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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计划

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世界会给提前写方案的人让步。在我们实施行动时,我们都需要进行策划,来完善我们的方案自己创业、开展活动、融资、自我发展,都需要写方案。方案的格式规范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巡查工作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第一道防线,早发现、早制止,杜绝新的违法建设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巡查防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5〕7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拆违控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拆办〔2013〕11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办发〔2015〕5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整治违法用地和拆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浏拆违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一、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镇巡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拆违办),负责巡查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接受各巡查组的巡查报告并对发现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防控工作安排。

二、巡查防控力量人员构成,镇拆违控违巡查防控力量由网格化巡控组及机动巡控组两部分组成。其中网格化巡控组成员为全体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机动巡控组成员由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中队、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的成员组成,镇拆违办每年度建立名册一次,中途有人员变动由原单位指定专人补充。

三、巡查防控工作分工及相关职责

巡查防控分工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对辖区内所有新动土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并及时将情况如实报告镇拆违办,报告程序及方式为:先电话报告(含手机短信,微信,qq报告),再书面报告备底。

人员职责如下:

(一)全体村(社区)干部对所联系网格辖区内所有新动土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其职责如下:1、宣传拆违控违政策,积极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并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动土施工情况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公室。2、协助群众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代表村委会(社区)签署明确呈报意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做好先期解释工作。无联片村(社区)干部意见的用地申请,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不得受理。3、镇拆违办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由联片村干部负责掌握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二)联厂安监员对所联系涉危涉爆企业动土建设的行为(含现有厂区内改、扩建)进行监管和把关,其职责如下:1、宣传拆违控违政策,积极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并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动土施工情况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公室。2、协助涉危涉爆企业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代表安监部门签署明确呈报意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做好先期解释工作,无联厂安监员意见的涉危涉爆企业用地申请,林业、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不得受理。

(三)镇联村(社区)干部应积极掌握所联系网格辖区内违法建设动向,发现违法建设应积极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拆违办。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以镇政府代表身份,先期制止当事人违法行为,宣讲拆违控违政策,了解群众实际困难为妥善解决矛盾提出合理建议。经镇拆违办决定立案查处的,联村干部为案件相关责任人,应与执法主体单位积极沟通,力争做到既消除违法行为又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四)机动巡控组主要对市政府规定的重点区域实施巡查防控,其巡查时间要求及巡查路线按镇拆违办巡查计划执行。同时机动巡控组兼任镇拆违控违突击处置任务,按镇拆违办指令前期处置各违法建设现场,界定执法主体单位,为镇拆违办处置违法行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沿宝公路、园永公路、东南干线公路、东南支线公路、集镇道路两边视线范围内,大溪河宝山河口至**大桥150米范围内为机动巡控组直接责任区,其职责同网格巡控辖区,直接责任区之外其他区域为协管区,负责指导和支援网格监控员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情况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工作时间内当日未派人员到现场的,工作时间外次日20时前仍未到现场的,或者到现场但未有效制止的按工作不及时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3天内未有效制止施工且没有依法下达责令停工文书,也没有完成对当事人进行书面调查取证的,按工作失误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后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违法建设建成时还没有明确执法主体,未依法进入法定程序的按工作失职判定。机动巡控组成员未有效防控重点区域内违法建设和未履行镇拆违办指令前期处置各违法建设现场的,承担失职责任由镇纪委依党纪政纪处理。

四、巡查报告制度

各巡查监控员发现违法用地苗头和违法建设情况后应立即电话(短信)报告镇拆违办值班室,镇拆违办值班室应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书面记载并给报告人员作出书面回执,巡查监控员应主动索要回执,无回执又无书面记载需要问责的,由巡查监控员承担责任。

镇拆违办值班电话:xxxx)

镇拆违办值班室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主管领导,并按主管领导指示安排机动巡控组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

