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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未来属于那些在昨天做出今天计划的人。为了让项目在良好的步调中推进,我们都要准备一份详尽的方案,方案对于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是至关作用的。怎样完善好自己的活动方案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xx年八月至二0xx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xx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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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按照市局《**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重点战役促进日常执法打假工作,针对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运用法制思维,创新执法打假方式,严厉查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建设和谐**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战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关停一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整顿一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生产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骨干企业,使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进而推动我市重点产品质量的持续好转,有效保障质量兴市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战役。白酒重点打击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注、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葡萄酒重点打击假冒国外厂名厂址和产地、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使用色素、香精配制等违法行为。(食品股、稽查股)
(二)深入开展化肥打假战役。重点打击化肥偷减养分、虚假标识、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尤其要跟踪查处尿素产品滥用名称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3月至5月。(质监股、稽查股)
(三)深入开展建材打假战役。以建筑用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水泥、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工程建设,严查建筑用砖偷工减料、强度不合格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孔型空洞率和导热系数不合格影响建筑节能、放射性核素超标影响人体健康等问题,严厉打击石灰爆裂、吸水率不合格甚至生产“粉末砖头”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无证生产水泥、无证生产、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钢筋、制售“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劣质原材料及生产不合格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5月至8月。(质监股、稽查股、执法队)
(四)深入开展计量打假战役。以加油机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制造、不按标准制造加油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使用擅自改动或拆装的加油机以及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作弊行为。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各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集中行动时间:6月至7月。(标准计量股、稽查股)
(五)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战役。以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产业聚集区的锅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安全附件未校验、非承压锅炉改承压使用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全年。(特设股)
继续抓好肉类、乳制品、食用油、饮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化妆品、农药、农机、农膜、涂料、油漆、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日常专项执法打假。精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清新居室”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15日前)。各股、室、所、队要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产业发展情况、获证企业情况、产品质量状况、无证生产情况和质量违法潜规则情况,完善企业档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年5月15至**月)。针对掌握的案件线索,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展开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案件进行破案攻坚,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至12月)。将对“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要边开展打击行动,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段再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关国才任副组长,燕郊分局、标准计量股、食品股、特设股、稽查股、稽查队、质监股、质量检验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向方同志担任。
(二)严格准入管理。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资质是否齐全,获证企业能否持续保持申证条件,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加大违规企业退出力度。二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省、市局监督抽查、联动抽查、跟踪抽查计划,对检验数据

