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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远大的抱负和雄心是需要的,但实际它们的方案计划更为重要。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做方案是我们首先要面对的事,方案能让实际工作更有科学性和实用性。您对于写好一份方案是否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化人口计生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根据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委发〔2011〕138号)和市人口委、市计生协《**市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口委发〔**〕41号)要求,今年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的,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发展机制,创建诚信型计生基础模式,倡导诚实守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整体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年全面启动诚信计生工作,力争年底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60%以上的行政村,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示范点签约率必须达到85%以上,整体推动签约率必须达到45%。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试点先行。**年4月—**年6月,各乡镇自选5-1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试点村。**镇、**乡、**乡、**乡、**镇作为全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示范乡镇。全县各乡镇今年要全面启动,实现整体覆盖,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为县直试点单位。

第二步:全面推进。**年7月—**年9月,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年度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3月底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9月底全部建成达标,通过县上的评估验收。

四、主要内容

1、实行合同管理。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村规民约。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和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2、坚持政府诚信。注重利益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切实提升计生家庭保障发展能力。把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的项目、政策、程序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处罚程序,确保群众应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落实群众守信。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推行村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人口计生队伍、育龄妇女自管小组与协会会员小组一体化的村级组织网络。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荐诚信小组长,延伸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村专(兼)职干部报酬,靠实工作责任,深化村民自治,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人口计生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4、履行诚信服务。深入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婚前教育、优生促进、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等服务,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零距离”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群众在网上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5、强化诚信监督。按照省人口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公正、透明。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省市人口网站“互动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和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乡指导、村为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可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将村自管小组、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三为一)。

(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村(社区)委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各级政府和村(社区)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五)村(社区)委会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六)村(社区)委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由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任务,靠实责任。要将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群众自治化示范、“幸福家庭”创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积极创造社会氛围。要层层开展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教育广大干部树立诚实守信、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理念。加强对村人口计生干部特别是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宣传、发动、服务、管理的职责,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要把诚信计生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要依靠协会协调推进。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机制,清理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作用,组织村民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和《效果评价制度》。建立诚信小组,将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二为一,选好诚信小组长,动员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和重点服务对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协议。要坚持抓点示范,树立典型,探索创新,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负总责,计生专干具体抓,村宣传员配合抓的村(居)计生层级管理体制。

四要认真组织督导验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状况、政策落实、诚信计生的开展等情况,了解群众需求,坚持分类指导,每半年要召开一次诚信计生民主评议会,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情况和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行抽查,年底将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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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局建立廉洁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县人口计生局建立廉洁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县人口计生局建立廉洁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为推进廉洁诚信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一支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计生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廉洁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范围
机关全体负责人。
二、廉洁诚信评价的程序步骤
廉洁诚信评价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进行廉洁诚信承诺。
每年初,全体负责人根据各自股室的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廉洁诚信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2、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禁令”等上级廉洁自律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3、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制度,严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4、工作态度方面,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高效;5、个人品质方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践行道德规( )范,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不搞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6、“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方面的承诺,在生活圈、社会圈要规范遵守社会公德。领导干部还要就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等方面作出承诺。
第二步总结、质询和评议(评议实行百分制)。
1、7月上旬进行上半年情况总结、质询和评议。(本系统全体人员测评,占20分)召开机关、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质询并进行不记名测评,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按100分、80分、60分、40分记分)。评议得票情况要当场宣读、公开。
2、12月上旬进行年度测评(本系统人员评议20分,民主评议代表评议50分)。召开由机关、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质询和评议大会。测评会上,与会人员根据汇报和日常了解情况进行评议,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记分方法同上半年评议)。评议得票情况要当场宣读、公开。
第三步各科室年度总评定档(领导班子评议,占10分)。
12月中旬,首先,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测评内容对本单位参评人员逐项打分;其次,把参评人员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并给每位同志初步确定考核评价档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第三,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专题文字报告。对评议一般、较差的要进行诫勉谈话。
三、考评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办公室要加强对参评人员的监督,做好日常动态考核,广泛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评议的客观性,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某县开展“诚信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某县开展“诚信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某县开展“诚信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探索以诚信为本、群众“充分自愿、高度自治”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诚信”模式,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化村民“诚信”自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监督制度为重点,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优质服务水平,逐步把计划生育管理重心从镇街下移到村级,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局面。
(二)总体规划:根据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村民“诚信”自治工作采取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的方式进行。底前各镇60%以上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20xx年全县100%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把村民自治纳入农村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二、主要条件和内容
(一)主要条件: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的村,要求村支两委战斗力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基础工作好,基本达到“三为主”村,村支两委和广大群众有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对村民实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达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人口生育计划管理、节育措施管理、合同管理、服务管理以及对育龄妇女实行孕情跟踪、分类指导、定期服务和群众监督的监控管理。
三、实施步骤
各镇街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要从各村实际情况出发,按县里统一要求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一)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各镇街要对所辖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认真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的详细规划。
(二)宣传动员,培训骨干。组织村社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开好党委会、村社干部会、骨干培训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动员,讲解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实施办法以及群众应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让干部群众主动积极地参与计划生育自治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村民“诚信”自治的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群众民主评议监督制度,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签( )订《计划生育合同和协议》,落实村社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完善村民“诚信”自治、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报批手续。
(四)健全机制,激励从优。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优惠政策,激发干部和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村“诚信”自治工作的积极性。对实行计划生育村“诚信”自治的可增加村社干部的待遇;孕情咨询次数实行分类指导、农村村民及城市失业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补救手术、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检查、婴幼儿健康检查等实行免惠服务,基础工作好的“示范村”落实节育措施,实行“知情选择”计划生育帮扶项目予以倾斜。对实施村民“诚信”自治的村参加村“诚信”自治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扶持,凡参加村民自治诚信小组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协商确定。
2.农村独生子女特困(指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3.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指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4.贫困(指家庭人平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县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5.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诚信”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审批。
6.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镇的实际,制定有利于“诚信”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7.农村“诚信”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及奖励。
(五)落实责任,监督实施。各镇要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村的

