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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方案

防台风应急预案。

有变化才需要做计划,有了计划才知道有问题。当我们接到新的工作要求,我们摆在面前的事情就是做方案,制定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方案,因此不能脱离实际。写方案从哪些方面着手比较妥当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防台风应急预案,欢迎你的品鉴!

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佛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保障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委、镇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台风工作,落实镇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

4、全民动员,协调应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迅速响应,形成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

**镇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南,位于我省沿海地区,受南中国海及西太平洋生成的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7~9月份为台风活动季节,台风期间有时发生强台风。由于地处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两江洪水影响,如适逢多雨和台风天气,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二)防御重点。

1、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3、山体滑坡。

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地区的排涝。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镇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所”)为全镇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在镇三防指挥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或各自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机构。

(1)指挥:由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担任。

(2)副指挥及成员:由镇领导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

(3)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应急办)、宣传文体办公室、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农业和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武装部、区公安局**分局、**医院、中国电信**分公司、**供电所、**供水公司等。

2、镇三防指挥所防台风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及区三防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镇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严格实行防台风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编制完善防台风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下达应急强制等调度命令,统一调度全镇各类抢险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负责发布全镇风情、水情通告,组织灾后处置。

3、镇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三防办”)为镇三防指挥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镇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编制修订《**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主要成员单位防台风职责如下。

(1)党委办公室(应急办):①负责协调落实镇委镇政府有关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②指导和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③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作。

(2)宣传文体办公室:①负责全镇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②督导电视媒体在接到镇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的信息后及时向公众发布;③督导电视媒体制作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

(3)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强对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管理,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

(4)教育局:①编制并落实教育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②指挥、协调受台风影响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师生安全转移;③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④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①指导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各种养殖户落实防风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导渔业船舶、鱼排人员防风避险工作;④向镇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的救助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②协助核查、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③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庇护中心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

(7)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①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尤其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及时抢修加固;加强水闸、电排站调度管理,及时做好预排工作。

②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

③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人员回迁。

④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⑥负责道路两旁树木及其它绿化苗木受损修复管理,避免造成事故。

(8)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①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及工业园使用燃气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0)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

①加强对环卫、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码头、交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设置单位(人)检查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有关部门督促设置单位(人)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物或设施。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积涝严重地区进行抢排。

④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

⑤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风工作,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

(11)武装部:组织协调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12)区公安局**分局:①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③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和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工作;④利用交通电子显示屏协助发布台风预警信息;⑤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13)**医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

(14)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顺德**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顺德**分公司等):①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②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15)**供电所:①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镇排涝泵站和镇三防指挥所、**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②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③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④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16)**供水公司:①负责**镇辖区内因台风而损毁的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②负责因台风而出现停止正常供水区域的应急供水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如实施方案有修订时,每年汛期前(4月15日)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

四、预警与预防

(一)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Ⅳ级(一般),III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III级预警: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II级预警;

(3)Ⅱ级预警: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I级预警: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级预警。

2、预警发布。

(1)台风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台发布。

(2)宣传文体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广播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3)镇三防指挥所负责发布防御台风灾害指令。

(4)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具体包括: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江河水情、地质灾害、水工程安全、建筑施工工地、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及地下建(构)筑物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负责渡口、码头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督导种养殖户对农田鱼塘水位进行调控,并负责种养殖业防风和抢修的有关信息发布。

教育局负责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防范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其他信息工作。

(二)预防。

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风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2)工程准备: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镇三防指挥所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标准,制定《**镇防台风应急预案》;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制定有关防台风预案。

(4)物料准备:按照不低于省定的物料储备标准,分级负责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料和设备。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网和应急通讯畅通。

2、防台风检查。

(1)镇三防指挥所应适时组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2)镇三防指挥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镇三防办备案。

3、防台风巡查。

(1)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建立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应加强城市排涝、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渡口、码头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教育局应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应加强企业单位,尤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III、Ⅱ、I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授权区三防办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或区三防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或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

以上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镇三防指挥所应将级别信息传达至相关成员单位。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I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通报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监视,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5)武装部组织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3、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险情、灾情和台风防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和镇委镇政府。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师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救灾准备工作。

(5)镇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督促沿河化工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巡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工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核实、统计受灾情况及受灾人员安置情况报送镇三防办。

(9)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以及城市照明等公用设施的检查管理,并指导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路灯。

