,认定界至,签字盖章。
③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各村对责任山,自留山以及村统管山的范围四至等要张榜公布,公布时间要在1个月以上,接受群众监督。
④签订合同。村委会和承包人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经乡政府鉴证,承包期统一延长至2055年12月31日。
⑤申请核发《林权证》。以村为单位将统管山,自留山、责任山《林权登记申请表》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统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核发《林权证》。同时收回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20—30日)
乡党委、政府要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县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山林延包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山林延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强化宣传。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山林延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明纪律。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过程中要严明纪律,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集体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爱损害,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群体性破坏森林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落实责任
各村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各驻村指导员、村支书协调督查,村报账员为骨干,各林技员严格把关,驻片驻村干部包干,各村根据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分布情况进行分片包干,驻村干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
八、奖惩措施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山林延长工作任务的村,给予村委会奖励500-1000元,联系村领导、驻村指导员作为年终考核评优依据。
二00六年八月二十日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战略举措,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工作,是维护农民土地物权的保障,对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镇人民政府就确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通过会议于7月27日成立以镇长周强为组长的***镇领导小组,各村成立村级工作小组,各小组成立3人确权小组,要求在7月31日前正式成立。

2、召开全镇动员、培训大会

***镇政府于7月29日召开动员、培训大会,对镇、村工作小组及确权小组成员进行动员和专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认识和工作原则的把握。

3、数据录入,初步核查

***镇政府工作小组在7月29日至8月底期间,对确权工作前期资料进行收集,按照***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填写调查表并进行初步核查。

4、加强协调,坚持实事求是

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加强与航飞人员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尊重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按实际登记且由农户认可的原则,把握稳定,先易后难。

5、明确责任,完善资料

在工作中明确乡镇责任主体,确定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归档,作为土权法律依据。

下设办公室,由***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

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完善帮扶单位包保机制,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定点帮扶工作,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18〕4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建立扶贫包保帮扶联系点的要求,建立完善包保机制,即:坚持单位帮扶,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优势,把各类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促进脱贫攻坚;坚持干部驻村,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坚持干部包户,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与包保帮扶村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每人联系1-3户,定期走访,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包保责任

1.充实帮扶力量。贫困村帮扶单位要确保本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在村稳定。支持选派帮扶干部在村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与单位工作脱钩,加强跟踪管理,落实相关待遇,解决后顾之忧。非贫困村帮扶单位要发挥单位优势,按照

“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确保每名帮扶联系人帮扶不超过3户贫困户,帮扶联系人要认真填写扶贫手册,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扶贫手册和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信息一致。

2.广泛宣传政策。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帮助当地干部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帮扶单位安排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帮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拿出“绣花”功夫,精准实施好“九大工程”,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3.共商扶贫思路。帮扶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当地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要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帮扶村,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机构专家学者到村帮助选准脱贫产业、实施脱贫项目、开展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提供必要指导。

4.精选帮扶项目。帮扶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实际帮扶产业发展,支持当地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推动各类项目向农村集聚。以县为单位,整合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旅游、文化、体育、国土、商务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实行打捆投入、集中投放,放大效果。同时,督促帮扶干部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切实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

5.增强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指导当地把外部帮扶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起来,组织贫困群众全程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设计、实施、验收,增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及时发掘基层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发掘和宣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增强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

6.强化稳定脱贫。指导当地坚持把扶贫开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突出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推进“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培育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稳定脱贫防范返贫能力。

三、组织领导

1.落实帮扶主体责任。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每季度深入包保村调研、组织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或联络员报告工作均不少于1次。脱贫攻坚期内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帮扶联系人不脱钩,做到帮扶干部不撤、帮扶力度不减、帮扶措施不少。

2.完善牵头工作机制。帮扶工作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扶贫部门负责帮扶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部门牵头联系各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工作。市直主管部门和具有行业系统指导职能的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单位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监分局、淮北保协会分别负责银行、保险等单位帮扶联系协调工作。由若干单位联合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的,排在第一位的负牵头包保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会商、进展调度、数据统计和信息交流等,建立帮扶台账,协助完成扶贫开发帮扶工作安排,定期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帮扶工作和牵头职责履行情况。

3.建立督查考评制度。坚持跟踪督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大对帮扶单位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问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制订完善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办法,通过分类考核、集中评审等方式,每年组织开展1次帮扶成效考核。帮扶干部考核情况纳入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帮扶成效考核结果纳入帮扶单位效能考核和综合考核。帮扶成效考核结果经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