某县开展“诚信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第2页

检查指导、监督实施。各村要严格按自治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凡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的村,由于放松管理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失控,要立即取消自治资格,取消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领导
我县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参与“诚信”自治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为开展村民“诚信”自治创造宽松环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计生部门要负责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对实施村民“诚信”自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搞好督导服务,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保证村民“诚信”自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村支两委要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孕情跟踪服务、育龄妇女节育措施、重点对象管理、基础教育工作等,真正达到村民“诚信”自治、以村为主、群众自愿、自我约束、互相制约、连动管理的要求。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
计划生育村民“诚信”自治工作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奖惩
1.以全面完成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指标为前提,自治村采取加减分办法,按规划实施的面计算,年度任务内自治村每增加1%加0.2分,每降低1%扣0.5分,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奖惩。
2.凡实行村民“诚信”自治的镇街,未完成60%任务的,按镇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执行。

*县文明诚信业户 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我县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业户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诚信体系为目标,以文明经营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市场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市场信誉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繁荣肇州经济做出贡献。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2005年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在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经营场所的个体业户中进行,年内在县城内评出20——40个文明诚信业户,在各乡镇评出30 户文明诚信业户。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分文明诚信业户和文明诚信业户标兵两个级别。文明诚信业户具体标准如下: (1)守法经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要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或核定的其它标志,人证相符。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商品退换制度。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证件。认真执行税收、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文明礼让。经营者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不得强买强卖,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对待顾客冷、冲、硬、横,做到笑脸相迎、热情待客、礼貌相送。 (3)诚信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帐,按照规定制度使用信誉卡,不得有掺杂使假、设托诱导销售、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欺诈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符合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问题。 (4)洁净环保。经营场所的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室内要宽敞明亮、清洁干净。室外要使用规范牌匾。要按要求认真执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花草树木管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无乱涂乱画)制度,积极参与到城镇建设之中。 (5)热心公益。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火、防盗、安全通道等设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积极参与“四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真正树立起个体业户的良好文明形象。 三、方法、步骤 本活动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工商局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4至5月份将评选方案印发到参评个体业户当中。 2、组织争创。由宣传部文明办和工商局深入到各个体业户中指导争创,并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6至7月份) 3、组织申报。申报文明诚信业户采取自荐与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荐是指个体业户直接向工商局提出创建文明诚信业户的申请。农村个体业户由各乡镇党委会同工商所组织评选,并向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推荐(8至9月份)。 4、组织考核认定。采取联合检查抽查的形式进行。将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暗访的形式对申报业户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后要征求县地税局、国税局、建设局、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要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记录、在消费者协会有违规投诉记载、不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不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个体业户要实行一票否决。 5、表彰命名。对于考核认定的个体业户将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命名,颁发牌匾,并有选择地在媒体上宣传先进事迹。