(10)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在做好III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4、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指挥坐镇指挥,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3)镇三防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在做好II级应急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内容是:

区公安局**分局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工程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断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及时清除路障,避免发生事故;抢险车辆、船只处于紧急待命状态。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检查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及时抢修受影响路灯;联系各通信运营部门有关人员要严守岗位,确保防台风及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防台风及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确保能够尽快恢复受损设施。

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并派员参与镇三防指挥所协助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三)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三防指挥所通过OA短信平台或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武警、民兵和预备役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镇武装部应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镇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镇三防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三)信息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台风灾害时,通信运营部门要启动通信保障响应,迅速调集力量抢险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信息接收以及防台风预警信息发布通畅。紧急情况下,优先发布防台风手机短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体发布台风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

(四)交通保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队伍、人员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车辆调配,保障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由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保障防风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治安保障。

区公安局**分局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物资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社区和单位,应按省、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七)卫生保障。

卫生和计划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页

生育局负责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医院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八)生活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政府应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九)宣传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宣传文体办公室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由镇三防指挥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镇三防指挥所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镇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镇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灾后救助。

加强宣传教育,稳定群众情绪,镇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做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组织救灾工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3、区公安局**分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教育局负责统筹受损校舍的修复和灾区学校在后复课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生产自救工作,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6、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镇三防指挥所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区三防指挥部。

(二)补偿要求。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群众的物资,应按市场价格,经镇三防指挥所核定数量,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镇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三)总结与评估要求。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镇三防办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八、附则

1、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预案由**镇三防指挥所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并报区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3、本预案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编制的《**镇防台风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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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应急预案(一)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百合小区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广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广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百合物业小区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业主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 工作重点

(1)组织业主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住宅楼、车场、水泵房、商务中心等设施的安防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业主发布台风信息。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经理担任,副指挥由安防主管。

防指成员部门由客服部、工程部、安防部、清洁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3 防指的主要职责

在应急小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住户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广州市海珠区报告,由海珠区区委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 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安防部:负责组织安防队员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同时做好参加防洪抗台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小区住户的安全工作。

(2)工程部:负责小区内防台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工作;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3)客服部:组织、协调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款物。

(4)清洁部: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食堂部: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

3台风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 特大(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3、5 预警发布

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OA或通告发布。

3、6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3、6、1 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3、6、2 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应急保障措施

4、1台风来前首先会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4、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露台和屋顶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

4、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4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

4、5 照明设备:准备应急灯,万一台风损坏电力设备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4、6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4、7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4、8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 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防指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 附件

6、1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郭建兵

副指挥:蔡锋

组 员:各部门员工

6、2防风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

储备物资

铁锹: 尼龙袋15把、迷彩服15套、雨衣15件、高雨靴15双、应急灯10个

其它:矿泉水、面包若干

台风应急预案(二)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张树全

成员:各施工小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台风应急预案(三)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地铁大厦项目经理部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概况
2.1城市概况
**区地处**市西南部山区,城区三面环山,一水穿城,地势坡度较大,孝妇河为主要排水通道。全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
2.2洪涝台风风险分析
**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虽然每年都有台风登陆我国,但能直接登陆本地区的台风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外围云系影响到**,带来不同程度降雨。**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
2.3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城区河道排到孝妇河后出城。经过多年建设,**区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击暴雨、台风等突发性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 但部分路段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严重等问题;城区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行洪排涝能力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给城区造成危害。
总的看,**城区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区内涝。同时,我区几乎没有经历过强台风的直接影响,城区台风防御体系相对薄弱。
2.5重点防护对象
(1)重点单位:城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门、单位。
(2)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拆迁工地。
(3)城区低洼积水区域:城区内低洼区、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涝的重点。
(4)地下工程设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设施。
(5)危旧房屋:城区内直管公房、小区住房、简易房屋、危旧房屋和学校内的校舍、围墙等。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7)其它:高空构筑物、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娱乐设施、大型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树木等。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3.1.1 **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3.1.2 区城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
(2)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页