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进行科学分析,加强风险研究,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安全隐患。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省局提请吊销;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落实后处理措施;对涉嫌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一是对**年被查处过的违法企业和风险排查出涉嫌质量违法的企业,建立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记录,组织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充分利用12365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兑现举报奖厉,鼓励举报;同时,加强对网络和媒体报道的舆情监控和分析,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争取工作主动。三是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技术执法研究,深挖行业潜规则,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四是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执法打假全过程,加强层级督查督办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对重大案件彻查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区域性质量违法问题和地方保护干扰执法等问题,实行《稽查建议书》制度。五是依靠当地政府,综合运用财产罚没、断电、吊证、建议取缔等硬措施,对无证生产等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行动效果。
(四)继续抓好区域整治工作。按照《**年**市质监局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过和正在整治中的重点区域采取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查找是否出现质量违法行为反弹。努力实现产品质量整体合格率和取证率明显上升,质量问题举报投诉和质量违法案件数明显下降。
(五)强化联合执法观念。一是加强系统内执法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密切配合,有效增强执法打假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彻查跨领域的案件。三是搞好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形势;适时组织案情会商,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按要求和程序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巡查,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进一步推动“两公开”打假联动机制,把执法打假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充分运用省局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严重质量违法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严格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七)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打假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定期公布“质检利剑”行动查办案件及工作情况,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监工作体系,努力提高依法把关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为推动实现会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二、目标任务(1)2018年力争全县所有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2)基本消除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企业实行100%备案。(3)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2018年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使各类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4)严格把好供奥运食品质量关,对我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确有供应奥运的食品按上级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奥运食品安全。(5)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具体任务(一)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继续抓好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并加大换证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到期换证。二是大力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无证查处,打击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制品的行为,引导企业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同时推进其它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管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检查大米、酱干、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产品生产加工点;重点查处陈化粮、地沟油、吊白块、回收的过期变质食品、工业双氧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即收缴全部物品、设备,并严厉查处。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开展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对酱干中使用苯甲酸钠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物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力度。重点加强对米粉、酱干、月饼等食品生产加工点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格按无证进行查处。4、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严格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必备条件做好各项检查笔录,发现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相关工作,对换发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5、加强对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提高和扩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抽检覆盖面,对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立即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对企业生产的不安全食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召回。6、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重点完善乡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乡镇、村协管员、信息员的队伍建设。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影像档案,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控的进程。三是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对企业从选址建厂、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及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进行全过程监管。7、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三方责任体系。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切实落实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收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三)巩固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成果。一是按上级要求扩大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建档和分类,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坚决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二是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上级要求促使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管理。三是落实限制区域销售制度。对小作坊监管严格按要求实行限制销售和加贴限售标志。四是继续加强小作坊的专项整治,促使小作坊走规范化生产道路上去,今年重点加强米粉小作坊整治,通过关停并转的方式使全县所有米粉小作坊转化为规范企业或获证企业。(四)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五)加快创建食品生产监管示范乡镇、园区活动和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示范工业园活动,促进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在建设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以信用等级监管、扶优治劣等手段配之信息技术手段,为社会营造质量信用环境,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链接的准备工作。(六)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突出整治儿童食品、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七)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二oo八年五月六日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文章标题: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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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坚持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把规范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重点,采取典型示范、规范管理、联合联建等方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的现状得到初步改变,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意识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二、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范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由10人以下(属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从事直接关系农民增产增收,具有地方特色且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以及少数民族食品。凡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三、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摸清底数,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工作,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全局、全员发动,划片包干,进厂、进村、进户,逐一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建立小作坊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奠定基础。(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建议卫生、工商等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册和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三)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在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各乡(镇)、村(街道)协管员报告,协管员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上级组织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业或重新开业的,须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后方可生产。(四)签订承诺书,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五)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检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逐步满足基本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方法,指导小作坊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六)鼓励小作坊联建食品检验室,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经营。对区域特点突出、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引导鼓励小作坊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认真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保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要指导联建检验室不断完善检验条件和检验能力,督促联建检验室严格实施出厂检验,建立联建检验室的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制。结合区域特点,鼓励同一地区同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标准,规范工艺,联合经营;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吸纳小作坊为配套加工户,引导小作坊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倡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体现区域产品特色的经济联合体和“公司 散户”的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制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建立责任制,落实小作坊监管责任。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要将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落实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户、定责任的方式,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位。采用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小作坊监管。(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凡故意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上报x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三)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整顿规范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积极、及时帮助其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要积极帮扶,引导他们完善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绝不发证。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网的作用,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鼓励社会各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督,对举报反映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处理,避免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百姓安全消费。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普通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宣传力度。要引导消费者购买加贴QS标志的食品,自觉抵制厂名厂址不详、质量安全无保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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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部署,切实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督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指导意见》、《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察北管理区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乳制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按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立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报告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逐一纠正,并消除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原辅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进步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正常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应、企业加工、市场需求整个产业链呈现良性运转状态。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于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出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正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添检验项目,满足检验需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用托管、驻站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威遭到质疑,更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将面临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尖锐地呈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错误倾向,因此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汲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没有严格执行在生产过程中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工商质监局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质监局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质监局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落实xx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xx市xx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中央文明委部署的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x创建指〔xx〕x号)、《xx市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创建指〔xx〕x号)和《市工商质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x工质〔xx〕x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局信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核心,以提高文明程度、提升创建水平为目标,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质量品牌提升、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消费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用建设活动顺利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xx市工商质监局诚信建设工作组,由分管领导xx牵头,xx任组长,园区分局、登记注册局、消保科、广告科、合同科、商标科、质量科、监督科、特设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科技与认证监管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消保委秘书处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企业监管科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能要求和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认真开展全市xx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和xx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抽查,以及省局组织的各项抽查工作,促进企业公示信息真实、及时和规范,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推荐企业参加xx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强化民生、能源等计量监管,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进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质量科、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园区分局)

2. 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依托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注册登记和备案信息、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工作。积极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激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企业信息公示、产品质量等领域信用系统建设。(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登记注册局、合同科、质量科、监督科、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3. 落实“红黑榜”发布。根据职能、政策、法律、法规等实际情况,将企业产品质量、诚信状况等奖惩情况作为发布的主要内容,按时报送“红黑榜”名单。按照《xx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发布审核把关制度和审签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无误。(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质量科、监督科、合同科、广告科、商标科、园区分局)