*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我县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业户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诚信体系为目标,以文明经营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市场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市场信誉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繁荣肇州经济做出贡献。二、评比内容及标准2005年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在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经营场所的个体业户中进行,年内在县城内评出20——40个文明诚信业户,在各乡镇评出30户文明诚信业户。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分文明诚信业户和文明诚信业户标兵两个级别。文明诚信业户具体标准如下:(1)守法经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要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或核定的其它标志,人证相符。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商品退换制度。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证件。认真执行税收、工商管理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2)文明礼让。经营者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不得强买强卖,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对待顾客冷、冲、硬、横,做到笑脸相迎、热情待客、礼貌相送。(3)诚信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帐,按照规定制度使用信誉卡,不得有掺杂使假、设托诱导销售、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欺诈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符合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问题。(4)洁净环保。经营场所的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室内要宽敞明亮、清洁干净。室外要使用规范牌匾。要按要求认真执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花草树木管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无乱涂乱画)制度,积极参与到城镇建设之中。(5)热心公益。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火、防盗、安全通道等设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积极参与“四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真正树立起个体业户的良好文明形象。三、方法、步骤本活动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工商局组织实施。1、宣传发动。4至5月份将评选方案印发到参评个体业户当中。2、组织争创。由宣传部文明办和工商局深入到各个体业户中指导争创,并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6至7月份)3、组织申报。申报文明诚信业户采取自荐与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荐是指个体业户直接向工商局提出创建文明诚信业户的申请。农村个体业户由各乡镇党委会同工商所组织评选,并向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推荐(8至9月份)。4、组织考核认定。采取联合检查抽查的形式进行。将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暗访的形式对申报业户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后要征求县地税局、国税局、建设局、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要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记录、在消费者协会有违规投诉记载、不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不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个体业户要实行一票否决。5、表彰命名。对于考核认定的个体业户将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命名,颁发牌匾,并有选择地在媒体上宣传先进事迹。*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政(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的要求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方案。

一、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管理"

镇、村(社区)要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统一规范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明确主体,分级实施。镇上今年全面建设完成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栏;要规范公开内容,将群众关心关注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两个纪律"、"七不准"、"十禁止"、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和举报电话、奖优政策措施兑现情况(动态)、违法生育家庭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动态)以及生育、节育等情况向群众公开。通过规范公开,让群众达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强化宏观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防止不正之风。

二、认真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阳光服务"

镇计生办要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一是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二是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计划生育服务更温馨、更具时效性、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四是要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做到在评议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实现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争优创新。

三、认真开展"阳光计生"热线服务,促进"阳光维权"

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12356"阳光热线服务,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方案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护作用。通过阳光热线服务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加快阳光计生工作步伐,将阳光计生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标准到人,切实在最短的时间内以高标准、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为全面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标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计生办建立考评制度,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群众不满意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执行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四是抓好建档,规范管理。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对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要特别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附:**"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计生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秘〔****〕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持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建设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指标体系,与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推进,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动力,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市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到****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精神卫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具体目标

到****年

1.建立县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残联)

2.卫生计生、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得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

4.着力提高我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第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改善医疗环境,加快第四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到****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完成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精神科床位数达**0张,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明显增强,患者就医条件显著改善,使其具备功能较完备,诊疗和康复设施设备基本配套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县乡一体化管理”原则,完善以精神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全县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率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定向培养、人才引进、转岗培训等形式,实现全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全县精神科医师(含助理)达到10名左右。县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同步发展,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4.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

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全县各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5.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残联)

6.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广泛开展精神卫生**传及心理卫生保健活动,年度单位覆盖率不低于60%。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责任单位:县委**传部、卫计委、教体局、司法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7.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登记报告工作。县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现辖区(单位)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要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司法局、残联)

2.落实治疗和随访管理。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县级综治组织应当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乡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乡镇(社区)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委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4.完善各项救治救助政策。相关部门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因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无法收治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按照我县政策执行。县民政局、总工会通过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职工)家庭纳入低保、给予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

5.完善康复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委、卫计委、残联)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我县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逐步开展对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妇联、教体局、老龄委、总工会)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看守所、拘留所等应按照羁押人员规模配备一定比例的心理咨询师,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各用人单位)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卫计委要委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残联)

2.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服务、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县卫计委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的要求,统筹建设我县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社、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残联)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传教育

