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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的制定比计划本身更为重要。为了后续工作任务顺利进行,我们都需要制定一份方案。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要想有竞争优势,就应该写方案,根据方案去完成工作。怎样写出很专业的方案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食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食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州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xx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州委、州政府“全州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州基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强化监管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期间,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积极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查处重大案件的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为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1.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内容

(1)抓住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重要环节,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农副产品的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中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非食用物质和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牵头)。

(2)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自配料为整治重点,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州范围内的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点和奶牛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及产品;依法查处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蛋白精”的黑窝点;坚决杜绝有害饲料流入养殖环节;规范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产品留样等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现场检查奶牛养殖场(户)饲料库房,查验成品饲料、兽药及原料的采购记录,所采购的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的来源、企业名称和产品证号等;加强对养殖场自配饲料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制饲料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畜牧、质监、工商部门牵头)。

(3)开展农产品生产重点环节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使用农药防虫剂、兽药、防腐剂、保鲜剂等行为检查,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生产环节中,使用禁用兽药、限用农药化学药等的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做好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违法使用的整治。严厉查处畜禽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被二恶英污染等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国家禁止兽药或其他化合物,重点是孔雀石绿、氯霉素、已烯雌酚、硝基呋喃类等。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站的监管。严厉查处生鲜乳生产收购站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等禁用化学物质的行为(农业、畜牧部门牵头)。

(4)强化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强对我州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台帐和销售台帐是否完备,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标示是否规范。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检查,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含“五小”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辅料库是否存在与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和化工产品等非食用物质;所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要求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包装或标签是否按标准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如实标示。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对有关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或风险监测;对于已确定的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督促企业实行不合格产品的责令召回制度,实行企业公开的责任承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责令问题严重的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5)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前置审批,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门槛;强调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主体的进销货台帐制度,使所有食品添加剂做到可追溯 (工商、商务部门牵头)。

(6)加强高风险餐饮单位的监管,对调味品酱菜、卤制品、蛋糕店、小吃店、火锅店等餐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遏制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格卫生许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旅游景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餐饮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的食品检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7)严厉打击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加大对各监管环节的检查频次,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公安部门、州政府新闻办牵头)。

2.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

(1)重点单位。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鲜奶站、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初级加工企业、水产养殖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经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五小”调味酱菜、卤制品、蛋糕店、小吃店、火锅店等高风险餐饮单位。特别是近年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品种和旅游景区、学校食堂等生产经营集中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2)重点品种。奶制品、肉类、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小麦粉、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副产品;酱菜调味品、卤制品、蛋糕、小吃、火锅等高风险餐饮食品;农兽药、饲料、杀虫剂等农业投入品。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xxxx8年12月10日-xxxx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各县(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开展好以下工作:

(1)督促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生鲜奶站、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副产品初级加工企业、水产养殖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家兽药、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调查掌握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时公布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名单和非食用物质名单。

2.具体措施

(1)按照《xxxx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按照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监管部门及时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3)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别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按照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并向xxxx州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按照国家、云南省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xxxx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情况、分析和汇总非法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通报各监管部门,明确重点整治要求。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同时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各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各部门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各县市、州级各监管部门须于xxxx9年1月12日之前向州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的阶段性总结。

(二)清理整顿阶段(xxxx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行动

(1)采取有效措施,对各县(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各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开展突击检查等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

(2)各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在准入环节实施标准准入、协议准入、食品备案、索票索证等制度;在交易环节实施统一检测、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综合执法等制度;在退市环节实施协议退出、强制退出、限期追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xxxx9年3月12日之前向州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治的阶段性总结。

(三)规范巩固阶段(xxxx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推动建立食品安全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

(1)完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健全和规范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各部门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

(3)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原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格落实进出口食品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

(5)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xxxx9年4月15日之前向州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处置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联络工作,收集信息、分析汇总和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相关信息、数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共同商讨研究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咨询,对专项整治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州财政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主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考核验收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查处重大案件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州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形成监管合力,不留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要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整治任务逐级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我市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移送涉嫌制售有毒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典型案件,有关部门要严格程序,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在专项整治期间,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于xxxx9年2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学校的积极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州政府新闻办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报道活动,并切实加强对新闻舆论的引导工作,及时、客观报道我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难点问题。各县市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调查和评估工作

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送实行专人专报,普通信息每10日一报,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1.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和报表。自xxxx8年12月10日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整治行动结束,每10天向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报表。报送的重点是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2.及时报送新发现的违法添加物。各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发现超出卫生部等9部门已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的新的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要尽快报送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典型案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健康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向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开展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的指导检查和全面的评估,定期向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情况。xxxx9年4月15日之前向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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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精神,根据省局、州委州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及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州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把整治与建设,治标与治本,打假与扶优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确保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整治重点1、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主要环节,严厉打击并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三、工作原则继续按照“省局统一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监管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发挥质监部门作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积极营造全州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主要目标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秩序有一定程度的好转,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目标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2个县市所在地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5以上;10大类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2;镇乡确定1—2个重点食品商店的散装食品经营达到国家《散装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卡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至少抓1个试点乡镇;吉首、凤凰至少建立2个以上以销售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主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城内基本实现五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五、主要任务1、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2、进一步加强全州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进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3、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5、严格审查和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6、积极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检测机构职能作用。7、对全州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清仓查库、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六、步骤时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5日至7月12日)。各县市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7月12月至12月20日)。各地要针对当前群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春节前)。各县市食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验收工作。七、几点要求1、强化领导与责任。各县市局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纳入日常议事工作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办事机构,并确定专门人员抓好此项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抓好整治部署工作。各县市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要精心组织,狠抓薄弱环节,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要结合本地的特点与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真正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3、健全食品安全机制。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及主要目标进行量化分解,抓好落实。4、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各各县市局要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行为。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8〕6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各地食品消费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一阶段 自查自纠
一、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督促餐饮消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调查和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餐饮消费经营单位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2018年第28号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做出说明,将目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列表报食品消费监管部门;对以后按照规定要求坚决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出承诺。
(二)餐饮消费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期间,监管部门以明查暗访形式进行督导,主要看食品添加剂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能否进行源头追溯;根据群众举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餐饮消费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根据以往监督检测和投诉举报情况,食品消费监管部门确定抽检计划,对重点品种进行检测;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于1月15日前将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专项整治全国领导小组第一阶段督查中,专题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了解各地建议,提出要求。
四、工作考核目标
(一)各餐饮消费经营单位提出自查自纠报告。
(二)各餐饮消费经营单位做出合理使用承诺。第二阶段 清理整顿
一、时间
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3月10日
二、工作内容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二)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消费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落实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阶段督查后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食品消费监管部门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餐饮消费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突击检查餐饮消费经营单位履行合理使用食用添加剂承诺的情况。
(三)食品消费监管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追溯在餐饮消费环节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源头,配合做好切断非食用添加物质供应渠道工作。
(四)3月15日前,食品消费监管部门将餐饮消费环节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名单报相关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考核目标
(一)食品消费监管部门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二)食品消费监管部门提出仍在违法使用食物添加剂名单。第三阶段 规范巩固
一、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
(二)建立和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落实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二阶段督查后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效果回头看。
(二)食品消费监管部门建立针对在餐饮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添加剂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查,对仍在餐饮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四)组织餐饮协会、厨师协会等相关组织,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巩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
(五)完成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送有关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考核目标
(一)建立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二)相关协会建立的自律制度。
(三)专项整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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