4. 制定守信优待政策。按照《xx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xx市质量发展纲要》要求,认真做好卓越绩效奖培育和市长质量奖评价工作。加强对“守重”企业的培育和动态监管,推进“守重企业信用增信融资”工作。(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质量科、合同科、园区分局)

5. 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为相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质量科、监督科、合同科、商标科、认证科、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6. 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广告监测监管水平,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广告信用档案,逐步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以高知名度的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大全市“双打”及酒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大力开展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加大对重点产品的整治力度。狠抓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和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联动,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反应体系建设。继续深化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深入开展气瓶、快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企业监管科、广告科、商标科、质量科、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特设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7. 开展“质量第一”活动,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加大商标品牌培育争创力度。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对获市长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xx名牌产品、xx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展示,与省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共同组织开展“xx省质量品牌升级江淮行”活动。指导企业在开展品牌创建、质量奖申报中贯彻《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帮助企业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等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助推服务质量品牌提升、诚信计量示范工程在行动”活动,创建一批xx诚信计量服务品牌,促进民生计量环境持续优化。(责任部门:质量科、商标科、监督科、认证科、计量科、园区分局)

8. 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局相关规定要求,下发《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14-xx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宣工质合〔xx〕37号),组织企业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程序、材料要求,做好申报工作。(责任部门:合同科、园区分局)

9.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继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依法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坚持以消费者诉求为导向,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商品和行业,加强商品质量监管,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利用行政约谈、检查、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按照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拓宽维权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责任部门:消保科、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园区分局、消保委秘书处)

10.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咨询。以新《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对相关企业开展培训工作,宣传新《条例》,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责任部门:消保委秘书处、消保科、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11. 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先照后证”改革,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登记注册局、企业监管科、特设科、质量科、监督科、园区分局)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和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把信用建设与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信用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检查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市创建办的要求和市局创建办的部署,结合工作方案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市局创建办。各责任部门要对照检查结果,立即整改,补缺补差。

3. 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市创建办、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掌握动向、完成工作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 加强信息报送。企业监管科xx为本组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市局创建办、市创建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完成市诚信建设组和市局创建办要求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诚信建设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每月完成情况表》及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工作步骤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16]**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16]**号),结合湘西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州委、州政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明政策,稳步推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全州质监系统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治理重点重点治理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检验检测、备案注册、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三、实施方法和步骤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辅以集中检查的办法进行,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月份):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号)、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16]**号)、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16]**号)和有关法律纪律规定,结合系统内和系统外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并出台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月—*月):主要任务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收到实效,取信于民。自查自纠工作要从事业单位和职能主管(监管)部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州局各直属单位、行业协会、被授权的检验机构及各县(市)局所属单位、行业协会,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州局和各县(市)局机关要围绕权力制约监督和防范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普遍进行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被授权的检验机构要摸清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没有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利用掌握的资源接受或索取贿赂的问题,有没有为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财物等好处的问题,搞清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职能主管(监管)部门要摸清所属机关工作人员有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有没有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一些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从中获利甚至收取回扣的问题,搞清在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的表现。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和职能主管(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围绕重点领域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影响和认识态度,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分别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端正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严格自律机制。各职能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大对非法行政、违规检验检测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规章,提高监管实效。五是要强化督察工作。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月—**月):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坚决遏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研究,对涉及商业贿赂且有线索的,要抓紧查处。要重视举报投诉,及时掌握和认真对待在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核查,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必须严惩不贷;对每个商业贿赂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重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中的建设性作用。各县(市)局都要充分利用互联网邮箱和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要把12365质监热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电话作为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州局举报电话为2126805和2126818。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适应,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深化质监工作的各项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团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强化全系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筑牢全系统思想道德防线。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治贿赂。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八公开”;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加强对审批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和审查、检测机构的监管;落实各个单位“一把手”审批负责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细执法责任,健全行政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兑现机制。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六、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及州局的意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搞好思想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组织专门力量具体抓。州局党组决定,成立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鲁开双任组长,局长吕继贤、纪检组长方佟曙为副组长,州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州局监察室。各县(市)局和州局各直属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条块结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职能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提出加强监管和自律的意见,要在**月**日以前制定出详细、可行、有效的惩治和预防措施。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请示报告。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抓得不力的,要重点进行督办,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今年*月**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月**日前,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和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详细监管措施书面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季度,州局将组织力量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州局将分析汇总全系统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情况,上报省局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第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质监局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质监局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质监局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xx年是我市文明创建提升年,为巩固xx年市区农贸市场创建成果,打造市场创建亮点,确保实现创建目标,根据《xx市xx年“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xx年市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市场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对标达标、精准创建,根据《xx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中央文明委部署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xx年全市“三线四边”城乡环境治理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履职共建”原则,大力开展对市区21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和规范管理,努力完成市市场创建组工作任务,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工商质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创建工作组,市工商质监局市场创建组责任领导:王智、程保荣;组长:唐传利;牵头部门:市场科;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稽查支队、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市场创建组、美好乡村建设和三线四边组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工作组设联络员一名:康小红,负责与市局创建办公室和市市场创建组日常工作联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工商质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xx年市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提升”活动实施方案》、《xx年全市“三线四边”城乡环境治理提升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市场创建组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开展好市场创建工作。