五、责任追究制度

各巡查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报告不及时、未发现或瞒报情形的,应扣除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分值,造成不良后果或明显失职渎职的,应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组织或党纪、政纪处理。

报告不及时的判定标准为:报告时建筑物超过基础面高度2米以上,1层未放板(未封顶)的,或者无地面建筑物、但动土地面积超过1亩不足3亩的。

未发现的判定标准为:报告时建筑物已放1层板(平房、棚结构超过基础面高度3米及3米以上的),或者地面无建筑物但动土面积达到3亩不足5亩的;未报告由其他途径发现的;

瞒报的判定标准为:建筑物基本建成、已建成的,或者地面无建筑物但动土面积达到5亩的,达到前述标准的无论是否报告,均按瞒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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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控违推进工作方案


拆违控违推进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改善城乡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市拆违控违工作方案》、《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整治违法用地和拆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拆违控违推进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下定决心,强化责任

(一)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拆建同步”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拆违,全面控违,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拆除长效机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事关党委政府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拆违控违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形式,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是拆违控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村(社区)的违法用地问题和拆违控违工作负总责,分管国土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四)坚持法律主体履职原则,国土、规划、交通、水务、林业、城管、安监、教育等部门是职责范围内拆违控违的法律主体,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对查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建设案件负首要责任。

二、采取手段,落实控管,建全机制

(一)集镇规划区、高速公路互通口、浏东公路、**河段等重要河流禁止建设区是管控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重点区域。

(二)要坚持落实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零指标”管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严格落实“三早”措施,即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做到动土就问,快速处置,依法拆除。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拆除自身的违法建设。

(四)对顶风抢搭抢建、严重影响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情节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擅自挖山动土的违法用地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介入,加大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对不配合执法工作或拒不自拆的违法建设,由责任主体依法组织各职能部门强制拆除。

(七)对依法拆违过程中出现拒绝、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原则,坚持纪律,严格问责

(一)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社区)对管辖区域内拆违控违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坚持“谁管网格、谁负责”。

(二)上下联动原则。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村(社区)同步实施拆违控违,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协调联动,营造推进声势,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保障全镇拆违控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多管齐下原则。重巡查、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各村(社区)要健全完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造册登记限制办理各类登记、许可、年检等手续。

(四)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设做到坚决拆除,先督促自拆,可接受委托助拆,依法代为拆除,直至强制拆除。在拆违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在强势推进拆违的同时,严控新违建的发生。

(五)拆建同步原则。积极开展拆违后处置建设工作,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拆违前应提前确定处置建设方案并落实责任,拆违后立即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因地制宜开展复耕复绿或设施建设,美化城乡环境,便利居民生活。

(六)实施“零违建”报告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支持或参与违法建设,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的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的问责;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问责。

(七)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报告,支持纵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或不配合制止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重点

镇区拆违控违的工作重点是浏东公路沿线两厢、全镇各重点项目、集镇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内通道及城乡结合部从事仓储、生产经营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农村拆违控违的工作重点是村(社区)主次干道两厢、高速公路互通及连接线周边、大溪河两岸500米范围内以及居民小区周边。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康宏任主任,国土所、规划、安监、林业、水务、政法综治、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镇拆违控违工作,牵头做好对拆违控违日常管理、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各村(社区)是拆违控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拆违控违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要把拆违控违工作列入本年度主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拆违控违工作机构,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拆违控违整治工作。

(三)镇班子成员、联村(社区)干部按联村联社区制度和拆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牵头指导、督促相应村(社区)开展拆违控违各项工作。

(四)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有关驻古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会同各村(社区)做好拆违控违有关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开展多种形式的拆违控违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积极营造声势。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市直驻镇单位,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83403208,及时受理、登记、快速处置对违法建设的投诉。

各村(社区)对管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作好登记,建立违法建设数据库,确定必拆违建,制定拆违推进计划。涉及党员、各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违法建设,进行分类登记汇总。