**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传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责任单位:县委**传部、教体局、司法局、卫计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组织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改、卫计、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综治、卫计、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改、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与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改、卫计、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县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关专业机构要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与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县卫计委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于****年、****年,对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诚信农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诚信农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诚信农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按照**区的总体部署,以诚信农民建设为抓手,坚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统领,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主体,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路子,努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诚信农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人无信不立,民无信不富,企无信不旺,国无信不安。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从总体上提高农民素质,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我镇现代农业产业化,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是加强农民诚信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诚信农民建设,不仅促进农村和谐、为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且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产生巨大的带动作用。

(二)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是进一步深入贯彻群教活动的客观需要。我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到影响和制约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有三个方面,其中一个问题是农民不富。而要破解“农民不富”这道难题,必须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在发展中的政策扶持,资金帮助,龙头带动等农民致富的关键问题。现在一些农民富不起来的主要原因就是失信于政府得不到政策扶持、失信于银行得不到资金支持、失信于龙头企业得不到项目带动。农民诚信问题,已不仅仅是影响农民富得起来富不起来的问题,还是影响我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大问题。为此,各站(办、所、中心)、各党支部、村委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加强诚信农民建设对解决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意义,把诚信农民建设纳入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的建设、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好诚信政府、诚信机关、诚信站(办、中心)所、诚信支部、诚信村组、诚信农户、诚信企业的创建活动。

二、进一步明确诚信农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诚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五个诚信教育”为核心,全面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二)工作目标

重点打造八十、草堤、河坝三个诚信农民示范村,将三个村90%以上农户发展成为诚信农户、90%以上的村民组成为诚信村民组,并带动周边蚂蝗、小寨、营中岩、下坝等村的诚信农民建设工作开展,在2015年将全镇20%的农户发展成为诚信农户、将全镇20%的村组发展成为诚信村组,使诚信农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三)主要任务

1、教育农民诚信于党和政府。教育农民群众在享受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让农民诚信于党和政府。坚定党的领导,理解党的政策,诚信于党的要求,做符合小康社会目标的新型农民,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2、教育农民诚信于法律法规。教育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于法律法规。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农民,形成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农村做出贡献。

3、教育农民诚信于市场准则。教育农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诚信于市场。用诚信的办法、诚信的制度来解决农民与龙头企业、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发展诚信经济、做优诚信产品、打造诚信品牌、创造诚信企业,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为农村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4、教育农民诚信于金融支持。教育农民群众树立信用意识,诚信于金融。“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增强金融机构对农民的信任度,改善农村金融环境,通过金融资本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现代生态农业领域,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教育农民诚信于合同约定。教育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经营中,遵守规则、讲究道德,信守合同,主动履约。

三、开展诚信农民建设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主要方法:

以农民为主体,将政府、农村信用社、龙头企业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效整合和联结起来,通过联结农村信用社解决资金问题,联结政府解决扶持问题,联结龙头企业解决市场问题。

1、以政府诚信建设为突破,核心是解决扶持问题。

2、以农民诚信建设为根本,核心是解决教育问题。

3、以企业诚信建设为依托,核心是解决市场问题。

4、以金融机构诚信建设为依靠,核心是解决资金问题。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3月1日至3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建诚信农民建设工作机构,及时成立诚信农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诚信农民建设驻村指导工作组、协助各村组建村诚信建设委员会,安排专门力量负责诚信农民建设工作。按照市里提出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农民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农民诚信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对各阶段专项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工作,深入传达市委对农民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全镇各级干部对诚信农民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诚信农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这一阶段要重点抓住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三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4月1日-4月31日)。先行制定全面的学习宣传方案,悬挂宣传标语,拟定宣传口,并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学习宣传:一是依托以市委党校镇镇分校为依托,挂牌建立诚信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诚信农民教育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聘请上级有关专家学者、党校教师等进行诚信农民建设有关方面培训,提高素质。二是编发农民诚信建设知识小手册,强化道德教育,组织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市场准则、金融知识、专业技能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三是成立农民诚信建设镇村宣传小分队,建立联系点,利用宣传车、广播、远程教育设备发动宣传,并利用周末赶集、重大节假日的时间,开展全面宣传活动,组织文艺表演或放映电影、宣讲团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四是要广泛组织各村农户以组单位开展“我诚信我受益”主题活动,着力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让“诚信受益”的思想扎根于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心中。六是开展镇(村)风文明建设活动,大力加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全镇镇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打击和禁止黄、赌、毒等不良现象,在全镇形成镇风文明、道德高尚、诚信守则的良好风气。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开展主题活动三个环节,开展好“我诚信我受益”主题活动、“文明镇(村)风建设”专项活动,建设好诚信农民教育培训基地。