、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3.2办事机构
3.2.1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办)作为区城防指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和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区城防办副主任。
3.2.2区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区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2)具体负责区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城市防汛防台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根据区城防指指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响应等级和局部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4)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奖惩工作;
(6)负责推广城市防汛防台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7)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3.3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以及抢险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城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人身安全。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城市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巡查、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受、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城市防汛防台经费;负责协调筹集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防台安全工作;备足防汛防台抢险车辆;做好城区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工作,紧急情况下依法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泻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水务局:做好所辖河道维护、清淤工程管理;确保内河、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城防指提供孝妇河河道水情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防台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有防汛防台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压、篷盖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上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负责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人防办(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需要,发布城市防汛防台红色预警和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区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防台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的防汛。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房管局:负责汛期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申请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除涝、道路行洪和水毁工程、市政设施、道路的修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桥梁、河道排水口的安全防护,负责挡土墙维修及管理,负责雨后垃圾清运、路灯的检查维修等,特别是防止路灯线路短路、漏电现象的发生;负责做好公园及城区园林、绿地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枯、倒树木的伐、运及园林用电、用水,负责广场、园林内挡土墙、山体的安全防护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热力公司:负责做好汛期供热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对所属的检查井、井盖等加强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规划分局: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符合城市防汛防台要求;配合区城防指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防台、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提供暴雨、台风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并提出汛情、台风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及时发布暴雨、台风预警预报,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供电中心:负责保障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负责确保城区所管辖路灯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港华燃气公司、**国能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汛期燃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供气。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开发区、白塔镇、山头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1)执行区城防指的各项防汛防台指令;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成立相应固定的城市防汛防台指挥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做好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行业、驻地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制定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道路、房屋、构筑物、挡土墙、河道、山体、排水设施及其它防汛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6)负责辖区内地下工程设施、户外广告、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负责所辖滞洪地区、受灾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
(8)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其他相关工作。
3.4会商机制
成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或区城防办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4 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4.1.1气象信息
区气象局做好气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区城防办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台风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以及发展趋势分析;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区城防办。
4.1.2水文信息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负责城区降雨量和对孝妇河进行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报告城区的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并根据汛情变化提出建议或相应措施。当出现达到预警响应或者需要改变预警响应级别信息时,及时将雨水情通过短信或传真方式报区城防办。
4.1.3地质灾害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区城防指,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4.1.4工程信息
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将河道、防洪闸、橡皮坝等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区城防办。
当城区排洪河道和水利工程出现漫溢、河岸坍塌、大型阻水物或溃坝时,区水务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区城防指报告,并向可能被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5雨情信息
区城防办要建立汛期雨情收集、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汛情信息。要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城区内24小时降雨量达到45毫米以上时,要将雨情信息1小时内报区防指。
4.1.6灾害信息
洪涝、台风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台风灾害发生后,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灾害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区城防办,由区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区防指。
4.2 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城区河道管理和执法检查,按照防洪标准及时对河道进行清淤、除障,及时塌放橡皮坝预排河水,确保行洪畅通;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城防指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水毁设施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防汛防台设施及时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对城区排水管网的维护、维修和清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排水畅通。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物料,并合理配置,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特别是要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防台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在重点防汛防台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防台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5)抢险队伍准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防汛防台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城市防汛防台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反应机制,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7)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城市防汛防台部门要重视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防台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 预警
4.3.1预警级别
区城防指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4.3.2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随着情况演变,区城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汛情台风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2)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防指请示,经区防指指挥或委托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4.3.3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区城防办组织区广播电视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区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发布途径。区广播电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广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它设施播放预警信号。对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布方式。
4.3.4预警行动
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发布后,城市防汛防台各级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重点防汛防台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2)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防台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区城防指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道及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
区城防指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加强对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抢险救护准备;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
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红色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防台部位安全;
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
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
沿路临街各单位应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
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机构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风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区政府和区城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河道、桥梁、水闸等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区政府及区城防指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2分级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区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应急(Ⅲ级)响应、重大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区城防办报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由区防指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灾害情况,由区城防指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有关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3 Ⅳ级应急响应
5.3.1 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城区部分铁路立交通道和道路出现积水,造成交通拥堵;
(2)城区部分低洼地区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3)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外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5.3.2Ⅳ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成员单位部署任务。
(2)会商研究。根据情况,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或开通会商系统,分析汛情,研究工作对策。
(3)防汛防台抢险。根据会商结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下达命令,指挥抢险工作。
(4)信息报告。出现各类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城防办。
(5)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4 Ш级应急响应
5.4.1 Ш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威胁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铁路立交通道引道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出现道路行洪现象,造成短时严重交通阻塞;
(3)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出现漫溢,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5.4.2 Ш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会商研究。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有关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区城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区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5 Ⅱ级应急响应
5.5.1 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城区低洼地区严重积水,出现多处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3)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城区受淹;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围漫溢,河水严重倒灌;
(4)台风、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5.5.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会商研究。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导,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各级防汛防台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6 I级应急响应
5.6.1 I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区大范围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对城区有影响的大中型水库决堤;
(4)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已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极端天气导致的其他突发性重特大事件。
5.6.2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区城防指指挥到达区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或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指挥按照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
(4)进驻现场。区防指指挥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请求当地武警、驻军或其他城市的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Ⅰ、Ⅱ级应急信息由区应急办、区防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
(7)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7应急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Ⅳ级、Ⅲ级由区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城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Ⅰ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6 应急保障
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防台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驻博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开发区、白塔镇、各街道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驻博部队、武警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6.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防台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
6.5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洪涝、风毁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6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防台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防台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城防办。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更新。
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当启动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筹集落实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6.7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防台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和参与城市防汛防台的责任。
区城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防台。
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城市防汛防台的关键时期,各防汛防台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7 善后处置
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镇(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
7.1损毁设施修复
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风毁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7.2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3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区政府、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7.5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8 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应急手册,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对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区城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做好防汛防台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防台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应急培训
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8.3应急演练
区城防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防台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8.4责任与奖惩
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城防指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城市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工作评价
每年由区城防办组织,针对各部门在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促进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开展。对防汛防台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的大小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至17.1米/秒(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至24.4米/秒(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至32.6米/秒(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至41.4米/秒(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至50.9米/秒(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9.2预案管理
9.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编制和解释,区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
各城市防汛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9.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 工作重点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 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 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 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 区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页