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市直驻古单位应将新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向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应及时抄告安监、工商、税务、纪检、供水、供电等部门(单位),形成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

(二)督促自拆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和对城乡规划、镇容镇貌、公共安全、邻里影响等,采取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拆、断电断水等措施,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建,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拆除,营造强势推进的强大声势。

各村(社区)要按制订的拆违计划和工作步骤进行推进,积极开展劝服解说工作,督促违法当事人自拆,并确定强制拆除对象,协助配合镇拆违控违办做好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工作,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3—5起较典型案例进行先行拆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下一步拆违工作打好基础。

(三)集中拆除阶段(12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各村(社区)在做好控违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克难攻坚,分期分批按计划予以拆除,拆前拆后拍照进行取证。要继续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要严格按照拆除预案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帮助拆除。对依法拆除中遇到围攻等暴力抗法,以及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遭陷害、诬告、报复打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坚决打击,涉及党员和干部则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决查处,形成高压态势,推进自拆助拆强拆,以点带面、强势推进。要积极做好拆后处置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拆违后建筑垃圾,做好土地复耕复绿或设施建设等恢复利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市直驻镇单位要充分认识拆违控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创新手段,攻坚克难,要按照拆违控违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领导负责制,落实常态管理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全镇拆违控违“一盘棋”良好局面,形成拆违控违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侵权性,宣传拆违控违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拥护和支持拆违控违工作,并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酿成恶性或突发事件。开展自觉抵制违法建设活动,树立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考核,严明纪律。镇党委、政府将拆违控违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本年度拆违考核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考核办法。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内违法建设和“一户多宅”情况并如实上报,严禁漏报、瞒报。各级领导、党员和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妨碍违法建设的查处,特别是涉及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违法建筑要自觉带头拆,如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由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市级部门(单位)督促拆除,仍拒不拆除的,除强制拆除外,从严从重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相关执法人员和拆违控违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安全执法,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责任。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拆违控违工作要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要与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征地拆迁相结合,要与水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进一步强化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的落实,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在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确保我镇拆违控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落实“堵疏结合、重在预防、权责明确、运作协调”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努力实现“减少旧违建、杜绝新违建、争取无违建”的拆违控违总目标。

进度目标: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有序实施拆违控违专项行动。2015年完成拆违任务13600平方米;2016年继续推进拆违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拆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争取在我镇区域范围内违法建设基本清零。

乡镇依法拆违工作方案



一、拆违时间
xx年8月27日9时30分,相关人员在镇政府门口集合。
二、拆除对象
周登平位于xx背后的一楼一底违法建筑。
三、责任分工
拆除现场由镇党委书记xx统一协调指挥,下设7个工作组:
(一)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设置警戒区并维护现场秩序;向围观群众做好“双违”治理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禁止围观群众摄像;处理现场外围群众性突发事件。
(二)室内物质搬运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负责将拆除对象户室内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搬运物品的登记和证据保全工作。
(三)违章建筑拆除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组织挖机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负责拆除工作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现场记录工作。
(四)安全检查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负责与水、电、气、通信等单位联系,做好水、电、气及通信等各类管线的安全解除工作;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负责做好依法拆除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协助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六)医疗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备好药品,做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准备工作。
(七)善后工作组
组 长:xx
成 员:xxx xxx
职 责:做好拆除对象户的心理疏导工作、信访接待及政策法律解释工作。
四、拆除程序
(一)对拆除对象家中水电气及通信管线等进行安全解除;
(二)将拆除对象户室内物品安全转移到指定地点,做好证据保存;
(三)对拆违现场内进行人员清场;
(四)设置安全警戒线;
(五)组织拆除队伍及机械进行拆除;
(六)再次检查拆除后的现场安全;
(七)有序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指定集结地点;
(二)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保持精力高度集中,坚决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三)拆除违法建筑要快速、安全;
(四)现场总协调下达撤退令后方可撤离,中途不得擅离岗位。
(五)对擅离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xx年8月6日