第三阶段:组织评定(5月1日-5月31日)。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推,以农民为主体,深入开展“**区**镇诚信农民体系测评”活动。一是村诚信建设委员会制定诚信村、诚信农户、诚信企业考核办法,制定考评方案,制作诚信村、诚信农户、诚信企业申请表。二是组织政府、企业、农户召开诚信建设座谈会,牢固树立“诚信是最永久的品牌,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对政府、对农民、对社会进行“诚信宣誓”,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以及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全镇企业发出号召,鼓励企业积极申请诚信考核。三是开展诚信农户、诚信村组升级创建活动,按照群众互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诚信村组”和“诚信农户”的诚信情况按等级进行考评,对于诚信的村、组和农户,政府和金融机构按其信用等级予以优先扶持;评定为不诚信的村组和农户,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其失信情况取消扶持和信贷,并给予相应处罚。四是督察督办。为确保诚信评定的真实有效,由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联合镇纪委共同对评定结果进行督察,督察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这一阶段重点是对全镇企业、村组、农户进行诚信评定,为扶持实施阶段的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阶段-扶持措施(6月1日至6月30日)。扎实开展“**区**镇诚信农民体系建设”专项活动。根据上一阶段测评情况,积极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政府、站(所)、村居两委要率先垂范,一诺千金,把政府诚信建设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解决好农民扶持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农业“一基三化”的总体要求和总规划,以扶强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结合测评结果制定《**区**镇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扶持方案》,进一步完善“四大扶持”政策等措施,加大扶持农民和服务农业龙头企业的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九个跟进”的保障措施,把“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发展、强基增后劲”的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二是建立五个诚信农民建设新机制,即建立诚信发展投入机制;建立诚信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诚信环境保障机制、建立诚信创建考评机制、诚信农民联结诚信龙头企业机制、诚信农民联结诚信金融企业机制,使农民诚信建设工作成为长效化、规范化的重点工作。三是按照扶持方案内容及五个新机制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12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诚信农民建设工作基本完成时,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召开诚信农民建设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切实整改。各村、各工作组要实事求是起草总结报告。紧密结合本村、本工作组开展诚信农民建工作经验,突出特色,抓住重点,系统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思路,特别是我镇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成功范例,要认真总结,提升优化,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内容、制定测评表,组织测评小组入村组织群众对诚信政府、诚信支部(村委)、诚信农户、诚信村组、诚信企业开展测评工作,并从其中选拔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来年诚信农民建设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强诚信农民建设的组织领导

诚信农民建设是贯穿我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目标任务已经明确,需要各单位各村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务必抓出成效。

(一)组织领导

1、**镇诚信农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诚信建设委员会

各村诚信建设委员会由该村村支两位负责人、镇包村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部分农户代表、金融部门负责人和计生专干、村人口管理员组成,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村委会主任和金融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村综合楼。

3、村民小组诚信建设委员会

各村村民小组诚信建设委员会由村党支部明确村民小组长任主任,成有由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金融部门信贷员、育龄妇女小组长等组成。

(二)明确责任

镇诚信农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诚信农民建设的纳入各单位、各村年度目标任务予以考核。

(三)督查督办

镇诚信农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督办督查问责中心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的力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工作,确保诚信农民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区**镇委员会

**区**镇人民政府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继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企业管理和效益达到新水平,保证我县“三个解困、振兴鸡东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公开的原则
厂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
三、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投资,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
3、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5、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6、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7、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公开形式和时间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要在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公开栏需要设置监督信箱。还可通过广播、报刊、公开信、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招待费使用,企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可一季度公开一次,其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公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组长期保存备查。
五、公开程序的监督
由于近几年企业领导变化较大,有的单位公开栏、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更换,各单位务于5月30日前确定本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有关副职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各单位工会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公开栏进行翔实填写,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分析,确究作出安排布署,抓好措施落实。县总工会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副主席李廷和担任,电话:5588060
六、2004年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对厂务公开的认识,对照“两办”通知精神,认真查找我县厂务公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今年7月份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厂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
三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特点和途径,认真总结经验,年底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100。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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