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碶、大碶、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 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3 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 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 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 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 防台检查

4.4.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 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 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 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 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 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 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 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 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 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 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 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今年第六号台风“烟花”已经登陆我国沿海地区,必须在台风实行进一步损害之前,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保护公司资源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一)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成员:(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正常情况不可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由总指挥安排其他人员顶岗)

下设抢险小分队: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设备、物资组:组长:组员:

2、保卫组:组长:保安队长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3、综合信息组:组长:组员:

三、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xxx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xxx协助总指挥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设备、物资组:

⑴、负责落实公司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⑵、负责撤离、转移露天及低洼地方的设备。

⑶、负责电力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检查,确保安全。

⑷、每年雨季来临前负责检查四周排水沟是否通畅和检查透明瓦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有无老化。检查风球是否牢固。

2、保卫组:

⑴、负责厂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抢险工作。

⑵、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协助防台风、暴雨撤离的检查工作。

⑷、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⑸、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组:

⑴、通过新闻、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气象台等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总指挥,并传达到各部门。

⑵、组织召开防台风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部成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议现场,由总指挥安排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驻外仓库人员做好防范。

⑷、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关注台风最新动态,向总(副)指挥报告。

⑸、负责行政、后勤事物的协调、检查及督导。

⑹、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⑺、负责人员救护的应急用车。

⑻、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⑼、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⑽、负责协助财务部做好保险的理赔工作。

四、台风预警级别

根据xx市气象局台风预警级别分类,按热带气旋威胁和严重程度,将热带气旋的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四个级别:

IV级(一般,预警信号为白色

III级(较重,预警信号为黄色

II级(严重,预警信号为橙色

I级(特别严重,预警信号为红色

五、应急响应:

㈠、应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有低到高分为IV、III、II、I四个级别。

㈡、应急响应能启动与撤消:

应急响应的启动时间、启动哪个级别和撤消时间,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根据台风的移动方向和当地气象台的预报资料,商定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㈢、应急响应行动:I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II级、III级,IV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应急响应的行动都包含低级别响应的所有内容。

1、IV级应急响应(防风准备状态):

1.1启动IV级应急响应,要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1.1.1指挥部应指定指挥部一名成员值班;

1.1.2仓库、纸箱车间各安排1人巡逻检查;

1.2物资准备:

1.2.1保安部从仓库领用防台风、暴雨之雨衣、电筒、水鞋。

1.2.2设备部准备架高梯,人字楼梯、叉车、铁丝40KG、塑料绳20KG、大小钳子各一把、冲击钻、防风雨布放在纸板仓库。

1.2.3仓库准备防台风暴雨专用彩条布。

1.3响应行动:

启动IV应急响应预案时,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各部门男性经理、主管必须住在公司,手机要全天候开机。接到电话、信息通知后,应在10分钟到现场。

1.3.1设备部

◆检查并做好厂区防风加固工作。

◆完成其它部门报修的防风加固项目。

◆在台风来前,必要时协助行政部门固定树木和树木遮荫棚。

1.3.2运输部

◆检查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并加固。

◆产品有无遮雨布。

◆检查清理新旧两个出货台纸皮、胶袋、拉伸膜。

1.3.3行政部

◆检查食堂、宿舍门窗是否牢固、是否关闭、玻璃是否有无松动、破裂。

◆检查食堂、宿舍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

◆绿化工对绿化树木是否剪枝、支撑固定树木。检查厂区有无容易被风吹倒的树苗,并加固。

◆保安检查厂区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化树遮阴棚是否用铁丝吧四周拉紧、加固,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1.3.4仓储部

◆检查卷闸门是否能关闭、有无脱轨、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是否牢固、玻璃有无松动和破裂。

◆检查墙体有无松动。

◆检查柱梁有无松动。

◆检查遮雨布是否齐全。

1.3.5品质部

◆准备捆绑玻璃门之角铁、绳、胶纸。并用角铁固定里外两侧、门缝处用胶纸封闭,通知运输部门口停一台大货车挡风。

1.3.6纸箱、纸板、辅助车间:

◆检查卷闸门能否关闭、有无脱轨现象、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有无破裂。

◆将产品移离窗口2米以外。

2、III级应急响应(防风防雨状态):

2.1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应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2.1.1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有一位值班;运输部主管、仓储部主管值班。

2.1.2抢险小分队成员5人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二)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成立防台防汛工作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防汛组织人员安排,防台防汛工作整体布置;

2、防台防汛组长:由综合办负责人担任,在防台防汛期间,全面具体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节人员及物资,并在24小时内向总指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景;

3、防台防汛组员:听从防台防汛组长的安排,在作业长的领导下,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紧急情景下,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在防台防汛期间,作为临时的指挥中心负责对外与政府部门、主管的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动力组:在防台防汛期间,负责电力正常供应,并随时供给再发电的工作;

6、设备组:负责所有防台防汛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维修厂房等其他急需场所;

(二)危害识别与风险。每当台风汛期来临,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决定企业应急反应级别:

1、黄色警报(轻度):六级以下台风,能够正常作业;

2、红色警报(中度):六级以上八级以下台风,各部门领导值班,仓库组织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3、黑色警报(高度):八级以上台风,公司内停止作业,固定好各种设备设施,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组织一切人员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企业重点防范部位:员工宿舍、公司各区域、各类设备、高压配电房、办公室、财务室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企业所有员工,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企业领导报告;

2、防台防汛组长:要根据实际情景,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景;

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景,可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汇报;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1、应急指挥中心:在防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联络方便,配备4部对讲机;

2、配电房、物资、动力部门24小时正常有人值班,确保电力供应,物资备有铁锹、水泵、雨衣、手电、沙袋等,使用方便,另外配备轿车、卡车多辆,必要时可随时调用;

3、在特殊紧急情景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五)应急本事与资源

1、应急指挥中心与公司生产办公区域距离近,信息传达快并且方便,管理上效率高;

2、一旦狂风暴雨来临,各岗位管理人员接到指令,必须迅速将防台防汛物资及时送到重点部位,提前做好抗灾准备;

3、在防台防汛期间,所有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指挥中心,仓库内电话直线,随时理解各种指令,整装待发;

(六)保护措施

1、在防台防汛期间,安保人员将重点负责财务科等企业重要部位的保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后勤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保证饮食正常供应;

(七)信息发布与员工教育

1、由防台防汛组长根据各阶段的实际情景,经总指挥同意后,经过正常渠道,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2、平时在宣传教育上要增加防范意识,当正进入预案状态时,所有工作均由防台防汛组长统一指挥行动;

3、根据天气预报资料,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避免在风口经过。

(八)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1、每年7-9月,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了总动员,对企业一线员工进行了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台防汛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台防汛的综合本事、团体精神;