大型拆违行动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专项领导组,组长为**,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其中**、**、**分别负责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的违建预防和查处监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的宣传报道;各大队负责人为违法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各中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巡查、拆除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违建行为。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协调和区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第一,主动与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协调联动,多方位管控,形成对违建行为的强大威慑作用;第二,充分调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及时主动报送本辖区建房动态,提高控违效率。第三,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如在案件调查中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私自建房或为他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提请纪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二)建立违法建设宣传工作小组,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车载喇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讲解等形式,深入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各大队每年不少于4次,各中队每年不少于6次。局机关采用深入乡镇,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和群众开展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直接面向群众讲法释法,每年不少于3次。
(三)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定大队、中队的责任区域,进一步明确每个执法队员的责任区域,督促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对工作中出现的管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滥用职权等现象,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大队、中队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职责,未完成职责的,年终不予评先评优;造成一定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xx

副组长: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成 员:惺惺惜惺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镇拆迁拆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镇拆迁拆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规范我镇拆迁拆违工作,强化对拆迁拆违工作的安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在拆迁拆违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根据《**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推进运行机制》要求并结合本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特点,特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拆迁拆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对我镇拆迁拆违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开展安全工作培训,规范拆迁拆违现场施工行为,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通过督查、考核、通报等形式,提高拆迁拆违负责单位的安全意识,落实拆迁拆迁工作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以拆迁安全工作和拆违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对拆迁、拆违工作中预案制定、施工操作、现场保障、拆后等进行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迁工作。严格按照拆迁工作相关政策,做好前期协调工作,落实好征收补偿和拆迁户安置。制定拆迁预案,将拆迁过程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加强现场责任分工和管理,实现拆迁过程安全管理“无缝对接”和“全覆盖”。设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管理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正在拆迁和拆迁完毕但未开始重建地块的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上述场地。

(二)拆违工作。针对拆违工作的特殊性,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当事人配合程度,有效降低当事人抵制心理。加强对拆违现场施工人员规范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资格审查,加强执法人员对拆违现场布控,严防拆违过程中人员进入拆违现场。对现场发生的挑衅滋事行为,严令执法人员保持理性和克制,坚持依法拆违。对当事人作出过激举动的,需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事件。对拆违完毕的地块,要及时组织进行清理清运建筑垃圾,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拆迁拆违排查整治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同志担任,由镇建管所、安全办、市容中队以及相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治行动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各部门主要职责

(1)镇市容中队成立由中队长负责,全体中队队员同志为成员的专门拆违安全小组,镇建管所成立所长负责的专门拆迁班子,按照总体方案实施步骤的时间节点要求,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召开拆迁、拆违联席会议,准确分析安全形势,落实安全责任,每个阶段至少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适时组织相关队伍、人员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制度。

(2)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拆迁、拆违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社区、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督察,并适时进行通报。各单位及时将相关动态信息和相关数据核实准确后上报我组,重大问题查清核定后第一时间报告。

(3)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社区上报的拆迁、拆违时间,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镇市容中队加强对拆违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镇建管所加强对拆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块落实整改。

四、实施步骤

按照《**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推进运行制度》部署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同时突出本组特点。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核实、核查阶段(11月30日前)。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三天内,制定本组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含调整后的调查摸底表)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5日前,召开成员单位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责任。组织开展本组排查整治行动培训班,对调查摸底表的填写等业务知识展开培训。

1月31日前,将拆违调查摸底表下发至各村、社区,指导辖区内违法建设拆除安全排查工作。

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对填报数据逐项进行自行核实、整理。

(二)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12月1日-1月10日)。

12月1日至30日,第六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12月5日前,各村、社区对调查摸底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0日前,专项工作组核实整理后将辖区汇总数据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督促各拆违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限期整改督办单。