(一)、打造市场创建工作亮点。对基础设施较好的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设施和强化日常管理,打造市场创建工作亮点。协同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稽查支队、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临时性过渡性菜市场日常保洁。即xx临时农贸市场、敬亭苑菜市场、东头湾菜市场、凉亭塘菜市场、云盘山菜市场和城南菜市场。协同责任单位:园区分局、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市场内部环境整治。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协同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稽查支队、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市场管理能力提升。监督指导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配置公平秤等便民设备,负责做好市场内明码标价、商品质量、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整洁、有序、舒适的交易环境。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稽查支队、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经营人员素质提升。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友三和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经营户服务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和微笑服务,严厉打出卖假冒伪劣食品、缺斤短两等非公平交易行为,开展评比“最美经营户”活动,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稽查支队、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大帮扶,联场共建。市局市场创建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我局联场共建的两个市场:开达菜市场和希达菜市场,主动协助市场责任主体和主办主体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帮助和协调解决。为所联系市场的文明创建、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稽查支队。

(七)、加强集镇秩序治理。加大三线四边、镇(乡)边范围内的居民点环境、违法违章和废弃建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户外广告等整治力度:打击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纠正占道经营,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特别是摊点的管理。责任单位:园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广告科、稽查支队、质检所、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市场创建组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对市场创建工作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市场创建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实行专人负责,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事事有人干、事事有回应,确保市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落实任务。市场科牵头负责市局文明创建市场创建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市市场创建组、市局创建办下达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完成市场创建任务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员,做好本单位的创建信息报送工作。各责任单位每月向市局市场创建组报送本单位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送市场创建信息一条,并做好本单位的市场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市场创建组将对各责任单位的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督查结果上报市局创建办。对不服从调度指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提请市局党组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市局党组依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办发电〔2016〕117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乡镇资源国土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总要求,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紧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矿山、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大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行为。

3、严厉打击证照不齐全矿山勘查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许可矿种不相符合等非法行为。

(二)严格查处违规勘查开采行为

1、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勘查开采行为。

2、严肃查处一证多井、多井口生产行为。

3、严格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开采行为。

(三)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宣传及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纳入县级监测的26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个隐患点,一名领导负责,一名干部包点,一名群测群防员值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落实。

2、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实施防治工程。

(四)扎实推进其它相关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超深越界监督测量三年专项行动,逐矿建立执法监察信息档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一批重大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守界开采。

2、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安监、环保等部门抓紧进一步落实山砂、砖瓦窑等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和造成河流污染的采(洗)山砂场,综合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砖瓦窑。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建房选址的隐患排查。

(二)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测维护;(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并严格安全管理;(4)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5)是否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全员定期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2)是否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5)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台账,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6)是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做到关停到位、处罚到位、处理到位;(7)是否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事前问责。

三、具体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主动排查,突出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股室、二级机构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妥全”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各乡镇资源所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对部门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

(三)各带队领导要带队到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领导班子对所联系的乡镇至少开展2次督查(督查分组见附件1)。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不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的一律实行事前追责。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l 7”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l7年1月上旬)。局机关举行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下发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月中旬-4月初)。各乡镇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督查组牵头股室要于每月5目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情况。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照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业内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三)督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l7年4月初-4月15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及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督查组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由局财务室据实解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乡镇所各牵头股室要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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