(九)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台防汛组长做好每次员工演练的情景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三)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社区防汛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四)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预案规定了本公司在防台风应急处理的职责和要求,以保*有效地预防台风及在台风发生后能够及时开展紧急救援、抢险、转移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等工作。

1.2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防台风应急处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预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4、组织机构

成立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设置与防汛组织机构一致,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生产部、技术安监部、综合部、财务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运行值班室,负责人:主管运行的生产部经理,联系电话:87000000。防台风应急指令发布后,原防汛组织机构自动转为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5、职责

5.1总经理

5.1.1是防台风应急救灾的总指挥;

5.1.2负责防台风应急状态下重大事项决策;

5.1.3负责防台风应急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5.1.4负责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5.1.5负责批准《防台风应急预案》。

5.2技术安监部

5.2.1是本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5.2.2负责组织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

5.2.3负责指挥协调生产自救、设备及设施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5.2.4负责制订生产设备、设施抢修的安全技术方案;

5.2.5负责指挥协调生产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5.2.6负责指挥协调厂区安全、消防工作;

5.2.7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工作;

5.2.8负责组织设备、设施台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5.2.9负责定期组织《防台风应急预案》演习,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5.3生产部

5.3.1负责防台风应急物资采购、储备、供应管理工作;

5.3.2负责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工作;

5.3.3负责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生产设备、设施;

5.3.4负责组织生产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5.3.5负责恢复被毁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与中调的通讯畅通;

5.3.6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事故处理,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5.3.7参加《防台风应急预案》演习。

5.4综合部

5.4.1负责联系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优先保*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通讯畅通;

5.4.2负责组织厂区抢险救援队伍;

5.4.3负责防台风应急交通、运输工具调配;

5.4.4负责协调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厂区社会治安秩序;

5.4.5负责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5.4.6负责协调厂区供电、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

5.5相关部门

5.5.1财务部负责台风灾后保险理赔工作,参与设备、设施灾害的调查与评估;

5.5.2党委办负责宣传教育工作;

5.5.3有关部门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与调配。

6、通讯联系

6.1防台风应急通讯联系方式有内部电话、市话、移动电话、小灵通等;

6.2内部联系为本公司办公、住宅固定电话和员工的移动电话;

6.3外部联系电话号码

7、应急准备

7.1物资准备

7.1.1食品准备:综合部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饮用水供应协议。台风发生后,综合部联系各食品供应点安排一定数量食品供应受灾干部群众;

7.1.2衣被和救生物品准备:由市救灾物资仓储中心储备,综合部根据灾情向市救灾物资仓储中心申请供应棉衣棉被、日用品、帐篷等日常急需物品和救生物品;

7.1.3物资材料准备:生产部材料仓库要保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存量,备品仓库要保持储备一定数量的发供电设备备品备件。

7.2应急准备

7.2.1水库调度班人员在台风季节及时跟踪广州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监测台风走向和趋势,及时向防台风应急总指挥部报告;

7.2.2运行值班人员在台风季节应密切联系中调,接到中调防台风应急命令后,立即向防台风应急总指挥报告;

7.2.3防台风应急总指挥接到台风预告后,根据台风走向和趋势的发展情况,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准备指令,全公司人员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7.2.4正在检修的线路和主变等室外设备、设施应停止工作;

7.2.5生产部应加强运行值班管理,及时调整、充实运行值班人员,安排,保*现场值班人员具备处理大型事故的能力;

7.2.6生产部应组织生产设备、设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完成各种抢修任务;

7.2.7生产部应组织人员认真巡查生产设备、设施,特别是保*厂用电系统、紧急备用电源、防洪备用电源、直流系统、厂房排水系统、电力通信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8生产部观测班应对大坝、厂房周围排水沟进行检查,防止水淹厂房或山体滑坡;

7.2.9生产部观测班应检查厂房门窗、棚架牢固程度;

7.2.10生产部水库调度班应做好台风预报信息的收集、跟踪和传递工作,及时报告台风走向和趋势的发展情况;

7.2.11生产部水库调度班在台风雨来临以前应做好洪水预报,提出调度方案(详见《洪水调度方案》);

7.2.12综合部组织检查公司内部通信以及外线电话线路通道畅通,特别是保*防台风应急总指挥部通讯畅通;

7.2.13综合部组织检查厂区道路及车辆,保*交通秩序正常;

7.2.14综合部组织检查厂区办公楼房、生活区楼房门窗及棚架牢固程度;