镇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违法建设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查,全面深入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对难以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其他安全隐患和问题能全部得到治理。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2、打击液化气供应站或经营门店无证经营、异地灌装、使用螺丝瓶或过期钢瓶、非法运输、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见附表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对于本村(社区)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监站报送“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便上级信息报送统计。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出现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各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3、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附件3)。根据上级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每次集中行动情况汇总及时报镇安委办;联合执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约谈警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村和行业领域,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3、注重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九打九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于2015年8月底至12月底在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15〕24号)文件要求,水务局制定了《**水务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水务系统大检查,强化水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严重违规违章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项活动开展、“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河道采砂、防汛抗旱、村镇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三溪口水利风景区人口密集场所等工作重点,以及近期暴露出的问题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三个必须”、“五级五覆盖”内容要求,推进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及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执法监察等情况。

3、严格落实单位、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问责、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对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水利工程建设)以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险工险段、特种作业人员、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洞室、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危险品储存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4、(防汛抗旱)编制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雨情、水情、险情的收集,并做到及时上情下达和向上级汇报;河道防洪堤、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按规定实施汛期调洪工作。

5、(村镇饮水安全)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枯竭和水质受到污染;严格按照制水工艺流程组织供水生产,出厂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提高供水质量;建立健全供水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6、(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7、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水利风景区、码头、机关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行为。整治违规住人、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缺失损坏、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要把“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村镇供水站供水安全、汛期各个水利工程度汛安全、采砂船禁采期的集中停靠、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工作安排

结合《**水务局关于开展“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水发〔2015〕73号)文件要求,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各镇(街道)水管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局安委会综合督查”方式进行。局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局属各单位、部门和各镇(街道)水管站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各镇(街道)水管站和局属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部门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各单位、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局安委会将结合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状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局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街道)和局安办。

(二)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1月10日)

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对比较突出的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各镇(街道)水管站要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部门要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进行综合督查。通过督查检查,倒查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各单位、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局安委会、县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单位、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坚持综合治理。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行业领域垂直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镇(街道)水管站应与局属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检查执法,从严查处事故。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县政府安委会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进一步规范举报电话的管理和使用(水务局安全违规生产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工作结束后,各镇单位、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报告务必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局安办。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乡县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晋“7.12”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无照、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改装车辆、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和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2)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和卫星定位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5)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期换证继续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未通过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查,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查活动,以探矿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排查事故隐患活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校车和旅游车辆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打非治违”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抓紧制订本地、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各级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要取得一批成效: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地区和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2、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安委办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编发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查处;道路交通路面违法、消防方面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建筑施工方面由住建、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校车专项整治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水利设施安全管护由水利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油气管道由安委办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牵头查处。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市认真汲取宁晋“7·12”事故教训,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出的重要安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对此项工作亲自安排,主动作为,亲力亲为,并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制定和细化本地、本系统“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责任、措施,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不留盲区。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活动。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没有执法权的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和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各部门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这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群防群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格局。要明确乡镇各所站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回头看”检查、公布“黑名单”、“一案双查”、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约谈警示等方式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来。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按时上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型拆违行动工作方案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型拆违行动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专项领导组,组长为**,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其中**、**、**分别负责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的违建预防和查处监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的宣传报道;各大队负责人为违法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各中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巡查、拆除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违建行为。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协调和区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第一,主动与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协调联动,多方位管控,形成对违建行为的强大威慑作用;第二,充分调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及时主动报送本辖区建房动态,提高控违效率。第三,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如在案件调查中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私自建房或为他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提请纪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二)建立违法建设宣传工作小组,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车载喇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讲解等形式,深入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各大队每年不少于4次,各中队每年不少于6次。局机关采用深入乡镇,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和群众开展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直接面向群众讲法释法,每年不少于3次。

(三)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定大队、中队的责任区域,进一步明确每个执法队员的责任区域,督促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对工作中出现的管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滥用职权等现象,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大队、中队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职责,未完成职责的,年终不予评先评优;造成一定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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