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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秸秆禁烧检讨书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在管理活动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了初入职场更好的提升自己,我们需要按步骤制定方案,方案就是在一个计划前需要提出的实施方法。不必为写方案而烦恼了!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落实全面禁三烧,各村要切实担负辖区内禁三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镇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和区域负责制,各村是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按区域划分,确定专人监管,形成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区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各村要利用广播、黑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禁止焚烧秸秆和树叶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三烧。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随意焚烧秸秆和树叶行为。各村要组织禁烧巡查队伍,安排足够力量组成禁烧小分队值守在田间地头,制止焚烧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确保辖区实现无火、无烟、无黑斑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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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我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全面全时段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县通报;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督察组、宣传组,各村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各村民组长都要加入到村领导组。

(二)落实责任包保。建立“镇负责、村(社区)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强化镇、村(社区)、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镇、村(社区)、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采取“人盯人、人盯地、人盯秸秆、人盯机械、人盯重点时段”的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禁烧期间,镇、村(社区)、组责任人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各村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充分发挥村民组长作用,以村民组为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和机械,帮助缺劳力户、特困人群等做好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离田清运和播种等工作,加强秸秆堆放管理,消除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省、市、县要求,设立禁烧保证金,每村保证金10000元,流转百亩以下5000元,千亩大户保证金10000元,3000亩以上20000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派出所长保证金每人3000元,镇驻村干部和抽调人员保证金2000元,每名村干保证金1000元,组干部保证金500元。村(社区)集体保证金10000元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抵押,镇干部、抽调人员及镇直单位保证金由财政所收取,村干部和大户保证金由镇农经站收取,组干部保证金由村(社区)收取。所有保证金于5月28日前交缴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一是成立宣传组,开动宣传车,由镇、派出所等单位车辆进行宣传;二是每村确保两条横幅,每组要有三条标语;三是镇有线电视字幕宣传、政务手机信息宣传;四是每村必须逐组召开群众会进行宣传;五是确保每户有一张明白纸《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中心校要做好“小手拉大手”活动,每位学生发一张明白纸《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利用社会课时间专门上一课秸秆禁烧宣传课;六是印发《禁烧通告》,张贴至村民组;七是印发《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八是及时报送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

(五)加大补贴扶持。镇政府对购买粉碎机、打捆机的大户按政策及时给予补贴。对于全年没有出现被县及以上发现火点的村,镇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镇、村、组、大户、分散户五级责任,由镇包村干部、镇村干包大户责任人,以及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责任划分到每位责任人头上。包保干部要与收割机手签订规范作业承诺书,要求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粉碎设备,且收割留茬不得超过15厘米,粉碎秸秆长度不长于10厘米,并向村交纳保证金(每台机械1000元);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没收保证金,吊销跨区作业证。派出所要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予以2000元罚款,并给予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农技站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或大户实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农经站要根据政策,对于恶意焚烧的农户,不予申报相关政策奖补。财政所要加强禁烧资金的管理,保证金收扣到位,并对出现火点田的户主扣除当年所有粮食补贴。各村要做好包组村干及村民组长的考核奖惩工作,并建设好秸秆收储体系,发挥好秸秆集中收储场地的作用。每村必须利用村集体或村民组集体的预留地或荒岗、荒山等设立秸杆堆场,堆场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设立标识标牌,堆场交通要方便群众进出堆放秸秆。

(七)加大督查力度。镇成立巡视组每天轮流督查,重点督查包保干部、镇直单位落实包保及在岗值守情况。各村(社区)落实宣传工作到位情况、禁烧工作奖惩情况。对巡视组发现包保人员无故不在岗的,镇干部、镇直单位人员一次扣200元,村干部一次扣100元。

(八)严格考评问责。严格执行省、市、县问责精神,被上级查到的按上级规定处理,凡被县及以上巡查发现一处火点扣村保证金5000元,镇包村包大户干部500元,村干500元。被镇巡查发现一处火点的,扣村保证金2000元,扣镇包村包大户干部200元,扣村干200元。对于镇发现镇第一个火点,除按规扣保证金外,给予包保村干停职,专司禁烧工作,包保镇干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被县、市以上曝光查处,查到1个火点包保村干停职,专司禁烧工作;2个火点,包保村干就地免职,支部书记、村主任停职,包保镇干公开检查且年底考核评为不称职,另扣除包保镇村干部全年绩效工资。被镇巡查发现5个以上火点的,包保村干就地免职,支部书记、村主任停职,包保镇干公开检查且年底考核评为不称职,另扣除镇村包保干部全年绩效工资。对工作落实好的无焚烧的村除返还保证金外,另给予个人和单位按保证金同等奖励。上半年考核时间1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下半年考核时间为7月1日—12月31日,考核结束时按结果兑现奖惩。

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治污降霾”和**区“铁腕治霾”的总要求,开展好“保卫蓝天”专项行动,防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改善空气质量,依照**区禁烧办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镇本方案。

一、禁烧范围

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禁烧目标及原则

禁烧目标:农作物秸秆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确保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等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通行不受影响,开展好“铁腕治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禁烧原则:政府主导,镇(办)主体,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夏季与秋季两个时段,夏季为5月 1日至6月 20日,秋季为8月20日至10月 31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夏季5月1日至5月 10日,秋季8月 20日至8月31 日)。镇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巡查组及应急分队,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个落实”,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夏季5月1日至6月10日,秋季9月1日至10月20日)。各村要组织力量,合理布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防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工作信息。

(三)总结阶段(夏季6月15 日至6月20 日,秋季10月21日至10月31日)。镇督查考核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总结,考核结果经镇禁烧办汇总复核后送镇党政办,作为年终考核打分依据。

四、禁烧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禁烧目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范围,关系到大气环境质量、交通安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今年全镇秸秆禁烧率要达到100%,各部门、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现场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确保禁烧效果。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各村要切实担负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方面禁烧力量,组建专门查禁队伍,定区域定岗位、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坚决禁止秸秆禁烧现象的发生,确保禁烧率达到100%。

(三)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各村要迅速行动,及时组装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深入到组、户开展禁烧宣传活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户到人,帮助农户从思想上树立“烧秸秆违法”、“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

(四)强化巡查,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要成立禁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深入辖区实行不间断巡查,分片区落实责任。各村要成立应急小分队,接到火情报告后,火情发生地村应急小分队要在10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火情。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实现工作目标的村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发生焚烧秸秆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组有关责任人依据《**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监发〔2020〕6号)实施责任追究;公安**王派出所要全力配合禁烧工作,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故意纵火及阻挠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凡发现焚烧秸秆的,对土地经营权使用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阻碍执法的,予以行政拘留并加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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