7.2.15综合部立即通知停止大坝、厂房参观。张贴告示,疏散游客;

7.2.16综合部组织协调检查厂区供电系统,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加固;

7.2.17防台风应急准备指令发布后,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照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职责分工,随时准备抗击特大台风灾害的袭击,并做好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的工作准备;

7.2.18如果同时符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同时启动该预案;

7.2.19如果同时符合《黑启动紧急预案》启动条件,应同时启动该预案;

7.2.20防台风应急指挥部适时向员工发出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7.2.21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应协调组织防台风抢险救援队伍;

7.2.22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防台风应急期交通、社会治安管制等项措施;

7.2.23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研究部署防灾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8、应急响应

8.1人员、物资调运

综合部根据需要立即调集救灾物资,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调运。

8.2紧急救援

8.2.1台风灾害发生后,公司全体员工在防台风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灾情提供紧急支援,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恢复生产工作;

8.2.2抢险救护队伍,对遇险群众及险情实行紧急救援;

8.2.3受伤人员需紧急送外救治的由综合部送往市救护中心;

8.2.4发生生产设备事故,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8.2.5出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生产设备、设施抢修队伍实行紧急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生产

9.1灾情稳定后,各有关部门组织动员员工,在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行动,努力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9.2各级人员应坚守岗位,全面投入抗险救灾工作;

9.3技术安监部制订生产设备、设施抢修的安全技术方案,监督落实有关措施;

9.4运行值班人员密切联系中调,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行方式;

9.5水库调度班人员密切跟踪广州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监测天气情况;

9.6生产部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抢修工作;

9.7技术安监部协调指导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抢修工作;

9.8综合部恢复公司内部通信以及外线电话通讯;

9.9综合部协调恢复厂区水电供应及开放大坝、厂房参观;

9.10综合部协调恢复厂区交通、治安秩序;

9.11综合部协调做好房屋维修、重建工作。

10、宣传

10.1综合部根据防台风应急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适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0.2党委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1、保险理赔

灾情发生后,技术安监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坏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实施保险赔付。

12、附则

12.1本预案生产部每五年组织一次演习;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考核;

12.2本预案由技术安监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一)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海南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手机:1***,电话:***)

副组长:***(手机:1***,电话:***)副组长:***(手机:***,电话:****)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海南东环铁路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

第四分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二)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社区防汛抗台工作,建立防汛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理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汛抗台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3)防汛工作实行社区主任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社区是本辖区防汛抗台工作的责任主体。

(4)当台风、暴雨及其他次生灾害发生时,各地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组织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防汛抗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坚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四、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预防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发生,及时组织相关防避工作;

(3)做好城乡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的防风保安,做好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做好风、雨、潮的预报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暴雨信息;

(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五、工作目标

(1)在未超标大雪内,本地区不积雪成灾,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断,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

(2)发生大雪灾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险,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六、责任分工

(1)负责本辖区的防台防汛工作。立即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将驻街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纳入整个辖区的防台防汛体系,共同完成地区和行业防台防汛任务。同时社区要认真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和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台风暴雨时要加强管内巡视检查,对辖区内所属单位、幼儿园等房屋要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台风暴雨时期安全。

七、保障措施

(1)人员组织:社区已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支委会,和部分楼道组长会议,进行了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动员。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的台风暴雨情况,将针对性地组织人员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1、组织楼道长、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保洁、保安进行防台防汛。

2、进一步扩大到支委成员加入到防台防汛队伍中。

3、如遇紧急特殊情况,社区将志愿者队伍组织起来,和上述人员一起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2)落实责任。社区党政一把手对防台防汛工作负总责,行政主管领导对防台防汛工作负全责。 要建立与办事处对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同时要建立完善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切实将防台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台风暴雨期间,所有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3)搞好协调配合。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有分工、有合作,保证我社区防台防汛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同时要制订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街道防台防汛指挥部备案。

屹馨大山中心社区除雪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艳华(社区负责人)

成员:赵二曼(社区委员) 李 雪(社区委员)

张 婷(社区委员) 尤 良(社区委员)

毛 雪(社区委员) 郭 征(社区委员)

孙瑛霞(社区委员) 马晓芳(社区委员)

庄亚东(公安片警) 百合物业及各个企业单位

社区电话:********

屹馨大山中心社区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防台风应急预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应急预案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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