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


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对全市“三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全院师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三城同创”相关知识的活动,使全校师生认识到
“三城同创”与自己工作、学习、生活联系的紧密性,从而自觉、自发地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三城同创”,顺利完成三城同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三城同创”工作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组织领导
院长组织召开院务会,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三城同创”工作的会议精神,布置工作任务,使全体院务会成员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三城同创工作。为确保我院顺利完成三城同创工作目标任务,立即成立市保育院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晓东
成员:刘小华 宋红梅 吴江 张咏芬 王卫平
宣传联络员:王彬 郭艳敏 谢育明 邓焕文
三.实施目标
1、组织召开党员会、教职工大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宣传“三城同创”相关知识,并将所学积极地向家长、幼儿宣讲,让大家都来关心“三城同创”。
2. 以“三城同创”为契机,结合我市( )地域与人文特点,以院环境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打造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校园环境,把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校园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为20xx年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园复评奠定良好的基础。
3.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站、演讲、可视网表演等形式组织幼儿开展 “三城同创”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积极倡导和组织幼儿走向社会、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宣传礼仪知识,实践礼仪行为,做“三城同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提高幼儿的行为规范和环保文明的意识。要引导幼儿积极参与三创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激发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家乡的感情,增强环保意识,优化幼儿的综合素质,为美化××出力,为家乡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具体安排
㈠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20xx年5月18日-——5月25日)。
主要是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加快创建工作的协调运转。
㈡具体组织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20日)。
主要是对照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目标的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
㈢自检和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25日)。
主要是对照验收标准,积极开展自检、自纠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严三实实施方案


三严三实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达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市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把思想教育、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居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忠诚、正直、尽责、敬畏、成长,推动全乡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活动开展对象

**市柳黄乡所有党员干部

三、总体要求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

1、突出学习重点。要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学习贯彻省市从严治党“决定”、“两个意见”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系列文件精神,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2、明确学习内容。“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层准则和目标追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内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3、把握学习方法。要采取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书记带头讲授党课、党支部书记开展坝坝党课、组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进行“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我为大局做贡献”等专题学习讨论。坚持正面教育、反面教育、实践教育“三结合”,通过开展正面引领教育,认真学习焦裕禄、兰辉、李林森等先进实际和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找差距,见贤思齐;通过深入开展反面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起警醒;通过开展实践教育,切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群众、转变工作作风。

四、具体工作安排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把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对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全乡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开展专题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中同步安排部署,成立专题教育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体制;加强监督调研,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负责督导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

2、 集中学习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籍。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杨善洲、李林森等精神,推动“三严三实”要求入脑入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学习要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反复学和跟进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三个结合,学深学透学习内容。

3、开展专题讨论。要坚持以杨善洲、李林森等先进典型为生动教材,以“三严三实”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善洲精神,做人民公仆”、“坚守精神家园,永葆党员本色”、“感受善洲坚守,悟出人生真谛”、“弘扬善洲精神,勇于担当创业”四个专题讨论,照镜对标,照出差距、照出方向、照出动力。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和省、市及我县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镇党员干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破坏党的团结的巨大危害,深刻认识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对党的形象的严重损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

4、严肃学习纪律。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时间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家讲座等方式,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制度。同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主动公开“亮晒”心得体会,全程接受监督。通过开展述学、评学、交流展示学习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进行学习成果运用测试,检验学习成效。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5、开展自我反思。要认真对照《党章》等党纪国法,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对照省委“三个不可低估”重大判断,对照王东明体制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焦伟侠同志指出的“九个突出问题”和王成军体制提出的“十类问题”,对照省市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相关规定,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重点开展“六检查六反思”。即:检查修身严不严,反思信念是否坚定、政治是否过硬;检查律己严不严,反思纪律是否严肃、规矩是否坚守;检查用权严不严,反思宗旨是否坚守、用权是否为民;检查谋事实不实,反思决策是否科学、原则是否坚持;检查创业实不实,反思在位是否谋政、为官是否有为;检查做人实不实,反思从政是否廉洁、防线是否牢固。要联系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上的实际情况,联系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

五、相关要求

要把深入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把专题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一)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各村社、乡级单位要深入开展贯彻“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乡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乡机关、村、乡级单位教育活动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发现、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村社、乡级单位要把开展教育 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把时间利用好,把人员安排好,做到活动开展和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村社、乡级单位要根据乡党委要求和本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活动期间,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动态,简报信息,总结经验等材料上报到乡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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